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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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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科创大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椒江区科创大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docx
新-招天下在线开标系统操作手册(1-1).doc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pdf
新-招天下台州办事处投标人操作流程.docx
招天下CA证书相关操作说明.zip





招标编号:JJTZ-2021-123



招标工程:椒江区科创大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招 标 人:台州市椒江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6-89058388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张子恩 联系电话:0576-88550075







2022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 总则 11

1.1 工程概况 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1.5 费用承担 12

1.6 保密 12

1.7 语言文字 12

1.8 计量单位 12

1.9 踏勘现场 12

1.10 投标预备会 12

1.11 分包 12

1.12 偏离 12

2. 招标文件 1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

3. 投标文件 1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

3.2 投标报价 14

3.3 投标有效期 14

3.4 投标担保 14

3.5 备选投标方案 14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4

4. 投标 15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4.2 投标截止期 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

5. 开标 15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5

5.2 开标程序 15

6. 评标 15

6.1 评标委员会 15

6.2 评标原则 15

6.3 评标 15

7. 合同授予 16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16

7.2 中标通知书 16

7.3 合同签订 16

8. 第三次招标 和不再招标 17

8.1 第三次招标 17

8.2 不再招标 17

9. 纪律和监督 1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7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7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7

9.5 投诉 17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评标办法前附表 18

1. 评标方法 19

2. 评审标准 19

2.1 初步评审标准 19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9

3. 评标程序 19

3.1 初步评审 19

3.2 详细评审 2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0

3.4 评标结果 20

评标办法附件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 图 纸 29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格式一 42

格式二 43

格式 44

格式 45

格式 46

格式 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详见网上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浙江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

(浙江伟邺,http://www.zjwyztb.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名称:台州市椒江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0576-890583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16A

联系人:张子恩

电话: 0576-88550075

1.1.4

项目名称

椒江区科创大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

1.1.5

服务地点

椒江区

1.2.1

资金来源及

出资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承包方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不少于7人,其中厨师长1人(兼项目负责协调人)、厨师1人、面点师 1人、帮工4人,若岗位人员在某一工作时段不足的,投标人必须自行增加调配人员满足工作所需。

服务内容包括:食堂托管、食品加工、卫生管理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2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年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4.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1)电子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通过招天下交易平台(jypt.zhaotx.cn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招天下交易平台(jypt.zhaotx.cn )。

3.1.1

投标文件组成

1、资信技术标: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认证证书;(如有)

(5)人员配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企业综合实力;(如有)

(7)实体餐饮管理认定;(如有)

(8)菜谱及营养配比(如有)

(9)服务方案;(如有)

10各项管理制度和台账的建立与管理;(如有)

11)组织架构及制度;(如有)

(12)应急措施(如有)

2、商务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1.2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生成加密。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2、建议投标人准备“未加密投标文件”(招天下投标工具中可以下载)作为补救文件,若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读取,则启用该文件。若上传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与备用未加密文件均不能读取电子投标内容或者上传的备用未加密文件与上传交易平台的文件时间戳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经交易平台确认因未使用最终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1.3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2、投标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

3、文本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3.2.1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416000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担保

1、 担保金额:不低于0.8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任选一种):现金、银行保函、保

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兑支票、银行

汇票或现金支票。

(1)现金:

①投标人通过“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具体详见招天下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②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③投标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①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

下合称“工程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址;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接收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张子恩1585769434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②工程保函受益人:台州市椒江区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工程保函投保人: (投标人名称);

③工程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不短于投标有效期;

④工程保函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3.4.4”款中所列条款。

(3)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

①投标人通过“招天下交易系统”取得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根据账户信息开具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带相应票据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405室(浙江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有限公司)财务窗口进行背书签章,再到浙商银行柜面办理入账手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入账凭证,提交方式及地点、接收人、接收人联系方式与提交工程保函相同;

②以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账户。

3、注意事项:

①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

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

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③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采用现金、保兑支票、银行

汇票、现金支票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尽量提前缴纳,

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④现场递交保证金保函(保单)时,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现场递交,请严格把关。每个投标单位指派1人现场递交保证金保函(保单)。

