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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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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的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QZZC2021-C3-000505-HWST

二、项目名称: 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930000.00(元) 紫京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新行政信息中心口岸联检大楼6楼611室(生产经营地:钦州港红林新都A栋一单元1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 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 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膳食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龚济杰,熊海玲,谢廷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4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

项目联系人:谢廷钦

项目联系方式:0777-3688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

项目联系人:黎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7-2817518

附件信息:

  • 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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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023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543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10162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7

HYPERLINK \l _Toc28246 第四章 评分标准 26

HYPERLINK \l _Toc2304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

HYPERLINK \l _Toc2516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1-C3-000505-HWST

项目名称: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1932400.00)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膳食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财库2020 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应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跳转到政采云系统获取)。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通过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有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政采云平台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竞标。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本项目不要求竞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提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存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金海湾支行

银行帐号:20-733801040006327

2.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3.在线竞标响应(电子竞标)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 “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陆“政采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

(4)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联系人:黎工,电话:0777-2817518。

本项目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未登陆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           

联系方式:0777-3688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            

联系方式:0777-2817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0777-2817518            

4.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 话:0777-2895258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

项目编号:QZZC2021-C3-000505-HWST

2

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服务的要求的合法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应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与。

3

6.7

磋商有效期:

1.未成交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均应保持有效。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4

6.8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须足额交纳

提交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的,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存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磋商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竞标人单位公章装入磋商文件】,否则做否决竞标处理。

开户名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金海湾支行

银行帐号:20-733801040006327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5

8.2

磋商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磋商将视为无效。

6

9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二类:

1.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DVD光盘或者U盘等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3.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

▲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竞标无效。

7

10.1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竞标。

8

11.2

磋商的顺序:

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

9

15.1

评定方法:详细见第四章

10

19.1

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11

解释: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项目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2

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 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亦可。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未按要求签字的,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5.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项目名称: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

项目编号:QZZC2021-C3-000505-HWST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响应文件。

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公告

5.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2公告见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及准备

6. 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6.1谈判前准备

6.1.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竞标,自行承担竞标的一切费用。

6.1.2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网站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竞标或竞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1.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2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两类: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系上传政采云平台的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

▲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全部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某位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电子响应文件为无效,启用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

6.3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

6.3.1 价格文件

(1)磋商书(必须提供)

(2)竞标函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提供)

6.3.2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7项所要求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提交,否则其竞标无效。)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后);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在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时间后,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必须提供)

(7)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8)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9)其他特殊资质证书(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11)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声明材料;

(12)供应商情况介绍;

(13)技术文件

①餐饮运作方案(必须提供);

②餐饮服务方案(必须提供);

③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注: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和采购需求表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完备并加盖公章,否则竞标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供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竞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实质性文件。

响应文件(包含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竞标系统中作出竞标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5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

8.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8.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竞标将视为无效。

8.3本项目磋商报价费用指项目策划费用。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9. 供应商应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装入到一个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9.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截标时才能启封”。

10.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在规定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撤回及重新上传。

10.4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1.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1.1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1.2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12.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2.1具体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见评分标准。

13.响应文件评审及磋商的步骤

13.1资格(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磋商资格条件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从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供应商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3.2磋商程序

磋商小组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3.3最后报价

13.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13.4.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13.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13.3.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3.3.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3.3.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13.3.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

13.3.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3.3.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13.3.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13.3.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3.3.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13.4特别说明:

1.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特殊要求除外)。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13.5低于成本报价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磋商,其磋商无效。

1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结果公告

1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15.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1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九、适用法律

17.1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同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十、其他事项

18.1成交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8.2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18.3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35000

通讯地址: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

联系人:黎工

电 话:0777-2817518

传 真:0777-2817518


第三章 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项目编号: QZZC2021-C3-000505-HWST

二、项目类别: 服务类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服务需求中的内容

四、采购服务需求

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膳食服务采购(重)

2、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贰仟肆佰元整(¥:1932400.00)

3、采购内容:

(1)提供大厅现有就餐规模(700人)的早、中、晚餐;二楼小厅约40人早、中、晚自助餐;公务接待餐;周末及节假日公寓楼值班人员点餐服务。

(2)提供便民窗口生活用品售卖服务。

(3)提供办理干部职工就餐卡、充值和退卡服务。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5、服务地点: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

2、费用构成及结算办法

(一)费用构成

1、基本服务费用

1、基本服务费用是指中标(成交)人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成本,包括人员工资、采购用车费、工资附加及保险、项目管理费、工作服费用、税费等,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

此项费用由采购人全额承担,实行费用包干、逐月结算。合同期限内,若出现市场用工成本上涨幅度过较高,影响到服务人员队伍稳定,中标(成交)人可向采购人提出对服务费用予以适当增加。

2、低值易耗品费用:①餐饮低值易耗品费用由甲方依据甲、乙双方就餐人次(当天早、中、晚餐用餐人次之和除以3即为当日就餐人次)按0.5元/人·天的标准全额承担。餐饮低值易耗品指员工餐厅配备的抽纸、卷纸、牙签、垃圾袋、清洁用品和用具。费用结算:按照就餐人数500人/天、250天/年、0.5元/人.天的标准测算,全年预计费用62500元(按照实际用餐人数结算)。

②餐饮燃料费用:餐饮燃料主要指提供餐饮服务所使用的柴油、液化气等。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月依据实际用餐人数按1.6元/人·天的标准核销。费用测算:按用餐人数500人/天、250天/年、1.6元/人·天的标准测算,全年费用预计为200000元(按照实际用餐人数结算)。

此项费用为投标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要求进行报价。

2、餐标及其他费用

①员工用餐费用:费用每月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消费额进行结算。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甲方员工实际消费额(包括餐费、超市消费)统计给甲方。

②1号厅及公寓楼人员用餐费用:每月根据领导实际就餐登记次数,月底统计,报甲方审核后,按照现标准收取领导用餐费用。

③接待用餐费用:接待用餐按照甲方主管部门通知的用餐标准(用餐标准一般为菜肴成本的1.3倍)结算,按月结算。

④增值税税费: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价,甲方如要开具发票需自行承担发票金额6.7%的税金,其中增值税6%、城建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费附加0.1%、水利建设基金0.1% 。

(二)结算办法

1、基本服务费用

采购人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人支付第一个月的费用;自次月度开始,每个月基本服务费用应于当月的10日之前支付。

2、餐标费用、餐饮其他费用

采购人应于每月的15日之前综合上述餐标费用、餐饮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向中标(成交)人结算上月费用。

3、餐饮运作方案

(一)运作形式

1、业主方提供餐饮服务运营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承担服务方派驻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以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水电、维修等费用。 燃料、低值易耗中标(成交)人承担。

2、服务方按照业主方要求的标准提供菜肴,以菜肴成本价提供膳食,保证零利润运作。

(二)用餐形式

一楼大厅早、中、晚餐采取售卖模式;

二楼1号厅人员用餐采取自助模式;

公寓楼节假日值班人员用餐采取点餐模式;

接待用餐采取桌餐或自助餐模式。

1、大厅(售卖模式)

1)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规定时间内。

2)菜肴提供

①早餐:提供2道小菜、2道凉菜、2道素菜、6道点心(含蒸、烤、炸、面食等)、2种稀饭、2种饮品。人均消费约4-5元。

②中晚餐:提供4道小菜、6道主菜、2道主食(米饭1种、面食1种)、2种汤羹、2种饮品、1种水果。人均消费8-10元。

2、1号餐厅(自助模式)

1)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2)菜肴提供:自助餐标准为60元/人·天,其中早餐10元、中餐30元、晚餐20元。

①早餐:提供2道小菜、2道凉菜、2道素菜、6道点心(含蒸、烤、炸、面食等)、2种稀饭、2种饮品。

②中晚餐:提供4道小菜、6道主菜、2道主食(米饭1种、面食1种)、2种汤羹、2种饮品、1种水果。

3、公寓楼食堂(点餐模式):

