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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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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RNT20210607

二、项目名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美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三里墩长风大厦附1号楼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每年人民币壹佰壹拾万零伍仟伍佰肆拾贰元玖角元整(¥1105542.9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百胜、葛燕、蒋汉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联系方式:蒋老师,1377690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

联系方式:王工 13906272111

十、附件(无)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采购文件.doc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RNT20210607

招标单位: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目 录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质疑与投诉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投标人:

欢迎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响应。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称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教育局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NT20210607

项目名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12万元/年

最高限价:112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实际支付费用按照中标单位实际服务期限每月按实结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管理相关内容)。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2年01月10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通市教育局网

方式:自行下载,无需报名

售价:4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月1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九号楼十楼1003,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联系方式:蒋老师 1377690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

联系方式:0513-55887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跃军

电 话:139062721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以下称代理机构)的招标活动。

2.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发送至邮箱jszrntzb@163.com),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且以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装订(资格后审材料资料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别制作和密封、提交)。

1.投标文件由:(1)资格审查文件、(2)技术标文件、(3)商务报价文件共三部分组成。

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报价文件各自装订成册,分开单独密封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资格审查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标文件”,第三册为商务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文件”、“商务报价文件”。

3.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5.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五、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包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90个“日历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一年的服务费。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八、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60%收取;评委费按实收取(南通市财政局通财购[2018]18号文),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

九、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项目需求

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同招标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项目概况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是在党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根据教育援藏"长期坚持、适当扩大、保证质量"的精神,经江苏省教育厅和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7年7月创办的一所正处级建制的内地西藏中学。2000年,教育部下达招收高中生计划,学校成为华东地区唯一的内地西藏完全中学。学校占地面积74.54亩,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一般情况下无节假日及寒暑假,早、中、晚均供餐。全校现有教职员工160余名,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级,700余名藏族学生。食堂运营采用“学校自办食堂,供应商加工服务”的模式,即由学校提供设备和采购食材,负责审核菜谱、采购、仓管、结算、定价、核算管理等环节;供应商负责科学、合理地拟定菜谱,按需提出采购计划。现就南通西藏民族中学食堂服务用工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为学校师生提供健康、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

二、采购需求

1.供应商能够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学校要求提供专业化的管理、规范化的操作,为学校食堂加工饭菜等工作提供服务,并对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和食堂各场所卫生负责。

2.供应商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人数和专业的最低配备要求如下:

厨师、勤杂工合计不得少于15人,且必须含管理人员1名。女性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工作人员不得超过60周岁。另外,因早晨及晚上就餐时间相对集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员,具体由供应商提出配备方案报学校确认。

3.餐具及设备:学校提供现有的设备、设施和餐饮用具、公共餐具等。供应商进场后,对现有的设施、设备、餐饮用具、各种冰箱、储存柜、公共餐具,现场进行清点交接并登记造册。用具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提交采购申请,经学校审批后由学校添置。

4.食材由学校组织采购,供应商配合做好食材验收工作。

5.食堂工作人员配备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所聘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供应商负责每学年为所有工作人员体检一次。根据上级部门新冠防疫要求,不得聘用未注射新冠疫苗人员,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必须完成新冠疫苗注射。

6.供应商服务团队所有员工用餐由学校免费提供,用餐内容与学生用餐一致,不得私自增加任何另加工菜品。供应商服务团队所有员工不得私自加工任何菜品,不得给任何集体与个人私自加工任何菜品。

三、实施要求

1.供应商在开展各类服务管理时,必须支持和配合学校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2.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或供应商所在地市政府部门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其雇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工伤抚恤等用人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食堂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

4.如果发生因服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食物中毒、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录入“江苏省餐饮服务企业电子追溯系统”、手机APP“食安心”系统、“江苏省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等相关信息数据。

四、合同期限和合同签订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但采取每年一签方式。首签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实际支付费用按照供应商实际服务期限每月按实结算。

经学校考核,全年平均满意度85%以上(含85%),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2.合同履约情况

供应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双方责任如下:

①采购方责任(学校方)

(1)学校提供食堂现有用房及设备、炊具用品、餐桌凳等,学校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供应商。

(2)学校负责食堂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更换并承担水电气费,因供应商工作人员人为或违规操作导致损坏的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学校自行负责采购食品原料及管理,独立进行食堂账务核算。

(4)学校对供应商人员资质、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管,有权对供应商在食堂的违规操作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5)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限量提供餐巾纸、牙签、洗洁精等食堂易耗品(员工工作服、靴子、手套、围裙等劳护用品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因无计划使用或浪费而添置的食堂易耗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影响服务质量。

(6)合同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经校方同意后负责安排落实,费用由学校承担。

②供应商责任(供应方)

(1)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操作;并服从学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

