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服务类)
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项目合同
编号:XHTC-FW-2021-1225
甲方:中 国 人 民 大 学
乙方:北京汇贤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15日
甲方:中国人民大学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号
乙方:北京汇贤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号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
本合同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在北京市海淀区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甲方为获得以下外包服务,即(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而购置,并接受了乙方以第一年总金额(大写)玖佰壹拾柒万陆仟肆佰柒拾叁元陆
角,(小写)9,176,473.60元(以下简称“合同总金额”)提供上述工作内容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投标报价表
附件二: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
附件三:投标文件及其全部附件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附件五:补充方案(如有)
上述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合同条款、投标报价表(附件一)、中标通知书(附件四)、
招标文件(附件二)和投标文件(附件三)。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形成合
同的其他有关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不一致之
处,按照对于甲方更为有利的规定执行。
甲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
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该服务已达到甲方要求,并在满足甲方要求的基础上提升服务的
品质。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
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
乙方的价格。
3)“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全部服务内容,包括:服务
范围、服务工作、服务效果和服务时长等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服务义务。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甲方”系指中国人民大学。
6)“乙方”系指【北京汇贤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天”指日历天数。
2.标准
2.1 本合同(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2 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
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
4.服务报价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元)
服务
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中国人民大学
中区食堂三层
餐厅合作经营
?1,792,000.00
5年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
村大街 59号
中国人民大学内中
区食堂三层
自第二年起
合作经营管
理费每两年
递增 2 %
2 ?1,827,840.00
3 ?1,827,840.00
4 ?1,864,396.80
5 ?1,864,396.80
6 总价
(大写)玖佰壹拾柒万陆仟肆佰柒拾叁元陆角
(小写) 9,176,473.60元
5.服务工作内容与要求
5.1、餐厅概况说明:
5.1.1、餐厅位置:中国人民大学后勤集团中区食堂三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
5.1.2、委托经营面积:2273.83平米。
5.1.3、用途:作为餐饮经营场所。
5.1.4、服务期:5 年。
5.1.5、合作经营管理费报价下限为人民币 179 万元/年(第一年),自第二年起合作
经营管理费每两年递增 2 %。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
5.2、餐厅规划:
5.2.1、经营定位为学校中高档餐厅。
5.2.2、能够以学校的需求为依托,承办各种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接待,主要满足高
校餐饮多样化服务的需求,提供较好的就餐环境及餐品质量,为在校师生家庭聚餐、朋
友聚会、毕业生、校友聚会提供校内良好餐饮保障。
5.3、合作模式:
5.3.1、中标人可按照服务定位规划出资对餐厅进行相应的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
必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方可进行。
5.3.2、中标人需按学校要求,在学校工作日开设教工自助餐。教工自助餐开设时间
为:学校工作日的每天中午 11:10-13:00,教工自助午餐开放区域为整个开放式大厅,
教职工刷卡就餐,每餐菜品十道热菜,三种主食,三种汤粥,四道凉菜和水果或酸奶。
教工自助餐就餐标准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5.3.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餐厅经营项目进行分包、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或
改变用途,否则招标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5.3.4、中标人应注重餐厅文化建设,建设具有显著人大特色的用餐环境,打造人大
餐饮品牌。
5.4、合作经营要求:
5.4.1、投标人管理组织机构完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高校学生餐厅管
理规章制度。
5.4.2、投标人应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
《学校餐厅与学生集体餐厅卫生管理条例》,不许售出不洁不净、过期、变质食品,杜绝
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如因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4.3、投标人应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具有较强
的服务师生的意识。
5.4.4、投标人须具有实力较强的厨师服务团队,管理人员及部分厨师须具有 5 年以
上从业经验。
5.4.5、投标人须根据学校和该餐饮合作经营场所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合理
的经营思路、经营方案和价格。
5.4.6、投标人须服从招标主管部门管理,所提供的菜品及价格须提前报备招标主管
部门审批, 在服务期内不得擅自进行调整,如需调价或新增菜品等须书面报招标主管
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5.4.7、中标人购买餐饮原材料须在北京学校基地直供平台和北京市高校联合采购中
心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选择供应商。招标人有权监督中标人货源,并要求中标人采购的原
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质量可靠。
5.4.8、投标人须依法规范用工,做到所提供员工应健康证、厨师证、居住证等证件齐
全,并配合学校做好来京务工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等。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所有人员没有任
何劳动关系。中标人承担派驻服务人员各项管理工作,期间如出现劳资纠纷、工伤事故、
通勤交通意外、职业病医疗等,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4.9、中标人须每月根据天然气、水、电、供暖等的实际用量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费
用,价格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标准、收费部门核定的具体数据执行。如遇国家或学校调整
