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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贡市林业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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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07 19:32

一、项目编号
510301202100556
二、项目名称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欧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街2号西南生产资料市场物流园——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A8幢第1/2层A8-1-172铺号
中标(成交)金额 1992200.000(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物业管理服务。(2)服务范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4)服务时间: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限为35个月)。(5)服务标准。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廖红梅(采购人代表)、庄燕、蒋冬梅。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0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326号(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0813-8204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联系方式: 0813-81263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红梅
电话: 0813-82041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政府采购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化采购)项目编号:510301202100556项目名称: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 购 人: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 3第二章 谈判须知 7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7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8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9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1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2第八章 评审方法 45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50第一章 谈判邀请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下述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为“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http://61.157.185.14/TPBidder/memberLogin,注册登录方式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获取地址:http://61.157.185.14/sjzs/004002/20210302/b9f1b0f0-c4dd-4f1f-ac77-2325d06b72eb.html。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编号:510301202100556。1.2. 项目名称: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1.3. 项目要求:见第五章。2. 资金情况2.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 预算金额:3150000.00元。2.3. 最高限价:3150000.00元。3. 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通过以下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发布公告。公告媒介: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http://61.157.185.14/)。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4.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或采购包XX)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第【 】种情形(可多选):第①种情形: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第②种情形: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比例(未进行合同分包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 本项目采购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 见第三章。7. 获取采购文件7.1. 获取时间:见采购公告。7.2. 获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登录地址:http://61.157.185.14/)。7.3. 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网站(登录地址:http://61.157.185.14/)首页—交易平台入口—政府采购(会员端)—采购业务—填写报名信息—采购文件下载。提示:(1)首次登录的新用户应先点击“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2)本项目为电子化采购项目,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网站首页-交易服务-下载中心)。8. 响应文件提交8.1. 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8.2. 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成功提交,交易系统将向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未按前述规定编制、确认、加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9. 响应文件解密、开启9.1. 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对其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因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解密外,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9.2. 开启时间:全部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或者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谈判小组开启已解密的响应文件。10. 谈判时间、方式10.1. 谈判时间:本项目谈判小组开启响应文件后。10.2. 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通过在线方式谈判。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使用其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参加谈判。11. 联系方式11.1. 采购人联系方式名 称: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326号(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 系 人:廖红梅。联系电话:0813-8204105。1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 称: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交易受理科:林元龙;0813-8126187。交易组织科:李 波;0813-8126300。交易评审科:龚 艳;0813-8213509。交易监督科:罗 峰;0813-8126302。11.3. CA证书办理、运维服务及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联系方式:0813-8213070。12. 电子化交易12.1. 本次采购活动实行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化采购,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交易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12.2. 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12.3. 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交易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12.4. 交易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及工具下载地址:http://61.157.185.14/sjzs/004002/about.html。13. 供应商信用融资13.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13.2.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单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1.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2.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3. 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4.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5.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6. 雅安市商业银行 7.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8. 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9.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0. 乐山市商业银行 11. 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2. 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3.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14. 绵阳市商业银行 15.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6.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7. 