(2)经营期间,供应商应在学校的管理建议下对工作人员实施管理。

(3)科学拟定菜谱,填写采购单,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供应商派人协助学校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如有质量和数量问题,需当场提出;根据运营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和菜品数量,会同学校进行菜品核价,做到“收支平衡”,未经学校同意,供应商不得调整所出售的菜价。供应商负责加工、出售食品,做好食堂加工、出售区域卫生,炊具餐具洗涤、消毒等。

(4)供应商必须在每周四下班之前提供下周带量菜谱,及每天对应所进食品原料数量的清单送学校食堂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5)配合学校对每天所进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检查,杜绝过期、变质腐烂的食品原料进入食堂。

(6)供应商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按照学校要求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接受学校和第三方对食堂服务的全面考核评估。

(7)在合同规定经营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学校规定的有关行为,如有发现,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8)食堂的人员资质、消防安全、保卫安全、食品生产安全等方面的全部经营内容必须满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卫生监督、消防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员工培训等台帐资料按要求整理成册备查。若因供应商措施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9)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提供台帐资料备查。

(11)供应商不得擅自减少协议规定的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如有减少,须及时告知学校并协商,隐瞒不报,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相应处罚。

(12)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的菜等任何物品带出食堂,不能将任何可以隐藏食品的交通工具停放在食堂周边;供应商加工的任何食材必须由校方采购,未经学校同意,供应商不得在食堂额外加工或出售食品等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必须开除所涉及的员工,学校有权从全年服务费中扣除该员工当月的工资所得及相应惩罚。

(13)供应商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下,应多动脑筋提高服务质量,如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能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师生意见较大,反映较强烈,满意度低于60%,学校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14)供应商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水电气、治安等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含因安全事故引起的学校财产损失)、供应商工作人员的意外伤害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同时,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3.费用支付方式

(1)中标价的5%作为考核额度,根据学校组织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发放。年终满意度达90%,支付该考核额度的100%;年终满意度在85-90%之间(含85%),支付该考核额度的三分之二;年终满意度在80-85%之间(含80%),支付该考核额度的三分之一;年终满意度低于80%,则不发放该考核额度。考核费每年发放一次,学生满意度调查每月一次,教职工满意度调查每年6月份、11月份各进行一次。年终满意度以学生一年内的平均满意度占比60%,教师一年内的平均满意度占比40%,两项求和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额度”指中标价*5%;“满意度”包括“满意”和“基本满意”两个评价等级的占比之和;考核发放额度=中标价*5%*考核发放比例。如学校食堂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则每通报一次,年终满意度扣除5%;校内抽查每书面通报三次,年终满意度扣除5%。

(2)在供应商按要求操作、不发生安全事故、无罚款事项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前提下,中标价的95%按月平均分割发放。

(3)供应商需出具本公司的劳务发票(餐饮发票无效),按照校方的财务制度申报费用。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及其所聘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为师生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对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在特定的情况下,需按学校的要求开展各项服务:如在用工、品种、质量、数量、经营范围、文明服务、卫生、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牢固树立安全卫生意识,负责落实食堂分管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水电气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投毒、防盗安全等工作。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供应商应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及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

3.供应商应根据各级岗位需要合理配备相关从业人员(厨师、帮厨、勤杂工等),并提供人员配置方案以及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国家餐饮服务卫生健康证书等。

4.供应商每学期集中组织1-2次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卫生、安全和质量。

5.供应商应配合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的劳务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管理,教育和督促全体人员,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工作人员仪态端庄,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须具备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在餐饮行业经营管理三年以上经历、熟悉学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炊事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有外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填写用工表,报保安、后勤等管理部门备案。

6.供应商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服装(工作衣、帽、围裙)和挂牌上岗。服装每人夏季2套,冬季2套。食堂备餐间服务人员必须另外增加冬季1套,夏季1套二次备用更衣服装。

7.供应商必须为所用员工购买安全事故险及员工意外险等保险,保险额度每人不得少于100万元。

8.食品生产经营管理

8.1供应商应能确保每日早餐、中餐和晚餐的正常供应。主食米面兼顾,做到花色品种多样,保质保量,确保全校师生的正常就餐,保证饭菜花色品种及质量。

8.2严禁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及其原材料。

8.3食堂菜价由学校决定及调整,供应商只负责加工及实施。

9.设备的管理

9.1食堂现有固定设施及部分设备器材由供应商使用,供应商要爱护厨具设备及公共设施,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应负责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负责按原标准更新。

9.2供应商须加强食堂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不得违规操作。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须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造成影响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0.其他事项

10.1食堂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由学校指定专业回收部门收取。

10.2供应商需对重要事项作出承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师生满意度、与任何单位及个人无任何纠纷、不转包、不分包、确保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不合格无条件终止合同。

10.3供应商需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提供餐饮劳务服务,不限于学校正常开课时间。