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将同时做出调整。
5.4.10、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等法律法规。
5.4.11、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营业场所门前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不得占用和阻挡
消防通道。
5.4.12、对营业场所易滑路面、玻璃门窗、机械设备等易出事故的部位,须有明显警
示标志。
5.4.13、投标人须遵守学校和招标人规定的各种设备安全、使用、应急、管理等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用电等安全法律法规,职责到人,监管到位,做好日常检查、
清洗、消毒、维护,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发生火警等重大事宜应及时通知招标管理部
门,并按招标人规定操作。
5.4.14、营业场所噪音排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及我国环
保规定,不在经营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使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5.4.15、由于中标人操作、维护及使用不当等造成的如下水管堵塞、设备损坏等问题,
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5.4.16、中标人需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大学后勤集团餐饮管理部监控考核办法》,并
接受招标人以此办法为蓝本进行的日常监督检查。
5.5、其他相关要求及内容:
5.5.1、投标人需承诺明确的合作经营管理费。
5.5.2、投标人需承诺按规定、按实、按时缴纳合作经营管理费、能源能耗费用及其他
费用的义务。
5.5.3、投标人需承诺获得合作经营权后,在合理时间段内完成本经营范围的工商、
税务、卫生防疫等相关证照。
5.5.4、投标人需明确承诺获得合作经营权后,该经营应以公益性薄利为宗旨,为师
生提供餐饮服务,经营品种、价格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管。
5.5.5、学校包含有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客流量会受到影响,请各潜在投标人结合
实际情况编制投标资料。
5.6.服务产品交付时间
5.6.1 交付时间为 2021年 11月 16日(合同经营期限为 2021年 11月 16日至 2026
年 11月 15日)。
5.6.2 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则交
付时间可以相应顺延。
7.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服务及服务产品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提供这些服务
和产品所产生的其它任何相关费用,同时包括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税、费。
7.1合作费交纳方式为每季度(三个月)交一次。首季度(三个月)费用于合同签
订后 10日内支付。之后乙方于每季度(三个月)首月的 10日前向甲方交清该季度的费
用。
7.2保证金及其交纳方式
乙方在支付首季度费用时,另须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费用作为本合作经营的保证金
(大写)肆拾伍万捌仟捌佰贰拾叁元陆角捌分;(小写)458,823.68元。
7.3能源能耗费用及其交纳方式
电费、水费、取暖费计价按照学校及集团的相关规定收取。合同履行期内如遇价格
集中调整,再根据国家、学校的相关政策调整各项能源能耗费用。
7.4付款信息:
供应商(乙方)开户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科创支行
公司名称 : 北京汇贤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账号 : 11001085300059617699
其 它:
账户信息变更的,乙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 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不
利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8.合同修改
合同生效后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的修改变更协
议。
9.乙方履约延误与赔偿
9.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服务内容和相关服务产品。甲方
享有对该服务的审核权,可以根据自身服务需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服务产品提出意见
或建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或建议进行相应的完善。在服务工作完成后,己方应
当在 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请求甲方进行服务验收。通知不及时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全
部由乙方承担。
9.2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
偿费。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交纳合同总标的额 1%的违约金,直至提供约定的服务及服
务产品为止,逾期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20%;如果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
损失,应按实际损失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因乙方的原因终止合同或乙方
交付的作品因质量问题屡次修改,致使合同交付日依然达不到标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
乙方除应承担合同总金额 50%的违约金外,还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责任。
9.3乙方不能全程配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的,按合同总金额的 5 ‰ 计算支付违
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每次违约按合同总金额的 5 ‰计算支付
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9.5 服务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5%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
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6项目组人员违约处理
9.6.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所列:项目经理
离开项目的实施,乙方须承担合同总金额 3%的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隋艳松】,
身份证号【150422198308130012】);乙方项目组其他人员离开项目的实施,乙方须承担
合同总金额 2%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9.6.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特殊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未按甲方的要求投入
足够的驻场服务人员,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 3%计算违约金。
9.7增值税专用发票违约处理
9.7.1由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或者未能通过税务部门认证,乙方
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
时送达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9.7.2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失效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认证期失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显示的税额。
9.7.3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标的应征税率致使甲方减少抵扣或
