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EX(2022)002号(招标文件编号:LEX(2022)002号)
二、项目名称: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锦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金街79号附406号4层
包组或产品名称: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下浮率(%):16.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锦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 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一包) | 详见比选文件 |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3年 | 详见比选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文勇、许冬、熊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比选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江县龙台镇中心校
地址:中江县龙台镇后街103号
联系方式:曾老师0838-7181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99号财富中心二楼3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13518264585;0838-260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838-2605588
项目编号:LEX(2022)002 号
项目名称: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
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中国·四川
比 选 人:中江县龙台镇中心校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制:由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2021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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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5
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
第二章 比选须知............................................................................................................................................8
1.比选须知前附表....................................................................................................................................8
二、比选文件........................................................................................................................................ 13
(一)比选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3
(二)比选文件包含内容.............................................................................................................13
(三)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3
(四)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4
三、比选申请文件................................................................................................................................ 15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5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5
(三)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5
(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15
(五)比选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5
(六)联合体比选(实质性要求).................................................................................................16
(七)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16
(八)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6
(九)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16
(十)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17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
(十二)比选保证金..................................................................................................................... 18
四、开标、评选.................................................................................................................................... 18
(一)开标..................................................................................................................................... 18
(二)比选会内容......................................................................................................................... 18
(三)评选..................................................................................................................................... 19
五、中选事项........................................................................................................................................ 19
(一)确定中选候选人.................................................................................................................19
(二)中选结果............................................................................................................................. 19
(三)中选通知书......................................................................................................................... 20
六、合同事项........................................................................................................................................ 20
(一)签订合同............................................................................................................................. 20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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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0
(四)补充合同............................................................................................................................. 21
(五)履行合同............................................................................................................................. 21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21
七、比选纪律要求................................................................................................................................ 21
(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21
(二)比选现场纪律要求...............................................................................................................22
八、其他.................................................................................................................................................22
(一)询问..................................................................................................................................... 22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2
(三)解释说明............................................................................................................................. 22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4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27
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8
二、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29
三、 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30
四、 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1
五、 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2
六、 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3
七、 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34
八、 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5
九、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36
十、 承诺及声明函..................................................................................................................... 37
第二部分 其他比选申请文件(格式)..................................................................................................38
一、 比选函................................................................................................................................. 39
二、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40
三、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42
四、 商务应答表......................................................................................................................... 43
五、 技术应答表......................................................................................................................... 44
六、 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45
七、 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46
八、 服务方案............................................................................................................................. 47
九、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48
十、 报价表(第一包).................................................................................................................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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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5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53
一、 项目概述...................................................................................................................................... 53
二、 ※采购内容.................................................................................................................................. 53
三、 ※第一包服务内容及要求.......................................................................................................... 53
(一) 总体要求............................................................................................................................. 53
(二) 基本要求要求..................................................................................................................... 53
(三) 管理要求............................................................................................................................. 53
(四) 具体服务要求..................................................................................................................... 54
(五) 退出机制............................................................................................................................. 57
四、 ※商务要求.................................................................................................................................. 57
(一)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57
(二)劳务服务费支付方式.........................................................................................................57
(三)违约责任............................................................................................................................. 57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58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58
(六)其他要求............................................................................................................................. 58
第六章 比选程序............................................................................................................................................60
一、比选小组及专家组成.................................................................................................................... 60
二、比选组织........................................................................................................................................ 60
三、评审程序........................................................................................................................................ 60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60