四川天府银行 1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9.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1. 成都银行 22. 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24. 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26.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 政府采购保证金电子保单(函)14.1. 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在自贡市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保单(函)的通知》(自财采〔2021〕3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单(函)的,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http://61.157.185.14/)网站,按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及电子保单(函)操作要求,在电子保单(函)系统中完成电子保单(函)的投保手续。1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5.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请进入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扫码等防控工作,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15.2. 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第21页,共53页第21页,共53页第二章 谈判须知(1) 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1) 预算金额:见第一章第2.2条。2) 最后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2.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1) 最高限价:见第一章第2.3条。2) 最后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3)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供应商权益受损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谈判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通过交易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 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否则响应无效。 4. 本国服务(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的规定,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扣除:1)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 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 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6.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七章),承诺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认证证书,并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2)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九章的规则进行加分。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7. 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XX%(实质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XX%(不超过10%)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3) 收款单位:XXX。(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收)4) 开户行:XXX。5) 银行账号:XXX。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7)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8)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成交供应商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9)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9.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0. 费用承担(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1.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本项目采购人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按照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确定提供所响应的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数量最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数量相同的,由谈判小组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2. 成交通知书发放 成交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系统直接推送至成交供应商。 13. 供应商询问、质疑 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部分)、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326号(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 系 人:廖红梅。 联系电话:0813-8204105。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非采购需求部分)、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 系 人:罗峰。联系方式:0813-8126302。地 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3) 询问方式:书面询问或口头询问。4) 质疑方式:书面质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获取)。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贡市财政局。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除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 不接受合同分包。 接受合同分包。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A.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并明确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B.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16.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从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响应文件,坚持撤销的,撤销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7.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谈判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8.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 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事宜。4) 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5) 不同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相互混装。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目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无。7) 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9.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前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前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述无效响应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将予以保存。(2) 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2. 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3. 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1.4.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2.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允许或要求联合体参加的项目适用)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2.2.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各方不需同时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 采购文件3. 谈判文件的构成3.1. 谈判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3.2. 谈判文件包括谈判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4.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4.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通过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成功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4.3. 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交易系统推送信息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以保证对谈判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将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通过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5.