被税务机关以“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的,追缴税款由乙方据实向甲方支付,并按
照合同总金额的 10%支付违约金。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9.7.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部门鉴定为假发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9.8索赔
9.8.1甲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服务产品或因行使单方解除权而提出的索赔,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
a)乙方同意甲方拒收服务、服务产品,在甲方做出拒收决定日起 3日内,将已收取
的被拒收服务、服务产品的货款退还甲方,并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滞纳金、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
验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拒收服务、服务产品所需要的其它费用。
b)根据服务、服务产品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乙方应降低服
务、服务产品价格。
9.8.2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30 天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或多
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有权:
a)从未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义务;
b)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9其他违约处理
9.9.1经检验,乙方交付的服务产品的技术指标被证实达不到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
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金额的 2%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 15天内重新交付符
合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产品,该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该违约
金累计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10%或重新交付时间超过 15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9.2乙方或其参与服务的工作人员未履行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约定,
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 10%计算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
9.10 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违法分包等,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 20%支
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
10.合同解除
10.1 若乙方有如下行为的,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
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有权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达到合同条款的 9.2所
规定的合同交付日最长延期的。
2)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
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
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
相,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0.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0.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再次购买
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及服务产品,乙方应承担前述费用。如果存在未解除部分乙方
应继续执行。
10.3 如果乙方出现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等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甲方可在任何时候
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
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1.不可抗力
11.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对方同意
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可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
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
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1.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对
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5日内将有关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
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售后服务、保修承诺及培训方案
12.1. 餐厅用途使用和经营定位保证承诺
餐厅经营面积:2273.83平米,用途作为餐饮经营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餐厅经
营项目进行分包、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或改变用途,否则招标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经营定位为学校中高档餐厅。能够以学校的需求为依托,承办各种学校会议和大型活动
接待,主要满足高校餐饮多样化服务的需求,提供较好的就餐环境及餐品质量,为在校
师生家庭聚餐、朋友聚会、毕业生、校友聚会提供校内良好餐饮保障。
12.2. 餐厅装饰装修保证承诺
按照服务定位规划出资对餐厅进行相应的装饰装修,装饰装修方案必须经招标人审
核通过方可进行。彰显大学特有的文化内涵,建设打造有人大特色的用餐环境,努力树
立人大餐饮品牌形象。
12.3. 餐厅教工自助餐服务保证承诺
按学校要求,在学校工作日开设教工自助餐。教工自助餐开设时间为:学校工作日
的每天中午 11:10-13:00,教工自助午餐开放区域为整个开放式大厅,教职工刷卡就餐,
每餐菜品十道热菜,三种主食,三种汤粥,四道凉菜和水果或酸奶。教工自助餐就餐标
准按学校相关要求执行。定期对教工自助餐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根据教工需求,不断
调整,保证教工的满意度。
12.4.餐厅经营以公益性薄利为宗旨的服务保证承诺
餐厅经营以公益性薄利为宗旨,所有菜品全部低于学校周围同档次餐厅菜品价格,
给在职在校师生提供节假日优惠服务。不以经济效益为目的,把服务保障放在经营首位。
为师生所提供的菜品及价格须提前报备招标主管部门审批, 在服务期内不得擅自进行
调整,如需调价或新增菜品等须书面报招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12.5.餐厅经营合规合法性服务保证承诺
经营前取得合法的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相关证照。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完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高校学生餐厅管理规章
制度。
应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餐厅与
学生集体餐厅卫生管理条例》,不许售出不洁不净、过期、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等事
