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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淝河监狱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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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度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一、招标条件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省淝河监狱(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度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职工节日慰问品,春节、端午节及中秋节拟为职工选购福利提货券。提货券提货内容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果、肉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不接受套餐方式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2、发放标准:招标人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实际支付金额合计2000元/人。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按节发放,每个节日发放提货券具体金额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

3、项目预算:61.4万元

4、资金性质: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团体供货业绩;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01月1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xinecai.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信E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信E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信E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5、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8日09时30分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s://www.xine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1410室

邮编:230000

联系人:章工、张工

电 话:0551-63736269

电子邮件:bingz@ahbidding.com

八、其它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信e采系统中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资料下载”栏目--“信e采投标人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1-63735952/63739511)。

2、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1楼大厅集中办理点)或网上直接办理,联系电话:0551-63733806,CA办理须知详见信e采系统“CA办理须知要求”。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页面(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更新前务必将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退出,否则会导致更新失败),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附件:
【发售稿】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度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docx

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度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1AT48070509743






















招标人安徽省淝河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省淝河监狱(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度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职工节日慰问品,春节、端午节及中秋节拟为职工选购福利提货券。提货券提货内容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干果、肉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不接受套餐方式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2、发放标准:招标人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实际支付金额合计2000元/人。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按节发放,每个节日发放提货券具体金额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

3、项目预算:61.4万元

4、资金性质: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团体供货业绩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8日至2022011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xinecai.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已注册用户请确认完善信息并提交通过),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门户—资料下载—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信息资源库操作手册(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后(一般为一到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点击投标后选择投标申请,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参见《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操作手册链接: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信e采申请变更(信e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63735952),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信E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信E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信E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潜在投标人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信E采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5、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1280930分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https://www.xinecai.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1410室

邮编:230000

联系人:工、张工

电 话:0551-63736269

电子邮件:bingz@ahbidding.com


八、其它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信e采系统中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资料下载”栏目--“信e采投标人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1-63735952/63739511)。

2、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1楼大厅集中办理点)或网上直接办理,联系电话:0551-63733806,CA办理须知详见信e采系统“CA办理须知要求”。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资料下载页面(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更新前务必将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退出,否则会导致更新失败),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信e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一、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xinecai.com/download。

2、投标人须办理信e采平台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办理须知》(https://www.xinecai.com/helpcenterlist?quesClass=39&title=CA%E5%8A%9E%E7%90%86%E9%A1%BB%E7%9F%A5)。

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需要投标人网络上传通过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使用通过信e采办理的数字证书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通过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登陆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进入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

4、投标截止时间以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s://www.xine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加密文件上传后投标人可进行模拟解密检验加密文件是否正常;

5、投标人除须按上述第4条要求网络上传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外,可以另行提供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电子标书工具软件在加密上传后,同时生成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供投标人拷贝到U盘或刻录光盘,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后递交),投标人须保证电子U盘或光盘时能正常读取。具体要求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

6、如投标人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操作和使用问题,请及时联系信e采电子交易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0551-63735952、63733806、63736267。

二、开标及解密投标文件

1、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下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信e采在线开标系统进行开标(请选择ie浏览器进行登录,如电脑未安装ie浏览器,可至信e采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https://www.xinec

ai.com/download)登录前请确认是否安装信e采驱动。驱动安装完成后登陆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进入开标系统或者点击http://kb.xinecai.com/process/login链接进入)为方便开标联系,建议投标人进行签到。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远程使用信e采办理的CA数字证书先行解密(加密证书需与解密证书一致,否则无法解密成功)。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系统导入后,工作人员开启系统唱标等流程;

2、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在平台系统导解密失败的,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通过信e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作为导入补救措施,工作人员可导入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继续开标;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招标文件中允许的所有方式仍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系统导入的,视为其撤回投标。

三、数字证书问题

1、数字证书需使用通过信e采办理的数字证书;

2、数字证书到期后须重新续期;

3、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须更换新证书;

