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DCZB[CS]2021013(招标文件编号:DCZB[CS]2021013)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市豪果缘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浦尾巷66号广达温泉公寓7#、8#连接体1层05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市豪果缘果业有限公司 | 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 定点配送肉、禽蛋、水果、蔬菜、豆制品、牛奶制品、冷冻制品、水产、大米、面粉、谷类杂粮、豆类杂粮、薯、油、调味品、其他食材半成品等。 | ①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的有关规定。所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有检验检疫证明,冷冻品须冷藏车运输。②提供的食材须有产品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随时查阅食材各环节相关记(包含原料采购记录、原辅料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原辅料进出仓记录、生产过程记录、食品进出仓记录、成品检验报告<自检、送检>、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产品提供冷链运输记录)。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 | 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赴闽、阮向红、郑学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收费标准:本项目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20000元代理服务费。②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313570104000619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核: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核均合格。
(2)成交人最终报价折扣为:87.5%(8.75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荆溪中学
地址:闽侯县荆溪徐家村88号
联系方式:徐主任13859052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联系方式:艾莉86279333/18396505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莉
电 话: 86279333/18396505247
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
配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编号:DCZB[CS]2021013
项目名称: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 购 人:闽侯县荆溪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邮 编:350009
电话:0591-86279333 传 真:0591-86275111
E-mail:1149882374@qq.com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磋商服务一览表 4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二、磋商文件 8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0
五、磋商程序 11
六、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2
七、成交与签订合同 18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20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3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承 诺 书 2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8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9
注:本磋商文件共44页,请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本公司受闽侯县荆溪中学委托,对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配送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编号:DCZB[CS]2021013
2、磋商项目名称、年限、服务要求、预算:详见附后《磋商服务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01月05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4、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磋商文件领取地点: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1月10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磋商时间:[2022年01月10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8、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9、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0、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及资料下载,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
网址 |
http://www.fjdczb.cn/ |
邮编 |
350009 |
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
|
帐户信息 |
开 户 名: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
|||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支行 |
||||
账 号:13135701040006190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艾莉 |
电话 |
0591-86279333 |
邮箱 |
1149882374@qq.com |
传真 |
0591-86275111 |
|
保证金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艾莉 |
电话 |
0591-86279333 |
传真 |
0591-86275111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姓名 |
徐主任 |
电话 |
13859052325 |
附:《磋商服务一览表》
磋商服务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2年 |
10000 |
注:
1.供应商应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菜品配送费、运输费、税费等。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会,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项号与磋商文件内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 号 |
条 款 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闽侯县荆溪中学 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服务一览表》 项目编号:DCZB[CS]2021013 |
2 |
3.1 |
资格标准: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D、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报价。须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其它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磋商,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 |
9.1 |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90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
4 |
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服务一览表》规定。磋商保证金须以公司名义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现金、现金存款,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到达本公司账户为准。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
|
5 |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台江区苍霞新城嘉盛苑2座4层东端) 接收人: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
|
6 |
评判标准和方法: 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17.5”。 供应商需对本次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单独出具承诺函,若在评标过程中,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未单独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
7 |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服务一览表》,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
|
8 |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第8条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并加盖骑缝公章及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在供应商名称栏加盖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提交响应文件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
9 |
磋商代理服务费:①收费标准:本项目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20000元代理服务费。②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313570104000619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新路支行。 |
|
10 |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11 |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
|
12 |
无效响应文件条款 |
无效文件条款:无效文件条款详见本须知第3、10.1、10.2、10.6、11.1、11.4、13.1、13.6、15.3、17.3条款要求,请各供应商认真研读。 |
13 |
关于串通报价认定与处理 |
关于串通报价处理: 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报价行为,并做出其响应文件无效的决定: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14 |
项目终止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项目取消条款: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
15 |
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 以下为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的条款,请各供应商认真审阅。 (一)重大偏差: 1、?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的; 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 3、? 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 4、?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细微偏差: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磋商小组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5条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认定。 磋商小组判定重大偏差、细微偏差是依据响应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
16 |
磋商项目监督部门:闽侯县荆溪中学监督部门 |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
2.2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响应文件的境内企业。
3. 合格的供应商:
3.1详见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要求。
3.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供应商若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
3.5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报价。
4. 采购费用
4.1 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组成、澄清
