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委托,就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CJ-H20220106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供货期:本项目要求在2022年01月21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采购预算:647920.00元。
四、供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磋商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磋商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3.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购领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24楼视频电话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24楼视频电话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单位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77-56882016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53967/13758431531
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监察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 系 电 话:0577-88922310
附件信息:
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348.6 KB
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CJ-H2022010601
项目名称: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 购 人: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
采购代理: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一、 说明 6
二、 磋商文件 6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9
五、 磋商和评审 10
六、授予合同 12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14
第三部分 附件 18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9
第五部分 磋商原则及方法 31
注:磋商文件中部分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磋商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委托,就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ZJCJ-H2022010601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供货期:本项目要求在2022年01月21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采购预算:647920.00元。
四、供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磋商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磋商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30。
3.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和地点: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未购领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每套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24楼视频电话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24楼视频电话会议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单位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77-56882016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53967/13758431531
同级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监察室
联系人:林女士
联 系 电 话:0577-8892231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名称: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577-56882016 联系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53967、13758431531 传真:0577-56653969 |
3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ZJCJ-H2022010601 |
4 |
项目地点 |
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5 |
采购内容 |
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采购预算:647920.00元。 |
6 |
▲供货期 |
本项目要求在2022年01月21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以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接受 |
9 |
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
10 |
磋商预备会 |
□召开 不召开 |
1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1月18日09时30分整 |
12 |
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3 |
偏离 |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 |
14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
15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
1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磋商响应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 |
17 |
装订及包装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于包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18 |
递交磋商应文件文件地点 |
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24楼视频电话会议室) |
19 |
磋商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24楼视频电话会议室) |
20 |
开评标程序 |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在指定开标室里集中;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委派代表人到场; 3)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4)开标顺序:供应商送达磋商响文件的先后顺序;在开标室里先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再送达评审室评审。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最后一起宣读各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得分及最后磋商报价; 5)确认开标结果: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评标过程及结果; 6)编写评审报告; 7)宣布开标结束。 |
21 |
磋商小组 的组建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专家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2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出具)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 |
23 |
注意事项 |
1)本磋商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磋商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磋商文件资料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采购代理公司将收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编制费500元/份。 |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本次采购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
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磋商公告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
3.磋商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4.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磋商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3.磋商文件的修改
3.1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5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三天前,作出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3.2磋商供应商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报价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2.▲磋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磋商的。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报价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3.1磋商响应文件由以下资料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报价函 |
附件一 |
2) |
磋商报价一览表 |
附件二 |
3) |
磋商分项报价表 |
附件三 |
4) |
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
附件五 |
5) |
▲资格审查资料(强制性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进入后续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
附件六 |
5.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
5.2) |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a.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中国公民)的,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b.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提供供应商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
|
5.3) |
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
5.4) |
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
|
5.5) |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
|
6) |
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评分内容,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
|
6.1) |
供应商基本情况 |
附件七 |
6.2) |
供应商资质、社会信誉、行业信誉、体系认证等(如有) |
|
6.3) |
供应商其它资信文件等 |
|
7) |
类似项目业绩 |
附件八 |
8) |
供货范围详细清单 |
附件四 |
9) |
产品详细技术说明书(所投产品性能、技术和质量水平的描述,根据磋商文件采购清单内容提供) |
|
10) |
针对本次项目采购需求提出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技术分评分细则要求的各个方案) |
|
说明:技术资信标内容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细则》要点自行增加,格式自拟。 |
说明:
1)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3.2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并密封;
2)磋商响应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4.磋商报价
4.1▲磋商报价是指磋商供应商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所有的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检验、配合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材料、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磋商报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4.2 磋商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磋商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4.3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磋商不予接受。
4.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
4.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4.6磋商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4.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5.磋商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6.磋商有效期
6.1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磋商应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将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6.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7.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7.2磋商供应商需提供“原件证明材”一份(如有);
7.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
7.4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磋商响应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7.5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8.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1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原件证明材”(如有)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原件证明材”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8.2如果磋商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收标地点。
1.2 ▲供应商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资格。
1.3 ▲供应商如是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资格。
1.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如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后经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5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2.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2 “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注明“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2.3 从磋商截止日期起至磋商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3.1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3.2未密封或未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3.3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3.4 未购买磋商文件。
五、 磋商和评审
1.磋商小组
1.1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2 磋商小组由3人(含)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及确定成交候选人。
1.3 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到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2.磋商和评审
2.1.磋商双方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
2.2 首先由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进行审查。然后检查各磋商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所有磋商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不公开。▲经审查确认通过的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按无效标处理。
2.3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按无效标处理。