(二)比选..................................................................................................................................... 60
(三)采购活动终止..................................................................................................................... 61
(四)报价修正............................................................................................................................. 62
(五)评审方法............................................................................................................................. 62
(六)评审标准............................................................................................................................. 62
(七)复核..................................................................................................................................... 66
(八)评审报告............................................................................................................................. 66
(九)确定中选候选人.................................................................................................................67
(十)中选通知书......................................................................................................................... 68
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69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69
第二条 合同履行..................................................................................................................................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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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合同标的.................................................................................................................................. 69
第四条 质量标准.................................................................................................................................. 69
第五条 验收要求.................................................................................................................................. 69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0
第七条 知识产权.................................................................................................................................. 70
第八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70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0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0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71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71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71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第十五条 附件...................................................................................................................................... 71
第八章 附件....................................................................................................................................................73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73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74
附件三: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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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比选邀请
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江县龙台镇中心校的委托,拟对中江县龙台
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EX(2022)002 号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本项目共 1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各包分别设
置 1名中选人。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劳
务外包采购项目
劳务费报价:14%---16%
备注:
劳务费报价:根据学生就餐营业总额的 14%---16%进行报价,低于 14%或高于 16%的报
价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
形式发布。
四、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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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比选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
购活动。
六、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99 号财富中心二楼 3号
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①现场获取:在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99 号财富中心二楼
3号(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
需提供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查验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查验原件)。以上资料须均盖单位鲜章。
②网上获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报名表,填写信息后发送至邮箱:
379928301@qq.com(招标代理)。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
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选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比选代理机构
重新登记)。
(三)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得转让)。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
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99 号财富中心二楼 3 号
比选申请人应当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比选代理机构拒收。
八、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比选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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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江县龙台镇中心校
地 址:中江县龙台镇后街 103 号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 0838-7181047
(二)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99 号财富中心二楼 3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18264585;0838-260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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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比选须知
1.比选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比选
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六章)
3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次比选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
比选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自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
5 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6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实质性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要求。
2.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选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选申
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比选申请人进行
现场考察或召开比选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比选申请人
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比选代理机构通知为
准。
2.比选申请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
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比选
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
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申请人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比选申请人提供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比选申请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
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比
选申请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
注)]。
2.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
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
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
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比选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
业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比较情况等就比
选申请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比选申请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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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9
建议品牌
(如涉及)
若比选文件涉及建议品牌,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
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其品牌具有可替代性。
10
其他强制性规定
(如涉及时作为实质性
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11 评审情况的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12 中选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选供应商凭介绍信和被介绍
人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99号财富中心二楼3号领取
中选通知书。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18264585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99 号财富中心二楼 3号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00 元(人民币)。
2.收取方式: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选人一次性支付至比选代
理机构。
1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15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6 比选申请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
责答复。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18264585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99 号财富中心二楼 3号
邮编:618000
17 比选费用 无论比选的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18 比选文件咨询
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
答复。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18264585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长江西路 99 号财富中心二楼 3号
邮编:618000
19 比选过程、结果咨询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18264585
21 声明承诺提醒
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
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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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须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2 备注
若比选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比选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比选须知前附表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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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序号 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适用范围
1.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2.本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3.本比选文件中的比选小组(亦可称为“评审委员会”),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4.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1.“比选人”系指中江县龙台镇中心校。
2.“比选申请人”或“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比选人提供
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比选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比选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
比选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合格比选申请人
条件
(实质性要求)
1.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比选代理机构获取了比选文件并登记。
4
充分、公平竞争保
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比选申请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前期参与比选申请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比选
申请人为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