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磋商邀请
⑵ 供应商须知
⑶ 磋商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⑸ 响应文件格式
5.2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则需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供应商,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5.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4供应商未在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的,视为认同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今后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6. 要求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供应商可对磋商项目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7. 响应文件语言
7.1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供应商报价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中文译本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的证明文件/材料无效,即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
8.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第五章的所有附件及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提供的其他文件。
9. 响应有效期
9.1响应文件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9.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0. 响应文件的格式
10.1编制与装订要求
(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的编写”第8条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图纸除外)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均须胶装并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胶装(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3)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须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电子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正本一起密封(U盘保存,递交后概不退还)。
(5)未按以上第(1)至(4)款规定编制装订者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请各供应商特别注意)
10.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名,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产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0.4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供应商公章。
10.5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0.6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7 保证金
10.7.1 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0.7.2 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保证金。
10.7.3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0.7.4 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提交。
10.7.5 未按规定缴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7.6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0.7.7在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
10.7.8 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响应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0.7.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⑷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⑸ 经核查,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⑹ 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给谈判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1.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1.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标明磋商编号、供应商名称、报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未密封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11.2 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 午 ]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1.4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将被拒收。
11.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1.6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1.7要求
(1)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资格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按本文件第二章第3.2条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不符合。
(2)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为无效文件条款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项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不符合。
11.8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磋商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磋商程序
12. 供应商第一次提交响应文件
12.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8条规定文件组成的响应文件一份,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2.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12.3本次磋商服务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2.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提供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详细描述。
12.5 第一次提交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磋商
13.1 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其合法资格、财务和履约能力等。如果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3.2 磋商小组还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将不进入磋商阶段。
13.3 磋商小组将邀请通过审查、且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至磋商现场进行磋商。
13.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3.5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服务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磋商后的适当时间里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3.6在磋商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14. 供应商第二次提交响应文件
14.1 按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蹉商完毕后应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供货商时以最终报价为准。
14.2 最后提交的报价及有关说明和资料须以书面形式(不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等)提交,并且须供应商签名,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 响应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上述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对报价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供应商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报价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若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5.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5.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文件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报价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15.3.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还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或供应商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过期,或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3)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4)未按规定填磋商内容及要求偏离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供应商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报价;
(8)一个供应商不止投一个标;
(9)响应文件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10)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在第三章中以“★”标注);
(12)未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的;
(13)未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14)响应文件没有正本或响应文件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
(15)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
(16)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17)出现评标标准和方法中的无效投标规定。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6.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范本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名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17. 比较与评价
17.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评估以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
17.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估时取有效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估价进行评估。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估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估价评议。
17.3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文件处理。
17.4 在磋商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7.5具体评审标准和办法
