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HBDR-2021-081(招标文件编号:HBDR-2021-081)
二、项目名称: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潜江市好美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安康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133.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潜江市好美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艳萍、蒋燕、汪立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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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寺特1号
联系方式:0728-6528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
联系方式:0728-6242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 0728-6242599
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HBDR-2021-081
采 购 人: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招标文件审查确认表
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 : 受贵单位的委托,由我单位承担的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根据贵单位提供的资料,我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请予以核准确认。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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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人审查意见: 同意!
招标人(盖章):
2021年 12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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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16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18
第五章 合同书………………………………………………………………………………2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5
附件 ……………………………………………………………………………………………37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 11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R-2021-081
2、项目名称: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0万元
5、最高限价:140万元
6、采购需求: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采购(大米除外);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方式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 29 日至2022年01 月 05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
3、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至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所需提供资料:须一次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本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的所有有效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查验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请勿用铁钉类装订)。
4、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1月 11 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1月 11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 01月 11 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
地 址: 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寺特1号
联系方式:0728-6528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
联系方式:0728-6242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0728-6242599
2021年12月28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列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2 |
采购人 |
名称: 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 地址: 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寺特1号 联系方式:0728-6528644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式:0728-6242599 |
4 |
资金来源 |
其他资金 |
5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控制价为3%(大米除外),最低优惠率不得低于3%(大米除外),但总价不得超过140万元/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优惠率低于磋商控制价的响应报价为废标,(本报价含运输费、搬运费及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凡是持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物资慰问卡在成交供应商处购物时,必须在零售价格基础上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率优惠结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6 |
合同履行期限 |
一年 |
7 |
采购内容 |
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服务 |
8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9 |
信息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10 |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
2022年01月 11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湖北鼎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市棉原路4号教学仪器厂2楼) |
11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12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1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4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
1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6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7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 |
18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时间 |
收到澄清通知后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 |
20 |
装订要求 |
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得有活页。 |
21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填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
2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候选人数:3家 |
23 |
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代理业务结束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报酬。 |
24 |
付款方式 |
以合同签订方式为准 |
25 |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
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相关证明) |
26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7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28 |
其他 |
要求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企业正式员工,并由监督人员当场核验其身份(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有效证件,本企业正式员工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件 ,未按要求参加或人证不符、身份证无法识别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湖北省沙洋广华监狱。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4“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5“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6“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成交供应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当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函 ;
2)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3)报价表;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6)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9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无效情形
9.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9.1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出席开标会的;
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或人证不符的;
9.4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9.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9.7响应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的;
9.8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报价要求
10.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1.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且其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次项目采购报价竞标人不得错填、涂改,所报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标(本项目控制价为3%(大米除外),最低优惠率不得低于3%(大米除外),但总价不得超过140万元/年)。
12.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3.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3.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附电子U盘一份。
13.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内容、供应商名称。
14.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5. 迟交的响应文件
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七、磋商小组的组成
16.磋商小组成员由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
16.1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八、磋商的步骤
17.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8. 资格性审查
18.1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3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8.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2.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4.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公告和质疑
28.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一、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二、付款方式
3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三、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采购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地点;
2、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配送方式:供应商须按采购人需求(采购人对每天的品种和数量有最终决定权)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向采购人供货;所供商品品种必须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价格不得超过广华地区大型超市的零售价格。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次抽查10种及以上商品,如若百分之十及以上商品超过广华地区大型超市的零售价格,发现一次的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累计三次超过零售价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
