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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沙海关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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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资格合同

招标详情

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资格合同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沙海关

乙方: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甲方以公开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 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规,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承诺、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和澄清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二、乙方负责: 粮油、副食品及其他/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蔬菜、瓜果类 供货。

三、验收标准: 所有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四、其他约定:

1、甲方授予乙方中标供应商服务资格,并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但服务资格的获得及《服务资格合同》的签订并不代表业务量的发生。本次采购按照‘准入资格’方式管理,甲方在两个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二次比对、选择、确定,并与选定的中标供应商签订《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要求乙方签订《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中标供应商资格。

3、若甲方与另一中标供应商签订《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后,另一中标供应商因违约被取消供应资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甲方签订《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在剩余的合同有效期限内根据合同约定供应食堂食材(粮油、副食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并按合同约定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中标供应商资格。

五、违约责任

按采购文件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先垫资,甲方不预支资金。每半月结算一次,即:每月的1号和15 号结算一次,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结算。特殊情况乙方、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2.1乙方开具的发票(发票不作为已收款凭证);

2.2供货清单(包括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供货价格和食材采购最高限价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公示价格);

2.3供货清单必须是打印版,不能出现手工涂改现象。

七、甲方可对乙方存在的违约情形进行依法依规的处理。

八、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认可,方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解除合同。

3.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根据采购文件、《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资格合同》或《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约定,取消乙方服务资格的,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以及中标的《报价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归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二、其他补充条款。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5%,即人民币【45000.00】元。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向甲方提供。

2、如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资格合同》或《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或合同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从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没收或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0天内,及时补充相应金额。

3、因乙方违约,甲方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乙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退还: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乙方提交退款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若有)。

5、乙方与甲方使用单位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6、乙方必须承诺和做到:(1)与甲方签订合同30天内,必须在乙方用于本次项目的仓库内设立能满足甲方使用单位需求的配菜场地,配菜场地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建设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配备有化验间、留样间、独立的肉类加工、清洗和处理间,以及独立的蔬果加工、清洗和处理间等。(2)与甲方签订合同30天内,必须在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和新会区)具有固定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和满足供应需要的配菜场地,具备自有的检测中心(检测仪器)设备证明及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具有符合食品配送标准的运输工具(配套设备比不低于1:5,即:1台车配送不多于5所采购人),具备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有健康证),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包装能力,具备采购人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具有货物自有供应链。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7、乙方必须承诺和做到:在配送场地安装全程监控录像,存储录像数据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随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抽查近三个月的录像数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沙海关 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高沙围55号 单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永盛二街41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300580222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门美景路支行

帐 号: 帐 号:700369670676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1 2022年度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服务协议书.docx

2022年度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服务协议书

甲方(服务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沙海关

乙方(供应单位):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食堂材料采购供应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采购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的中标结果,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采购人食堂材料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服务期限: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服务期限的截止日,不超过《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服务资格合同》约定服务期限截止日。

二、供货食材的供应种类: 粮油、副食品及其他/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蔬菜、瓜果类

三、验收标准:所有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注:报价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都必须承诺和满足以下要求)

(一)粮油、副食品及其他:

1、 粮油、副食品及其他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1

粳米

7

大米粉

13

糙米

19

花生

25

紫菜

2

鸡蛋

8

腐乳

14

薏米

20

豆腐

26

牛奶

3

面粉

9

小米

15

米粉

21

海带

27

油盐

酱醋

4

大米

10

燕麦

16

豆浆

22

虾皮

5

食用油

11

面条

17

蘑菇

23

黑木耳

6

虾米

12

豆豉

18

木耳

24

腊肠

★注:报价供应商供应的粮油、副食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2.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价格合理,应按照响应报价供给,否则采购人有权不用。另外,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必须有明显的“QS”标志。

2.3所提供的点心类食品均应为已制成品,可供食堂直接食用(面、粉类除外)。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当天当批次加工制作而成,不能出现有过期、变质等情况。

2.4中标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供应商的责任,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3、 供应和管理要求

3. 1 中标供应商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采购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 2 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要求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所有食品包装必须用塑料罐、胶带,不能有玻璃、铁罐或其他锋利的有伤害性的材质。

3. 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 标志,尽量使用知名品牌。

3. 4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3. 5 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描述的产品质量供货。

4、★所有的食品为非转基因食品。

(二)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

1、 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1

猪肉

4

牛肉

7

猪小排

10

鸡腿

13

2

猪手

5

瘦肉

8

鸭肉

11

熟食类

14

3

猪大排

6

鸡肉

9

排骨

12

15

★注:报价供应商供应的肉类、水产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必须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且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每批鲜肉可以是江门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鲜肉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注明保鲜期。

3、 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 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则由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自行采购,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6、 食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 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卸货要求

7. 1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7. 2 中标供应商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7. 3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1、 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8.1 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 2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查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 3 整批产品有省或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查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 4 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查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9、货物重量验收:

9. 1 新鲜肉类、水产品直接称重验收。

9. 2 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0、★所有的肉类、水产品为非转基因肉类。

(三)蔬菜、瓜果:

中标供应商每天的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品种要求和计划数量进行供应。属季节问题,若出现品种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情况,可与采购人的相关部门协商调换相应类别的品种(按叶菜、瓜菜等进行分类)

1 蔬菜、瓜果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1

白菜

7

通菜

13

西芹

19

淮山

25

梨子

2

青菜

8

菜心

14

西兰花

20

茄子

3

苋菜

9

苦瓜

15

青瓜

21

圣女果

4

菠菜

10

胡萝卜

16

番薯

22

香蕉

5

油麦菜

11

豆角

17

冬瓜

23

苹果

6

生菜

12

玉米

18

马蹄

24

橙子

★注:报价供应商供应的蔬菜、瓜果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1、 货物质量要求:

2.1从蔬菜、瓜果色泽看,各种蔬菜、瓜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瓜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2从蔬菜、瓜果气味看,多数蔬菜、瓜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2.3从蔬菜、瓜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瓜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2.4从蔬菜、瓜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瓜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1、 供应和管理要求:

3. 1 蔬菜、瓜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

3. 1. 1 配菜品种按用户方计划和要求的品种供应;

3. 1. 2 主菜品种由供求双方根据季节进行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 3 个品种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 2 次,6-9 月叶菜类不少于 30%,其余时间叶菜类不少于 50%

3. 2 蔬菜、瓜果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

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要求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3.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3.4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确保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保证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瓜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1、 蔬菜、瓜果卫生质量要求符合 GB-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1、 抽查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腐败变质等,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单位伙食物资验收小组及中标供应商,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

%1、 ★所有的蔬菜、瓜果为非转基因蔬菜、瓜果。

(四)水产品:

1、 水产品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序号

原料

1

鲫鱼

2

鲤鱼

3

鲩鱼

4

鲜虾

★注:报价供应商供应的肉类、水产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每批鲜肉必须来源于正规可朔渠道,供货时须提交采购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且为当天正规渠道的新鲜肉。每批鲜肉可以是江门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发出的鲜肉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注明保鲜期。

3、 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4、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5、 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则由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自行采购,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6、 食品配送要求:

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为抗腐蚀、防潮,防虫、防鼠的设计,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必须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送货车辆实行 1 小时配送圈运作,在 1 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 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 -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7、 卸货要求

7. 1 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7. 2 中标供应商要免费提供运送及卸货服务。

7. 3 在本环节中应保证冷藏食品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 20 分钟。

8、 抽查发现资质证照不全问题的处理:

8.1 整批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 2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政府部门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加抽查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将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 3 整批产品有省或市出具的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查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 4 肉制品无疾病控制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半年内有效检验报告,作退货处理;随箱产品合格证不齐全的,加抽查 15%,两次抽查数 50%以上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全部退货;50%以下没有产品合格证明的,将无产品合格证明的货物退货,所有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9、货物重量验收:

9. 1 新鲜肉类、水产品直接称重验收。

9. 2 冻肉类:双方各随机抽取每品种货物一箱,去包装,在流动的 10-25℃清水中浸泡解冻至表面冰层融化,个体能够分离为止,充分摊开货物沥水三分钟后称重,取双方抽取样本均值为该产品本批次种货物的验收重量。

10、★所有的肉类、水产品为非转基因肉类。

%1、 供货价格

供货价包括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食材采购最高限价为: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发布的菜篮子价格×中标折扣率。

议价机制为:供货价格=基准价×中标折扣率。基准价由甲方组织膳食委员会成员、乙方、食堂服务商等相关人员至采购人临近菜市场现场询价确定。若供货价格高于食材采购最高限价的,按食材采购最高限价结算货款。供货价格的议价调整周期为:按每周一次

项目

食材类别

中标折扣率

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

粮油、副食品及其他/肉类(含生鲜肉、冻肉)/水产品/蔬菜、瓜果类

89.00%

%1、 结算方式

1.乙方先垫资,甲方不预支资金。每半月结算一次,即:每月的1号和15 号结算一次,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至工作日结算。特殊情况乙方、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2.1乙方开具的发票(发票不作为已收款凭证);

2.2供货清单(包括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供货价格和食材采购最高限价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公示价格)

2.3供货清单必须是打印版,不能出现手工涂改现象。

六、交货要求

1、 交货地点:    .