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
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比选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比选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
6.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比选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
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回避。采购活动中,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比选申请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比选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比选申请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比选申请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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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比选人员是指比选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比选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
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
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比选小组成员。
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比
选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比选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
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
比选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比选有效期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
文件中必须载明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比选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
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
无效响应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比选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比选申请人协商延长比选
有效期。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但由此给比选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3.因比选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比选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比选申请
人协商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
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比选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
给予适当补偿。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6 其他
1.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
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
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本比选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13 / 76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准备比选申请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
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
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比选申请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比
选或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比选文件包含内容
1.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
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比选邀请;
(2) 比选须知;
(3)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4) 采购需求;
(5)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6) 报价要求;
(7) 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8)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9) 比选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澄清、说明、更正。
2.比选申请人应详细阅读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比
选申请人未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
(三)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提交首次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者比选小组可以对
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
部分。
2.比选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比选
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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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
在提交首次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
人;不足 3日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4.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比选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比选申请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
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更正通
知通过比选申请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比选文件的比选
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比选申请人未给
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5.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比选申请人必要的反馈时
间,但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
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
7.比选申请人认为比选代理机构需要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比选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比选代理机构决定
是否采纳比选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四)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比选文
件提供期限截止后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现
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2.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
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再对
该比选申请人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或者以此将比
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3.比选申请人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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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比选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比选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
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
于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
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
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比选申请人的不利后果,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比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
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比选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比选申请人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
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比选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比选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
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
权的相关费用。
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
(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编制相关内容。
2.对于比选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五)比选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比选有效期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
件中必须载明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比选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
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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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不可抗力事件,比选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比选申请人协商延长比选
有效期。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
给比选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比选申请人同
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3、因比选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比选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比选申请
人协商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
购活动,但由此给比选申请人造成的损失,比选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六)联合体比选(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
1、比选申请人须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写比选申请文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文件一: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2) 文件二:其他比选申请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文件第三章格式要求的内容。
1、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价是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八)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比选申请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报价表”,具体内容如下:
劳务费报价:本项目的报价以劳务服务费率形式体现,劳务服务费率以百分比表示,
且劳务服务费率不得低于 14%、不得高于 16%。
例如:每月学生就餐费用总金额为 10 万元,劳务服务费率为 15%,劳务服务费为:
10 万元×15%=15000 元。
2.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在本次报
价中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参选处理。
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必须提供报价(格式详见第三章)。
(九)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其他比选申
请文件》两部分,分册提交,内容不得相互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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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
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报价表”壹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3、“报价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
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比选申请人只提供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
5、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其他比选申请文件、用于开标唱
标单独提交的报价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
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其他比选申请文件”、
“报价表”字样,并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日期、包号,并在封
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6、比选申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逐页编目编码。
7、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8、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
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9、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签字的应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注:比选申
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
比选文件要求比选申请文件盖章的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
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比选文件未规定格式的可由比选申请
人自拟格式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实质性要求)。
10、补充、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也应按以上要求办理。
(十)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
件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后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为无效
文件,将被比选代理机构拒收。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名称和比选申请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应
当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比选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比选申请文件实质内
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比选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
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3、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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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
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比