2.4 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6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技术资信标评审,得出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信标得分。
2.7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必须在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轮。
2.8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9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10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2.1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密封书面形式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磋商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磋商报价轮次原则不超过3次。
3.宣布最后磋商报价
3.1宣布最后磋商报价时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供应商代表未参加磋商会的,事后不得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磋商供应商代表应对最后磋商报价的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无效标认定
4.1 ▲ 在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磋商响应文件未加盖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2)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提出的偏离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3) 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的;
(4)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书的;
(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按无效标处理: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或不同供应商与同一供应商联合磋商的;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5.确定成交候选人
5.1本次采购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
5.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技术资信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资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5.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7.评审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级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8.▲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10.磋商和评审方法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
11.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授予合同
1.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成交人。
2.成交通知书
2.1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签订合同
3.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3.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的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3.3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供应商和评审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
4.履约保证金
4.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允许使用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出具)。
4.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因成交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或服务期间产生服务问题而蒙受的损失。
4.3 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按程序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5.1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将上述费用考虑到在总报价中。
5.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第二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
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成交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工会采购协议(适用于各标段)
合同编号:
甲方: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工会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和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为: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市场零售价 |
单价 |
合计金额 |
····· |
||||||
总合计: |
二、商品质量及运输
1、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应当达到下列第 (1)(2) 项要求:
(1)商品品质良好;
(2)无腐败变质,无残次品,无质量缺陷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运输应达到下列第 (1)(2) 项要求:
(1)要轻装、轻卸、防晒,严禁雨淋;
(2)避免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物质混放、混运。
三、本协议有效期自 2022 年 月 日至 2022年 月 日。供货期:本项目要求在2022年01月21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四、商品价格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含税),具体按照双方协议价执行。
五、订货、交货、验收与退换货
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具体采购事项的基础依据。甲方应当在每次订货前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传真或邮件形式),甲方应当在采购申请上详细列明当次采购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期、交货地点、收货人、联系方式等。
2、乙方严格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货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人员检验、签收,不得延误。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送货的则由双方协商在充分考虑甲方要求的前提下酌情处理。乙方提前交货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甲方采购的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负责卸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商品后当日内按照本协议第二条“商品质量及运输”的约定完成验收。验收完毕后,若发现商品质量问题,甲方应在验收后二个工作日内将问题商品的数量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经双方沟通协商,如需更换商品的予以退回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有异议,可封存问题商品,与甲方协商解决方案;如经鉴定确认甲方的要求有误,甲方承担鉴定费用及与该数量商品有关的相应责任,否则,鉴定费用及与该数量商品有关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采购的商品在保质期内如需退、换货品,乙方应及时上门回收、更换货品,并签收单据。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甲方的采购标准时,应及时退、换货品,并签收单据。
6、乙方不得将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售给甲方。甲方存货如出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应提前保质期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乙方给予退回换货;未能及时联系乙方,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六、权利保证
1、乙方保证;乙方对向甲方供应的商品享有所有权或者完全的处分权,保证甲方不会因为购买乙方供应的产品而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如果第三人对甲方使用乙方供应的产品提出侵权索赔的,乙方必须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2、对于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款项,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后,甲方可从未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减相应部分款项。
七、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时间:月度核对后,次月结算。
2、付款方式:所有采购商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普通发票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付清货款。
3、开户银行,账号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付款,甲方不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间任何一方(“违约方”)发生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行为,应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有关其违约行为的通知后10日内予以纠正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本协议有效期间,经甲方市场正常渠道调查发现乙方供货价格高于市场批发含税价格的10%,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减高价商品5倍的差额部分款项,发生类似情况3次甲方有权单方中止与乙方的协议。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发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承担逾期交货部分商品总值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采购订单总价的5%。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在限期内予以改正;若乙方未在期限内改正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单次采购订单总价的1%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且不予支付合同报酬(已支付的应当立即返还),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九、采购订单变更
1、甲乙双方确定采购订单内容后,甲方需要变更采购订单内容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可按照订单约定供货。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和采购订单要求向甲方交付商品时,应在情况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买方,除因甲方的原因外,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有权取消此次采购订单。
十、保密要求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商品用途、价格、供货数量等情况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故意且不限于故意而泄露。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含甲方作为本合同的签约主体)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中通过各种形式获得的任何有关甲方相关资料和信息,在未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时,均不得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披露与甲方的合作关系,或将甲方的名称列在客户名单中对外披露。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之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后方可生效,生效后作为协议的补充,补充条款与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工会委员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附件
附件一
报 价 函
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我方 (磋商供应商名称)作为磋商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我方已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已密封装袋:
我方己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一)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三)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磋商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不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四)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以及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不提供此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附件二
磋商报价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供货期 |
|
1 |
2022年度职工春节慰问品采购 |
本项目要求在2022年01月21日前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
|
报价 |
大写: 小写(¥): |
说明:
此《磋商报价一览表》中“报价”应与《磋商分项报价表》中“总报价”相一致。
▲不按要求提供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磋商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规格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含税) |
总价 (含税) |
备注 |
货物总价 |
|||||||
随机备品备件、耗材、专用工具(如有) |
|||||||
运杂及保险费(含卸货) |
|||||||
安装调试及验收费(包括设备的测试、调试、验收等费用) |
|||||||
技术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 |
|||||||
其他相关费用 |
|||||||
总报价 |
说明:
1、《磋商分项报价表》内“总报价”应与附件二中《磋商报价一览表》中“报价“相一致。
2、各项费用如已包含在产品价格中请注明“含”,若免费请注明“免”, 若没有请注明“无”。
3、▲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磋商分项报价表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5、本磋商分项报价表的货物以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第二条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为准。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供货范围详细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注:1、表中的货物名称需按采购内容分项填写;
2、供应商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附在商务技术文件内。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 条目号 |
磋商文件 规范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
说明 |
|
技 术 规 格 |
|||||
商 务 条 款 |
|||||
注: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内容。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资格审查资料
(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声明书
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为(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由我本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 联系邮箱: 详细通讯地址: 。
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温州广播电视集团工会委员会:
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本项目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联系方式如下:手机号码: 联系邮箱: 详细通讯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磋商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提供声明书(1-1)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1-2),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说明: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