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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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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EMBA、EE学员餐饮服务终止公告
发布于 2022-01-10

招标详情

上海交通大学EMBA、EE学员餐饮服务终止公告

2022年01月10日 17:0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EMBA、EE学员餐饮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0日 17:0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华
项目联系电话021-63820186-8129
采购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老师,021-54747337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华,021-63820186-8129
附件:
附件1EMBA、EE学员餐饮服务招标文件上传.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招服2021A01011(招标代理内部编号:2021-0603-ji)

采购项目名称:EMBA、EE学员餐饮服务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至投标截止时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流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交通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21-5474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联系方式:胡华,021-63820186-8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华

电 话: 021-63820186-8129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招服 2021A01011 (招标代理内部编号:2021-0603-ji) 项目名称:EMBA、EE 学员餐饮服务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 招标代理: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项目招标需求 ........................................................ 15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 24 第六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 40 第七章 ★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 V2.3 ........ 46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 交通大学委托,对 EMBA、EE 学员餐饮服务协议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 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服 2021A01011(招标代理内部编号:2021-0603-ji) 项目名称:EMBA、EE 学员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最终发生金额,根据实际课表按时结算。 采购需求:主要为每周周四至周日(具体服务时间根据上课课表确定)为 EMBA、EE 学 员提供餐饮服务,每日中午自助餐(根据疫情需要可以提供标准相当的盒餐),上下午各一 次茶歇。供餐时间可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调整。本次拟遴选出 3家协议供应商,根据评委 评分排序从前往后排序,前三名供应商的使用额度分别为 50%、30%、20%。 合同履行期限:一次采购三年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购属性:服务类 所属行业:住宿和餐饮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2)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4)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 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 司授权。 3.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 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分类为团体膳食外卖。 三、获取招标文件 3 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16:00 至 2021 年 12 月 23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微信公众号“教建咨询” 方式:微信关注公众号“教建咨询”报名,首次报名需先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报名 搜索项目编号:2021-0603-ji。报名上传资料: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报名付费成功后招标文件会快递至报名提交信息中的邮寄地址。 说明:主账号(法人手机号)对子账号(具体项目报名经办人手机号)的授权和公司 资料更新维护请在 PC 端操作,谷歌浏览器登陆页面“https://zb.secm.com.cn/#/s/login”。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 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 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 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1 月 10 日 13: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上海市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上海交通大学数字化采购平台”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1-54747337 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 邮编:200233 联系人:胡华 电话:021-63820186*8129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采购项目 EMBA、EE 学员餐饮服务 2 采购人 上海交通大学 3 采购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 5 合格的投标人 资格要求 符合投标邀请中要求的供应商 6 现场踏勘 是否统一踏勘:□组织 █不组织 7 答疑 如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2:00 前,邮件至 huhua1983@qq.com,补充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投标单 位邮箱(如有)。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 90 天内有效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壹份(电子文件须为投标文 件经盖章的正本扫描件,光盘或 U盘,不退还),样品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当场退还投标人。 10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地点与 开标时间、地 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 13:30 投标地点:上海市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具体房间看门口 大屏幕) 11 开标时需携带 资料 法定代表人出席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1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投标保证金 详见第七章 5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 标采购。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 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 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的供应商。 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7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投标邀请》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 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3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 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3《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产品的来源地,并按 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6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 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 果公示、未中标通知以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 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 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询问与质疑 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 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 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 中,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质疑,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7.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4 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 处理。 7.5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 内容。 7.6 对投标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 招标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投标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7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合约部; 联系电话:021-63820186-8129; 联系邮箱:huhua1983@qq.com,ztbb@sjt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 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8.1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 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 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 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 实的行为,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等。 7 8.2 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 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将报告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 55 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 事责任。 8.3 招标人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 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其他 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 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项目招标需求》和《评标办法》中规 定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4)项目招标需求 (5)评标办法 (6)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 (8)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本次招标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 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一经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 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招投标有关活动。 