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1 14:04

项目概况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巴中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902202100073
项目名称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600000.00
最高限价 600000.00
采购需求 详情见谈判文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情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12日到2022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巴中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 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302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1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30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123号
联系方式: 18981680662,0827-5223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302号
联系方式: 0827-519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18981680662,0827-5223323

项目编号:511902202100073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1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6 第二章谈判须知 9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9 二、总则 12 (一)适用范围 12 (二)有关定义 12 (三)合格的供应商 13 (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 13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3 (六)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15 三、谈判文件 16 (一)谈判文件的构成 16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 (三)其他 17 四、响应文件 17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7 (二)计量单位 17 (三)投标货币 18 (四)联合体响应 18 (五)知识产权 18 (六)谈判担保 18 (七)响应有效期 18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19 (九)响应文件格式 20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20 (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 21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 五、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22 六、政府采购合同 22 (一)履约担保 22 (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 (三)合同分包 23 (四)办理“政采贷” 23 (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23 (六)履行合同 23 七、验收 24 八、支付合同价款 24 九、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24 (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 24 (二)信用记录的使用 25 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5 十一、强制采购政策要求 25 十二、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26 十三、询问、质疑和投诉 27 十四、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 28 十五、其他 30 第三章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31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 一、项目概述 34 四、 商务要求: 40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45 第一节 资格响应部分 45 第二节 报价部分 52 第三节 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53 第六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57 一、谈判程序 57 二、成立谈判小组 58 三、确认谈判文件 58 四、书面审查 59 五、谈判 60 六、多轮报价 61 七、汇总评审结果和复核 62 八、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 62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出具谈判报告 63 十、评审工作纪律 64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 65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67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 511902202100073 二、采购项目名称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有关本项目的采购详情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六、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和公告期限 自2022年01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1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巴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bzzfcgw.cn/)通过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免费下载获取(电子化采购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资料。(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注:时间信息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对应公告页面的记载为准) 九、谈判地点: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302号 本项目采用现场谈判方式,供应商须派代表持有效证件到开标现场进行谈判。 十、本谈判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 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巴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bzzfcgw.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123号 联系电话:18981680662,522332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黄家沟西部国际商贸城世界风味美食街8栋302号 联系电话:0827-5191555 系统技术支持:028-85186230 转 812、814、816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第二章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 见谈判文件第一章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应在澄清通知发出后的90分钟内提交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的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的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评价; (4)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 (1)中小微型企业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谈判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执行扣除) (2)对记入诚信档案(财政部门建立的)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的惩戒方法,以加成后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单利累加),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3 咨询和联系 (1)有关谈判文件获取、响应文件编制、项目质疑相关事宜的联系方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一章; (2)有关项目投诉事宜请联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0827-5282975) 4 报价方式 多轮报价 5 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 现场踏勘和答疑 不举行 7 响应有效期 90日,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起算 8 提交谈判担保 本项目不设谈判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谈判保证金或保函 9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适应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形式,需由供应商将XXX.BBL和XXX.BZL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提交至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 10 本项目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最小数量 3 11 本项目拟确定的中标人数量 1 12 提交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中标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13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转包 采购合同不接受分包、转包 14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5 项目名称的一致性 因政府采购公告发布网站使用制式填制形式,可能导致政府采购公告页面显示的项目名称与本文件所示不一致;为避免混淆,项目名称以本文件第一章所示内容为准 16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或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收款单位: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 银行账号:51050176370200002033。 17 本项目所属行业 零售业 二、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组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供应商”系指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5.“供应商代表”,是指供应商是自然人时的自然人本人,供应商是法人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时的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6.“签章”,是指使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进行盖章。 7.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三)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符合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3.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七条的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的响应的,按1家供应商计算,以其中提出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供应商,其他响应作无效处理。