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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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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0 10:53

一、项目编号
5104212021000415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辉耀鼎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东大街318号1栋12层8号
中标(成交)金额 579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推车式消毒柜,品牌(如有):鹤山市沙坪新艺不锈钢厨具/洁之宝,规格型号:RTP880,数量:2台,单价:14800元;名称:单头电磁大锅灶,品牌(如有):江西摩力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摩力斯,规格型号:1200*1300*(800+400)/30kw,数量:3台,单价:9800元;名称:四人快餐桌椅,品牌(如有):四川玖玖嘉厨科技有限公司/玖玖嘉厨,规格型号:1200*1000*760,数量:140台,单价:680元;名称:包子机,品牌(如有):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银鹰,规格型号:YZB40,数量:1台,单价:34800元;名称:长龙式洗碗机,品牌(如有):广州市艺高洗碗机有限公司/艺高,规格型号:3900*875*1600,数量:1套,单价:109000元;名称:排烟弯头,品牌(如有):四川玖玖嘉厨科技有限公司/玖玖嘉厨,规格型号:600*600,数量:40米,单价:600元;名称:油烟净化器,品牌(如有):佛山市科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蓝,规格型号:BS-216Q-KL20000,数量:1台,单价:35400元;名称:水电改造,品牌(如有):四川玖玖嘉厨科技有限公司/玖玖嘉厨,规格型号:/,数量:1套,单价:348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郭志勇(组长);张刚;王安福(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889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
地址: 米易县垭口镇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12-8117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20幢3层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章;联系电话:028-6392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万女士
电话: 135517572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编号:5104212021000415 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 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4 第三章 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9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4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5 第八章 评审方法.................................................................................................................57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6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委托,拟对米易县垭口镇 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5104212021000415 2.采购项目名称: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59.29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一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 的要求,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 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 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 28日至2022年 1月4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 4 楼 3、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 3351156010@qq.com,待采购代理机 构核对资料无误后进行微信转账,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网 络报名成功。(转账时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如有)),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报名时需提供提交以下资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 1);供应商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16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 格不能转让)。 注:供应商报名时应保证供应商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采购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1月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3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月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 启。 十一、磋商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街社区居委会 4 楼开标室。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 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 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 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 “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 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 通讯地址:米易县垭口镇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12-8117835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 59 号瑞光大厦 6 楼5 号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812-3551993 13551757278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 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59.295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59.29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 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 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参与 不接受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其 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 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 及附加、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 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确 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 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 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 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 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或者扣 分 (实质性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联合体或合同分 包中中小企业比 例 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 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比例或价格加 分比例 本项目不涉及 本项目所属行业 制造业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失信企业报价加 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 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 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 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 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 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注: 1.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但不重复享受政策。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提供 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 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予以认定。 7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实质性要求) 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采购的机会。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 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金 额:中标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签订合同前支付。 其余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3551757278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3551757278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3551757278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3楼。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3551757278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3楼。