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1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 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11.2 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人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 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发 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投标截止时 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11.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 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 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 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5 招标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 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踏勘现场 12.1 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12.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 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构成 13.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份构成。 14.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 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 文件视同未提供。 14.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 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 标有效期比招标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书面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 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3 中标人的投标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9 为止。 16.商务响应文件 16.1 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 (4)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5)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6)投标人关于报价等的其他说明(如有的话)。 (7)投标人情况简介; (8)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10)投标承诺函; (1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以投标截止日为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需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文件); (14)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如有); (15)《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16)福利企业: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福利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如有)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如有) (18)同类及类似项目的业绩(列表,注明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等情况, 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合同复印关键页即可); (19)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相关材料; (20)提供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承诺。 17.投标函 17.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7.2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标 时将按照《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0 17.3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函》的,为无效投标。 18.开标一览表 18.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8.2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公布。开标 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8.3 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者投标文件 中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评标时将按照《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 19.投标报价 19.1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项目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 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而提供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投标人的各种成本、税金、费 用和利润。 19.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 19.3 除《项目招标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 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4 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 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19.5 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招标人开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在开标时将当众唱出。开标 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19.6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0. 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 表》,以证明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 21.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1 投标人应提供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 21.2 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标。与评标有关的投标文件 主要内容索引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索引表内容 为准。 22.技术响应文件 22.1 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 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投标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2 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 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2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详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 11 还操作须知”。 24.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和装订 24.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4.2 投标人应按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各 1份,副本各 4份分别编制并装 订成册(不可使用活页装订),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或单独装订。投标文件的封面 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4.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 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24.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24.5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 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4.6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 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 的风险。 24.7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 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 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 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 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 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 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 件应规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5、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25.1 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授权代表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5.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5.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 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5.4、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6.投标截止时间 12 26.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投标文 件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26.2 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 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6.3 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为无效标。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 28.开标 28.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六、评标 29.评标委员会 29.1 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9.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30.投标文件的初审 30.1 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中的 “第一部分 资格性审查”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 标。 30.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和《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 表》中的“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核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 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30.3 没有通过《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 30.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招标 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31.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 31.1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 修正: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13 (4)对投标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 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 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 31.3 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32.