开放时间:周六、周日以及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

用餐形式:提供一日三餐服务,领导用餐可提前点菜,或由服务方根据领导的用餐习惯喜好合理安排菜品和烹制方法。

4、接待餐(桌餐或自助餐)

由业主提前一天通过用餐接待单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将接待内容(包含用餐形式、就餐标准和人数等信息)告知服务方,服务方按照成本价的1倍提供菜肴。

5、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窗口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日常管理。按照采购人对口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广大干部职工生活必需品,售价按成本加税费的定价模式对员工销售,售价不高于同期超市零售价,并定期向对口主管部门报告销售情况。

6、员工就餐卡及余额管理:

根据采购人对口管理部门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给员工办理就餐卡。根据各单位的提供的信息,在款项到账后三日内将餐费充值到员工餐卡内,并给予相应的收款证明。每月定期报告各单位员工卡内余额情况。

4、餐饮服务标准

(一)班组职能

1、餐厅服务组:餐厅是餐饮成品的销售窗口,针对不同的风格特点,满足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好人、财、物资源的运用,加强成本控制,完成餐饮销售指标,创高档餐饮服务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负责做好员工服务技能培训

2、厨房加工组:主要负责烹饪原料的初加工,为切配间提供净料;原材料的成形加工和配份,严格把握菜肴的数量规格,加强成本控制;将配制好的半成品烹制成菜肴,及时提供给餐厅;主要负责各类点心制作和早餐小菜供应,兼管主食、炒面类的制作,同时负责小吃的制作。

3、采购核算组:

主要负责原材料的调研,质量把关,询价比价,采购供货,单据核算核销,每日每月报表报送,日常的库房管理,月底库房盘点。员工餐卡的办理,充值,月末余额报表的报告等。

(二)各岗位工作流程

1、餐厅服务工作流程:员工餐前卫生清理工作;班前会;搞好包干区卫生。摆放各类餐具、检查桌椅、桌面摆放是否整齐。领用酒水和饮料。各种菜肴的摆放工作,以及摆放菜夹和菜牌。开餐前的检查工作。席间服务:迎宾刷卡、添加菜肴、主食、水果、饮料、保持台面整齐、干净。

2、初加工工作流程

①标准:蔬菜类无老叶、老根、经络等不能食用部分,修削整齐,符合规格要求,无泥沙、虫卵,洗涤干净,沥干水份,合理放置,不受污染。禽类杀口适当,血液放尽,羽毛干净,内脏杂物去净,物尽其用,洗涤干净。水产类除尽污秽杂物,腮、须壳、泥肠、脑中污沙等去净,鱼鳍、鳞去净,河蟹洗刷干净,捆扎整齐,海蟹去除腹脐等不能使用部分。肉类杂毛、污秽、胫膜去净,分类洗涤,物尽其用。

②程序:备齐原料,准备用具及盛器。按菜肴要求对蔬菜、禽类、水产等原料进行摘减或去皮、宰杀、去污等。分类洗涤,保持其完好,沥干水分,蔬菜置筐内,肉禽交加工间或放冰柜储藏。清理场地、工具,保存好用具。

3、切配工作流程

①标准:大小一致、长短相等、厚薄均匀、放置整齐。用料合理、物尽其用。各种干货涨发符合规格、要求。切配品种、数量符合要求,主配料分别放置。根据菜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齐菜品。

②程序:根据加工原料单领取原料,备齐主料和配料,并准备配菜用具。对菜肴原料进行切割、加工。根据使用情况涨发干货原料,并妥善安置保存。备齐开餐用各类配菜盘,清理配菜台、用具,准备配菜。根据餐单按规定要求配制菜肴主料、配料及料头。开餐时负责排菜,做到准确、及时、有序。开餐结束搞好收尾工作,将剩余原料分类保存,整理冰箱。清洁整理工作区域,用具放置固定位置。