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4) 响应文件6.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6.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7.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7.1.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8. 报价(实质性要求)8.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8.2. 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9. 响应文件格式9.1. 供应商应执行采购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9.2. 对于采购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盖章10.1.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10.2.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提供的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声明和承诺等所有内容均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自行承担出现无效、虚假等内容所带来的不利后果。10.3.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交易系统操作要求,下载响应文件编制软件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0.4. 响应文件中的附件或者图片的内容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0.5. 本项目谈判文件及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需要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内容,供应商应加盖供应商经依法认证的电子印章。11. 响应文件的加密1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交易系统操作规定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对编制的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1.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系统将对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进行加密,供应商应当自行做好保密工作。12. 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和撤回12.1.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成功提交,交易系统将向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12.2. 未按前款规定编制、确认、加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2.3. 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当保密。12.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后重新提交。12.5. 除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其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5) 评审事项13. 评审方式13.1. 评审工作在线完成,供应商应当具备适应在线评审的软硬件条件,并按交易系统操作规定开展评审所需的澄清、说明、谈判和报价等活动。因供应商自身准备不足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13.2. 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负责评审现场的监督工作。(6) 成交事项14. 确定成交人14.1. 本项目确定成交人的方式,以“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15. 成交通知书15.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发送成功即为送达,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查收成交通知书。15.2.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7) 合同事项16. 签订合同16.1.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6.2. 采购合同应当依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签订;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1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17.1. 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1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1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1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18.1.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转给他人或者将其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18.2. 成交人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9. 补充合同19.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0. 合同公告和备案20.1.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0.2.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1. 履行合同2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2. 验收22.1. 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22.2.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22.3.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3. 资金支付23.1.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应当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8) 纪律要求24. 回避24.1.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4.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5. 保密2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谈判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25.2.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25.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6. 询问、质疑和投诉26.1. 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提出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2.1.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注:①本章第1.5条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以判罚机关所在地或相关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为准。②供应商若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③供应商若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规定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证明材料 1) 提供有效的“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2) 提供下述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四选一):A.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 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C. 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D. 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三选一) A. 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B. 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提供有效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C. 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 项目概述1.1. 采购人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并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1.2. 项目服务地址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326号。1.3. 本项目物业类型为:办公楼(含食堂)物业服务。2. ★项目清单 标的号 采购标的 数量 1-1. 物业管理服务 1项3. 项目要求3.1. ★项目总体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内容 1. ★ 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总共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 环境保洁;第二部分 秩序维护;第三部分 会务服务;第四部分 小型物业维修服务(含水电);第五部分 食堂管理服务。 2. ★ 服务范围 1. 服务地点及区域: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2. 具体地点:1至10楼,退休职工活动室,信访接待中心,自贡市土地储备中心,党建活动中心。3. 服务面积:建筑面积约8700平方米。4. 基本概况:独立办公室68间(含值班室、仓库等),会议室8间,厕所21间,食堂总面积约319.8平方米,位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楼,其中:就餐大厅223.3平方米,后厨工作间面积为75平方米左右,为烹饪间、切配间、粗加工区、洗刷间、冷藏间、库房等;厨房工作人员休息间21.5平方米,就餐人数在220人左右。 3. ★ 项目工作人员 拟派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人数:20人及以上;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人员数量及名单,提供《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3.2. 