投标文件的澄清 32.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 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 32.2 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 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2.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4 投标人的澄清不得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 投标人在评标中更加有利。 33.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33.1 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 较。 33.2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4.评标的有关要求 34.1 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评标委员会及有 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34.2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 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34.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 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4.4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 七、定标 35.确认中标人 除了《投标人须知》第 38 条规定的招标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中标人。 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和未中标通知 36.1 采购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36.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4 36.3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 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4 中标结果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未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公告后,未 中标的投标人可执授权委托书领取本单位的《未中标结果通知》。 37.投标文件的处理 所有在开标会上接受并唱出的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 不退回投标文件。 38.招标失败 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者在评标时,符合专业条 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性、 确定为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失败公告。 八、授予合同 39.合同授予 除了中标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 条 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40.招标人授标时更改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10%的幅度内对《项目招标需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和 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不作任何改变。 41.签订合同 41.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1.2 中标人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 九、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 中标服务费=5000 元/家; 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 帐户名: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中山北路支行 帐号:310066700018010012644 15 第三章 项目招标需求 1、服务时间 主要为每周周四至周日(具体服务时间根据上课课表确定),每日中午自助餐(根据疫 情需要可以提供标准相当的盒餐),上下午各一次茶歇。供餐时间可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调 整。 2、菜单要求 菜单需要连续 4天不重复。可以满足少量清真、素食者要求。注重菜肴色香味的搭配, 蔬菜水果以时令菜为主。需要提供现磨咖啡机。其他餐饮服务,具体事宜和费用,双方根 据市场机制,另行协商。 3、自助餐标准 餐标 供 餐 时 间 就餐能力 供餐形式(自助餐 /套餐) 70 元(包含餐费、 运费、服务费、税 金等费用后的人 均价格) 11:30- 13:30 最多 350 人,餐厅位子 200 人, 超过 200 人时会安排错峰吃饭 自助餐(根据疫情 需要可以提供标准 相当的盒餐) 自助餐菜单内容 70 元/人标准自助餐: 冷菜( 4 道,荤 2道,素 2道) 热菜( 7 道,大荤 3道,小荤 2道,蔬菜 2道) 主食( 2 道,包括粗粮) 面档(现煮 1-2 道)(若能提供则更佳) 汤( 2 道,咸汤、甜汤各一道) 水果( 拼盘,种类不少于 4种) 饮品(2道,果汁、酸奶等) 调料吧 4、茶歇标准 餐标 1 供餐时间 茶歇人数 40 元(包含餐费、运 费、服务费、税金等 费用后的人均价格) 10:00-10:30 15:00-15:30 最多 6-7 个班级(每班 50-60 人)同时 上课 菜单内容 点心(3道) 水果(集中摆盘情况,5道;独立分装 3道) 饮品(含咖啡、红茶、绿茶等,需提供现磨咖啡机、烧水桶、煮茶器等器具 ) 餐标 2 供餐时间 茶歇人数 16 25 元(包含餐费、运 费、服务费、税金等 费用后的人均价格) 10:00-10:30 14:00-14:30 班级人数 20-100 人不等,多个班级同时 上课 菜单内容: 点心+水果(每次至少 4个品种,上下午要有变化) 饮品(含咖啡、茶、水,需提供咖啡机) 该标准茶歇使用注意事项: 1)一般单独使用,不同时使用自助餐 2)服务时间不定,根据项目要求,最少使用 1餐 5、服务要求 1)需要自备餐具、厨房备餐用品、保温设备、清洁用品、各类一次性用品等 (纸杯、餐巾纸、牙签等)。餐具、摆盘布置需要体现高档感。 2)能够做大型活动的环境布置,包括桌椅、取餐台、茶歇台布置、菜品等细节上能凸 出交大安泰商学院文化气息等。 3)服务人员具有高素质及专业度:耐心、细心、责任心、微笑、着装统一、反馈迅速 及时。 4)服从学院楼宇场地管理规定。搬运餐具、菜品途径的场所,应保持地面整洁干净, 墙壁无损毁无污渍;使用后,桌椅场所应恢复原样;否则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服务地点不限于学校,一般为上海市内范围。 6、投标人卫生要求 1)餐饮服务及配送商卫生要求 生产场地、仓库和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具备与就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 能力;每餐必须留样,样品量不得少于 200g,样品保存在 0℃-10℃专用冰箱内 48 小时以 上。 食品及食品原料来源符合卫生要求,相关证件资料完备,有健全的台帐及其管理制度。 热餐供应要保温运输,容器必须是不锈钢制造,自助餐就餐时加热保温,食品中心温 度达 60℃;自助餐现场食用不得超 2小时,从生产到食用完毕不得超 3小时。 快餐配送商离供应的场馆不宜过远,从生产场所到服务地点(交大徐汇校区)的运输 距离不宜超过 20 公里,行车时间在 30 分钟内。 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 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要戴一次性口罩及一次性手套。 注意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留长指甲,不吸烟,不戴 饰物,不涂指甲油。 在工作和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及上 厕所后应立即洗手消毒。 有感冒、发烧、咳嗽、腹泻或皮肤化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制作岗 位。 3)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 17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控保障工 作,做到食品安全供应,安全检测,安全生产,安全交付。并配合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 在提供服务之前做好入校报备工作。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投标人必须按时提供。 否则视作投标人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招标人将对该投标人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为 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8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投标无效情形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以及本评标办法附表《资 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分别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条件和符合性要求进行初审,投标文 件不符合《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所列任何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为期),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 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若投标单位在近三年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的装订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 5、除上述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外,投标文件有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的均作为评标时的考虑因素,而不导致投标无效。 二、评标方法与程序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采 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分为 100 分。 (二)评标委员会 1、本项目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 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各评委按照评标办 法对每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 次排名,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3、评委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 况等,按照《投标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首先,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 件的规定,审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其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 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9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 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评分细则》,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 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 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如果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则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排 名顺序。 (四)评分细则 本项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投标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价格评分:报价分=分值×(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2)评标基准价:是经初审合格(技术、商务基本符合要求,无重大缺、漏项)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3)评审价:无缺漏项的报价,投标报价即评审价;有缺漏项的报价,对投标价中缺 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即按照投标人中该项最高报价计算)修正后的投标修正价为其 评审价;报价严重不符合要求或者缺漏项按照对其最不利原则修正后,修正价超过其投标 报价 10%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其价格评分为 0分。评审价不等于中标价,一旦中标, 仍按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本项目合同。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参加谈判、报价),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 其他投标报价,使得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 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文件其他评分因素及分值设置等详见《投标评分细则》。 