件的发生。如因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具有较强的服务师生的
意识。
营业场所噪音排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及我国环保规定,
不在经营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使用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
由与操作、维护及使用不当等造成的如下水管堵塞、设备损坏等问题,乙方应承担
相应的一切责任。
需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大学后勤集团餐饮管理部监控考核办法》,乙方接受招标人
以此办法为蓝本进行的日常监督检查。
12.6.餐厅按规定、按实、按时缴纳各项相关费用保证承诺
乙方承诺将按照本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合作经营管理费用执行。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和合同相关规定,乙方会按规定、按实、按时缴纳合作经营管理
费、能源能耗费用及其他费用,做到不逾期不拖欠。
12.7.餐厅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保证承诺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生产安全等法律法规。
加强对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的培训,制定详细计划并严格考核,确
保零安全事故发生。
如有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方面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营业场所门前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不得占用和阻挡消防通
道。
对营业场所易滑路面、玻璃门窗、机械设备等易出事故的部位,须有明显警示标志。
严格遵守学校和招标人规定的各种设备安全、使用、应急、管理等措施,严格执行
国家有关消防、用电等安全法律法规,职责到人,监管到位,做好日常检查、清洗、消
毒、维护,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发生火警等重大事宜应及时通知招标管理部门,并按
招标人规定操作。
12.8.餐厅寒暑假期间正常营业服务保证承诺
乙方属连锁餐饮企业,有雄厚的服务保障能力,即便寒暑假期间,大部分师生都放
假的情况下,也会正常营业,为学校留守师生及值班人员提供用餐服务保障。
12.9.餐厅疫情防控管理保证承诺
乙方会严格落实并执行国家及学校要求的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为师生提供一个
安全放心的用餐环境。
12.10.餐厅针对学生和老师及重大节日的优惠服务保证承诺
乙方将严格履行合同的基础上,还新增多条服务于广大师生的优惠举措,全力以赴
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乙方承诺在服务期限内对业主单位实行以下优惠:
优惠项目 优惠人群 时间 具体优惠内容
常规优惠 师生 全年
便民主副食展销,持老师证或学生证可
享受每日特价外卖产品一款
送餐服务 师生 全年 为学生免费送餐
特殊节日
优惠
老师 教师节
教师当天进店用餐,可参加砸金蛋幸运
抽大奖互动活动,中奖率百分之百。
教师节当天为全校老师送上节日祝福,
并赠送节日礼物、专属蛋糕、定制饮品。
教师节当天用餐,持胸卡可享受特定菜
品半价优惠活动。
传统节日
优惠
师生
春节
春节用餐除正常优惠外,另赠送手工水
饺和新年礼物。
元宵节 元宵节当天免费赠送幸福汤圆。
端午节
端午节进店用餐,免费赠送汇贤福粽一
个。
中秋节
中秋节进店用餐,免费赠送手工自制月
饼一个。
离退休人员 重阳节
重阳节进店用餐,免费赠送 60岁以上老
人重阳糕一份。
生日优惠
师生
全年
凡校内师生生日当天到店用餐可免费赠
送生日蛋糕和长寿面。
本校 65岁
以上老人
本校 65岁以上老人到店过寿免费赠送大
寿桃(提前三天预定)并有送福格格祝寿表
演。
11.餐厅服务管理团队保证承诺
乙方保证完全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团队人员配置来为大学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12.餐厅采购渠道的保证承诺
乙方购买餐饮原材料须在北京学校基地直供平台和北京市高校联合采购中心合格
供应商名录内选择供应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源,并要求乙方采购的原材料必须符合
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质量可靠。
13.餐厅规范用工的保证承诺
乙方承诺做到依法规范用工,员工健康证、厨师证、居住证等证件齐全,并配合学
校做好来京务工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等。中国人民大学作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所有人员没
有任何劳动关系。中标人承担派驻服务人员各项管理工作,期间如出现劳资纠纷、工伤
事故、通勤交通意外、职业病医疗等,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任何一
方均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事项
14.1 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项目不允许分包。
14.2 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变更书,并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后的合同条款代替原条文。
14.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手写涂改
无效;
14.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一: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
附件二:投标文件及其全部附件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补充方案(如有)
甲方(盖章):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中国人民大学崇德楼东楼 811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010-62511204
乙方(盖章):北京汇贤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号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13522793362
一、合同编号: XHTC-FW-2021-1225
二、合同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三、项目编号: XHTC-FW-2021-1225
四、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餐厅合作经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人民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中国人民大学崇德楼东楼811
联系方式:010-62511204
供应商(乙方):北京汇贤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
联系方式:139103280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中标公告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中标公告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176473.6
合同金额: 917.64736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中标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11-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1-11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中标公告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 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餐厅合作经营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
- 中国人民大学中区食堂三层餐厅合作经营项目(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