10.4供应商配合学校做好节假日餐饮服务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对外餐饮代办业务,供应商不得承办学校安排以外的对外餐饮服务。供应商有义务执行学校安排的代加工和对外餐饮业务,学校不再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1.成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会。

二、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资格审查

1.开标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

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相应处理方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的规定。

四、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以后。

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招标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学校招标管理部门报告:

①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4.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7)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5.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6.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7.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8.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

五、评审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

六、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响应文件和商务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7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30%(权重)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

(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二)技术分:70分

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标

(70分)

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

可行性

(32分)

评委根据响应单位的经营管理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

(1)环境卫生管理方案:6分

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洁服务。保洁服务方案完整,措施有效扎实,管理责任清晰,有完整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的4-6分;保洁服务方案较完整,措施有效较扎实,管理责任清晰,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的2-3.9分;有保洁服务方案但不完整,措施有效较扎实,管理责任清晰,有但不详细的工作计划方案的0-1.9分;

(2)餐饮服务管理方案:6分

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服务。服务方案详细完整的4-6分;服务方案较完整的2-3.9分;服务方案有但不完整的0-1.9分;

(3)突发事件处置及各类应急预案(含停水、停电、食物中毒、其它突发事件等):5分

供应商拟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4-5分;对本服务有针对性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2-3.9分;对本服务有针对性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可行的0-1.9分;

(4)人员配置、培训及管理: 5分

人员配置、培训及管理:各类岗位及人员配置齐全、科学,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培训、考核有标准,符合项目需求及优质服务的需要。配置方案完整的4-5分;配置方案较完整的2-3.9分;配置方案有但不完整的0-1.9分;

(5)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措施:5分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提出的优惠措施,经评委评审切实可行的4-5分;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提出的优惠措施部分可行的的2-3.9分;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提出的优惠措施不可行的0-1.9分;

(6)管理服务理念及管理制度:5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总体评价其管理服务理念、服务定位、目标和管理模式,规章制度等详细完整的4-5分;较完整的2-3.9分;有但不完整的0-1.9分。

服务承诺

(10分)

(1)有完整的服务承诺,人员配备到位、相应规章制度、服装满足招标文件需求承诺合理的,根据投标人的承诺情况5~10分间酌情打分;

(2)有服务承诺,但承诺不清楚,不完整的,根据投标人的承诺情况0.1~4.9分间酌情打分;

(3)无服务承诺不得分。

投标单位的

类似业绩

(15分)

投标人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日截止)以来,承担过本项目同类项目学校或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或央企国企食堂经营项目业绩案例,有1个得3分,最多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单位的

相关认证证书(8分)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以上提供在中国认监委网站查询证书结果截图,以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至开标现场备查,无原件、无截图均不予得分。

厨师水平(5分)

初级职称厨师1人得1分,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得2分。本项最多5分。

提供职称复印件及原件备查。

注:上述条款号技术标的纸质响应所有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书及佐证材料均需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予得分;提供资料不清晰或不全的不予得分。

(三)商务分:30分

商务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争议: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的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七、落标原因

评标委员会不对落标的投标人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十、变更为其他方式招标的情形处理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招标方式招标的,报招标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被取消的;

3.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十二、中标通知

1.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招标人官网上公示1个日历天。

2.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期满后15日内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捌份,招标人、中标人各肆份。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中标人切实履行投标响应和承诺内容,根据中标结果,签订项目合同。

三、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招标人移交与投标人相关的政府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3)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0513-55887688。


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报价标三部分组成。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报价标请分别装订、分别单独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管理相关内容);

2.供应商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到一年不需提供)

3.2021年度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餐饮行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可以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入查询自行打印),查询结果有效期须在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内有效。提供以上网页的谈判供应商单位企业信用的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参见附件)。

9.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技术响应文件(单独密封。评委仅针对提交的技术响应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打分)

1.投标响应函(格式参见附件)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参见附件)

3.针对本项目的各项服务方案;

4.评审评分项技术响应评分中所涉及的事项需提供的所有资料。

5.评审评分项中未涉及的事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评审评分项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三、价格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招标响应报价总表。

2.招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资格审查文件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技术标文件

对应投标文件填写:商务报价标

(资格后审)

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招标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包括述标答辩时签字确认的相关澄清和承诺事项)。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如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时,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查。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无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网站截图)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我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我单位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盖章):(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标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投标响应函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依据贵单位(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招标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招标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方已经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方完全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按要求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响应人据实提交,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注:

1.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完全响应部分不填表。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

3.响应人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暂停参加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价格标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招标响应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标题

具体内容

1

招标响应报价(总价)

万元/年

2

服务期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

(2)本次报价为一年的综合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社保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因素。应包括在履约期内服务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等)、加班费、劳护用品、税费、管理费、利润、考核奖以及在食堂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办公耗材、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招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项目明细内容

数量

单项单价

总价

1

厨师

2

勤杂人员

3

4

5

……

合计

人民币大写: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