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比选申请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
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比选申请文件
的组成部分。
2、比选申请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申请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
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补充、修改应按比选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
3、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进行撤回。
4、比选申请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比选申
请文件,否则将认定其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四、开标、评选
(一)开标
比选代理机构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比选人、比选申请人须派授
权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比选会由比选代理机构主持。
(二)比选会内容
比选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宣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照规定主持比
选会。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比选会开始。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主持人宣布比选会开始并
致辞。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确认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是指比选申请人确认自己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比选申请人或
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会
议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选时予以认定处
理,但不得干扰、阻挠比选会议工作的正常进行;
4、比选唱价。主持人宣布开始唱价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单独递交的
“报价表”当众进行拆封,由主持人宣读比选申请人名称、报价等内容。未宣读的报价,
评选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报价记录。主持人在唱价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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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即刻报告监督人员,经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比选申请人代
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5、比选申请人需现场对比选唱价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比选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宣布比选纪律。
6、比选申请人不足 3家的,终止比选活动,并退回比选申请文件。
7、宣布比选会结束。所有比选申请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最终评选结果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公示。
8、比选会和评选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三)评选
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五、中选事项
(一)确定中选候选人
1、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比选人确认。
2、本项目比选人根据比选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人。
3、比选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选候选比选
申请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逾期未确定中选人且不提出异
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4、中选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顺序确定其他比选申请人作为中选
人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选人不得参加对
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比选人确定中选人过程中,发现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
确定其为中选人:
5.1 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5.2 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5.3 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5.4 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
5.5 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二)中选结果
1.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将及时书面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中选人确
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选结果,同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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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选申请人中选后应当及时领取中选通知书,不能及时领取或拒绝领取中选通知
书的,比选代理机构将于中选人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比选
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地址送达中选通知书。
(三)中选通知书
1、中选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
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中选无效情形的,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
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选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日内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选人
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
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合同应当包括比选人与中选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
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审报
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选人。
5.本项目的比选文件、中选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中的报价、中选人承诺书、
中选通知书等文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同组成部分。
6.中选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之后 2个工作日内,将一份签订的采购合同送比选代理机
构进行存档。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严禁中选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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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中选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
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
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五)履行合同
1、比选人与中选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合同顺利完成。
2、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
1、付款方式
1.1 本项目付款方式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要求;
1.2 比选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选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
支付条件的,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比选
申请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比选文件
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比选申请人付款的条件。
2、履约验收(实质性要求)
2.2 由比选人组织履约验收小组,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为标准,按照《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和
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比
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情况,审查所有材料质量、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
标完成情况,对比选申请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2.3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比选纪律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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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比选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选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 1~10 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中选资格或者认定中选无效。
(二)比选现场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现场须听从比选代理机构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不得起哄,大
声喧哗;不得现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协商报价;不得干预比选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
切不利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独立承担。
八、其他
(一)询问
具体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比选申请人参与采购活动时
须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由比选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
查询记录存档。
(三)解释说明
1.本比选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承诺
函等证明材料的外,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比选申请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
审查。
2.本比选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
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比
选文件不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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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比选申请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
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
以最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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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
不具有强制性,比选申请人不涉及的格式可以不提供。
二、本章所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响应
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比选申请文件中,
未保留的视为比选申请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四、本章所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比选申请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比选申请人可以
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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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
/其他比选申请文件/报价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比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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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
/其他比选申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比选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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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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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
号码)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
包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
合同履约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比选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比选,而授权代表参加比选的适用。
2.比选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申请人为其他组织时
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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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
包采购活动、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约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比选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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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
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
等效力。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
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
一导致比选申请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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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比选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
2.比选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比选申请人提供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
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盖章);
(2)比选申请人提供 2020 年度比选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
(3)比选申请人提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
(4)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
程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比选申