4、炉灶工作流程

①标准:调料罐放置位置正确,清洁,添加数量适当。烹调用汤,清汤清澈,白汤浓稠乳白色。焯水蔬菜色泽鲜艳,质地脆嫩,荤料无腥味和血污。制糊投料比例准确,稀稠适当,糊中无颗粒及异物。调味用料准确,口味、色泽符合要求。

②程序:准备用具,开启排油烟罩,点燃炉火,使之处于工作状态。对不同性质的原料,根据要求,分别进行焯水、过油等分步处理。调制清汤、高汤或浓汤为烹制菜肴做准备。熬制各种调味汁,制备必要的用糊,做好开餐的各项准备工作。开餐时,接受打荷人员的安排,根据菜肴的规格标准及时进行烹制。开餐结束,妥善保管剩余食品及原料,清理灶台用具及工作区域。

5、面点制作工作流程

①标准:点心造型美观,盛器正确,份量准确。装盘整齐,口味符合特点、要求。主食符合质量要求。开餐前备好主食,备齐点心。

②程序:领取备齐各类原料、用具。检查整理烤箱、蒸箱的卫生和安全使用情况。加工制作馅心及其它半成品、主食,切配各类料头,预制点心。准备所需调料,备齐开餐用各类餐具。根据餐单按规格制作出各类主食点心。开餐结束,清洁整理冰箱,将剩余食品及调味料分类放入冰箱。清洁整理工作区域、烤箱、蒸箱及其它用具。

(三)接待用餐操作程序

1、准备工作:宴会开餐前半小时一切工作准备就序。打开餐厅门,领位员站在门口迎宾。服务员站在餐桌旁,面向门口位置。

2、迎宾服务对象:先要向服务对象问好,拉椅让座,从右侧为其把口布铺好,然后撤下筷子套。

3、服务热毛巾:将温好的热毛巾放入毛巾盘内,从右侧将毛巾放至与酒杯平行的地方即可。

4、服务斟酒、斟饮料:询问需要用什么酒水、饮料,然后从右侧逐一服务。上菜肴时,先要展示并报出菜名。均匀地把菜分在吃碟里。将吃碟从服务对象的左侧放在垫碟上。继续准备分一下道菜所用的餐具,添加酒水,换烟缸。待用完一道菜后,要从右侧将用过的吃碟撤下,然后上下一道菜。如果菜单中有需要用手去辅助的菜品时,上菜同时配洗手盅,吃完菜后一同撤下。

5、清台:上水果前要清台,将小汤碗,小汤勺,筷子,金、银勺,筷子架等一同撤下。

6、服务水果:先将甜食叉摆在垫碟的右侧。将水果盘从左侧放在垫碟上,同时再服务第二道热毛巾。

7、服务茶水:待用完水果,从右侧将水果盘、甜食叉、垫碟一同撤下。将茶杯摆在服务对象面前,然后将热茶水从右侧倒入杯里,随时添加。

8、送客:宴会结束后时,要为服务对象搬开餐椅。服务员站在做旁礼貌地目送离开,并说:“欢迎您再来。”

5、餐饮服务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业主方监督检查服务方餐饮服务运作方案的执行情况,由业主方考核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方餐饮服务综合费用中的项目管理费挂钩。


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以下简称“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堂为行政信息中心的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抓好食堂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行政信息中心直属机关服务中心领导及相关内设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服务中心膳食科。

考核范围

(一)卫生标准,包括食堂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操作间卫生及个人卫生。

(二)伙食质量,包括菜肴制作、色香味形、饭菜价格及花色品种。

(三)服务质量,包括饭菜供应正常、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用语及应急措施。

二、考核办法

(一)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服务态度和饭菜价格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相对应的评分标准给出分数,日常检查结果列入季度考核指标内(食堂服务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附件一计算所得,将考核结果分为优良(85分及以上)、合格(70分至84分)及不合格(70分以下)。