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前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六)中小微型企业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符合前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符合扶持政策条件、需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能享受扶持政策。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5.价格扣除的具体标准按本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执行。 三、谈判文件 (一)谈判文件的构成 1.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5)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6)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7)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作无效处理。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组织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其他 1.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四、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当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二)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应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六)谈判担保 本项目不设谈判担保;供应商无需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谈判保证金或保函。 (七)响应有效期 1.响应文件所载的响应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2.评审和确定成交人应当在响应有效期结束之日的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前述时间期限内完成评审和确定成交人的,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将通知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响应部分、报价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组成。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拟首次提交的书面响应文件仅包括资格响应部分、技术和服务响应部分、已填制的“报价一览表(第一轮)”。 1.资格响应部分 具体内容见本文件第三章。 2.报价部分 (1)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报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以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运营成本等因素为依据,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了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设备、物流、保险、劳务、安装、调试、相关工程、服务、税费等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即“包干价”。 (3)本项目采取多轮报价方式,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为其有效报价。供应商的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本项目所设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每一轮报价中,每个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一)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照表 (二)技术方案 (三)商务应答表 (四)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九)响应文件格式 1.供应商应尽量对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除特别明确为“实质性格式”的内容,该格式一律不具备强制性。 2.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不能满足供应商填制需求的,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填写,但其意思表示应当明确,且不得提出采购人无法接受的要求。 (十)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本项目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使用数字证书签章,系统最终生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格式为XXX.BBL和XXX.BZL。 2.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电子档格式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后系统无法读取导入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 4.供应商应就响应文件的特定部分进行纸质文件的签字、盖章,经扫描后导入到《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前述“特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谈判承诺函、关于享受优惠价格扣除所提交的资料。 5.XXX.BBL和XXX.BZL的文件均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签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十一)响应文件的提交及解密 1. 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化响应文件上传到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 除因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本次采购为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之外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十二)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通过《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2.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见本文见第六章。 六、政府采购合同 (一)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设履约担保;中标人无需为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将合同上传至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填报有关数据。 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6.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备案,同时报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存档。 (三)合同分包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表。 (四)办理“政采贷” 为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符合我省“政采贷”办理条件的中标人,可按照规定基于政府采购合同按优惠贷款利率办理“政采贷”,办理渠道见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 (五)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六)履行合同 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人的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的,采购人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验收 (一)本项目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八、支付合同价款 (一)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二)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合同价款集中支付给成交人。 (三)采购人的自有资金,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成交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 (一)信用记录的查询内容及渠道 1.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search/cr/)。 (二)信用记录的使用 1.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对各供应商就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交由谈判小组。 2.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采购人对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选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对成交人就上述内容进行查询,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4.本项目进行资格审查时,查得供应商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本项目确定成交人时,查得拟确定为成交人的候选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人。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查得成交人具备上述失信行为的,不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强制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规定,强制采购的品目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以“★”在标注。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涉及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对应的报价产品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可查。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时,国家关于强制采购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二、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一)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谈判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2.谈判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 3.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5.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6.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 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出现本款第1至6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拒绝参加谈判的,将对其给予通报批评。 (二)供应商派出的代表应在本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前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供应商无法有效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独自承担。 十三、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办理依据 本项目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关于质疑事宜的主体、范围、时限和处理方式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现场提交。 