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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江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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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江监狱-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A包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A包二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1-28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A包二次采购)项目编号HNJC2021-124R
预算金额(万元)161.92
最高限价(万元)161.92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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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一年,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环保类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2022-01-07 至 2022-01-14 , 每天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0
时间2022-01-28 09:00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单位名称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65779828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65331989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5331989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A包二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1-124R

项目名称:2022年海南省三江监狱采购罪犯食用大米、食用油、醇化油项目(A包二次采购)

预算金额:¥161.92万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玖仟贰佰元整),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161.9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一年,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供货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无环保类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月7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1月14日19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售后概不退)。经办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2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1.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 其他

3.1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三江监狱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0898-65779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联系方式: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898-65331989


用户需求书一、采购预算:161.92 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报价只须报总价,不以单项报价汇总计算。以投标总价下浮率计算确定每件产品执行单价(即中标单价)。若出现报单价的,则视为无效投标。二、采购清单: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单价控制价(元) 单位1 大米 4.47 kg2 食用油 11.62 升三、技术参数要求:1、大米(1)执行标准:GB/T1354—2018 二级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参数要求1 籼米等级 GB/T 1354-2018 二级加工精度 精碾不完善粒(%) ≤ 4.0质杂 总量(%) ≤ 0.25其中:无机杂质 含量(%) ≤ 0.02碎米 总量(%) ≤ 20.0其中:小碎米含 量(%) ≤ 1.5水分(%) ≤ 14.5黄粒米(%) ≤ 1.0互混率(%) ≤ 5.0色泽、气味 正常2、食用油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1非转基因调和油 (成品油)符合 SB/T10292-1998 标准。卫生指标按 GB2716 和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包装应符合 GB/T17374 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包装容积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和要求。主要质量指标: ★透明度:透明; ★气味、滋味:气味、口感较好; ★色泽(罗维朋比色槽 133.4mm)≤黄 40,红 5.0; ★水分及挥发物(%)≤0.10; ★不溶性杂质(%)≤0.10; ★酸值(KOH)(mg/g)≤1.0; ★过氧化值(mmo1/kg)≤12四、其他要求:3.1 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 2021 年年度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结果必须为合格。(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原件核查)3.2 样品提交要求:250 克(半斤)装大米、500 克瓶装食用油。样品外包装必须密封,并提供单独的纸质样品清单,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样品名称及数量、供应商名称,与投标样品摆放在一起。样品表面包装上不得看见可以识别供应商的任何标志与标识。评审采用盲样,由现场监督在评标前随机编号进入评审。样品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其无效响应。1)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老师现场监督,对全部投标样品进行封样。成交结果公布后由代理机构通知未中标单位领取样品,中标单位样品由代理机构送至采购人处。2)投标人须自备样品封样的纸箱和封箱带等所需物品。3)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4)送样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摆放完毕;5)送样地点:如无特别通知送样至开标地点,并按现场工作人员指示摆放。五、商务要求(一)质量保证1、所有货物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2、所有货物出厂标准及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运输。货物外包装上有注册商标,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交货时间和地点及付款方式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一年,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供货。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根据每月供货量,凭发票及验收单按月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三)售后服务要求1、保证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2、质保期半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之日起计算。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有质量问题,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3、提供的中标产品须经过使用单位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 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投标人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4、须按照使用单位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造成影响,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5、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 20 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无法在 20 分钟内解决的,应在 1 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四)验收中标单位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指标和样品比照进行验收。 用户需求书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