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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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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2022011100001-豫园珠宝餐厅外包招标项目

招标详情

  • TD2022011100001-豫园珠宝餐厅外包招标项目
  •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TD2022011100001
    • 项目概况:餐厅外包采购项目
    • 项目简介:合同到期,现需公开招标新供应商。
    • 项目名称:豫园珠宝餐厅外包招标项目
    • 项目位置:东方路3656号
    •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4.1采用桶饭外送,现场分餐,即小盆菜形式,丰俭随意; 4.2每个工作日负责把烧好的饭菜送到东方路3656号员工食堂并提供菜单设计、午餐配发、食品卫生、餐具清洗、餐厨环境保洁服务。 4.3本次食堂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供,共同管理。 4.4供应商必须具备桶饭资质,网络平台及第三方供应商不具备资格。 5、 服务周期: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共计12个月】。如服务期满,且中标方履约评估为优秀,价格有优势的情况下,招标方可优先考虑续约。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证照齐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均 要在有效期内; 2、 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并必须具有桶饭配送资质;平台及第三方供应商都不具备资格;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和专业执行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参加本项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报名应提交资料:1、 公司简介; 2、 营业执照、资格证书等(均要在有效期内); 3、 报名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名片、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3.1 投标报名承诺书(附件一)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3 廉洁承诺书(附件三) 4、 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 近三年主要业绩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6、 近三年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 7、 相关获奖和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技术介绍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8、 投标人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报名截止日期:
    • 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必须支付【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发起入围单位审批前)。未能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确认后无息归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少于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总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按总合同金额的10%提供银行履约保函),则投标方中标后需自行补足。若中途出现扰乱招投标秩序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贿赂、串标、围标、严重违背市场规律恶意报价、中标后不按约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 招标方名称: 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 工商银行上海市豫园支行 账号: 1001 1758 0900 0102 061
    • 定标原则:综合评标法
    • 付款方式:采用月结,账期60天方式,具体以合同为准。
    • 联系人:冯千里
    • 电话:13764688836
    • 邮箱:2876815636@qq.com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方必须在豫园股份采招平台(srm.yuyuantm.com.cn)点击相应 招标公告注册报名(请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 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以PDF或压缩包方式上传;招标方将安排实地考察,经考察及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入围本项目的后续招标环节。
    •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41号,上海豫园珠宝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必须资料
    • 文件:招标公告--SRM模板.docx
    • 立即参与地址:立即参与

廉洁承诺书

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已知悉在采购合同获取和履约的过程中,经查实存在以下情形和行为的,将被列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星地产控股集团、复星集团及下属其他控股企业的“黑名单”供应商名册,两年内(情节严重的,五年之内)禁止参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复星地产控股集团、复星集团及下属其他控股企业的任何采购事项。且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做退还。

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名册的情形和行为如下:

1、商业贿赂;

2、资质材料弄虚作假;

3、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入围投标;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我方邀请投标或中途退出投标的;

5、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6、在招标过程中恶意诽谤、诬告和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

7、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报价不实、低价位承诺未兑现;

9、出现严重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者供货时间的不诚

信行为的;

10、出现所供物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商业欺诈行为的;

11、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12、配套产品供应严重滞后,影响我方正常生产和建设或借机哄抬价格的;

13、售后服务不及时,年度内出现2次以上且影响安全生产的;

14、内部管理混乱,多头授权,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

15、聚众闹事,严重影响我方正常生产的;

16、具有虚假、恶意质疑与投诉,损害复星集团或所属投资企业形象、声誉等其他严重不良

行为的;

1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诉渠道:

豫园股份成本采购中心:联系人:刘女士 邮箱:liuqin3@forte.com.cn

豫园股份审计部:联系人:邵先生 邮箱:ia@yuyuantm.com.cn

豫园股份廉政督察部:联系人:沈先生 邮箱:5198@yuyuantm.com.cn


特此承诺!


投标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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