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受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后勤服务与管理处的委托,就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XNZB2022C001G
三、招标预算价:无预算
四、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可有效补充自营食堂特色饮食服务不足的问题,为师生提供丰富多样、不同层次的饮食需求。
2、招经营合作方(公司)数量:2家,每个经营场地各招1家,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子包投标,不得兼投。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子包一:场地1:官渡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东南角)全天候服务点;
子包二:场地2:官渡校区第一食堂一楼北面档口、第四食堂三楼档口。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书;
(2)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27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因受疫情影响,未备案的外来人员不能进入校园。投标人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正门递交报名资料;
(2)邮寄报名:只能采用邮政快递EMS邮寄递交报名资料。收件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渡二路139号大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707室)。
3、报名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人代表参加报名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5、联系电话:李老师(13929719987)、陈老师(18607675096),0668-2923877
四、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综合办公楼704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项目评审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及项目评审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9:30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 附件【定稿-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doc】
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
【采购编号:XNZB2022C001G】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受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后勤服务与管理处的委托,就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XNZB2022C001G
招标预算价:无预算
项目概况及服务需求:
1、项目概况: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可有效补充自营食堂特色饮食服务不足的问题,为师生提供丰富多样、不同层次的饮食需求。
2、招经营合作方(公司)数量:2家,每个经营场地各招1家,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子包投标,不得兼投。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子包一:场地1:官渡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东南角)全天候服务点;
子包二:场地2:官渡校区第一食堂一楼北面档口、第四食堂三楼档口。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书;
(2)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27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因受疫情影响,未备案的外来人员不能进入校园。投标人可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正门递交报名资料;
(2)邮寄报名:只能采用邮政快递EMS邮寄递交报名资料。收件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渡二路139号大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707室)。
3、报名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法人代表参加报名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5、联系电话:李老师(13929719987)、陈老师(18607675096),0668-2923877
四、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综合办公楼704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项目评审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9:00-9:30
2、投标截止及项目评审时间:2022年1月28日上午9:30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3) 用户需求书
4) 开标、评标、定标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等
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1 采购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且按规定在采购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2.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告知已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将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的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日。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 投标文件须按第六部分要求装订成册。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用不褪色墨水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2.3 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涂改和增删之处,必须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单独封装完好,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制作《唱标信封》并独立封装。
1.3.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3.4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1.3.5 如果投标人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格式要求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4.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4.3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均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1.4.4 投标文件报价的编写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
投标文件报价为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项目招标控制价。报价包含货物的(含相关配件、附件、安装、材料)价款、运输费、装卸费、税费、配送、加工、保险费及其技术和售后服务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有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招标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列入总报价。投标人漏报或少报的费用,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4.5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采购人将拒绝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或投标文件未密封的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入学校财务处指定账户:
户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茂名市光华北路支行
账号:44001690413051445422
资金用途: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本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
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遇寒暑假时间顺延);如无质疑或投诉,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遇寒暑假时间顺延);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遇寒暑假时间顺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或其他人恶意串通的;
五、询问、质疑及投诉
1、询问
1.1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2 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质疑及投诉
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人。
2.2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及理由,事实依据、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名称及条款内容、提出质疑的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
2.3 质疑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书应当包括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提起投诉的日期。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4 质疑投标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2.5 一年内同一人同一行业内有三次无效质疑的将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任何招标采购活动。