2、 甲方代表向乙方订货。乙方每日05:00前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3、 甲方必须提前一天下午1700前以书面、传真、电话或其它电子信息方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有需要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

4、 品种和数量:以甲方发出的预定材料通知单为准,验收称量误差不超过 5%,多出部分由乙方自行带回,不足部分由乙方在上午 9:00 前补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送货的品种和数量。

5、 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甲方、乙方各指定专人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的,乙方应保证在指定的时间前送到,确保甲方能正常供餐。

6、 甲方对乙方送货时间、质量、价格等服务过程中出现所有问题,有权直接向乙方反馈意见,并同时将情况向甲方反馈意见,无权直接处理。经甲方核实后,由甲方按采购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甲方负责按时支付乙方全额货款,无正当理由到期拒绝付款的,乙方可向甲方反馈意见,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反馈意见后,核实情况,如无正当理由,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督促甲方按实结算支付拖欠的货款及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按货款的 0.5 收取)。

8、 乙方须委派固定的运送人员负责运送工作,乙方须将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在乙方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及其健康证交甲方备案,运送人员同时须出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交甲方。

乙方如须更换运送人员,须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作考核扣分处理。

9、 退()货流程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由甲方验收人员提出清退,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责成乙方以不影响货物供应为前提尽快补送。(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退货给乙方。如有退货情况出现,乙方必须填好如下《退货记录表》。

七、管理要求:

(1) 设立监管机构。甲方成立采购人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甲方行政管理代表共同组成,主要职责是参与采购供应商的二次选择;监督、评议食材采购服务供应商;参与确定采购基准价等。

(2) 溯源要求。为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的目的,从源头上治理采购人食堂食品隐患。乙方要严格按照“溯源标准”提供票证,做到货到票证到,并将票据原件交采购人饭堂存档备查。验收中无票证、货与票证不相符的以及要素不全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溯源的标准如下,如有最新规定,则遵从最新规定: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商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粮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2.每季度提供由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商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2.鲜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

3.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商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蔬菜瓜果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1.蔬菜农药残留含量未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

量检测报告;

2.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人公章。


票证要求

食品种类

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商提供)

产品票证要求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1.每批次食品提供《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卫生检疫报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适用);

2.鲜肉类均为定点屠宰场(厂)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

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

3.每次供货票据(供货发票与送货清单)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中标供应商公章。


(三)惩戒处罚机制。每次供货,乙方违反以下条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下为违约金细则,甲方对违约金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序号

违约事项

违约金(人民币元/次)

是否违反

1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供货的

1000

2

送货单没有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出现涂改,标记不清的情况的

500

3

实际配送食品少于订购数量且不能及时补充的

1000

4

实际配送的食品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不符的

1000

5

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的

1000

6

相应批次的食品未能按《溯源标准》要求提供票证原件的

1500

(%1) 评议考核机制。甲方膳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一定周期内(每个自然月内)组织对乙方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细则见附表,具体考核细则将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甲方对考核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

考核结果应用:考核分数在70-89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60-69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且扣收全额履约保证金;59分及以下或出现重大事故、严重违规违法事件,甲方撤销乙方的服务资格,扣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在辖区内通报,被撤销资格的乙方不得再参与高沙海关相关供应商的报价。考评表详见《采购文件》。

(%1) 退出机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等要求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退出条件是否达到甲方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研究,有必要时与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确定。

1.月度评议或中期评议考核在59分及以下的;

2.滥用或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发现使用劣质原料、抗生素、激素等有害物质等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

3.未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造成重大事故或出现事故不配合处理的;

5.出现供应商有联手哄抬物价现象的;

6.向采购人主管人员或验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的;

7. 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的

8.被媒体负面曝光的;

9.发现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其他应退出的行为。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被退回。

2、 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属单位的各项规定。

3、 乙方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收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的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 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5、 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的要求、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和合同条款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乙方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不符,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除要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甲方还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

6、 乙方须按所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发票。

7、 乙方经确定达到退出条件的,甲方将取消该乙方的供应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 食品溯源要求。乙方必须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 标志,尽量使用知名品牌。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乙方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

9、 如果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单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10、甲方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如产品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腐败变质等,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11、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死亡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及各项人身损害赔偿、事故处理费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如无正当理由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则由甲方的相关人员自行采购,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九、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 经甲、乙、丙三方认可,方可变更或补充本协议。

2、 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

3、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告知乙方事由。

4、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取消乙方服务资格的,本协议终止。

%1、 争议及解决

如三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 争议及解决

如三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 其他

1、 该协议执行期间,若甲方与乙方委托合约到期,甲方须按照2022年高沙海关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2021-003)的要求重新与乙方签订食堂材料供应服务项目协议。

2、 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

2.1由采购人发给乙方的中标通知书。

2.2乙方中标的报价文件的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2.3采购文件(采购编号:2021-003)的具体要求。

2.4 甲方授权乙方参与合同履行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文件在表述上如与本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 乙方系甲方唯一食材供应商,除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取消其供应资格外,甲方不得向其他方购买食材,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甲方所属教育部门一份。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单位名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沙海关 江门市绿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高沙围55 单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永盛二街4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话: 话:130058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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