3.按照采购人和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协议》,供应商关于采购文件资格条件、技术和服务要求询问和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除前述范围外的询问和质疑,应当向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由供应商签章: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十四、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无效的情形 序号 情形 处理结果 1 供应商未按照谈判邀请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 响应被拒绝 2 供应商未向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化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化响应文件但未预授权系统解密的 响应被拒绝 3 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响应无效 4 供应商未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作出第一轮报价或供应商的任意一轮报价高于本项目所设最高限价的 响应无效 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按谈判小组要求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材料未获谈判小组采信 响应无效 6 供应商对同一标的存在不同的报价,且在本项目报价修正规定之外 响应无效 7 响应报价不是固定不变的,包含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响应无效 8 供应商报价被修正,但供应商不予确认 响应无效 9 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 响应无效 10 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了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部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响应无效 11 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或响应有效期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 响应无效 12 谈判文件提出了实质性格式,但响应文件未予遵照的 响应无效 13 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响应无效 14 除资格响应部分外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负偏离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 响应无效 15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响应无效 16 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响应无效 17 供应商违反了“供应商的禁止性行为要求”的 响应无效 18 法律法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响应无效 十五、其他 (一)本文件中所引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按其规定设置的程序,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文件不再做调整。 (二)在接收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因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程序设置或故障导致采购活动无法通过系统正常开展的,可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本文件不再做详细规定。 第三章资格条件要求以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有效存在的书面材料,以及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派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应提供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以下四者任选其一): ①可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可提供2020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复印件; 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12个月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函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提供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提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 备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将认定其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关于本表第2行第3列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应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批 零售业 3、 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1 大米 25千克/袋 袋 按实际需求 2 面粉 25千克/袋 袋 按实际需求 3 植物油 ≧10升/桶 桶 按实际需求 4 猪肉 / / 按实际需求 5 冷鲜畜禽肉 / / 按实际需求 6 其他冷冻食品 / / 按实际需求 7 水产品 / / 按实际需求 8 果蔬类 上等/中等 / 按实际需求 9 干杂类 调料 / 按实际需求 干杂 / 按实际需求 豆制品 / 按实际需求 10 蛋类 绿色 个 按实际需求 11 乳制品 / / 按实际需求 (2)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大米 1、包装规范、完好,规格25千克/袋。 2、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产品有效期(收货日期起至该产品保质期到期日止的时间段)应不得低于该产品保质期时间的一半以上。 3、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大米需提供同批次的出厂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 4、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T1354)。 5、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有清晰的“SC”生产许可证编号或有效期内的“QS”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标识。 6、包装袋必须符合《粮食销售包装》, 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材料卫生指标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7、大米达国家标准等级 (GB/T1354-2018)二级及以上;色泽、气味正常。 2 面粉 1、特制一等粉。(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2020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产品规格:每袋净重为 25Kg。 3、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处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4、包装要求。包装上有注册商标、SC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等,独立包装。 5、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3 植物油 1、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每个包装标签上标有清晰的“SC”生产许可证编号或 有效期内的“QS”生产许可证编号、非转基因标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标识。 3、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产品有效期(收货日期起至该产品保质期到期日止的时间段)应不得低于该产品保质期时间的一半以上。 4、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食用纯植物油需提供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提供承诺函原件)。 5、植物油必须为新鲜产品,采用物理压榨,油质优良,产品属于非转基因,无杂物混入,无异味,无杂质沉淀、感官、性状好。 6、植物油需为国标四级以上压榨植物油,每桶<12.5升,达国家标准(Q/BBAH0039S-2020或 Q/BBAH0019S-2021或GB/T1536-2004)四级及以上。 7、包装应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用专用的一次性桶装,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包装瓶为合格的聚酯(PET)瓶。 4 猪肉 1、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产品应符合GB/T9959.1-2019 及相关国家标准。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死)猪肉、老母猪肉和老公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腰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 2、24小时内宰杀。送货时该批次肉类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5 冷鲜畜禽肉 1、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2、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3、在交货时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报告封面须加盖CMA或CNAS印章。(提供承诺函原件) 6 其他冷冻食品 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7 水产品 水产品应符合《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水产须为非污染水域产品,执行标准须符合国家有关水产类食品卫生流通标准。无特殊说明水产类须保持鲜活。用整洁完好的周转箱或水产专用塑料袋封装。水产鲜活,当天宰杀,无硬伤及血块,形态正常无包块畸形。 8 蔬果类 所供货物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限残留限量》(GB2763)的规定。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水果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色泽正常,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 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无农药残留。 9 干杂类 1、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副食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所有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有“ SC”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或存放条件。 10 蛋类 蛋类的执行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符合 GB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散装生鲜禽蛋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 11 乳制品 乳制品执行标准:GB1269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4、 商务要求: (一)采购控制价 1、 报价方式:按下浮率报价。 2、 价格确定:釆用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其市场综合平均价格(也可参照巴中市发改局菜篮子价格)。市场平均价格确定方法:由采购人于每月最后一周到巴中市内沃尔玛超市、北山超市和世纪隆等大型超市考察物品价格后,计算出平均价,作为本月食材市场综合平均价格。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发改局菜篮子价格,也不得高于采购人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的平均价格。 