具体服务要求3.2.1. “第一部分 环境保洁”的服务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服务内容 1. 对办公楼内楼梯、大厅、走廊、天台、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的日常清洁保养。2. 对会议室、茶水间、楼道、垃圾桶、集中垃圾堆放处等进行日常清洁保养。 2. ★ 服务要求 1. 办公楼服务要求(1) 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大厅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大理石、花岗石等材质定期养护,进出口地垫清洁;公共通道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天花板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指示醒目。(2) 办公室及指定的室内区域:指定服务的办公室及其它室内区域每日清洁1次;地面、桌面干净,办公家俱设备及门窗整洁,茶具清洁;其他办公室负责每周拖地面一次。(3) 楼梯及楼梯间:每日清洁1次以上。梯步、扶手栏杆、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尘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4) 卫生间:每日清洁2次以上。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洁具洁净,无污渍;门窗、墙壁、隔断、玻璃、窗台表面干净,无污迹,金属饰件有金属光泽,天花板表面无蛛网;换气扇表面无积尘;洗手台干净无污垢;保持空气流通,无明显异味,每天清洁2次,全天保洁。(5) 开水间及清洁间:每日清洁1次以上。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6) 平台、屋顶:每月清扫1次以上。雨季期间,每半月清扫1次;每月巡查1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及时清扫。(7) 及时响应各种突发性应急保障服务。2. 公共场所保洁服务要求(1) 每日清扫道路地面,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识标牌、宣传栏、大小平台、雕塑、电杆、花台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室外照明及公用设施每半月清洁1次以上。(2) 垃圾处理:垃圾桶(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箱)身表面干净无污渍,地面无垃圾,垃圾中转房无明显异味,垃圾袋装,日产日清。3.2.2. “第二部分 秩序维护”的服务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服务内容 对指定区域的治安防范、财产安全、公共秩序管理及突发事件处理,包括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车辆停放引导等相关秩序管理服务。 2. ★ 服务要求 1. 建立指定区域的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和办公区域安全。2. 礼仪形象保安。指定区域执行24小时值班。对外来人员进行验证、登记,发现疑点及时询问,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对物品进出实施分类记录,大宗物品进出应进行审验,严防危险物品进入。3. 巡查。建立安全巡查制度,指定区域要定期进行安排巡查并做好台账,排除不安全因素,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收到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巡查指定区域的消火器材、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及时报告并记录。4. 监控值守。对有监控的值班室,应24小时正常运行,保证对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保持完整记录;监控中心收到火情、险情等报警信号及其它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人员及时赶到处理;监控资料至少保持3个月(特殊要求除外);保持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5. 消防安全协助管理。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楼内设置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示意图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并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台账,且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6. 安全预防及突发事件处置。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及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知识;制定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每年组织1次演习;发生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时,按预案进行处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保护人员人身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7. 办公区域下班后对指定区域的公共区域及室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3.2.3. “第三部分 会务服务”的服务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服务内容 1. 根据会议服务安排及要求,对会议室多媒体设备、视频保障,会场布置摆放,茶水供应,卫生保洁等工作进行服务。2. 对会议室多媒体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 2. ★ 服务要求 1. 建立并遵守会议室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会议服务规程和会务人员操作规范。2. 使用1次保洁1次,未使用的每周保洁1次。保持地面、墙面、墙角与门窗干净光亮,无灰尘,桌椅摆放有序,保持洁净,窗帘挂放整齐;门窗、风口、天花板目视无尘无污渍,消毒达到卫生标准;地毯清洁卫生。3. 接受会议任务,根据会议要求作好相应准备。会务服务:会前准备:会务服务人员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准备会务设施设备及物品;保证音响、投影、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视频、音频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会中服务:会务服务人员引导参会人员入座,保障参会人员饮水。会后整理:会后检查有无遗留物,关闭设备,做好会后清理工作。4. 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5. 按时检查音响、投影、电脑、电子显示屏等视频、音频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多媒体设备管理及维护按照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供应商可聘请专业的多媒体设备管理员对多媒体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也可与相关多媒体维护公司签订维护管理协议,确保多媒体正常使用。6. 涉密会议环境符合保密安全要求,服务人员遵守保密规定,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会务服务人员应着工作服,戴工作牌,注重仪容仪表和礼节礼貌。3.2.4. “第四部分 小型物业维修服务(含水电)”的服务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服务内容 水电工程是指办公区范围的水电维修、配电运行值守、消防值守,供配电、消防、给水等工程类维修安装及保养服务。 服务项目 服务量及服务内容 供配电系统 各配电房、配电箱;供电线路维护维修及保养。 给水系统 外网直供水表以内的水管维护。 空调系统 协助联系空调供应商对办公区域内的空调进行维修和保养。 消防系统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巡查灭火器材。 水电基础维修 所有区域灯具、开关插座、水阀、水龙头、风扇、顶扇等日常维修和更换。 2. ★ 服务要求 1. 总体要求一是制订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检、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三是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四是对下发的水、电安装维修任务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五是设备良好,运行正常,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2. 服务项目综合要求(1) 供配电系统。保证正常供电,关注电业局的停电通知或公告,按规定时间报告局办公室。制订停电应急处理措施并严格执行。(2) 给水系统。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3) 空调系统。协助联系空调供应商对办公区域内的空调进行维修和保养。.制订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做好报修登记,在接到报修指令后能在2小时内联系供应商维修。(4) 消防系统。消防管理人员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问题。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各区域防火责任人。制定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巡查灭火器材。对消防设施每日巡查,做好记录,遇故障及时处理并上报。(5) 基础水电维护维修。负责指定区域的水电维修保养:供电供水管道线路、照明灯具、风扇、水电表、水龙头、球阀等更换、维护保养及安装。负责公共照明及电器设备维修保养:路灯、草坪灯、外墙装饰灯、楼顶航空灯、高杆灯、大小配电柜、箱变等。日常维修保养时积极配合采购。3.2.5. “第五部分 食堂管理服务”的服务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服务量及服务内容:食堂餐饮服务是指为办公区域工作人员提供工作餐以及为访问、参观、交流的来客提供接待餐服务。 服务项目 服务量及服务内容 员工餐饮服务 提供员工早餐、午餐服务和加班、值班人员晚餐。 接待餐饮服务 提供来客餐饮及接待服务。 2. ★ 服务要求 1. 负责早餐、午餐和加班、值班人员晚餐餐品的验收、制作及就餐服务。2. 厨房用具应保持洁净,做到每餐消毒;厨房区域、用餐区域都需做到每餐进行清洁,每日进行全面清扫、整理,保证各区域干净卫生等工作,给所有就餐人员提供卫生、整洁的用餐环境。3. 制作食物、烹饪菜肴须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科学合理搭配膳食。4. 日常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每餐菜品、品质及提供服务达到以下要求:(1) 早餐开餐时间为每个工作日早上07:30—8:20。(2) 午餐开餐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中午12:00—13:00,特殊情况须按业主方的要求调整。(3) 晚餐开餐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8:00-19:00,晚餐主要以午餐剩下的餐品为主,特殊情况须按业主方的要求调整。物业服务公司应确保工作日有1名食堂工作人员值班,负责为加值班人员晚餐服务工作。