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1 14:11
项目概况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集中办公区全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107202100393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集中办公区全年后勤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661376 | ||
最高限价 | 661376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1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2年01月12日到2022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 ||
方式: | 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磋商文件获取后,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一、备案号:(2021)2146号。 二、监督管理部门:武侯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558345。 三、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曝光台)(www.sczfcg.com)、“成都信用”网站(www.cdcredit.gov.cn)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武侯区住房保障中心 | ||
地址: | 武侯区长益路9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8-8595094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莫尼克;联系电话:028-83388382-81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莫尼克 | ||
电话: | 028-83388382-8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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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食堂位置: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92号2楼。食堂面积:约200平方米。
▲2.食堂设施设备:食堂设施设备、厨房杂件等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配置。
▲3.食堂就餐人数:72人。
▲4.食堂以干部职工就餐服务为主,食堂应保证提供早、中工作餐服务。供应商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干部职工选择,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
▲5.早餐标准:
(1)供餐时间:8:00——8:55。
(2)饮料类:牛奶、豆浆。
(3)面食类:包子、馒头、花卷、面条(抄手、水饺、红糖醪糟鸡蛋、汤圆、油条每周轮流供应)。
(4)菜品:三个素菜(泡菜、拌菜、炒菜)。
(5)主食:稀饭一种,鸡蛋(卤鸡蛋、茶叶蛋、煎鸡蛋每周轮流供应)。
▲6.午餐标准:
(1)供餐时间:12:00——12:50。
(2)主食:米饭。
(3)菜品:两荤一素。
(4)小吃:每天轮流供应小吃一种、粗粮一种。
(5)汤:一种。
(6)水果:时令水果一种。
▲7.就餐模式:自助式就餐模式。
▲8.食堂水电气费用、厨杂用品维修更换费用、食堂除四害费用、抽油烟机清洗费用、潲水垃圾处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9.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雨靴、布鞋、地刷、拖帕、扫把、撮箕、垃圾桶、排拖、刮玻器、毛巾、头花、一次性口罩、手套、纱布、围腰、筒靴、胶手套、线手套、钢丝球、洗洁精、毛巾、餐巾纸、垃圾袋、不锈钢光亮剂、威猛先生、工作服、公示栏、制度牌、上墙标识等食堂工作所必须使用的保洁用品及用具)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含在报价中)。
▲10.食堂劳务费用包含工作日会议、公务接待、工作晚餐产生的餐饮服务人员加班费用,非工作日的会议、公务接待等餐饮服务所产生的人员加班费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后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食堂工作人员,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食堂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面点师1人,勤杂工1人。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供所有食堂服务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派往本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4.负责食堂就餐现场的管理,负责食堂内的环境卫生维护。
▲5.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6.供应商应确保食材来源可靠及安全,保证食品及消防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因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还应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食堂服务总体要求
(1)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工作人员就餐的需求。
(2)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3)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8.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9.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
(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私自占用和自行外借。
▲10.食堂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
(3)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
(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11.应急措施:
(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
(2)消防应急措施
(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12.考核办法:
(1)供应商应制定不少于5天的菜谱报采购人审核备案,每周一在食堂明显的位置公布本周菜谱,接受采购人及就餐人员的监督。
(2)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季度进行不少于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3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项目要求
1.管理制度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员工工作手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2.卫生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卫生责任明确;食品加工操作程序规范;食品卫生措施;餐具卫生消毒措施。
3.安全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用水用电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安全。
4.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加餐;临时接待;食品安全事故;燃气泄漏、水管爆裂、火灾;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处置。
5.供应商提供不少于一个2017年1月1日以来(含)与本项目类似履约经验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情况。
7.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证书(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性质自行提供)。
注: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有效、客观的证明材料。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法: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每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上个月的食堂劳务费用及餐费。
4.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与成交人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1.以上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所有未标注“※”的条款均允许负偏离,但在评分表中按评分表要求扣除相应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