三、奖惩办法

(一)考核结果为优良,项目管理费按100%结算;考核结果为合格,项目管理费按90%结算;考核结果为不合格,项目管理费按80%结算。

(二)如连续2次考核不及格,综合服务中心将提出限期整改,如连续3次考核不及格,由业主单位解除或终止服务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服务提供方承担。

四、考核要求

(一)工作小组每人填写一份考核表(附件),最终得分取平均值。

(二)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反卫生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有意向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发生轻微食品中毒(五人以下),认定当季考核不合格;发生严重食品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处罚外,中心有权解除或终止服务合同。

附件:机关食堂服务考核表;


附件

机关食堂服务考核表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

范围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1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饮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3

2

肉类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2

3

蔬菜的农残检测报告

2

4

当天的食品留样及相应记录

2

5

有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餐饮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七常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委员会,有检查记录

3

6

卫生标准

环境卫生

餐厅周围环境无污染、无垃圾、无废弃物

6

7

库房整洁、卫生、通风

3

8

餐厅桌面及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油污

3

9

餐具洁净卫生、无残留、有消毒措施

6

10

厨房通风排烟排汽、有消毒措施、有采光照明灯设施

6

11

食堂有防潮、防鼠、防蝇措施

6

12

操作间

卫生

食物放置离墙、离地面,分门别类放置好

3

13

窗台、锅台、墙壁无油污,水池洁净,洗具干净

4

14

冰箱内生熟食品分开放置,无杂物,无霉变食物

4

15

个人卫生

服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围裙、口罩等穿戴整洁

4

16

服务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披头散发、不戴首饰

4

17

服务人员讲究卫生,不用手直接抓拿出售食品

4

18

服务人员定期体检, 持有健康证上岗

4

19

伙食质量

菜肴制作

提供科学、品种丰富、口味适宜、荤素搭配的菜肴,并根据季节的变化更换菜单

5

20

色香味形

饭菜色泽正常,无焦黑、糊等现象

3

21

饭菜中无杂物、无异味、无沙子

3

22

饭菜中无夹生、不熟或变质食物

3

23

饭菜价格

食品明码标价,饭菜售价原则上要与成本价持平

2

24

花色品种

荤素比例搭配,配料比率符合行业标准

2

25

服务质量

供应正常

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提供正常热的饭菜

2

26

服务态度

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用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

27

文明礼貌

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和蔼

3

28

配备完善

餐厅有抽纸、牙签、调味品等配备品

3

29

应急措施

有临时停水、停电的应急措施

3

总分

100

考评人

意见和建议

6、竞标要求及其他要求:

竞标人必须提供《餐饮运作方案》和《餐饮服务方案》,否则竞标无效。


第四章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餐饮运作方案、餐饮服务标准、资质、信誉、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对进入详评的,磋商小组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20分

(1)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财库2020 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桂财采[2020]49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最后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最后竞标报价×(1-1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后竞标报价。

(2)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评标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超出预算价、明显低于成本报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评分计算。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分

2、餐饮运作方案分……………………………………………………………………………20分

(1)专业技术管理分(满分8分)

①项目经理(满分1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有政府机关食堂工作经验得1分;能力较强、有丰富管理经验得0.6分;能力管理经验一般得0.3分。

②专业管理人员(满分1.5分):有丰富的工作和同类型政府机关食堂餐饮经验,并3名及以上人员具有营养师证得1.5分;不足3名人员有营养师证的,配置较强的1.0分;没有营养师证的,配置一般得0.5分。

③组织机构设置(满分0.5分):合理且针对性强得0.5分;配置基本满足要求得0.3分;配置一般得0.1分。

④维护人员配置(满分1分):人员配置合理,总人数超过标书要求得满分:1.0分;人数满足合同最低要求得0.6分;人员满足但比例不足得0.3分;比最低配置每少1人扣0.1分(扣分至0分后不再倒扣分)。

⑤质量目标和措施(满分1分):具体、明确、标准高、切合实际得1.0分,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0.6分,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一般得0.3分。