3、 采购人订购品种的结算价格,用以上定价方式为计算依据,结算时按中标下浮率计算。 结算公式:各类产品货款=【对应品种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量】。 合同执行期内,不论成交供应商供应货物的来源何地均按成交 下浮率结算,合同期内投标下浮率不作调整。 (二)服务时间及要求 1、履约期限:履约期限为 1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起算,在配送服务期限內超过了采购预算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将终 止政府采购合同,重新组织招标;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最高限价且配 送服务期限已到的,配送服务终止,采购人须重新组织招标;在配 送服务期间原价高于菜篮子零售平均价格且高于市场价的采购人有 权解除采购配送合同。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应对供 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无误后,采购 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的正式发票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之 内办理上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 4、配送时间: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数量 及具体的配送时间等要求进行配送,每天早上 7:30 前配送到位, 以满足采购人对食材的紧急需求供应。做到科学配送、周密计划, 确保不缺供、不断供。应使用专用车辆配送,每次配送前对车辆清 洁消毒。运输食材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有毒、有害、有异味 的食材配送至采购人,不得有污染及食材安全事故的发生。 5、配送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不少于 5 名配送 人员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材料; 后期配送食材人员须是响应文件中提供健康证的人员。如遇特殊情 况需要更换配送人员,成交供应商须提前 2 个工作日内报备给采购 人,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6、产品配送要求 (1)包装与标识要求:包装完整,无损坏,标识符合国家标准。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应当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 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 或不合格物品进入采购单位食堂。 (2)运输要求: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 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 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 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 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 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3)数量方面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 清单(格式自拟,至少包括货物名称、单位、单价、数量及总金额), 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成 交供应商应当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 收过秤记录,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 购人可退货或换货。 7、售后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做出响 应,2-4 小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制定特殊气候、突发事故的应急 预案,确保正常食品供应。 8、其他要求: (1)抽样检测: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所配送的产品进行质量抽 样检测,经采购人发现质量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将解除政府采购 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备注: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负偏离,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负偏离不对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构成实质性影响的,应在书面审查环节对该供应商作审查通过的处理;前述情况下,谈判小组应在谈判过程中变动谈判文件(变动内容应当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要求供应商结合变动情况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谈判文件未变动的,谈判小组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也不予接收。 3.本章中,未明确标注为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草案的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执行的条款,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即视为供应商已接受此类条款。除谈判文件有明确要求外,供应商无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此类条款作出书面应答。 第五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第1节 资格响应部分 (注:“谈判承诺函”为实质性格式要求,供应商应当遵照并响应。)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一)…… __________________ …… (N)授权委托书 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兹委托我方(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授权代表,参加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511902202100073)的谈判活动,并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授权代表在我方的内部职务是________,其详细通信地址为________,其联系电话为________。 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中以我方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方均予以认可,对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一)谈判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号)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我方授权__(姓名、职务)__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我方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知悉并接受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的要求,知悉并接受本次谈判响应的有效期为90日,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响应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和前往贵处参加谈判活动人员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我方派出赴贵单位参加谈判活动人员,在谈判中所做出的与我方响应文件中承诺不一致时,以现场谈判结果为准。 六、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七、我方同意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如果我方存在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八、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提供的一切文件、证明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有效的。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有效的。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自觉接受有关处罚。 九、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亦未有在前3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若有以上情形,我方将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十、我方郑重承诺,我方的“供应商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十一、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主管部门 企业性质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单位概况 企业营业面积 单位优势及特点 职工人数 注册资金 流动资金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净值 工程技术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主要 指标 时间 总收入 毛利润 税收 净利润 主 要 项 目 业 绩 …… (N)…… __________________ 八、报价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1.关于以上格式的“标的名称”,需按第四章采购项目清单表所示“采购内容”进行一一对应;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 (供应商需自证或证明生产厂商是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2节 报价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下浮率(%) 备注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报价:下浮 % 供应商:(名称和加盖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3节 技术、服务响应部分 一、报价产品的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 序号 采购内容 品牌和型号 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 1 2 …… …… …… …… 注:供应商需对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其数量列表”,逐项梳理填写本表。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技术、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对照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符合情况 (一) …… …… …… …… (二) …… …… …… …… (三) …… …… …… …… (四) …… …… …… …… (五) …… …… …… …… …… …… …… …… 注: 1.供应商需对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二条,逐项梳理填写本表; 2. “符合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商务应答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符合情况 …… …… …… …… 注: 1. 投标人需对照谈判文件第四章第四条,逐项梳理填写本表。 2. “符合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 ______年___月___日 四、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情况对照表 序号 谈判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符合情况 …… …… …… …… 注: 1.供应商需对照谈判文件第七章所列合同草案条款填制本表; 2.“符合情况”一列,填写“响应”、“部分响应”或“不响应。 _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 …… (N)……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谈判程序 (一)谈判程序依次为:供应商首次提交响应文件→采购组织单位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照规定确认本谈判文件→谈判小组进行书面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报告→谈判小组与供应商逐一谈判,直至确认本次采购的需求、质量、服务的最低要求→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作出最后一轮报价→谈判小组汇总评审结果并复核→采购组织单位复核→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谈判报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二、成立谈判小组 (一)采购组织单位组建谈判小组。 (二)谈判小组成员中专家的产生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谈判小组成员中的采购人代表应当由采购人书面委托。委托评审专家担任的,评审专家只能以采购人代表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四)谈判小组成员确定后,不能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二)(三)款执行。 三、确认谈判文件 (一)谈判小组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二)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三)出现上款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规定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四)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确认本谈判文件。 四、书面审查 (一)谈判小组开启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审查。资格审查时,谈判小组需结合采购人关于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开展工作。 (二)谈判小组应结合响应文件接收记录核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身份核验不一致的,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谈判小组关于供应商书面审查的范围不能超过谈判文件的规定。 (四)书面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书面审查报告。书面审查报告包括资格审查报告和除资格部分外的响应性审查报告。谈判小组应在书面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其理由。 (五)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书面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书面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六)谈判小组出具书面审查报告后,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应当将通过审查和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宣布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五、谈判 (一)谈判顺序 谈判小组与所有通过书面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 (二)谈判内容 1.本项目所涉及的需求、质量、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作为谈判内容。 2.除必须满足的技术要求外,供应商可在谈判过程中对本项目方案提出优化建议。 (三)变动谈判文件 1.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谈判文件明确注明不可变动的特定内容除外;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应当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谈判小组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3.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和报价轮次,直至最终确认本次采购的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最低要求。 (四)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1.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未变动的,谈判小组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也不予接收。 2. 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由专家在评审系统发起实质性变更,供应商在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在线提交实质性变更响应文件。 (五)淘汰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不能满足谈判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谈判后的报价,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六、多轮报价 (一)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后报价。 (二)上款所述的“规定时间”由谈判小组结合实际确定,通过采购组织单位向供应商传达。 (三)两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谈判后的报价,由供应商通过系统提供的报价工具中填写,以数字证书签章后加密导出XXX.BJL文件上传至系统,并在上述“规定时间”预授权系统解密。 (五)谈判小组在所有供应商完成预授权系统解密后统一解密报价文件。供应商未上传报价文件或未预授权系统解密的,视为其未作出报价。 七、汇总评审结果和复核 (一)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有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和加成的方法”和“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的规定汇总供应商报价。 (二)谈判小组汇总评审结果,进行评审复核,并重点复核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书面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 (三)谈判报告出具前,采购组织单位应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八、供应商澄清、说明、更正 (一)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与本章第六条中的概念一致)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以.PDF格式的文件通过数字证书签章后上传到巴中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否则视为供应商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三)供应商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和出具谈判报告 (一)谈判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二)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谈判报告。 (三)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变动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书面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四)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 十、评审工作纪律 (一)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二)评审过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谈判过程和结果。 (三)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四)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和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谈判结束后,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送交采购人。 (二)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通过系统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出具成交供应商确认书。采购人应当按谈判报告中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四川航迈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将自收到成交供应商确认书的1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人(甲方):______ 供应商(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______)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执行单价 概算数量 概算总价 二、合同期限 期限为 1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三、付款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应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核实无误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的正式发票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上月采购货物价款支付手续。 四、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数量及具体的配送时间及指定地点的要求进行配送,每天早上 7:30 前配送到位。 五、质量保证及验收 (一)质量保证: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承诺,签订合同前提供履约担保。 (2) 验收条件: 合同中货物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规定及以下要求进行验收。 (1)包装与标识要求:包装完整,无损坏,标识符合国家标准。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应当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或不合格物品进入采购单位食堂。 (2)运输要求: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 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 迟送货。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3)数量方面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 清单(格式自拟,至少包括货物名称、单位、单价、数量及总金额),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 (三)抽检机制: 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所配送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样检测,经采购人发现质量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将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售后服务 (1)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立即做出响应,2-4 小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现行法律法规。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制定特殊气候、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正常食品供应。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价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应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七、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巴中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存档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