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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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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人社局办公大楼北边附2楼房屋三年租赁权

招标详情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人社局办公大楼北边附2楼房屋三年租赁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01-11 挂牌截止时间 2022-01-24
项目编号 HB2022DF100212 挂牌价格 5.360000万元/年
标的所在地 - 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
租期 3年 免租期
首年租金(万元)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出租面积(平方米) 465 出租用途 食堂餐饮
目前状态 使用状态 : 租赁期限已到期
标的介绍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正量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12-31
租赁价格评估值(万元)
批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2-01-11
挂牌截止时间2022-01-24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履约抵押金(万元)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标的房屋以现状出租,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湖北泉盛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竞价文件)。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信首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鄂正量行资评报字【2021】第1088号中的全部内容。若标的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测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4、此次网络竞价招租,原承租人应按同样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竞买保证金1万元。

2、本次标的使用用途仅限于食堂餐饮,原承租方还在经营中,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事宜,但最终承租人有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物的风险,出租方不承担延期交付责任。

3、此次招租标的租赁年限为3年,标的以3年租金总成交价为成交金额,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成交后,租赁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最终成交价。

4、本次竞得的承租方须对原承租方的装修进行补偿,相关装修补偿费用以鄂正量行资评报字【2021】第1089号评估报告为准,装修补偿费用为40.13万元,相关补偿事宜必须在15天内完成,此次装修费评估对象为厨房改造工程、酒店设备设施及家具等资产。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缴纳标的相应的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82010000002769312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7、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含佣金)及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余下年限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及第一年租金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参与标的的竞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具有餐饮类型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合法续存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参与标的的竞买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10,000.00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2010000002769312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淦河支行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如需手机app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仔细核对收款单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18271470325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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