⑥安全目标及措施(满分1.5分):具体、明确、标准高、切合实际得1.5分,安全保证措施基本满足要求得1.0分,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一般得0.5分。

⑦紧急事件处理能力(满分1.5分):现场紧急抢修等情况,能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方案措施具体详细切合实际得1.5分,措施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1.0分,一般得0.5分。

综合以上7小项目:则专业技术管理得分=①+②+③+④+⑤+⑥+⑦

(2)餐单合理性分(满分6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标准确定供应商所属档次后,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2分)餐单品种一般,菜肴价格基本合理,荤素搭配基本符合供餐标准要求。

二档(4分)餐单品种比较丰富,菜肴价格比较合理,荤素搭配比较符合供餐标准要求。

三档(6分)餐单品种非常丰富,菜肴价格非常合理,荤素搭配非常符合供餐标准要求。

(3)服务承诺分(满分6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标准确定供应商所属档次后,在相应档次内由评委独立打分:

一档(2分)服务承诺一般、描述简单;综合比较下相对较差;

二档(4分)服务承诺较全面、描述详细;综合比较下相对较好;

三档(6分)服务承诺全面、描述详细、详尽;综合比较下相对优秀。

3、餐饮服务标准分…………………………………………………………………………20分

(1)班组职能、工作流程分(满分1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班组职能、工作流程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 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3分)班组职能、工作流程一般、描述简单,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较简单;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档(6分)班组职能、工作流程较全面、描述详细、技术成熟。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全面,职责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强;比较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三档(10分)班组职能、工作流程全面、描述详细、技术成熟,能够充分结合本项目及采购人单位的各方面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描述全面、详尽,职责分工明确、合理,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强;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2)部门管理制度分(满分10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部门管理制度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 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3分)有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

二档(6分)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内容基本科学、合理,有一定的保障措施。

三档(10分)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内容科学、细致、合理,保障措施有力。

4、资质、信誉分………………………………………………………………………………20分

(1)供应商通过OHSMS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供应商通过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3)供应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供应商获得五叶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证书得5分。

(5)供应商有250亩及以上农场基地,得6分;50-250亩(不含)农场基地的,得3分;50亩以下的农场基地的,得1分。

(6)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织的得3分。

以上均须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评委核对,否则不得分。

5、业绩、荣誉分……………………………………………………………………………20分

(1)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连续经营三年完成的同类餐饮服务业绩且就餐人数在500人(含)以上的,每项加3分,满分15分;

(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获得广西烹饪餐饮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广西民族地方特色美食大赛团体特金奖的,加2分;
(3)获得中国优秀绿色餐饮企业的,加2分;
(4)获得地市级厨艺交流赛特金奖的,加1分。

(三)总得分=1+2+3+4+5

注:评委评分时可打至小数后第二位,汇总计算时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含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

(三)第一名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次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以此类推。但确定为成交人的供应商放弃成交时,采购人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

(四)磋商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有效响应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五)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合同主要条款

(参考格式)

(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合同编号:

******年餐饮服务合同

(参考文本)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

负责人:

电话:0777-3688862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项目及内容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机关食堂(含公寓楼)餐饮服务。

第二条 以上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服务运作管理方案》。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厅管理服务期限自20XXXXXX日起至20XXXXXX日止,为期XX个月。甲方须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到期后终止或延续,乙方未接到书面通知,则本合同自动顺延。

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享有乙方按约提供餐饮服务的权利。

2、监督检查乙方餐饮服务运作方案的执行情况,由甲方考核部门〔膳食委员会〕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乙方餐饮服务综合费用中的项目管理费挂钩(考核评定办法经双方协商后另行制定)。

3、甲方有权成立膳食委员会对乙方的财务管理、物料采购、菜肴制作、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4、甲方负责无偿提供厨房、仓库、餐厅等场地设施和厨具、餐具、空调等设备,负责场地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且承担餐厅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享有按照餐饮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收取餐饮服务费用的权利。

2、享有用工自主权和薪酬分配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负责处理并解决好用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