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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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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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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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
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承诺及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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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函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比选申请人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
码),主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
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单位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注: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十年
内”;比选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自我单
位成立之日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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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
料
1.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餐饮
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未与其他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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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诺及声明函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
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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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其他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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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函
致: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
比选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比选。我方授权 (姓
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申请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所需服务,履约时间为
。
2.我方承诺:比选有效期为 ,在此期间内不修改、撤销比选
申请文件。
3.如我方中选: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2)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合同价以《报价表》为
准,接受比选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4.我方完全接受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比选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
加比选以求侥幸中选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比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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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2.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的单位为: ;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 (如
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比选申请人填“无”)。
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我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本项目
比选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情形。
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比选申请
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6.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比选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比选代理机构的
母公司或子公司。
7.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8.我方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9.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比选文件中关于“比选费用”、“合同分包”、
“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履行。
10.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比选人享有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
成果,我方承诺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比选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
比选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
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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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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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①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自然人比选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此表,若未填报完
善不影响比选资质及效力;②空白项用“/”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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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比选文件商务条款 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完全响应 无偏离
注:如与比选文件的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
答。如与比选文件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
应和接受比选文件所有商务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比选申请人
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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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比选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完全响应 无偏离
注:如与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内容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
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
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的内容,
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
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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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类别
职务
(岗位)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比选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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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注: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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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方案
注: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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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
比选中若获中选,我们保证在收到中选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以支票、银行汇票、
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比选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额的招标
代理服务费。如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取消中选资格或自愿放弃中选资格的,我司支付
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比选申请人名称: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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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价表(第一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①比选申请人应根据市场价格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
②“报价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其他比选申请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提供,如
有遗漏,将视为无效参选。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并捺印)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采购内容 报价项目明细 报 价
大写
1
中江县龙台镇
中心小学食堂
劳务服务
劳务费报价 小写: %大写:百分之
备
注
劳务费报价范围: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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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一、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
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
等效力。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
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
证合一导致比选申请人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二)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注:比选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税务
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
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
2.比选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比选申请人提供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
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
计师事务所盖章);
(2)比选申请人提供 2020 年度比选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
(3)比选申请人提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
(4)比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
程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比选申
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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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四)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承诺及声明函》提供承诺函。
(五)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
料;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
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
料;
1.在比选申请文件中作出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
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0 年内(若比选申请人成立不足 10 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
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2.比选申请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比选申请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
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比选代
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
效力。
注:①比选申请人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 1款的要求,
否则将视为无效承诺;②如比选申请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比选申请文件中书面
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比选时不需要提供。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亲自参加比选时提供本证明书。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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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比选申请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第一包: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提供未与其他比选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承诺函。
说明: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将视为未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
及的所有内容,若比选申请人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②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比选申请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
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③比选申请人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
约被有关部门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提供虚假承诺将被视为虚假
响应,取消中选资格。
④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
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
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⑤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⑥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承诺及声明函”格式或自拟
格式填写均有效。
⑦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比选申请人的组织
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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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面积 400 平方米,食堂设施设备基本齐全,经常性就餐