投标评分细则(100 分) 20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报价得分 10 10×(评标基准价/评审价)。 投标人履 约能力 10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从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以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为准),有一项业绩得 1分,最多得 10 分。 3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的,通过 1项为 1分, 2 项为 2分, 3 项为 3分。 5 近三年具有业主评价及相关合同证明,每个得 1分,最多得 5分。 5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奖项、荣誉等,每个得 1分,最 多得 5分。 服务方案 20 (1)投标方案与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高,方案科学、合理、先进。充 分考虑用户的需求,服务水平高的。得 20 分 (2)投标方案与项目需求基本吻合,方案较科学、合理、先进。较好 的考虑到用户的需求,服务水平较高。得 18 分 (3)投标方案与项目需求吻合程度一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 进性一般。基本考虑到用户的需求,服务水平基本满足招标要求。得 15 分 (4)投标方案与项目需求吻合程度较差,方案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或 先进性,对用户的需求无法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服务水平难以保 证。得 12 分 菜品 20 (1)菜品口味好,品种丰富。得 20 分 (2)菜品口味较好,品种较丰富。得 18 分 (3)菜品口味一般,品种一般。得 15 分 (4)菜品口味较差,品种较少。得 12 分 疫情防控 和应急方 案 10 方案包括针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证措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等; (1)方案科学、合理、先进,贴合实际。得 10 分 (2)方案较科学、合理、先进,较贴合实际。得 8分 (3)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一般,基本贴合实际。得 6分 (4)方案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或先进性,不贴合实际。得 3分 人员配置 10 (1)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岗位配置完整,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员投 入完全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管理制度与培训、考核机制完善;对员工队 伍稳定有可靠的保障措施。得 10 分 (2)人员年龄结构较合理,岗位配置较完整,管理人员、一线工作人 员投入较好的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管理制度与培训、考核机制较完善; 对员工队伍稳定有较可靠的保障措施。得 8分 (3)人员年龄结构基本合理,岗位配置基本完整,管理人员、一线工 作人员投入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管理制度与培训、考核机制基本完 善;对员工队伍稳定有基本的保障措施。得 5分 (4)人员年龄结构不够合理,岗位配置不够完整,管理人员、一线工 作人员投入难以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管理制度与培训、考核机制不够 完善;对员工队伍稳定缺乏可靠的保障措施。得 1分 项目负责 5 1、大专学历得 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2分。 21 人 2、具有丰富管理经验,行业经验 5年(含)以上得 3分,3(含)-5 年 得 2分,3年以下得 1分。 3、投标时应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上述评分得 0分。 投标文件 编制 2 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简洁明了、上传清晰、编排有序(投标文件应列有 目录,并与投标文件内容相互关联)的,得 2分;内容缺漏、重复繁琐、 文字或图片不清晰或者编排混乱的,酌情扣分。 22 评标办法附表: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项目内容(资格条件、实 质性要求)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 项(响应 内容说明 (是/否)) 详细内容所 对应投标文 件页码 备注 第一部分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 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承诺函) (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以报名时间 为起始时间),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并 附: A、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 标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B、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 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其他: 3.1 供应商须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 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3.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 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分类为团体膳食外卖。 第二部分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 署等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 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 表、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 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 90 天。 交付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 付款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提交投标保证金 合同转让与分包 合同不得转让。 “★”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招标项目需求中标有 “★”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 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 正常秩序的行为。 备注:各投标单位需按上述评标办法附表进行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 2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 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提交投标文件 5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报价明细详见投标书。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 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 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 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5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人) 自助餐 茶歇(餐标 1) 茶歇(餐标 2)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7 3、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如有) 项目名称: 序号 分类名称 报价费用 备注 详见明细() 详见明细() 详见明细() 详见明细() 详见明细() 详见明细() 报价合计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年,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概况及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以及行业定价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8 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和专业 从事本类项 目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管理服务项目: 主要工作特点: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9 5、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职业资格汇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组成 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 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 业时间 职称及职 业资格 进入本单 位时间 相关工作经 历 联系方式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0 6、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 月 31 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在册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 以证实。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1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就参加采购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采购项 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签署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质保, 签署合同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在此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2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 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 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 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 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在此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注册地/营业地: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33 9、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年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年份 项目名 称 项目内 容 服务时 间 业主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附: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提供明确所提供服务内容页和有合同双方盖章的尾页即 可。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5 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6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37 12、投标承诺函 致: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现承诺:我公司满足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 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公章): 38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作为如下承诺: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中标 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标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 A、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 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 39 14、不存在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承诺 我公司参加贵校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 次招标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股东情况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截图(加 盖公章)。 40 第六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仅作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 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 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 费用。 