3、严格按照《XXX公司配餐服务标准》进行餐饮服务运作,以菜肴成本价提供膳食,保证零利润运作;并建立单独核算机制,认真做好采购、财务管理工作,每日公开菜肴采购价格。

4、一楼餐厅由乙方负责充值管理,采取“刷卡用餐、凭单结算”的形式,如遇加班、放长假等非正常因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5、如市场物价上涨过高,造成连续三个月亏损,有权向甲方调整菜肴成本价,甲方应尽快进行市场调查,若情况属实,应适当调整。

6、按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供餐工作,遇特殊情况应予以配合供餐。如遇停水、停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7、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食品的保鲜,每天食品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若经防疫部门认定因乙方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饭菜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保证所有餐饮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并按规定进行体检。

9、妥善管理和使用甲方移交的食堂建筑及配置物品,期满后如数交还给甲方。若造成食堂建筑及配置物品损坏或遗失的(正常损耗除外),乙方要照价赔偿给甲方。

10、乙方若要对食堂结构装修和改动,或需要添置设备器具及大件设备维修,需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视实际需要负责解决。

11、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办法

第六条 合同费用

1、餐饮服务费用

1)基本服务费用:基本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成本、工作服费用、项目管理费等费用。此项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实行年度包干逐月结算。

2)低值易耗品费用

①餐饮低值易耗品指员工餐厅配备的抽纸、卷纸、牙签、垃圾袋、清洁用品和用具、服务人员用口罩和操作手套等物品。此项费用由甲方依据就餐人数(当天早、中、晚餐用餐人数之和除以3即为本日就餐人数)按0.5元/人·天的标准全额承担。

②费用测算:按用餐人数500人/天、250天/年、0.5元/人·天的标准测算,全年费用预计为62500元(按照实际用餐人数结算)。

3)餐饮燃料费用

①餐饮燃料主要指提供餐饮服务所使用的柴油、液化气等。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月依据实际用餐人数按1.6元/人·天的标准核销。

②费用测算:按用餐人数500人/天、250天/年、1.6元/人·天的标准测算,全年费用预计为200000元(按照实际用餐人数结算)。

4)以上三项费用合计:全年服务费用经过协商后优惠价共计为XXXXXXXXXXXXXXXXXX,为含税价,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

2、餐标费用

①一楼大厅:由就餐者自行充值消费。

②二楼自助餐:按照60元/人·天的标准,以早餐10人、中餐10人、晚餐5人为基数,多于基数的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费用,少于基数的按基数结算费用。

③公寓楼食堂:餐费按照实际消费额结算。

④接待餐:接待用餐按照甲方通知的用餐标准(用餐标准一般为酒水和菜肴成本的1.3倍),每月根据甲方签字的确认单随餐费补贴费用一并结算。

⑤增值税税费: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价,甲方如要开具发票需自行承担发票金额6.7%的税金,其中增值税6%、城建税0.35%、教育费附加0.15%、地方教育费附加0.1%、水利建设基金0.1% 。

第七条 费用结算

甲方每月15日前综合上述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向乙方结算费用,并按以下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

收款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帐 号: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三十日的期限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非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为了双方积极履行《合同》条款,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为此,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一份。《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和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事宜均不构成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附件:1、基本服务费用明细

2、餐饮运作方案

3、餐饮服务标准

4、餐饮服务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目 录

一、价格文件 ……………………………………………………………………………………第 页

1、磋商书……………………………………………………………………………………第 页

2、竞标函及投标报价明细表………………………………………………………………第 页

二、商务技术文件 ……………………………………………………………………………第 页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第 页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第 页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第 页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第 页

5、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第 页

6、在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第 页

7、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第 页

8、类似案列成功的业绩……………………………………………………………………第 页

9、其他特殊资质证书………………………………………………………………………第 页

10、供应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 ………………………………第 页

11、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声明材料 ………………………………第 页

12、供应商情况介绍 ………………………………………………………………………第 页

13、技术文件 ………………………………………………………………………………第 页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