人员 2000 人左右。学校食堂采取自主经营,所需食堂劳务外包,食材集中定点采购。
采购人拟通过本次采购引进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单位。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第一包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通过引入一家管理服务单位对采购人食堂劳务行专
业化管理,提供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二)基本要求要求
1.中选人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管理范围,不得转租(包)或分租(包)给他人。
2.中选人必须在采购人单位规定时间前完成准备工作并正式开业。
3.中选人应合理使用所约定的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如因使用
不当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中选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在合同期内,事
先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中选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4.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由中选人自行承担费用。
5.采购人提供水、电、气等基本条件,由采购人承担。中选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水、
电、气、网络等有关管理规定。
6.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规划、文化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采购人统一规范
制作,设计制作方案书面报采购人审定后实施。
(三)管理要求
1.实行责任制管理
中选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治安、消防、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及采购人
管理规定,服从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中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
饭菜质量、服务质量、食堂卫生、员工的聘用与管理、防疫、消防安全等负完全责任,
必须确保食品安全,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由中选人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
偿,情况严重者,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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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选人对食堂服务人员的疾病和人身安全等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
和义务,在合作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合同纠纷均由中选人自行负责处理。
3.采购人食堂主管部门有权对企业每天采购的物资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对发现
的安全、质量、卫生等问题有权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企业必须服从。
4.中选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关于寒暑假期间留校师生正常伙食供应的值班工作安排。
5.中选人承担聘用员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健康体检、学习培训等
费用。所聘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身份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聘员工要经过
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礼仪及职业道德培训。
6.中选人不得随意改变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源的用途,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
7.中选人要按“标准化食堂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制定食堂的管
理流程及应急预案。
8.采购人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是老师、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中选人须充分尊重和支
持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活动和意见,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四)具体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1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师生就餐的需求。
1.2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原则。
2.原材料验收要求
由中选人和采购人双方专人负责验收、监管。专人负责保管米、面、油、肉类、蔬
菜和干杂等原材料。并建好台账。
3.菜品质量
3.1加工制作食品应达到色、香、味、型、器、养应有的质量标准。即:色正,保
持原料固有属性、特点,有良好的感观;香浓,气味芳香,醇正可口;味美,酸、甜、
辣、麻、咸、鲜,复合味醇正鲜明;型好,粗细均匀,厚薄适度,大小一致,长短整齐,
形态美观,讲究艺术;器净,干净无损,盛器得体,菜器合理,具有美感;养身,原汁
原味,保证营养,绿色环保,具有很好的营养和养身价值。
3.2进行菜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考核,每月考核一次,由采购人组织当月值周团队、
采购人食堂管理团队、各班学生代表 1名问卷评分。
3.3所制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凡因出售菜品有异味、不洁、粗糙、被学生退回或投
诉成立,按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4加工制作任何菜肴,都必须亲自加工制作,保证出售的食品新鲜、安全。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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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每餐成品菜第一试尝人并记录。
4.食品卫生管理
4.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4.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4.3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
4.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
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4.5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4.6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安全要求
中选人要遵守上级文件规定,如《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 33
7 号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 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12 号公告)、《学校
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市场、卫健三部委 45 号)文件要求进行操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范操作,保证食品安全。
5.1中选人应签订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
5.2中选人应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出品关,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加工,分
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5.3中选人应加工制作食品必须保证安全,若因加工制作环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
药监管局鉴定为依据),造成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全部由中选
人承担。
5.4中选人应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国家规定使用目录品种,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
标准,并不得超剂量使用。
5.5中选人应按采购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样,每样不少于 125 克,保留 48 小时后无
问题方可销毁,并做好书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留样时间、品名、数量、留样
人、启封人、销毁时间等。
6.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6.1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施设备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6.2对因不负责或不按操作规程违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实行维修费用由中选人承
担。
6.3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复。
6.4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节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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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7.食堂卫生管理
7.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
生。
个人卫生:工作人员须无传染病史,持有食品操作健康证,保证每年-次健康体检;
上岗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
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佩
戴首饰,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
加工和供应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餐一清,不得久放;食品操
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
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
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泔
脚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配备带盖非手动的垃圾容器。按生活垃
圾分类(餐厨垃圾)设置垃圾分类桶,按照有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清洁卫
生用具。
食品卫生:食品操作场所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
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离墙离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
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
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
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
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荤素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
冲洗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绿叶菜必
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
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
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
一餐一清。
7.2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
8.食堂保洁要求
中选人负责餐后碗盘器皿以及各种用具清洗消毒,保证后厨区、就餐区、工作区等
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如: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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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卫生间等)。加工后废弃物、学生就餐后剩菜剩饭等,按要求回收到采购人指定
地点,餐厨垃圾由采购人与回收公司签合同处置。
9.人员管理要求
9.1必须服从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凡因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所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财物损失,由中选人全额承担。
9.2必须保证人员安全,凡发生不安全的人和事,造成经济损失和财物损失以及其
它法律责任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9.3不得与他人吵架、打架、斗殴,不得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违者除承担民
事或刑事责任外,同时每次罚款 500 元。
9.4采购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供人员免费住宿,不配备床上用具。
(五)退出机制
1.出现食品安全事故(5 人及以上食物中毒)的;
2.因中选人其他重大过错若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要
求中选人进行赔偿。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3年。
2.服务地点:中江县龙台镇中心小学校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劳务服务费支付方式
1.第一包
1.1 每月结算支付一次,具体支付的时间和条件由采购人与中选人在签订采购合同
时共同确定。
1.2 结算方式:当月学生就餐费用总金额×劳务服务费率。
1.3 中选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
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选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三)违约责任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4.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
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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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
延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所有损失。
6.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
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
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7.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
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7.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8.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
务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
商承担。
9.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10.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
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其他要求
12.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选后,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
13.采购人将在合同签订前,与单位纪检部门共同组成原件查验小组,查验中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证件以及评分标准所涉及的相关材料的原件,若中选人未能
在采购人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完整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其中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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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4.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
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
供应商限期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解除
采购合同。
15.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项目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采购合同。
1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17.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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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比选程序
