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徐州市公安局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1-0014]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1-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及食堂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2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修改的内容:
1.原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并于2022年1月21日10点 00分……”修改为“……并于2022年1月27日10点 00分……”。
2.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2年1月21日10点 00分”修改为“2022年1月27日10点 00分”。
3.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中 “2022年1月21日”全部修改为“2022年1月27日”。
(二)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月27日10:00;
2.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1月27日10:00;
3.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月27日10:00;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22.3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中“……2022年1月21日……”全部修改为“……2022年1月27日……”;
5.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要求 ”中“2.人员配备要求”中“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156人,其中交警支队93人(食堂22人、保洁29人、保安37人、绿化5人);”修改为“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162人,其中交警支队99人(食堂28人、保洁29人、保安37人、绿化5人);”。
6.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要求 ”中“2.人员配备要求”中“2.1食堂人员配备要求”中“交警支队、监管中心及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配置总人数不少于58人。”修改为“交警支队、监管中心及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堂配置总人数不少于64人。”。
7.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要求”中“2.人员配备要求”中“2.1食堂人员配备要求”中“2.1.1数量要求”中“(1)交警支队:人员配备至少22人。其中食堂主管1人,厨师长1人,厨师5人(含招待厨师1人),面点师1人,面点副手3人,服务员9人,招待服务员1人,特色档口服务员1人。”修改为“(1)交警支队:人员配备至少28人。其中食堂主管1人,厨师长1人,厨师5人(含招待厨师1人),面点师1人,面点副手3人,服务员15人,招待服务员1人,特色档口服务员1人。”。
(三)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联系电话: 0516-83978633
通讯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6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公安局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6号
联系方式:0516-83978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0516-67019037、67019051
(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公安局(采购人)提出询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王加和
电 话:0516-67019037、67019051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