⑤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

本账户转出;

⑥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400-0571-337、0571-81902198。

3.5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2

电子签章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本项目招天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jypt.zhaotx.cn)平台

4.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1.5

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天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jypt.zhaotx.cn)。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台州汽车客运总站三楼(招天下台州办事处)开标室。

(投标人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过程投标人将进行远程签到和解密,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直播网络地址:http://jdpt.zhaotx.cn/b.html)

5.2

开标程序

1、人员到场情况检查: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yckb.zhaotx.cn选择应项目进行CA锁签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签到的,将视为未到场,不进入开标流程环节。

2、开标顺序:先进行资信技术标评审,资信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再进行商务标评审。

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该在开标异议里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作出答复。

2)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即进入开标流程环节时,各投标人应在代理开启解密后小时之内使用自身CA锁在yckb.zhaotx.cn选择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未在代理开启解密后小时之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超出解密规定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均投标无效。如果解密失败,投标单位应在解密时间内提供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下载的备份投标文件用于补救。原始电子标书作为招投标资料存档。

3)因电子投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的,该标书为无效标书。

4)唱标环节,开标系统会显示电子标书中填写的投标函信息,请投标人在投标编制工具中填写投标报价时注意核对相关数据是否正确。若出现电子唱标显示的投标函数据与该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标书报价不一致的情况,将被视为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多个报价,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本项目的评标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提供澄清材料以外,纸质投标文件都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6)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故障与错用、故意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电子投标书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评标系统”等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因招标人原因或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服务类)

7.1.1

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7.3.1

工程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计税办法

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法

备注: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根据《椒江区小额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椒政办发〔2018〕84号、《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椒江区小额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椒政办发〔2018〕1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工程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不做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

(11)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

(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3)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

(14)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已注销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招标控制价(如有);

(7)图纸(如有;)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投标人通过登录招天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jypt.zhaotx.cn)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登录招天下招投标交易系统(jypt.zhaotx.cn)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招标人将在招天下招投标交易系统(jypt.zhaotx.cn)以电子文件形式给予答复。如在该时间后提出问题需要澄清的,招标人不作答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款规定)至少24小时前,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3.4.3款和3.4.4款仍然适用。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待项目公示期结束后退还;

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担保按下列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1)投标人违反《台州市椒江区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

(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

3.4.5 项目存在异议或投诉情形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招标人(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

4.1.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4.2投标截止期

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3.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投标人已现场签到但未解密的,等同于撤回。

4.3.3投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后需重新登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好后重新生成、重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按前附表5.2要求。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台州市椒江区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3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7.1.2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

7.1.3 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

7.1.4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

(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

(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

(4)拒绝按本章第7.1.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

(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

7.2中标通知书

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4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7.2.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7.3合同签订

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方式,担保人应当是在台州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账户。

7.3.2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3.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行业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2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本项目上限价,且符合附件报价表(如有)中的具体要求。

2.1.4

串通投标评审标准

存在本章3.1.2项规定情形之一的

3.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和评分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办法见评标办法附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串通投标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1.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投标工具、同一套计价软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汇入同一个虚拟子账户;

3.1.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评标专家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

3.1.4商务标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进行复核及评审,如发现有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差错或遗漏,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来调整计算前的数据。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小数点保留位数产生的误差忽略不计。

(2)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以合理原则,通过调整组价的相应内容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投标函中数值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2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进行评审和评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进行回复。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电子招标投标业务系统中)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3.3.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无法联系或在30分钟内未能回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附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办法附件

综合评估法(服务类)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资信技术评审(0-50分)

(一)评分步骤

评标委员会成员针对投标人的资信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具体评分步骤如下:

1、评标委员会成员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完善程度对投标人的资信技术部分给出评审意见。

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资信技术文件评分标准 椒江区科创大楼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docx 招天下CA证书相关操作说明.zip 新-招天下在线开标系统操作手册(1-1).doc 招标公告(重新招标).pdf 新-招天下台州办事处投标人操作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