4、本项目实行费率控制,控制价为3%(大米除外),最低优惠率不得低于3%(大米除外),但总价不得超过140万元/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优惠率低于磋商控制价的磋商报价为废标,(本报价含运输费、搬运费及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凡是持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物资慰问卡在成交供应商处购物时,必须在零售价格基础上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率优惠结算)。
5、付款方式: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6、卫生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采购人一旦发现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即将过期食品(距离有效期截止期不满1个月)或替代产品,有权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网上购物所需的设备、线路及操作软件,并负责定期维护维修。
(2)供应商不得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其他原因影响向采购人供货的品种和质量。因市场因素引起的价格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不得无故终止供货和拖延供货时间。
(4)供应商所供货物供货延迟或所供货物达不到有关卫生标准造成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事故的全部经济赔偿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风险(履约)责任供货要求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的,要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9、供应商服务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总报价含运输费、搬运费及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1、供应商成交后须按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免费办理购物卡。
履约验收:
项目完成后根据财库【2016】205号文规定: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的承诺内容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的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并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金额,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程序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价、技术评价和价格评价。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任一条款审核不通过,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商务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价并依据“评
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3、技术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价,并依据“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分。
4、价格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第二节评标标准中“价格评审标准”的具体计算方式。
(二)计分办法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二、评标标准
(一)资格审查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资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函;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
主体信用记录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前期服务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
||
公正性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二)符合性审查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2 |
符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
投标文件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签章 |
||
相关资格证明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资格证明和委托授权书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投标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合理 |
||
采购需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 |
||
违法投标行为 |
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任一情形 |
||
其它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
(三)综合、价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3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 |
报价得分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优惠率最高的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优惠率得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最后报价优惠率/基准价)×30×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 |
综合部分评审 |
企业实力 |
29分 |
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得4分。 2、提供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的,一个得一分,最高得5分。 3、有运输车辆,一辆2分,累计最多计4分; 4、卖场能力:500㎡以下,计2分;501㎡-1000㎡,计4分;1001㎡-1500㎡,计8分;1501㎡以上,计9分。提供营业执照或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仓库(配送中心)面积:1000㎡以下,计4分;1001㎡-1500㎡,计7分。(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最高计7分。 |
近三年类似 业绩 |
6分 |
提供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响应文件 完整性 |
3分 |
比较各磋商单位响应文件制作的完整性,磋商文件制作精细,对磋商文件理解透彻,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优得3分、次之得2分、其它不得分。 |
||
磋商服务项目需求指标的响应 |
3分 |
供应商逐项且完全响应项目需求,充分理解采购人需求,措施详细,优于磋商文件需求的得3分、次之得2分、其它不得分。 |
||
货源保障措施及供货渠道 |
4分 |
货源保障措施及主要货物供货渠道证明文件,优得4分,次之得2分,其它不得分。 |
||
配送方案 |
4分 |
配送方案切合实际,有详细的配送计划,(配送工具、配送时间、配送人数、质量标准)最多得4分,缺一项扣1分。 |
||
售后服务(包括应急预案) |
3分 |
供应商售后服务方案(预案)针对性强,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处理及时,处理时间在半小时以内的得3分、处理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得2分、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的不得分。(提供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
货物验收 制度 |
4分 |
有详细的验收流程及方案,有详细的管控措施,有人员配套,提供相关制度,每提供1个环节管控制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
||
服务内容及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 |
5分 |
服务内容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品种齐全、货源充足,有具体的退换货质量要求、时间、承诺的,针对性强得5分、较强得3分,一般得1分,其它不得分。 |
||
新冠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 |
5分 |
有详细的新冠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证措施,提供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针对性强得5分、较强得3分,一般得1分,其它不得。 |
||
货品调剂 |
4分 |
货品调剂方案(①时间、②价格、③质量、④服务)最优的得4分,缺一项扣一分,扣完为止。 |
说明:1、磋商优惠率最高的磋商报价为基准价。
2、磋商总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综合得分以全部专家评分进行平均计算得出最后得分。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优惠率由高到底的顺序排列,确定成交供应商。
合同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特别约定:
1、如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供货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1、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依据贵方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慰问)物资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一份。
1.磋商报价表;
2. 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3. 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对招标文件无异议,我方将对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有)的误解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3.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招标文件、澄清说明(如有)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署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 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文件对本次投标活动始终有约束力。
5.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共 个日历天。
6. 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地 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开户银行:
帐号/行号:
磋 商 报 价 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优惠率报价(%) |
|
合同履行期限 |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说明:
1、该表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
2、优惠率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含运输费、搬运费及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本项目控制价为3%(大米除外),最低优惠率不得低于3%(大米除外),但总价不得超过140万元/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优惠率低于磋商控制价的磋商报价为废标,(本报价含运输费、搬运费及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凡是持沙洋广华监狱2022年度工会会员福利物资慰问卡在成交供应商处购物时,必须在零售价格基础上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报价率优惠结算)。
4、各供应商备用一张加盖公章的空白报价表,用于第二轮最后报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采购人名称):
兹证明 (姓名)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兹授权 同志为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员工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上年末资产负债表:
1)固定资产 原 值: 净 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2、与投标服务有关的情况:
销售服务网点名称和地址 |
主要服务范围 |
服务人员数 |
内部等级 |
3、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6、投标信用承诺书
(格式自拟)
7、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
合同签订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
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8、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资格性审查表》中列明的内容、顺序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资格证明文件仅限于投标人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但投标人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文件。
9、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格式自拟)
10、承 诺 函
(格式自拟)
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格式自拟)
附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