一、比选小组及专家组成
比选小组由比选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
于成员总数的 2/3。比选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的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
评审。比选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比选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比选小组应当告知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比选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比选人或者
比选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比选组织
比选工作由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具体比选事务由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负责。
三、评审程序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
1.在开启时间后,比选代理机构组织比选小组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进
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2.确定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数量采用合格制,即比选小组对各比选申请人资格审
查后,凡符合本比选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3.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确定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并说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未通过的原因。
4.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资格审查
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
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
5.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向所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当场宣布,并
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比选
1.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对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中发现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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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1.1 比选申请文件数量、种类不足的;
1.2 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比选有效期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
规定,影响比选小组评判的;
2.但比选小组对比选申请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比选
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比选申请
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2.1 比选申请文件数量、种类齐全,只是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2 比选申请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3 比选申请文件除比选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
关专用章加盖的;
比选小组对所有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比选代
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意见,确定继续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没
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比选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
响应程度审查意见中说明原因。
3.比选过程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4.评审委员会经与比选申请人比选和对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审查后,比选申请
人比选申请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比选申请文件按无效处
理,并书面告知比选申请人,说明理由。
5.比选过程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
的商业秘密。
(三)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或者比选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比选采购活动,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比选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
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两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比选或者无法中选的情形。
62 / 76
注:终止后,比选代理机构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终止的情形。
(四)报价修正
1.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比选申请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修正后的报价经比选申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确认的,其比选申
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比选申请人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比选申请人授权代
表签字的方式。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比选申请人比
选申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
本为准。
(五)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比
选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在评审过程中,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比选文
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2.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比选申请人拒绝澄清或在规定的时间
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2 比选申请文件制作不规范,响应不全面,格式不规范,内容不整齐;
2.3 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六)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一 报价 15% 15 分
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
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基准价
/磋商报价)×15×100%。(报价总得分精确到小数
点后二位)。
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共同评
分因素
二 信誉 16% 16 分 1.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AAA级信用企业认证证书得1分。 共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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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2.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 AAA 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证证
书得 1 分。
3.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 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认证证
书得 1 分。
4.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 AAA 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证证
书得 1 分。
注:第 1~4 项提供证书复印件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6.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7.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证书得 2 分。
8.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证书得 2
分。
9.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2 分。
10.比选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2 分。
注:第 5~9项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
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分因素
三
履约经验及标准
化建设 15%
15 分
1.比选申请人正在经营的就餐人员量1500人及以上的类似
学校食堂托管项目获得甲方单位给予的类似于“非常满意、
优秀、提出表扬”及以上评价或满意度为 85%及以上的,每
有 1 个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注:①同时提供项目完整合同复印件、可证明就餐人员量
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甲方单位出具的评价表佐证,未按
要求提供不得分;
②同一甲方的多个项目或多个评价表视作 1个项目,只记
一次分。
2.比选申请人上述履约经验项目在经营中获得省级食品安
全量化分级 A 级单位的得 3 分;获得市级标准化食堂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四
项目团队配置
15%
15 分
一、项目经理(4 分)
1.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专科及以上
学历和餐饮业职业经理人(高级)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64 / 76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注: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佐证,
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①在比选申请人单位
稳定从事学校食堂项目管理工作 3 年以上、②管理过就餐
人员量1500人及以上的学校食堂且被项目甲方给予类似于
“非常满意、优秀、提出表扬”及以上的个人评价的得 2 分。
注:①3 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比选申请人出具的履历证明
相关材料复印件佐证;
②“1500 人及以上就餐人员量学校食堂项目管理经验及个
人评价”同时提供该项目合同完整复印件、可证明就餐人
员量的相关证明材料、针对项目经理个人评价的评价表复
印件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二、项目团队(11 分)
1.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一级中式烹调
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厨师长担任过1500人及以上学
校食堂厨师长且服务满 3 年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①第 1 项同时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完整的劳动合同
复印件佐证;
②第 2 项提供该项目合同完整复印件、可证明就餐人员量
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比选申请人出具的履历证明相关材料复
印件佐证,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3.比选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
3.1 每提供 1 名具有国家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人员得 2 分;
3.2 每提供 1 名具备国家二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人员得 1.5 分;
3.3 每提供 1 名具备国家三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人员得 1.5 分;
3.4 提供 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得 1分,最多得 1分;
3.5 提供 1名高级公共营养师得 1分,最多得 1分;
注:①第3.1~3.5项最多得11分,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完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佐证。
五 服务方案 35% 35 分
一、需求分析及优化服务方案(5 分)
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服务特点和优势,针对本项目的采购
需求进行分析,并提供项目重点、难点的优化服务方案,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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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每提供 1 项优化项目重难点事项、有利于项目实施、切实
体现服务特点并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方案得 2 分,本项最
多得 5 分。
二、总体管控方案(10 分)
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总体管控方案,方案应包含①
组织管理机构设置;②项目团队各岗位的职责;③人员工
作计划安排;④人员奖惩、培训计划等内容;方案内容均
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
要求的得 2.5 分;每有 1 处存在内容瑕疵的扣 1 分,每缺
少 1 项内容或每有 1 项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扣 2.5 分,扣完
为止。
三、食堂服务方案(20 分)
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堂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①
食品安全管控方案;②食品加工、食品留样;③环境卫生
管理方案;④菜品设计方案;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
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 20 分;每有 1 处存在内容瑕疵的扣 2
分,每缺少 1 项内容或每有 1 项内容不满足要求的扣 4 分,
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瑕疵系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
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设施设备配置与项目要求不
匹配;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
漏缺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
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
制;应急预案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管理方
案或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
为准。
六
食品安全风险保
障 4%
4 分
比选申请人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险累积赔付额度
达到 500 万元(含)的得 1 分,保额每增加 500 万元加 1 分,
本项最多得 4 分。
注:提供保单完整复印件,并承诺在本项目履约期间不断
保,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查验;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所有评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
该项分值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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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核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比选文件对评审结果
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比选小组现场修改
比选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1.1 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1.2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3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4 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1.5 经比选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比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比选小组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比选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比选代理机构的书面