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3551757278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3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米易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2-817310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 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国家规定的强制、 优先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 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 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八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 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 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18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 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 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 定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8894.00元。 联 系 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13551757278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0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 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 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21 声明承诺提醒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 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 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2 中小企业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 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购买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 材料。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 8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 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 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 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 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 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 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 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长龙式洗碗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9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7.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并交至成都市郫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中心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磋商失败项目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 告发出后5 个工作日内通过原途径无息退还。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0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 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 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 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 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 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 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 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11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 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 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 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 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 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 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 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本采购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实质性要 求) 13.2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 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 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2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6. 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 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 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3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 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 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 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 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磋商最后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 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 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 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 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 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 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如果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 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 商不确认的或拒不澄清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 14 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 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 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磋商小组推荐入库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 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 罪记录的承诺函。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5 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 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采购文件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 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 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 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 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 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 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 16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 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 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 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29.合同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 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 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 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文件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 外)。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17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 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 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 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18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委托代理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 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 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 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19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 1、资格要求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 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 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 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 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 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 法履 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0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 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1)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或2020 年 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 注),②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 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 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成立不 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21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 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22 第五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一个包,采购厨房设备一批。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长龙式洗碗机。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学生食堂设备采购清单 序 号 产品名 称 规格(mm) 技术参数 计 量 单 位 数量 1 六门更 衣柜 900*420*1800 1、规格:900*420*1800mm;采用0.8mm厚优质冷轧钢板,背板采 用扣式焊接,门采用借力门铰,门张开最大时为90度,门在转动 和关闭时不和柜体的任何一个部位直接接触,门闭合时与柜体正 面完全嵌合,磁碰无异响,带挂锁孔。下料尺寸精确,保证产品 的牢固性,合理性。焊接:二氧化碳保护焊。所有金属表面处理: 经淘化及抛丸机打砂除油除锈后,高压恒温环氧树脂固体粉末静 电喷涂,喷塑温度达到195-205摄氏度,喷涂均匀,附着力强,耐 腐蚀,耐擦挂,耐冲击,保证喷塑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备 注: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 ±1cm) 台 2 四层平 板货架 1200*500*1550 1、层板采用201#不锈钢制作,厚1.0mm,四层结构;面板内衬不 锈钢加强筋加固;立管采用201#不锈钢,厚度Φ48*1.0mm不锈钢 管,配可调脚。(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 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4 3 四层冲 孔货架 1150*500*1600 1、层板采用201#不锈钢制作,板厚1.0mm,四层栅格结构;面板 内衬不锈钢加强筋加固;立管采用201#不锈钢,厚度Φ48*1.0mm 不锈钢管,配可调脚。(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 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4 4 双层平 板工作 台 1600*800*800 1、两层板式结构,上层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度 1.2mm;下层台面采用201#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1.0mm,立柱 采用201#不锈钢,直径Φ48mm,厚度为1.0mm,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 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3 2 23 5 双层平 板工作 台 1800*800*800 1、两层板式结构,上层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度 1.2mm;下层台面采用201#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1.0mm,立柱 采用201#不锈钢,直径Φ48mm,厚度为1.0mm,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 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4 6 双层工 作台 900*700*800 1.两层板式结构,上层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度 1.2mm;下层台面采用201#不锈钢板,厚度1.0mm,立柱采用201# 不锈钢,直径Φ48mm,厚度为1.0mm,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备注: 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 为±1cm)。 台 1 7 双层工 作台 1000*700*800 1.两层板式结构,上层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厚度 1.2mm;下层台面采用201#不锈钢板制作,台面厚度1.0mm,立柱 采用201#不锈钢,直径Φ48mm,厚度为1.0mm,配可调节高度子弹 脚(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 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5 8 包边面 点工作 台 1500*800*800 1、案板四周不锈钢板包边,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 立柱采用201#不锈钢材质,直径φ48mm不锈钢管;台脚处连接不 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 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1 9 活动工 作台 1800*800*800 1、上层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厚度1.2mm;下层为栅格, 采用201#不锈钢方管,条格38*25mm,厚度1.0mm,立柱采用201# 不锈钢,直径Φ48mm,厚度为1.0mm,配2个万向轮2个定向轮(备 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 范围为±1cm)。 台 1 10 收残台 1000*800*800 1、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立柱采用201#不锈钢, 直径为48圆管,厚度1.0mm,38*25方管,配可调脚(备注:不锈 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 1cm)。 台 1 11 单星工 作台 1400*800*950 1、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星盆采用201#不锈钢, 厚度1.0mm,立柱采用201#不锈钢,直径为48圆管,厚度1.0mm, 38*25方管,配可调脚,配置不锈钢下水器(备注:不锈钢材质厚 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1 12 双星工 作台 1800*800*950 1、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星盆采用201#不锈钢, 厚度1.0mm,立柱采用立柱201#不锈钢,直径为48圆管,厚度1.0mm, 配可调脚,配置不锈钢下水器(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 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1 13 收碗车 800*600*900 1、采用201#不锈钢板制作,分为上下,两层,厚度1.0mm,立柱采 用30方管,配4只万向脚轮(两个万向轮,两个定向轮)(备注: 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 为±1cm)。 台 4 14 面粉车 500*500*530 1.采用201#不锈钢制作,厚度1.0mm(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 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1 24 15 十二盆 饼车 500*650*1360 1、采用201#不锈钢制作工艺及配置,厚度1.0mm,立柱采用201# 不锈钢,立柱采用30方管,配四个重型尼龙轮(两定向带刹车, 两万向)(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 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1 16 米面架 1200*500*300 1.台面采用201#板式不锈钢制作,板厚1.0mm,配可调脚。(备注: 不锈钢材质厚度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 为±1cm) 台 3 17 四格售 饭工作 台 1500*700*800 1、台面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厚度1.2mm;侧板,围板,水胆采 用201#不锈钢,厚度1.0mm;下层平板采用201#不锈钢厚度1.0mm, 配可调子弹脚,配份304#材质份数盘4个(备注:不锈钢材质厚度 允许误差的范围为±0.2mm,长宽高度误差的范围为±1cm)。 台 7 18 立式双 温四门 高深柜 1200*700*1940 1、规格:≥1200*700*1940mm;温控类型:机械\数显;温度范围: 冷藏-5- +10℃、冷冻-18-6℃;功率:300W(±20W);采用节能 压缩机,噪音低、耗电省、安全可靠; 2、容积:≥875L;取得中国能效标识;达到一级能效,提供第三 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整机 材质达到食品级,并取得CQC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附试验 报告)(型号一致)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能源效 率检测报告复印件; 3、电子元器件性能优良,进行端子电压、骚扰功率、断续骚扰、 谐波电流、静电放电、注入电流、电快速瞬变、浪涌、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等严苛检测,各类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国标;产品符合 JB/T7244、GB4706.1、SB/T 10424、GB4343.1、GB4706.13、 GB17625.1等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试验) 报告复印件佐证本条参数。 台 1 19 推车式 消毒柜 1030*850*1700 1、远红外线食具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外形规格: ≥1030*850*1700mm,容积:≥880L,功率:4.5KW(380V 3N~); 额定餐盘抽斗数量:6个;额定餐盘载荷:360个(餐盘规格: 360*270*20mm);玻璃可视窗数量:1个;玻璃可视窗玻璃层数: 2层; 2、消毒柜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可达195℃,120℃以上保持 时间≥1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7,对脊髓灰 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是合格的二星级消毒柜;消 毒效果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消毒技术 规范(2002版)标准要求;其他符合GB 4706. 