3.2.6. 其他服务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节能要求 物业公司应根据本项目采购人实际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制定节能管理服务方案,该方案包含“节能运行管理制度”、“用能系统操作规程”、“节水、节电、节气管理制度或实施方案”。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明确节能工作管理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职责,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纳入员工培训体系。 2. ★ 其他 1. 所有工作人员服装由供应商提供,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 供应商必须为所有员工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所有员工安全及各项保险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高空作业,危险作业,由物供应商自行负责教育、提醒以及合理安排,出现危险以及人身伤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 物业服务所使用耗材由业主提供,供应商负责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耗材包括扫帚、抹布、清洗剂、垃圾桶收纳口袋、餐巾纸、擦手纸、厕所纸保安巡更机、餐具洗涤剂之类涉及物管所需要的所有耗材)。4. 成交供应商聘请的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水电作业证明材料证复印件交采购人主管科室备份。所有需要上岗证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业主发现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仍不到位,将取消合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 物业公司员工如在业主单位职工食堂就餐,应支付工作餐成本费用,由业主单位根据就餐人数按月收取费用。物业公司派出人员加班费由物业公司承担。6. 业主单位应为物业公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7. 采购人对供应商派驻人员工作不满意的,供应商需无条件及时更换人员。8. 在紧急状况或特殊情况时(如加班、迎检、应急处置等),物业服务人员须听从业主单位安排,协助办公室开展物业服务工作。3.2.7. 人员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人员配置 1. 项目经理:1人;2. 工程维修人员:2人;3. 秩序维护人员:3人;4. 环境保洁人员:4人;5. 厨房工作人员:8人(其中厨师为2人);6. 会议服务人员:2人。 2. ★ 项目经理 1. 工作职能:对物业服务所需人员、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以及协调统筹安排其他各项工作。2. 所需要求:(1) 对工作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说明:本项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具有三年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2) 该项目经理需长期驻点工作,不能身兼多个单位的项目经理。(3) 40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身高不低于160cm,身体健康,气质形象佳。 3. ★ 工程维修人员 1. 工作职能:(1) 负责水电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工作。(2) 负责水电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日常巡查工作。(3) 负责会议室、值班室等多媒体的基础维修及巡查。2. 所需要求:(1) 具备高压类电工职业资格证。(2) 具有2年以上维修相关经验。(3) 年龄50岁及以下。(4)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5)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多媒体维护及管理经验。(6) 能24小时随叫随到。(7) 每天至少巡查两次,并做好登记台账。 4. ★ 秩序维护人员 1. 工作职能:(1) 负责物品的临时寄存和邮件、快递、报纸的收发登记工作。(2) 负责做好外来人员、外来物资的进出管控及可疑人员的排查、疏导、登记工作。(3) 负责停车场车辆停放引导工作。(4) 负责维护大楼正常秩序,处理各类治安和消防事件。(5) 负责做好设施设备维护、监督与检查。2. 所需要求:(1) 外形较好,形象礼仪保安。(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3) 男性,年龄在50岁及以下。 5. ★ 环境保洁人员 1. 工作职能:(1) 负责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2) 负责指定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2. 所需要求:(1) 具备工作经验。(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3) 女性,年龄50岁及以下。 6. ★ 厨房工作人员 1. 工作职能:(1) 负责菜谱制定。(2) 负责厨房工作人员调度。(3) 负责菜品制作。(4) 负责食品安全控制。(5) 负责菜品整理、清洗、切整。(6) 负责厨具及厨房清洗、消毒。(7) 帮厨应服从厨师调度。2. 所需要求:(1) 厨师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说明:本项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证书影印件。)(2) 具备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4) 厨师需持职业资格证书,男性年龄55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0岁及以下;厨工需男性年龄55岁及以下,女性年龄50岁及以下。(5) 必须持有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7. ★ 会议服务人员 1. 工作职能:(1) 负责会议服务。(2) 负责会场准备。(3) 负责会后会场整理。2. 所需要求:(1) 具备2年以上会议服务工作经验。(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工作安排。(3) 形象较好,有亲和力,年龄35岁及以下。 8. ★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确保成交后在本项目实际履约中指派的人员与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的人员一致;如需要更换人员的,须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更换后的人员仍需满足本项目对人员的相应要求,否则,供应商不能擅自更换人员。如擅自更换人员的,按当月考核不合格予以处理,并责令起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求供应商相关责任。说明:本项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以书面承诺(格式自拟)的形式进行应答。3.3. 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1. ★ 服务地点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 服务期限 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限为35个月) 3. ★ 付款方式 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票据,采购人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履约过程中,从第一次支付物业服务费时开始进行抵扣,直到预付款抵扣完为止。本项目服务费为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季度结算,每个季度支付的费用将根据考核结果按实结算,考核办法见本表第4项“考核办法”。 4. ★ 考核办法 1、采购人将按季度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季度考核,由采购人办公室对成交供应商季度服务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季度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的依据。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采购人办公室在通报考核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决定拨付、扣减或停拨考核季度物管费。2、考核方式及权重比例:(1)采购人对供应商采取巡查考核、投诉考核和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采取百分制的方式进行加权评分。考核分数权重的比例为:巡查考核占30%;投诉考核占30%;满意度调查考核占40%。(2)巡查考核:由局办公室对物业公司服务内容进行定时或不定时巡查考核,考核的结果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统计。巡查考核扣分明细见《考核评分细则》。(3)投诉考核:局办公室接到局工作人员的投诉时,经双方现场核查,投诉属实且情节严重者,一次扣3分,双方签字确认,在考核分中扣减。(4)满意度调查考核:局办公室每半年随机抽取20名以上职工填写“满意度调查表”进行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调查分为非常满意100分、满意90分、基本满意80分和不满意50分四种标准,取平均分为本项考核得分。(5)考核加分:成交人在工作期间,表现出色,服务满意,如:出色完成大项活动、重要班次或迎检工作的后勤服务保障任务;突发意外事故时,成交人果断正确处置,为采购人避免或显著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成交人员工有好人好事行为等等可在考核中予以加分。3、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为85分(含)以上,全额拨付季度服务费;考核结果为80(含)—85(不含)分,扣减1%季度服务费;考核结果为70—79分,扣减2%季度服务费;考核结果为60—69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扣减4%季度服务费。考核结果为60分以下,责令终止服务合同,并扣减10%季度服务费。4、考核处理凡成交供应商合同期限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物业服务资格。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5. ★ 费用承担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承担的费用:服务人员的工资、五险、福利费(含节假日慰问费)、通讯费、加值班费、交通费、服装费、工作餐、日常洗涤费等人力成本,以及供应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用(包括不限于服务人员发生工伤的费用)等。2. 采购人承担的费用:(1) 食堂运行的水、电费;(2) 设施设备购置费用;(3) 洗洁精、洗碗巾、钢丝球、手套、围腰、保鲜袋)、清洁用具、清洁用品、纸品、毛巾、牙签、空气清新剂等低值易耗品费用;(4) 食堂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设备维修费用;(5) 餐厨垃圾及废弃物等的处理费用。 6. ★ 报价要求 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劳保用品、教育费、工会费、服装费、第三方外包费、保洁工具及耗材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服务期内确保正常运行的最终优惠价格。 