2.2 服务地点 41 2.3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起至。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 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 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 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 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 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 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 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42 7.2.2 付款条件: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 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 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 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 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 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 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 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 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 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 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43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 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 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 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 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 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 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 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 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 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 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 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 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 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 44 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 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 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 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 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 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 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 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 45 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 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 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 日期: 46 第七章 ★ 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 操作 V2.3 1、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帐户名(人民币):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工行中山广场支行 (3)银行行号:102290017039 (4)帐号(人民币):1001170319006748261 2、投标保证金咨询 (1)地点:中国上海钦江路 88 号东楼 626 室前台处 (2)时间:中国境内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9:30 时~11:30 时和 13:30 时~ 16:30 时) (3)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3820186-8001 3、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金额 (1)本项目保证金编号: 2021-0603-ji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0.5 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一)提交方式为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 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本须知的规定。 3、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得委托分支机构代为提交。 4、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须知要求金额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超额提交,更不得提供虚假、无效 的票函。 5、投标人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6、当投标人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函的格式应 采用附件二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否则 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要求处理,银行保函采用示范样式(详见附件)。 7、当采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 止期的 3 个工作日之前,投标人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 3 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和投标保证金金额等信息。 8、中国境外(含中国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下同)的投标人也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用 本须知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的银行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 函。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携带授权书原件,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标书要求处 理。格式如本须知附件一所示的授权书。(仅适用于境外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在评审结果公示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缴纳中标服务费(如有) 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且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 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退还: 47 中标人登录“教建咨询”微信公众号上传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的加盖中标人公章(红章)的合同扫 描件后向原账户退还。 (2)未中标人: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在未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 (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时向原账户退还。 (3)对采用网上转账、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退 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对采用银行 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利息。 6、其他 (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责任。 (3)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时,须用附表方式注明每个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 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具体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的保证金金额又不足时, 评标委员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发生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8 附件一: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授权函 (填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填入被授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授权人”) 代表本方提交(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本授权书下被授权人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等同于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 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均照样适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不会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本授权书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包括授权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始终有效。 授权人:(填入投标人名称) 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签名: 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 49 附件二: 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格式 鉴于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年___月___日递交了______________[项目 名称]的投标书(以下简称“投标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办公地点]注册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_[银行名 称](以下称“本行”)在此承担向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名称](以下称“招标代理”)支付 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责任,本行及本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承担此责 任。 本行以公章签发本保函的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担保义务的条件是: 1.如果提交投标书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书;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 (b)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或 (c)未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30 天内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支付中标服务费。 如果招标代理在书面要求中指明由于发生了上述条件内的任一情况而应该支付给招标代理的数 额,则本行接到招标代理的第一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招标代理证实 他的要求。 本保函在与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行不要求得到延长有效期的通知,但 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送到本行。 ? 银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日期:_____年 ___月__日 保证人:(加盖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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