1-2005 家用和类 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423.3电工电子产 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Cab:恒定湿热方法、 GB/T2423.1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Ka: 盐雾、GB/T 17841半钢化玻璃的要求;同时提供:第三方疾控机 构出具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 量检测报告佐证本条参数; 3、产品不锈钢内胆、不锈钢篮、玻璃视窗等有可能与餐具接触的 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 台 2 25 认证证书(附试验报告)”佐证参数; 4、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 服务平台上线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864号)要求,备 案信息能够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https://credit.jdzx.net.cn/xdcp)上查询验证,提供查询截 图。 20 单头电 磁大锅 灶 1200*1300* (800+400) 1、规格:1200*1300*(800+400)mm;电压/功率:380V/30kW; 材质:采用SUS304不锈钢,面板厚1.20mm,侧板厚1.0mm;锅具: 采用材质409#、25mm厚的不锈铁,外径?1000mm,内径?930mm,净 重:18.5kg;深度290mm,容积110L;面板为一次性折弯无焊接, 防水防污垢四面可直接喷淋,具备国家IPX6防护等级;机芯采用 分层次散热结构,机芯外壳全密封设计,采用黑色汽车烤漆机箱 达到绝缘效果;中控技术:支持多台机芯同级并联,相邻线圈靠近 无干扰,无低频噪音。自动扫描负载:可静态或动态自动扫描线圈 负载状态,避免线圈感量不匹配,提高负载适应性,降低现场调试 难度;谐振电容监控:电容状态监控软件,实时监控谐振电容工作 状态,极端情况下不损坏;显示屏带有中英文故障原因、显示用电 量、实时功率、实时电压;配置8档磁控开关,每个档位有相对应 的功率输出情况、更直观掌握火力调节;漏电保护,过热保护, 防干烧保护多重保护措施,全新防水、防油烟、防虫设计;三重 立体防辐射外坑屏蔽设计,防止磁场泄露; 台 3 21 电磁单 头矮汤 炉 650*750* (500+700) 1、规格:650*750*(500+700)mm;电压/功率:380V/8kW;材质: 304不锈钢,面板厚1.2mm,侧板厚1.0mm;汤桶:材质304复合底, 尺寸?mm500*500mm,厚度3mm,容积98L,重量14kg;面板为一次性折 弯无焊接,防水防污垢四面可直接喷淋,具备国家IPX6防护等级; 机芯采用分层次散热结构,机芯外壳全密封设计,采用黑色汽车烤 漆机箱达到绝缘效果;显示屏带有中英文故障原因、显示用电量、 实时功率、实时电压;配置8档磁控开关,每个档位有相对应的功 率输出情况、更直观掌握火力调节;漏电保护,过热保护,防干烧 保护多重保护措施;微火功能,1kw以下连续加热,实现微火保温功 能; 台 1 22 油烟网 罩 L*1300*500 1.烟机罩选用不锈钢板制作,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配制不锈 钢油烟过滤网,合理的废油排油道,不锈钢抽油烟机罩,烟罩下吸 式、挂式烟罩,带房雾防水灯具,配百叶式不锈钢虑油网、油杯。 米 5 23 48盘蒸 饭车 1415*1045*1460 (±50) 1、规格参数:电源:50Hz 380V 3~;额定载重量:480Kg;蒸盘 数量:48盘;外形尺寸:1415*1045*1590(mm)(±50mm); 功 率:48kw;泄压阀:2个; 2、要求:水箱底板材料:304#材质,厚度1.0mm;脚轮底架材料: 201#材质,厚度1.2mm;溢水阀材料:304#材质;托架结构:悬空 设计,双卡槽,托条移动;门封条结构:柳叶式设计;柜内压力 类型:微压;泄压阀材质:全铜;(本条参数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 者证书佐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蒸柜整机材质符合GB4806.9-2016国标要求;提供食品接触产 品安全认证证书; 台 1 26 4、加热管采用316耐腐蚀、耐高温顶级不锈钢定制,快速加热, 使用寿命长;加热管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不应超过0.2mA; 5、其他符合:SB/T 10697 商用电器两用蒸饭柜、GB4706.1 家用 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 部分通用要求、GB4706.34 家用和类 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强制对流烤炉、蒸汽炊具和蒸汽对流炉 的特殊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告佐证参数。 24 四人快 餐桌椅 1200*1000*760 1、4人收折餐桌椅,桌面≥1200*1000mm*760mm,收折起来尺寸 1000mm,打开尺寸1350mm,桌面材质不锈钢,边厚度为2.5cm,中间 1.8cm。桌架采用优质50*50方矩管,厚度为0.9cm,经过喷塑抛光 而成。圆凳面为工程塑料。 台 140 25 薯仔脱 皮机 620*580*1000 1、外形尺寸:620*580*1000mm(±5mm),容积:90kg,加工量: 30kg/次,额定功率:1.5KW,电压:220V。采用滚动摩擦原理, 脱皮与洗净,滚筒砂可换设计。 台 1 26 包子机 1460*650*1450 1、尺寸:1460*650*1450mm(±5mm);功率:2.5KW/220V 2、蒸包规格:30-120克/个,蒸包褶数:9或12褶,生产能力:≥ 1920个/小时 3、技术标准符合GB16798-1977要求,满足①设备结构、产品输送 管道和连接部分不应有滞留产品的凹陷及死角;②机械设备的齿 轮、链条等运动部件应设置防护罩,人体任意部位难于接触;③ 产品区域开启方便、处于该区域不能自动清洗的零部件拆卸和安 装简单方便;④产品正常运行情况下的噪音≤72dB(A)提供2020 年以来的CMA/CNAS/CAL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佐证。 台 1 27 绞切肉 机 630*465*860 1、刀组可速拆洗,不锈钢盛料口;梳刀、垫片、不锈钢的切刀刀 片;切片、切丝、切丁;不残留肉渣、全铜芯双电机、切肉厚度 可根据实际定制;绞肉入口直径:10.5cm,出口直径9.5cm;切肉 入口:29*9cm,出口直径20*20cm;默认刀距:3.5mm+5mm;电压: 220V;功率:2*2.2KW双电机。生产能力:切片产量:不低于420KG/h, 切丝产量250kg/h;绞肉产量:400kg/h;产品净重约:100Kg;整 机为全不锈钢材质。 台 1 28 压面机 490*320*850 1、外形尺寸:490*320*850mm(±5mm);功率:2.2KW,产量:35kg/h; 电压:220V或380V;面棍转速:60r/min;面棍长度:288mm;面 棍直径:89mm; 台 1 29 搅拌机 450*550*770 1、规格尺寸(mm):450*550*770mm(±5mm);容积:27L;功率: ≥1.8KW/220V;转速:105/162/310r/min;配置:带安全防护罩。 台 1 30 卧式和 面机 850*500*1000 1、尺寸:850*500*1000mm(±5mm);额定容量:25kg;生产能力: 200kg;功率:2.2KW,电压:220V/380V。采用新型传动桨叶式搅 拌结构,噪音低。 台 1 31 长龙式 洗碗机 3900*875*1600 1、设备材质:设备整体面板材质采用食品级304浦项板,厚度≧ 1.2mm。不锈钢方通厚度≧1.5mm,水缸\护板厚1.2mm和2.0mm;传 动系统、设备支承、护板、水缸、喷嘴、电箱及所有螺丝螺帽均 使用国标304不锈钢材质。 2、设备规格:①预洗+主洗+漂洗消毒长龙式一体洗碗机(双系统 预洗、漂洗系统、双系统水箱加热功能)。②总功率:59KW/380V (电),使用国标25平方电线(三相五线);③耗水量:≤450L/ 套 1 27 时;水箱容量:90L*2; ④洗涤量:3600-5300/时(6寸碟); 3、设备主要功能:①设备具有变频调速设计,输送电机使用变频 器,可根据餐具洗涤量调动链条清洗速度、输送速度:1.6-4.5 米/分;②洗碗机上下洗涤喷臂可拆装清洗,无需工具辅助拆卸, 喷管采用内凹型喷嘴,洗涤温度≧62-75℃。③漂洗喷淋管喷嘴呈 扇形设计、当有餐具进入清洗区域时喷淋才启动,使喷淋过水效 果更强劲更节能,漂温度≧82-95℃。 ④设备入口、出口均配备 蒸汽排气出口,使蒸汽有效地得以排放洗碗间温度有效地降低⑤ 洗碗机洗涤进出口工作台具备光电感应节能环保功能,检测不到 有餐具进入时洗碗机不会自动喷淋,清洗过程中检测不到有餐具 进入时会停止喷淋,从而降低用电功率和用水量。⑥所有电机都 必须有缺相和过载保护,连接电线采用铜芯线;加热系统有短路 保护和中文故障代码显示。⑦洗碗机加热管使用316L不锈钢材质, 在水质水垢严重时保证抗腐蚀经久耐用。 4.洗碗机采用智能触摸屏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自动进水、自动 加热、运行状态一目了然;内部有故障传感器,能自动检测洗碗 机故障并在显示屏上以中文描述直接显示。 5件;提供制造商CE认证(安全合格标志认证证书)复印件。 32 浸泡池 1200*800*850 1、电压/功率:380V/1.1KW;功能:独特的气泡(鼓泡)功能可 将餐具上的残渣洗掉,去除污垢;产品机身构架采用304钣金;底 脚采用不锈钢可调子弹脚;托盘、餐盘、平盘、碗碟;尺寸可定 做 台 1 33 烟罩背 管 500*500 1、材质:采用镀锌板≥1.0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 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米 5 34 排烟管 道 600*600 1、材质:采用镀锌板≥1.0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 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米 40 35 排烟弯 头 600*600 1、材质:采用镀锌板≥1.0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 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个 3 36 排烟三 通 600*600 1、材质:采用镀锌板≥1.0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 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个 1 37 风管止 回阀 600*600 1、主体材质:碳钢、不锈钢、合金钢。 个 2 38 防火阀 600*600 1、手动/自动关闭装置,阀门叶片0-90°内5档调节风量;有效隔 断火势与烟气向风管蔓延的通路,确保安全性。 个 1 39 风管变 径 600*600 1、材质:采用镀锌板≥1.0mm;双面压筋加强处理;机械接驳, 烟管内连接处用防漏、耐温密封胶密封。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个 4 40 风管软 连接 600*600 1、用途:用于风机、风管之间的连接;材料:该产品是由镀锌板 折边+镀;锌板压条+铆钉铆接而成;材料:角钢(3#),消防帆 布;定制安装配置密封胶安装。 个 2 28 注: 1、对要求提供材料、产品等的实验、检验报告以及各种证书等,均需与所涉及的 材料、所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等相对应,保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前述相关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 41 油烟净 化器 20000m3/h 1、处理风量20000m3/h,净化效率须达到98%以上,油烟排放浓度 不高于0.22mg/m3,提供对应风量带CMA标识的监测报告复印件并 盖鲜章; 2、设备外壳防护等级达到GB4208-2017 IP55标准;电场采用201 不锈钢材质,且电场盐雾试验合格,且保护评级Rp≥9; 3、油烟净化器电源在温度循环测试(在-40℃-100℃)测试中合 格,提供带CNAS标识检验报告扫描件并盖鲜章。 4、提供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5、电源于-10℃±2℃的低温箱内进行低温测试,运行4h无障碍; 6、油烟净化器电源在10Hz—50Hz频率范围内,振动测试合格,提 供带CMA/CNAS/CAL标识检验报告扫描件并盖鲜章 台 1 42 排烟风 柜 7.5KW 1、叶片采用铝合金制作;外壳采用优质镀锌板制作; 骨架采用 50国标角钢焊接、喷漆制作;转动叶轮采用多翼式铝制合金超薄 叶片组成;功率/电压:7.5KW/380V。 个 1 43 风柜启 动保护 与风机匹配 1、采用国标60-80槽钢焊接;配置弹簧减震器4个。 