2.6 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质疑电话:0668-2923877、2923383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渡二路139号大院综合办公楼707
投诉电话:0668-2923378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官渡二路139号大院综合办公楼604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的履行
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项目概况
(一)引进经营合作方(公司)数量:2家,每个经营场地各引进1家,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经营场地投标,不得兼投。
(二)经营场地
场地1:官渡校区第一食堂一楼(东南角)全天候服务点,面积约100平方米(含配餐间和后厨加工区域);
场地2:官渡校区第一食堂一楼北面档口、第四食堂三楼档口,面积约400平方米(含配餐间和后厨加工区域)。
实际运营过程中,如遇食堂整体布局调整,饮食管理中心可对经营合作方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整。
(三)经营范围
1、负责早、午、晚、夜宵的供应,以特色风味饮食为主。其中,场地1以经营北方特色面食、特色点心、特色小吃等为主;场地2以经营湘、川菜等为主。经营合作方所经营的饮食类别不可与学校自营食堂相同。
2、寒、暑假期间的饮食服务供应,由饮食管理中心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四)经营期限
1、合同期为3+1+1年,三年的合同期为2022年4月至2025年1月,合同到期后,中标人可提出申请,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双方可续签合同,续签的合同为每年一签,续签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2、经营合作若违反相关协议,学校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经营合作方须按投标时向学校承诺的内容办理相关事宜。
3、合同期满前,若经营合作方主动提出退出学校食堂合作,学校按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经营合作方须按要求办理相关退出事宜。
(五)经营方式
1、经营合作方用工应按学校招聘用工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监管,接受学校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杜绝无证(身份证、健康证等)进入食堂工作,同时按食品卫生要求,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2、经营合作方的主要原材料由学校进行招标采购,特色配料和菜式无法招标采购的,可由经营合作方与学校双方进行联合采购,按规定进行验收(索证索票),统一入库出账。
3、经营合作方在经营中的水、电、燃气费,按水、电、燃气表的实际使用量纳入其经营成本核算,公用区域等无法独立核算的水电气用量,则根据经营合作方与其所归属的学校自营食堂双方的营业额比例进行分摊,纳入其经营成本核算。
4、扣除经营合作方相应的经营成本后,经营合作方提交不低于所获利润的50%给校方作为菜价调节基金(具体提交的比例以实际中标比例为准)。经营单位利润的计算方式为:经营合作方当月营业总额—当月的总成本;总成本包括食材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水电费、燃气费、核定员工工资。其中核定员工工资按经营合作方每个月营业额的25%核定;低值易耗品指合作单位在提供饮食服务过程中消耗的一次性用品,如快餐盒、塑料袋、一次性筷子等,不包括厨房用具、设备等其他用品。
5、经营合作方运营过程中相关的公共区域保洁、公共餐具洗消等,无法独立核算和管理,必须与其所归属的学校自营食堂统一管理或公用的项目,相关费用按双方营业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合作单位的相关费用从其利润里扣除。
6、经营合作方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招聘录用员工,按时发放工资,按要求购买社保,保障员工权益;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招聘录用的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并有相关的培训记录。
(六)经营管理要求
1、经营合作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经营合作方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颁布的关于高校后勤食堂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规定。
3、经营合作方所有操作规程(加工、销售、留样等)必须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操作,自觉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和学校管理小组的监督和管理,若发生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经营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
4、经营合作方的所有食品必须现场制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对外承办加工配餐业务、也不能把其他场所进行加工的食品配送到学校食堂。
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饭菜价格优惠,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合作方, 经营合作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6、经营合作方在经营过程中,禁止现金交易或其它不入学校账户的收入行为。
7、经营合作方不得将场地转租、分组给第三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在食堂内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不得从事超越本合同所规定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不得在经营期间将学校的任何财产作担保、抵押、融资等,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以上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或诉诸法律。
8、经营合作方经营超出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则由经营合作方自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扩容申请工作。
9、经营合作方如有火灾、食物中毒、因食品安全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经营管理不善引发事端等事故(情)发生,经营合作方负全责,给学校造成名誉及财产损失的,经营合作方除要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还要赔偿学校的损失。
(七)经营设备设施管理要求
1、经营合作方使用学校食堂的设备设施,应按照设备清单,逐件核收,签字确认,并承担设备设施维护维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经营合作方负责,确保学校的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等不流失、不损坏;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出卖、转让、租借他人或部门。
2、除学校提供的厨具和设备外,经营合作方需另行自购的厨具和设备,须将清单(即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及总价等)报饮食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相关厨具和设备的购置费用及维修维护费用由经营合作方负责,不纳入经营成本核算。经营合作单位经营区域需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天然气表等独立测量的设备设施,安装过程须接受校方的监督和验收,相关费用由合作方负责,不纳入经营成本核算。经营合作方须对负责的配餐间、后厨等区域进行翻新装修,翻新装修方案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翻新装修相关的费用由经营合作方负责,不纳入经营成本核算。合同期满或中途退出时,经营合作方投入的所有厨具、设备及装修装饰等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八)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依约将场地(含后厨加工区)交付给经营合作方使用,并保证场地移交时场地的水、电正常供应。
2、负责配备窗口售卖机,并每天打印窗口售卖机收入清单给经营合作方,每月一次结清经营合作方所应获得的利润。
3、负责监督检查经营合作方的消防、生产安全、食品卫生等工作,发现问题有权向经营合作方开具《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经营合作方依此进行整改。
4、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合作方出品的价格、味道、分量、出品和服务态度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给经营合作方,必要时对经营合作方提出整改要求。
(九)经营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合作方使用的原材料全部从食堂仓库领取,每月底食堂主管和仓管员参加档口盘点,并在盘点表上签字证明。
2、经营合作方按采购人指定的餐饮服务的模式和供应时间提供师生膳食,并保证出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听取师生反馈的意见。
3、经营合作方应接受采购人对消防、治安、食品卫生、生产安全等工作检查。
4、经营合作方自觉维护和保管好采购人场地和设备等,如有损坏,由经营合作方维修或照价赔偿。
5、经营合作方在经营期间应自觉遵守用电、燃料、消防、防止食物中毒等管理规章制度,经营合作方所招聘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合作方负责。
6、经营合作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并负责场地的环保、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经营期间因上述问题造成的一切财产损失、人员上访及其相关责任由经营合作方负责。
7、经营合作方在独立经营期间与他方发生的一切债务均由经营合作方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8、经营合作方负责合法合规招聘使用员工,负责其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一切费用。
9、经营合作方若发生劳资纠纷,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0、经营合作方应保证采购人场地环境的安静和卫生清洁。
11、经营合作方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协议之前应完好交还场地给采购人。
12、经营合作方的运营须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十)监管与考核
1、为保证学校食堂的服务性、公益性和微利性的特性,学校对经营合作方的监管如下:
(1)建立监管机构和监管制度,配备相应专职的监管人员,建立有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监督队伍,参与伙食监督;
(2)学校定期对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3)学校监管机构严格监督经营合作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消防安全法》等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2、考核
