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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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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CZB-2021-A-223)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ZCZB-2021-A-22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1〕231173号
二、合同名称 :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ZCZB-2021-A-223
四、项目名称 :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 系 方 式 :66887251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公牛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桥区邵公庄跃进里东侧
联 系 方 式 :869890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男士速干运动套装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5.1(万元)
合同金额: 65.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市公牛工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911201067328288905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911201067328288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67328288905
企业办公电话:8698908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7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docx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

2022年01月10日


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CZB-2021-A-223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1.7


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4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4

二、项目内容 4

三、项目预算 4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 政府 采购政策 4

五、实质性要求 5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5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6

八、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6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6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6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6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7

十三、公告期限 7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8

一、商务要求 8

二、 技术要求 10

三、磋商步骤 11

四、评审方法及标准 12

五、其他注意事项 16

项目需求书 19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1

一、说明 21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21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 22

四、询问与质疑 24

五、其他说明事项 25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8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2

响应书 35

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以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五、实质性要求为准) 3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8

货物一览表 39

货物分项一览表 40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41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42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43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44

所投产品配置清单 46

中小企业声明函 4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0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52

报价一览表 54

报价分项一览表 55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56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 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1-A-223

二、项目内容

采购庆“八一”服装 7000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7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实质性要求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资信要求:

1.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2021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701日至708,每日上午8:3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5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

八、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712日下午2:15-2:30,2:3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1712日下午2:30。

3.磋商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培丽

2.联系方式:022-66276789转807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春风路94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 022-6688725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培丽 022-66276789转807

4.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天津银行杭州道支行

行号:313110040696

账号:106901201080908348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十二、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需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三、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170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服装制作包装、配送运输等应有的人工费、材料费、保险费及利润和税费。结算时单价应与响应文件报价单价一致,不得修改,以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3.验收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本次采购货物对应的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2.有专人负责和采购方核对所有产品的规格尺寸及数量,提供专人服务及送货上门。

3.采购物品发放后出现质量问题和穿着不适体的应负责包换、包退、包修。

4.成交供应商批量生产前,需向采购方提供产品样品,待采购方确认样品合格后,方可投入量产。

5.成交供应商将产品送达采购方同时需将同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等材料一并送达,否则采购方不予验收。

6.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7.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

8.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介绍及技术指标,包括产品参数及产品实物图。

交货要求

1.交货期:2021年7月28日前完工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3.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供应商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4. 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者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供应商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生效全部制作完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后根据实际发生量一次性据实结算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14000元,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应当采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办妥收款人银行的磋商保证金到帐确认手续。磋商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而造成磋商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磋商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

收款人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天大科技园C83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杭州道支行

行号:313110040696

帐号106901201080908348

咨询电话:022-66276789(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磋商保证金须从响应单位的注册地汇出,并注明用途、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写即可),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响应响应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注:供应商在磋商前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响应保证金收款收据(领取地址: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内),凭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参加磋商。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 磋商结束后,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凭退款单位开具的企业往来专用收据,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磋商过程中依法作为无效响应废标或响应方不足三家、供应商报价均超出预算而造成的流标等,在磋商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磋商保证金退还及违约磋商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磋商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磋商保证金退还一律按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予以返还,供应商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磋商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3. 退付磋商保证金均采用非现金方式。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响应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制造商、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及产品彩图等相关资料

(三)供应商须于2021712日14:30前将样品递交至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C8栋-3楼),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规格及数量:详见项目需求书。

2.未提供样品或经磋商组认定属于重大偏离(包括样品颜色、面料等)的视为无效投标。

3.递交样品方式:供应商需将样品密封在一个料袋中,上需标注供应商名称全称及“样品”字样,标签须加盖公章。

4.评审过程中不排除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样品进行破坏性检查的可能性,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5. 样品处置:

(1)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经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确认后由采购人负责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2)其余供应商的样品请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视为放弃样品,由代理机构统一销毁。

)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磋商步骤

(一)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四)如果几个供应商所投整包产品为同一品牌时,在服务承诺符合竞争性磋商的情况下,只有第二阶段响应文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最终报价阶段

(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六)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七)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30分)

分值

1

价格

(1)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30分

部分客观分(12分)

分值

1

制造商认证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具备1份证书得3分,最多3分;未提供不得分。

3

2

业绩

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至今曾实施的正在进行中的服装采购项目业绩,在响应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或涂黑,否则认定得分

每提供1个业绩3分,最多9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双方名称及盖章、签订日期、货品名称

9

部分主观分(58分)

分值



1






生产加工评价

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的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生产加工工艺、与本项目相关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图片、设备数量描述,

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5分

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12分;

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9分;

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6分

以上内容存在4处或以上瑕疵:3分;

未提供0分




15



2

产品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评价

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制作流程、各个阶段检验工序及相关人员类似工作经历等描述。

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15分

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12分;

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9分;

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6分

以上内容存在4处或以上瑕疵:3分;

未提供0分

15

3

供货、运输、包装等相关操作流程的环保评价

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的配货、分货、送货、包装产品品质、产品数量的把控盘点、协调、质量保障、沟通措施,描述。

以上方案不存在瑕疵:10分;

以上方案存在1处瑕疵:7分;

以上方案存在2处瑕疵:4分;

以上方案存在3处或以上瑕疵:1分;

未提供0分

10分

4

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

响应文件中提供与采购人配合沟通的方式联系信息、各个阶段涉及到沟通事项等方案描述。

以上方案存在1处瑕疵:7

以上方案存在2处瑕疵:4分;

以上方案存在3处以上瑕疵1

未提供:0分

7

5

售后服务承诺评价

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产品退换处理方案,解决质量问题、质保措施描述。

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6分;

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以上内容存在2处或以上瑕疵:2分;

未提供:0分。

6分

6

样品评价

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材质、质量、外观、舒适度制作工艺进行评价。

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5分;

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以上内容存在3处或以上瑕疵:2分;

未提供样品或与要求不符:0分。

5分

合计

100分


第四部分 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或无目录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或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通知、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tianjin.gov.cn上予以公告。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须提交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和电子版一份,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详见第三部分 三、响应文件编写要求)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1. 封面

2. 响应文件总目录

3.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4. 响应书

5. 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6. 货物一览表

7. 货物分项一览表

8.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9.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10. 业绩

11. 售后服务承诺

12. 所投产品配置清单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14.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1. 封面

2. 报价书

3. 报价一览表

4. 报价分项一览表

5.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注: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加盖公章。

(三)磋商文件的递交

1. 参加人员及要求

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2. 供应商签到

磋商时供应商凭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到开标地点签到,未递交磋商保证金或未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款收据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3.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的递交)

签到后,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的密封良好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工作人员(详见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须提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须正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按照上述步骤完成磋商文件的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纸质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

(四)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1.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3.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4.供应商所投设备为非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磋商文件允许采购的进口设备除外)。

(五)供应商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六)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应当上报的情况。

(七)供应商相关注意事项

1. 本部分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本项目 2021年度庆“八一”服装慰问品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