个 1 44 净化器 支架 与净化器匹配 1、L50角钢制作,配备弹簧减震焊接安装固定。 个 1 45 风柜减 震支架 与风机匹配 1、L50角钢制作,配备弹簧减震焊接安装固定。 个 1 46 风柜减 震弹簧 与风机匹配 1、与风机匹配,1.50角钢焊接,加减震垫。 个 4 47 风幕机 1500*188*221 1、规格:1500*188*221mm(±2mm);功率:≥202w/274w;风量 (m3/h):≥2230;噪音:≤60dB(A)。 台 10 48 风幕机 1200*182*221 1、规格:1200*182*221mm(±2mm);功率:≥155w/228w;风量 (m3/h):≥1710;噪音:≤60dB(A)。 台 2 49 水电改 造 含设备安装所需的电缆、配电箱、空开、水管等所有辅材、线材 及安装 套 1 29 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 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4、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 准。 三、质量要求: 1、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 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3、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投标 人负担。 5、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修理,但费 用由采购人负担。 四、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供应商负责对采 购人技术人员(1~2 人次)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操作、保养 和维护,安装调试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免费提供使用咨询,定期维护 终身维修等。 2.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保修 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免费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 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不收取任何费用。若采购人遇故障后求援,需要保证 1~2 小时 内有专人回复。若维修电话不能解决故障,即使有特殊情况,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 现场处理。供应商按市场平均价打折提供各相应零配件及消耗性材料,并进行安装或 补充。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 30 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 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质保期外的质量问题,列明维修费用清单并载明费用。 3.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 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交货时需向 采购人提供设备常规备品备件。 五、商务要求 (一) 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正 常运行 1 个月内完成验收。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质保期 质保期:2年(质保期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易损耗器材外的主要设备)。 (三)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在签订合同前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全额无 息退款。 (四)合同价款 包括产品设计、材料、生产制造、包装、运输、综合布线配套材料、安装配套材 料、安装、调试、检测、保险、培训、风险、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验收合格交付 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该项目为 包干价,除成交价格外,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5%留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 问题后支付。 2、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 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对技术、商务要求等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 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 31 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 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 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及相关损失。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 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 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 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 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5.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 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八) 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 1.供应商在设备安装并正常运行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组织履约验 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 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 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 32 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 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 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但最长不得超过 7 个日历天,不 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开展; 4.如质量终验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5.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 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 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6.如货物经供应商 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 并视作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还可依法追究供应 商的违约责任; 7.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 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 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8.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九)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 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 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 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投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 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 33 后服务工作。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 或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 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 34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36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xxxx 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日期:XX 年XX 月XX 日 37 格式 1-1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 授 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 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8 格式 1-2 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参加 项 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磋商、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 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产生的法 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9 格式 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 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 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方未参与本采购 项目前期 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司未被对列入按财库[2016]125 号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 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40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司完全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单 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41 格式1-4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 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42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 (正本/副本) XX 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日期:XX 年XX 月XX 日 43 格式 2-1 一、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 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XX 份,用于磋商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44 格式 2-2 二、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 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 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 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 有效的、合法的。 