饮食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对经营合作单位进行监督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管理、服务质量、饭菜质量、饭菜价格等方面。考核不及格的经营合作单位,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其所投资产无偿归学校所有。具体考核细则由饮食管理中心制定。
(十一)、付款方式
饮食管理中心按经营合作方上月营业总额,扣除上月总成本费用(包括食材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水电费、燃气费、核定员工工资)后,计算利润,制表报学校财务处,由学校财务处按相应管理流程,将相应款项转入经营合作方提供的账户。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1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责任期满后,如无债务投诉及赔付行为,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 采购人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遇寒暑假时间顺延)。
(十三)协议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即时停止对该场地的电力供应,由此造成经营合作方或他方的任何损失,采购人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并可无条件收回场地,经营合作方或他方在该场地内的一切物品及装修的费用采购人无须给予任何补偿或赔偿:
(1)经营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经营合作方擅自将场地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的;
(3)在食堂内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违禁物品的;
(4)从事超越本合同所规定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的;
(5)在经营期间,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将学校的任何财产作担保、抵押、融资等的;
(6)经营合作方利用独立经营的房屋或提供独立经营的房屋给他人进行违约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7)经营不善,服务质量差,学生投诉多;
(8)不服从饮食管理中心管理;
(9)经营合作方营业期间收取现金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制度规定的行为。
2、经营合作方在合作期满前,若主动提出退出学校食堂合作,须提前6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经营合作方缴存的履约保证金等款项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还须签署退场补充协议并无条件撤场,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不再作其他任何补偿。
3、经营合作方若违反相关协议,学校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未结算营业款等。经营合作方还须无条件撤场,已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无偿归学校所有,学校不再作其他任何补偿。
4、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议解决,互不承担责任。
5、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时,本协议终止,各方的责任在终止合同时一并商定。
三、人员(服务团队)要求
1、经营合作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招聘证件(健康证、居住证、身份证)齐全的员工,经营合作方应留存员工证件的复印件以供学校或食品监管部门查验。招聘的员工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2、经营合作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所聘请录用的员工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从业条件,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健康证、居住证等),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劳保福利等一切费用。
3、经营合作方至少配备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效《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上岗。
4、经营合作方聘请的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同时穿戴统一的工衣、工裤、工帽、工鞋上岗。
5、经营合作方员工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定标
开标
采购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及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开标一览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招标工作人员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
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
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依据。综合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权重 |
60% |
40% |
三、评标程序
1、投标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附表一)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内容逐条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性评审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3)只有全部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的投标才是有效投标,只要不满足上述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以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2、技术评审
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
价格评审
(1)各投标人报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上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对投标货物漏项处理:投标人漏项报价,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4)以上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经投标人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评标价的确定: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高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价÷基准价)×100×权重。
注:经营合作方提交不低于所获利润的50%给校方作为菜价调节基金。
(7)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中标人的确定
(1)评标委员会将包组一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包组二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总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综合总得分并列的,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适用于包组一、包组二)。
四、定标
(1)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3)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表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 |
资 格 性 审 查 |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
|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
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
2、未以进口产品投标。 |
|
3、对标的货物的关键、主要设备没有报价漏项。 |
|
4、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交纳办法将保证金送交银行的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 |
|
5、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
|
6、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记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7、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带“★”要求的内容。 |
|
8、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不少于90天。 |
|
9、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0、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
注:1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4.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附表三:技术、商务评审表:6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权重 |
评分范围 |
1 |
经营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5分) |
5分 |
每位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1分。经营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元素: 1.菜式品种丰富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情况(应提供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成本核算等各项制度) |
2 |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4分) |
4分 |
每位评委对各投标人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食堂应急事项处理方案; 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消防及安全制度; 食堂应急或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含有火灾、停电停水停气、校园病毒、消防等)。 优秀4分,良好2分,一般1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业绩、荣誉 (12分) |