磋商小组将首先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然后根据磋商文件的第三章内容及要求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报价,最后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供应商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技术商务、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小组按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报价总价低的供应商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总分100分,各部份评分分值分布如下:
A:技术部份评分 满分53分
B:商务部份评分 满分17分
C:报价部份评分 满分30分
综合评分:A+B+C
磋商小组评分A、B部分分别取余项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综合评分:A+B+C
A:技术部分 满分为53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21 |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各项要求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1分;其中带“★”号条款(合计0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未带“★”号条款(合计7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正偏离不加分。 |
2、人员配置 |
1 |
(1)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先进个人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1 |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有营养师的得1分,须提供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人员配置、分工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的得3分;人员配置较合理,分工较明确的得2分;仅有人员配置,分工不明确的得1分;未提供人员配置、分工方案的本项不得分。供应商须提供拟配置人员清单列表、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3、运输车辆配置 |
3 |
根据供应商拟配置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要求为冷链车)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自有或租赁配送车辆在满足5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证明车辆为冷藏车的照片或者是发票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4、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
3 |
①根据供应商具有食品检测从业资格人员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每提供1名的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检测人员有效期内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②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检测场地的得1分,须提供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场地平面图、功能区照片证明,未提供证明的不得分。 |
5、检测设备配置 |
3 |
根据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种类≥5种的得3分,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4种的得2分,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3种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购置发票(发票日期需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及现场图片,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
6、货源追溯 |
3 |
根据供应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一品一码”要求,做到食品采购信息可追溯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供应商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网络截图以及主体码截图,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一年内批次检测报告每满500批次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系统截图、区县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数据证明材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数据证明材料不得分),否则不得分)。 |
7、配送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情况(包含配送流程图及配送保障措施等各项管理制度),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8、应急预案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备方案(包含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非典、甲流、新冠肺炎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应对能力强、能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且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强内容全面详实的得3分;应对能力较强、能相对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且方案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内容全面的得2分;应对能力一般、能解决问题且方案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9、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
3 |
根据供应商为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进货索证索票、产品留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虫鼠害控制、清洗消毒、疫情防控措施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承诺内容详实、完整、可操作的得3分;承诺内容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得2分;承诺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服务要求的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10、退换货及补货方案 |
3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合格产品退换及补货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得2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1、无刀化设备 |
3 |
供应商为本项目投入的设备情况,如冻肉切片机、切块机、切丁机、切肉机、土豆去皮机、切菜机、绞肉机、砍排机、锯骨机、真空包装机、高压冷水清洗机等,每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3分;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实物照片,否则不得分。 |
B:商务部分 满分为17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手机下单 |
3 |
供应商配送系统支持手机下单功能的得3分,须提供下单功能操作截图(至少包含购物首页、登录界面、分类界面、购物界面、结算支付界面等),未提供的不得分。 |
2、体系认证情况 |
3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有效期内的OHSAS 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认证范围需包含农副产品、初级农产品、生鲜农产品(含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新鲜果蔬)、乳制品、粮油及制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状态为无效状态的(过期、无效、暂停等)或与网站查询截图与提供的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3、诚信管理 |
1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状态为无效状态的(过期、无效、暂停等)或与网站查询截图与提供的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4、商品售后服务五星级认证 |
1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商品售后服务五星级及以上认证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截图并注明网址,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状态为无效状态的(过期、无效、暂停等)或与网站查询截图与提供的证书内容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
5、食品安全保险情况 |
3 |
根据供应商食品安全责任险年总保额情况评分:投保保额达到1000万以上(含1000万)得1分;投保保额达到2000万以上(含2000万)得2分;投保保额达到3000万以上(含3000万)得3分;须提供保单复印件及发票等证明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在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未提供的不得分。 |
6、业绩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至时间止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食堂食品采购或配送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承包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 |
7、服务评价 |
3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至时间止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同类项目服务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的得1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同时附上合同复印件并提供采购人服务评价为满意或优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该项不得分。 注:业绩与服务评价提供相同项目的不重复得分。 |
C:报价部分 满分为3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
报价部分 |
30分 |
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式得出 C=(H/Hn)×Q×100 C:供应商报价得分 Hn:各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 H:评标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 Q:价格权值:Q=30% |
17.6 其他要求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成交与签订合同
18.成交准则
18.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评估以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得分最高成交为原则。
19. 成交通知
19.1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刊登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对成交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9.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同时应书面通知没有成交的其它供应商。
19.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0.签订合同
20.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不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权,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0.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磋商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0.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服务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服务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服务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1质疑处理时限
21.1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1.2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有异议的,必须在磋商现场提出。