九、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 要求履行。 十一、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 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我方承诺符合 45 该要求。 十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 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46 格式2-3 三、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产品名称 生产厂商及 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是否为进 口产品 备注 1 2 3 4 5 … 各分项报价合计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函”报价相等。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47 格式2-4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针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据实逐条响应、承诺,不得虚假响应, 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48 格式2-5 五、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产品名称或磋 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偏离情况 备注 注: 1、供应商必须针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据实逐条响应、承诺,不得虚假响应, 否 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如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内的也请在备注栏注 明。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49 格式2-6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50 格式2-7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51 格式2-8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 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52 格式2-9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 定的失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53 格式2-10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4 格式2-11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55 格式 2-12 十二、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说明: 1、供应商可不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并提供此表。此表由供应商盖上鲜章后到磋商现场后经磋商 后再填写,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 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 价以磋商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 2、报价应是包括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报价 1 XXX XX 元 56 格式2-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 售后服务等) 57 第八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 磋商办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 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 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进行磋商,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 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磋商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磋商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 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 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58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 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 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 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 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 动公告。 2.3.1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 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 家的,竞 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 有 2 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59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 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 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 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 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 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 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 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60 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 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 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 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 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 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 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 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 61 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 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 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 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 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 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62 2.12 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公章。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XX 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 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 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 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 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 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 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63 序 号 评分项目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40% 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 格分为满分40 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 *40*100%。 失信行为企业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价格计算。 2 技术指标 和配置响 应26% 26分 1、供应商完全响应《第五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采购清 单内的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得9分;每缺一项扣0.5 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对《第五章 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采购清单中其 余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完全响应的得17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 0.25分,扣完为止。 3 实施方案 16.5% 16.5 分 1、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平面布置图;②设备给水、 排水点位图;③设备用电点位图;④抽风系统示意图)评审:图纸 符合食堂标准要求,食材动线、人流动线、消防、卫生等较完善、 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不符 合食堂标准要求或有其他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扣0.5分,本 项得分扣完为止。(注:响应中须提供供应商设计方案图)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员配置及分工;②货源 组织与包装运输;③安装调试;④进度安排;⑤质量保证措施等) 评审:方案内容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项目实际情况得12.5分; 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详细或不具针对性或有 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扣1.2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4 售后服务 15% 15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服务体系;②针对本项目的售 后服务承诺(含产品质保年限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③售后服务 内容范围;④培训方案;⑤紧急预案。