12分 |
1.投标人有2015年以来投资每间食堂200万元及以上学校食堂或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时收验,无原件不得分;合同中无注明投资额的,须提供合作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2.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 |
4 |
同类项目经验(14分) |
14分 |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10000人以上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以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无注明服务对象人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14分。 |
5 |
综合实力 |
概况(8分) |
1.投标人以投标之日起计连续5年以上未出现质量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得5分,否则0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餐厅餐饮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
风险责任承担及服务承诺 (1分) |
考查投标人对经营风险承担、安全责任承担及经营管理的服务质量、卫生和安全保障承诺情况。不提供不得分 |
||
购买场地责任险(1分)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学校食堂购买场地责任险不低于500万元得1分,低于或不提供不得分。 |
||
6 |
经营管理 |
拟投入本项目专职管理者及团队成员素质 |
本项目拟任专职管理者及团队成员应具有二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具有中级或以上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根据其饮食行业荣誉及学历情况进行考查,优得6分,良得3分,差得1分。(须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毕业证、厨师证、健康证、荣誉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近6个月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
伙食质量及价格水平 |
菜色品种和价格及菜色品种情况,考查对比优:好得2分、一般得1分。 |
||
配套设备配置方案(2分) |
对比各投标人提供的配套设备配置方案: 好得2分、一般得1分。 |
||
7 |
经营建设(5分) |
目前保持“A级食堂”资格(5分) |
所经营管理的食堂获得“A级食堂”资质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 |
8 |
合计 |
60分 |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第五部分 合同书文本
(只作参考,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1.......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执行采购文件要求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3)采购人、人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资格性审查 |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符合性审查 |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5.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6.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7.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8.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9.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10.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2、“★”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注: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3、“ ▲”条款自查表
序号 |
“▲”条款要求 |
证明文件(如有)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见投标文件()页 |
注: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4、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官渡校区学生食堂特色窗口经营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XNZB2022C001G
投标人名称 |
提交给校方的菜价调节基金比例 |
|
% |
||
(大写): |
注:1.此表总报价是指经营合作方所获利润提交校方不低于50%作为菜价调节基金,报价低于50%的视为无效投标。
2.经营合作方利润的计算方式为:经营合作方当月营业总额—当月的总成本;总成本包括食材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水电费、燃气费、核定员工工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投标函
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我方审阅了贵方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提交我方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参与投标。
我方 (投标人全称) 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签字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方愿意遵守贵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服务需求》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提交给校方的菜价调节基金比例为 (%: )。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时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4、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6、我方理解,最低投标价不能成为中标的唯一理由。
7、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合同书》中的全部条款。
8、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境内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该责任由我方承担。
9、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0、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
电 话: .电子邮箱: .
代表姓名: . 职务: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的截图(截图内容详见“人资格要求”);
最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其他认为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投标人(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投标工作办公室
本授权书声明: 是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 的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任 职务,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现授权 (姓名、职务) 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投标人(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说明:1、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函”的,则无需提交本表。
2、非法人投标的,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
投标人所获得认证或其他证书一览表
序号 |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有效期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注:请提供本表所列的证书资料复印件。
八、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
竣工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
合计 |
注: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一般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 |
是否偏离(优于/无偏离/负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注:1、投标人必须将全部非“★”技术、商务条款参数按顺序填写;
2、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无偏离则不需列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实施计划
(一)经营服务方案
(二)拟投入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工龄 |
职称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3 |
|||||||
… |
注:根据本表所列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履约进度计划表
序号 |
拟定时间安排 |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
拟定 年 月 日 |
签定合同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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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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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服务承诺
(五)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如有,请扼要叙述)
十一、 唱标信封(独立封装)
请各投标人将《报价一览表》(可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并盖章)单独密封装入《唱标信封》内,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