4、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无效情况

1、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无法打开的;

(二)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三)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可视同放弃澄清:

(一)澄清文件无法打开的;

(二)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三)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四)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

五、特殊情形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二)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第1条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招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停止该项目此次电子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01

项目名称

安徽省淝河监狱2022年度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

02

招标人

安徽省淝河监狱

0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4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05

备选方案

本项目只接受唯一投标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凡投标人递交两种及以上投标报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06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投标人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采购、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制作货物提取券的相关费用、质保、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并已充分考虑了各种风险。

07

质保期

执行国家标准

08

交货期限

提货券发放分三期,第一期:2022年春节提货券,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历日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期,2022年端午节提货券,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历日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三期:2022年中秋节提货券,收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历日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期间隔时间较久,第二、三期的交货期限中标单位须在2022年相应节日前一个月主动联系采购人并做好发放准备。

09

提货期限

甲方发放货物提取券起算不少于 1 年

10

付款方式

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三个节日,节前按实际发放标准付款。

11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投标人因现场踏勘影响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除图纸或者招标文件缺陷等原因外,因投标人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报价或提出索赔等要求。

12

招标答疑和通知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提出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将汇总,解答后发给所有投标人,逾期不予解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义务登录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看,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13

投标有效期

180天

14

投标限价/控制价

□无

?有,最投标限价:提货券实际面额不得低于发放标准,低于作无效标处理。

15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0128上午09:30(北京时间)

16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102会议室

17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汇款时请备注或附言(21AT48070509743项下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提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说明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出具的保函(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保函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
2)如采用担保机构保函,应为融资担保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投标人可直接登陆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费用管理-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按照提示进行操作(首次登录需完善企业信息)。保函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递交,同时保函复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
2.保证金汇款账号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项目的缴费按钮取得相应的《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上会有具体的汇款账号及截止时间,具体操作详见我单位门户网站内的“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说明书”。(多标段项目,各标段账号均不同)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各项目(标段)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4.因投标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的,其后果自负。
5.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金额(以系统显示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4)账号根据不同项目(多标段项目,各标段账号均不同)由系统随机生成,此汇款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已获取或未获取汇款账号,而往其他企业的汇款账号进行转账的,依据本项目应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
6.若投标人不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递交保证金账户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办理银行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注明“某编号保证金”字样,否则,造成账目不清或无法查明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8

履约保证金

19

招标文件的

解释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0

特别说明

本次招标所采购的提货券,在提货期限内均可享受中标人处所对应的超市、商场、公司及所属连锁门店等地的所有优惠及折扣活动。

1. 总则

1.1项目描述

1.1.1招标人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

1.2招标方式

1.2.1招标将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1.3招标代理机构

1.3.1是招标人委托的、具有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法人。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

(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2.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开标一览表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项目负责人员一览表

(8)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9)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有)。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5.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6.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投标人应同时递交全套纸质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由“电子标书工具软件”直接导出打印,如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3 纸质版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 未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4.2.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或指定人员。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未将纸质投标文件和(或)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送达指定开标地点,不影响其投标有效性,仅视为投标人放弃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和(或)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文件导入补救措施的权利。

4.2.5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中规定的时间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4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撤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退还其递交的纸质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和样品。同时,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投标人仅对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而未同时修改或撤回其已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其修改或撤回行为无效。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性;

(5)投标人代表使用CA,通过“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现场或远程对已递交的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接着,由主持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6)主持人将双方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开评标系统,此时,可使用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导入补救;

(7)经双方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导入后,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并公布开标信息;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2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其电子投标文件经双方解密后成功导入系统(含采用补救措施)按上述程序继续开标、评标。对于文件解密失败或文件导入失败的投标人,视为其已撤回投标。

5.2.3 本次招标为二次招标,若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仅有两家时,可改为磋商方式,磋商文件及评审办法等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若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仅有一家时,可改为直接采购方式。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若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使用方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使用方提交履约保证金。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和使用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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