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项目资金来自投标人自行投入自负盈亏(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的委托,对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投标人。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为提高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管理服务水平,为教职工、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用餐服务和环境,提高文明用餐素质,展现文明风貌,现对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合格投标人。
2.2招标范围: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托管服务,为教职工、学生及招标人授权准予供餐的就餐人员提供早、中餐、晚餐服务,详细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服务需求”。
2.3总投资:0.00元
招标规模:0.00元。
2.4资金来源:投标人自行投入自负盈亏。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服务地点: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承包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
2.7其他: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
本项目收取场地租金:12000.00元/年,所有厨房设备、人员及餐具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自行投入。
1、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在该食堂中的经营项目为∶早餐、中餐、晚餐;
2、经营对象为∶为教职工、学生及招标人授权准予供餐的就餐人员;
3、每日的营业时间∶上午7∶00—下午 20∶00;
4、经营餐次及对公众开放的时间∶早餐 7∶00—7∶40、中餐 11∶30—12∶30、晚餐17∶30—18∶30;
5、招标人授权中标人准予供餐的就餐人员∶单位培训人员及外来就餐人员等;
6、食堂用水、用电、煤气、维修和人员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税费记录: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记录)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记录的承诺书,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有健康证方能上岗,厨师须具备厨师证;
(5)信誉要求:投标人原经营期间,在卫生、安全方面未受到过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原经营期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或人员群发性事件,提供作声明函;
(6)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从事学校食堂经营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7)分包或转包规定: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30日09时00分。
5.2.1现场须递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2递交地点:元谋县教育体育局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c-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 | 代理机构: | 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元谋县元马镇相树村 | 地 址: |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楼 |
邮 编: | 650300 | 邮 编: | 650300 |
联 系 人: | 永树云 | 联 系 人: | 刘剑 |
电 话: | 13987873612 | 电 话: | 15887250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