7. ★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8. ★ 其他要求 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 若遇办公场所搬迁,新办公场所若有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下,我局物业管理服务自行终止;新办公场所若无物业管理服务的情况下,根据办公场所面积对物业管理服务面积和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人员费用按规定不能超过合同价10%,若新增人员费用超过合同价10%,物业管理服务自行终止。终止后,重新采购物业管理服务。3.3.1. ★考核评分细则 项目 加减分内容及扣分标准 加减分 检查时间 人员管理(通用要求) 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岗前培训或不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就派驻上岗;不按要求报告人员更换或及时补充人员;需持证上岗人员无证上岗。出现以上情况每次扣1分。 人员出现盗窃财物、侵占损坏公物、在管理区域内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赌博、传播观看淫秽资料等行为;放松保密教育,人员出现泄漏工作秘密、等情况。出现以上情况,视情节严重和影响扣2至5分,出现违法犯罪的扣10分。 不按要求巡查值班,出现脱岗、漏岗或聊天、打牌、玩游戏影响正常工作等情况,每次扣2分。 工作消极或不能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或不按要求值守,不能保持与采购人通讯通畅。出现以上情况每次扣2分。 检查时,发现人员不足,每次扣3分。 服务态度(通用要求) 服务态度差,用语不文明、不规范,被服务对象投诉,每投诉一次扣2分。 人员不按规定统一着装,或服装不整洁,对采购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及时进行反馈或改进的,每次扣0.2分。 物业工作无计划流程,每次扣1分。 物资设备及节能管理(通用要求) 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施设备,或不及时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造成设施设备非正常损坏的,每次扣3分。 保洁方式和措施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有明显痕迹无法修复的扣1分。 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出现不及时关闭自来水、电源设备等浪费能源的行为,每次扣0.5分。 安全管理(通用要求) 未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各责任人不切实履行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爆、防毒等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安全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酿成意外事故或灾害的每次扣2分,造成灾害事故的每次扣20分。 人员不熟悉安全操作规范、各类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常识,不会正确及时地进行初期处置、开展自救互救降低损失的,每人次扣0.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扣2至10分。 严禁物业人员使用违规电器,发现一次扣1分。 每周安全巡查、每月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并建立台账。未按时进行检查或未建立台账的,发现一次扣1分。 环卫保洁 室内外公共区域、卫生间等所有保洁区域保洁不到位,未按照招标参数保洁标准实施,有明显污垢、垃圾或异味;垃圾箱和垃圾站清理不及时,垃圾堆满,或外表面明显不洁净等,每次扣0.2分。 会议服务 大假前后对公共区域要彻底保洁,检查配备物品和多媒体系统是否完好。未及时进行保洁和检查,每间扣0.5分。 会务保障不及时、不到位,服务质量差、受到投诉的,每次扣0.5分。 水电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水电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消防器材出现损坏或失效,每次/处扣1分。 设施设备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故障,影响正常办公,每次扣2分。 接到报修后,未及时派员维修,受到投诉,一次扣0.5分。 食堂餐饮服务 食堂菜品烹饪失误,造成办公楼职工不能正常就餐,每次/处扣2分。 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5-10分。 未做到食品48小时留样,每发现一次扣2分。 加分项 出色完重大项活动、或迎检工作的后勤服务保障任务,受到采购人或其他人员表扬,每次加2分。 突发意外事故时,果断正确处置,为采购人避免或显著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每次加5分 。 成交人员工有好人好事行为,每次加1分。 实际得分 说明: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在谈判结束后应全部满足,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第六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谈判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五章中标注“★”号的项目要求条款以及第十章合同草案条款。2.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 项目清单不属于谈判过程中可以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1. 本章所制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需涵盖所有要求内容,未按要求提供导致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3. 未提供具体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1:响应文件封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XXXXX项目名称:XXXXXX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通讯地址:XXXXXX联系电话:XXXXXX日期: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格式2: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实质性要求)XXXXXX(采购人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如下:1. 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2. 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网站显示我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 我方完全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的规定。若我方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的规定,我方不予通过资格审查。4. 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XXX。(如果没有的,填写“无”)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声明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联系地址:XXXXXX联 系 人:XXXXXX联系方式:XXXXXX日 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要求)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XXXXX(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的XXXXX(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XXXXX(此处填写采购标的名称),属于XXXXX(此处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XXXXX(此处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XX人,营业收入为XX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XXX万元,属于XXXXX(此处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2.XXXXX(此处填写采购标的名称),属于XXXXX(此处填写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XXXXX(此处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XXXXX人,营业收入为XXXXX万元,资产总额为XXXXX万元,属于XXXXX(此处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说明: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 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 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3.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4: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实质性要求)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XX (采购人名称)的XXXXXX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日 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6:报价函报价函(实质性要求)XXXXXX(采购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的总报价,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 如我方成交: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 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 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 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本项目,最后报价以我方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的“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6) XXXXXX(其他补充说明;如果没有,填写“无”)。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日 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7:承诺函承诺函(实质性要求)XXXXXXXX(采购人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2. 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XX天内不撤销响应文件。3.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4. 