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比选小组采纳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
场修改比选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比选代理机
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比选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比选小组采纳的,应当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比选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4.1 比选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4.2 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4.3 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4 比选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5 比选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八)评审报告
1、比选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名以上中
选候选比选申请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
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 邀请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比
选申请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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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2.3 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2.4 参加报价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及原因;
2.5 比选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比选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
记录;
2.6 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比选申请人变动比选
申请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2.7 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情况、比选申请人比选申
请文件评审情况、比选情况、报价情况等;
2.8 提出的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1、评审报告应当由比选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比选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比选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比选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比选小
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比选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比选异议处理规则。在比选过程中,比选小组成员对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
选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比选文件规定。有
不同意见的比选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应
当在比选报告中予以反映。
(九)确定中选候选人
1、比选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比选人确认。
2、本项目根据比选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人。
3、比选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选候选比选
申请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逾期未确定中选人且不提出异
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4、比选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
由书面告知该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
5、比选人依法确定不出中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中选候选比选申
请人,说明理由,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
6、中选人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顺序确定其他比选申请人作为中选
人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选人不得参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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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中选通知书
1、比选代理机构在中选人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选
结果,同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中选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比选申请人中选后,拒绝领取中选通知书的,比选代理机构将于中选人确定之
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选
通知书。
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
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中选无效情形的,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
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选
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中选公告发出后,中选人自行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
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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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说明:此合同为格式模板合同,仅作为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之时的参考,比选
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调整。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比选人名称(甲方):
中选人名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江县龙台镇中心校学生食堂劳务服务及大宗食
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XZB-2021-0XXXS)的《比选文件》、乙方的《比选申请文件》及
《中选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
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
(一)履约期限:
(二)履行地点:
(三)履约方式:
第三条 合同标的
(一)XXXX……;
(二)数量(若涉及填写);
(三)质量(若涉及填写);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XXXX;
(二)XXXX;
(三)XXXX.
第五条 验收要求
(一)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选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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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二)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
方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
验收;
(三)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价款由以下组成:
(二)XX 万元;
(三)XX 万元;
(四)XX 万元。
(五)……
(六)支付方式:
第七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第八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
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四)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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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
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
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五)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比选代
理机构 X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
(一)项目比选文件。
(二)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三)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四)中选通知书。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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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址(住所): 地址(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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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附件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由比选小组发出)
编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比选小组,对你方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了
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更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
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比选小组: (签字)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由比选小组拟定书面形式作出,由比选人
或比选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2)发给比选申请人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删除“比选小组:
(签字)”一栏,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代替。
比选小组签字的“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应编入评审报告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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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编号:
(项目名称)比选小组:
问题澄清、说明、更正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
更正如下:
1.
2.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注: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格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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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
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比选申请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3 分)
基本满意
(2 分)
一般
(1 分)
不满意
(0 分)
1 采购文件
2 询问答复
3 服务态度
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
比选申请人名称: (加盖鲜章)
说明:请贵公司根据比选代理机构 2021 年度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基
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
第一章 比选邀请
四川立尔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章 比选须知
1.比选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二)比选文件包含内容
(三)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四)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三、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三)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五)比选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六)联合体比选(实质性要求)
(七)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实质性要求)
(八)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九)比选申请文件编制要求
(十)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实质性要求)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十二)比选保证金
四、开标、评选
(一)开标
(二)比选会内容
(三)评选
五、中选事项
(一)确定中选候选人
(二)中选结果
(三)中选通知书
六、合同事项
(一)签订合同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四)补充合同
(五)履行合同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验收
七、比选纪律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具有的情形
(二)比选现场纪律要求
八、其他
(一)询问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三)解释说明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三、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比选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五、比选申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比选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七、比选申请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八、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九、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比选申请人提供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承诺及声明函
第二部分 其他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比选函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四、商务应答表
五、技术应答表
六、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七、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八、服务方案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十、报价表(第一包)
第四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内容
三、※第一包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要求要求
(三)管理要求
(四)具体服务要求
(五)退出机制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二)劳务服务费支付方式
(三)违约责任
(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五)验收方法和标准
(六)其他要求
第六章 比选程序
一、比选小组及专家组成
二、比选组织
三、评审程序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
(二)比选
(三)采购活动终止
(四)报价修正
(五)评审方法
(六)评审标准
(七)复核
(八)评审报告
(九)确定中选候选人
(十)中选通知书
第七章 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履行
第三条 合同标的
第四条 质量标准
第五条 验收要求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 知识产权
第八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第十三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五条 附件
第八章 附件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附件三:2021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