方案内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 第五章售后服务要求,内容详细且具有针对性得15分,每缺少一项 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够详细或不具针对性或有缺陷不能完全 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扣1.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 64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 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 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 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 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 5 业绩2% 2分 2019年以来完成1个及以上食堂设备供货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 多得2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6 节能、环 境标志、 无线局域 网产品 0.5% 0.5分 供应商产品中若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范围的按供应商须知附表要 求处理;若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认定为优先采购节 能产品或者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的得0.25 分,最多得 0.5分。 注: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无线局域网 认证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或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65 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 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 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 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 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 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 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 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 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 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66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 (草案)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及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 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 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合同总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 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 它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 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 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产品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元)交货时间 备注 67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 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其他条款(略)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 应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 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 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 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 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 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 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 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 任。 68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 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 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 以后的 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 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 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付凭证资 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 文件后的 日内,按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办理;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 69 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 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 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 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 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 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 给甲方。 (2)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 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 如检 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 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 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 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 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 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70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 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采购编号:5104212021000415 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 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12月 第一章磋商邀请 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委托,拟对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5104212021000415 2.采购项目名称: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为59.29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一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2月 28日至2022年 1月4日,每天上午9: 2、获取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 4 楼 3、网络报名:报名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 报名时需提供提交以下资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16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供应商报名时应保证供应商名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采购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有误导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1月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月7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街社区居委会 4 楼开标室。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米易县垭口镇中心学校 通讯地址:米易县垭口镇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12-8117835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 59 号瑞光大厦 6 楼5 号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812-355199313551757278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二、总则 3、合格供应商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八、磋商纪律要求 格式 1-2 一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1-3 格式2-4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格式2-5 序号 产品名称或磋商文件条目号 偏离情况 备注 格式2-6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格式2-7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格式2-8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格式2-10 格式2-11 格式 2-12 十二、最终报价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