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5.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7.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我方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声明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日 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8:首轮报价一览表首轮报价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的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单价(元/月) 总价(元) 备注 首轮报价合计总价(小写金额): 首轮报价合计总价(大写金额):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供应商报价应是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价格。格式9: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谈判文件要求 应答内容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日 期:XXXX年XX月XX日说明: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格式10: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 项目名称 合同主要标的 验收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日 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1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XX日 期:XXXX年XX月XX日格式12: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XXXXXXXX(采购人名称):我方作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提供的响应产品属于强制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二、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三、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四、我方提供的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XXXX日期:XXX年XXX月XXX日第八章 评审方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谈判采购评审方法。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 本项目采取电子化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谈判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1.5. 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交易系统传递,谈判小组成员使用CA证书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CA证书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1.6. 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2. 谈判小组2.1. 本项目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川财采〔2017〕62 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2.2. 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CA证书,到评审地址登录交易系统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谈判小组组长。2.3. 谈判小组成员开启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谈判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2.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3. 评审程序3.1. 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3.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3.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3. 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书面说明情况。除2.1.2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3.2. 资格性审查3.2.1.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3.2.2. 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编制生成资格审查报告,向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该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一并告知理由。3.3. 符合性审查3.3.1. 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谈判文件不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不符合实质性要求或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响应处理。3.3.2.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谈判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3.3. 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3.4. 谈判。3.4.1. 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与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组长以现场或在线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3.4.2. 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3.4.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第九章规定的可实质性变动内容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3.4.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4.5.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就谈判文件变动部分提交书面响应材料,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6. 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3.4.7.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在谈判、评审过程中的书面交换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视同未提交书面交换材料。3.4.8. 谈判小组在最终谈判后,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3.4.9. 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4.10.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谈判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3.5. 最后报价3.5.1.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要求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5.2. 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谈判小组应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处理。3.5.4. 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5.5.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6. 澄清、说明、更正3.6.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3.7. 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8.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3.8.1.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价格计算错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3.8.2. 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3.8.3.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3.9. 编写谈判报告3.9.1.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 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4)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5) 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3.9.2.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3.10. 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3.11. 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 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 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 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6)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3)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5.1.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说明:由采购人依据项目具体需求,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合同范本。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1、XXXX;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 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谈判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