③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函)签署、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并携带相关资料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核查。质疑书须包含具体的质疑事项,并列明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事项若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22.磋商项目监督部门
22.1磋商项目监督部门可视情况依法派员对本磋商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2.2供应商如对磋商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磋商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闽侯县荆溪中学菜品配送服务项目。
2、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
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报统一折扣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上述基准价(即10折),若超出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材主要有:
(1)肉、禽蛋、水果、蔬菜、豆制品、牛奶制品、冷冻制品、水产等。
(2)大米、面粉、谷类杂粮、豆类杂粮、薯、油、调味品等。
(3)其他食材半成品等。
2、总体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的有关规定。所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大米、面粉必须有食品安全标志,蔬菜有残留农药检测报告单,猪肉有检验检疫证明,冷冻品须冷藏车运输。
(2)成交人所提供食材须有产品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采购人随时查阅食材各环节相关记(包含原料采购记录、原辅料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原辅料进出仓记录、生产过程记录、食品进出仓记录、成品检验报告<自检、送检>、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产品提供冷链运输记)。
3、各类食品的具体要求:
(1)猪、牛、羊、鸡、鸭等肉类及其冻品每批次均必须提供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必符合GB2707、GB16869等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无异味、无酸败味;表皮和肌肉切有光泽,具有禽类品种应有的气味。
(2)禽蛋、水果、蔬菜、生鲜等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卫生相关标准、法规要求。
(3)每批次大米和面粉都要提供合格证或检验证,采购人每次随机抽取10袋大米和面粉,逐袋过秤以平均重量计算每袋的重量:发现质量以次充好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首次出现,同等数量退货并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第二次给予同等数量的三倍罚款,从当月的货款中扣除:如双方有异议,由双方或采购人抽取样品送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负责,若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终止,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因成交人供应的大米和面粉质量问题造成群体性食物中毒的,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4)食用植物油:大豆油符合GB1535大豆油国家标准及卫生指标符合GB2716的规定要求,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调和油符合SB/T 10292商业标准及卫生指标符合GB2716的规定要求,并拥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成交人提供的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必须提供同批次的生产检测合格证,如出现劣质或违反卫生质量要求的,应及时更换,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成交人负完全责任。
(5)其余副食品:所有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货品重量若有标准件按标准件抽样称重,并按抽样重量计算,没有标准件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
4、采取一票否决制,如发生以下事件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1)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法,除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处罚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外,成交人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多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物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招标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事项。
5、结算方式:
(1)大米。以福州市“榕粮网”每月5日、15日、25日公布的东北米批发价的平均数为基准,如以上三天未公布价格行情,则以往后顺延一日公布的价格为准,以此类推。
(2)面粉(小麦粉)。以福建价格监测网每月5日、15日、25日公布的福州市标准面粉(小麦粉)价格的平均数为基准。如以上三天未公布价格行情,则以往后顺延一日公布的价格为准,以此类推。
(3)食用植物油。以福州市发改委(http://fgw. fuzhou.gov.cn/)网站中“福州市农副产品平价信息专栏”每月5日、15日、25日公布的“食用植物油”价格的平均数为基准。如以上三天末公布价格行情,则以往后顺延一日公布的价格为准,以此类推。
(4)鲜猪、牛肉,冷冻食品,副食品:以福建省物价局网每月5日、15日、25日公布的福州市标准蔬菜价格的平均数为基准。如以上三天未公布价格行情,则以往后顺延一日公布的价格为准,以此类推。
(5)针对网站上没有发布的商品,经双方协商书面确认后,以当日永辉超市(甘蔗店)为准。
6、交货方式
本项目的送货地点、时间、具体数量以采购人提供通知的为准,途中运输、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供货次数的,成交人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并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招标文件对产品的供应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人员:采购人派指定人员对成交人销售的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闽侯县荆溪徐家村88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
3、交付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人民币,成交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学校指定账户,待合同期满、所有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招标文件对产品的供应要求进行验收。 |
6、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成交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满足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验收,以实际情况结算,采购人每月结算一次。成交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5日前凭国家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收到申请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月结算起止日期以合同规定为准。 |
7、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成交人应结合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磋商文件第三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采购人有其他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磋商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磋商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
1、需进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须将相关报价表格(空白)签名盖章后在磋商过程中按规定时间当场进行最终报价。
2、供应商限二人参加磋商。
(正/副本)
闽侯县荆溪中学
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谈 判 编 号:
合 同 包: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公章)
日 期 :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地 址:
目 录
(1) 承诺书
(2) 报价一览表
(3)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一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一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6)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7) 承诺与声明
(8) 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保证金交纳单据)
(9)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承 诺 书
致: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磋商邀请(磋商编号): ,本签名代表(全名、职务)正式被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据此函,签名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供应商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全部规定,供应商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响应文件自磋商日起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5.如果发生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磋商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 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名: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首次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报价(折扣) |
磋商保证金金额 |
备注 |
1 |
|||||
报价总价:(折扣) 。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最终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报价(折扣) |
磋商保证金金额 |
备注 |
1 |
|||||
报价总价:(折扣) 。 |
|||||
相关 承诺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本表无需装入首次响应文件,在磋商后单独密封提交。
技术商务评审项响应表
评审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项 |
报价人的响应程度 |
详细承诺及证明材料对应响应文件页码 |
技术部分 |
|||
商务部分 |
|||
注:1、凡要求提供复印件、附表(件)等的,必须标注清楚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如无标注评委可相应扣分。
2、本表中的评审项内容与第二章评审办法不一致的,以第二章评审办法为准。若评审办法有修改的,应修改本表的相应条款。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署:
日期: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条目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响应,应在本表中把磋商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若有负偏离而未如实填写的将视为虚假应标。如未逐条、详细地填写具体响应内容,将认为供应商全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
(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福建大川招标有限公司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磋商编号)采购邀请,本签名人愿意参加报价,提供磋商文件“磋商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 (合同包)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名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一
1.供应商概况:
A.供应商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附后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最近三年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
名称、规格 |
数量 |
交货日期 |
运行状况 |
4. 法人营业执照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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