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会东县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7: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3日至2022年0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34-3803778
采购单位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会东县彩云街小太阳幼儿园西南侧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何凯迪 联系电话:177667668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3803778
附件:
附件1会东三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项目概况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BSSX[2022]004

项目名称: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9、竞标人须提供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公司资质证书和备案登记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至 2022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①供应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领取文件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②供应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文件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主题备注公司名称+报名项目+联系电话)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58008229@qq.com。(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4-3803778)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会东县彩云街小太阳幼儿园西南侧公司

联系方式:联 系 人:何凯迪 联系电话:17766766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3803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 0834-3803778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 项目编号: SCBSSX[2022]004 采购单位: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01 月 共同编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3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9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1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3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6 第七章 评审方法 ............................2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38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 1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会东三峰环 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拟对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 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SCBSSX[2022]004 2、采购项目名称: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物业服 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105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本项目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 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名单。 9、竞标人须提供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 (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公司资质证书和备案登记证明。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2、磋商文件中关于资质、资格、其他类似效力的其他要求。 注:新成立企业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 年度的资料; 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 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 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0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 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 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2年01月13日至 2022年01月19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四川百顺盛鑫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 绍信(格式自拟)、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① 供应商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领取文件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 3 购代理机构留存。②供应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领取文件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单位 鲜章后扫描(主题备注公司名称+报名项目+联系电话)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258008229@qq.com。(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834-3803778) 报名费收款二维码:(识别不清,请放大图片或者下载后放大图片) (报名费缴纳时,请备注报名公司简称和项目简称)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 年 01 月 2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 56 号 C 栋 8 楼四 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 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1月24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56号C栋8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会东县彩云街小太阳幼儿园西南侧公司 联 系 人:何凯迪 联系电话:1776676682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 56号 C栋 8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3803778 电子邮件:258008229@qq.com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22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SCBSSX[2022]004 5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数量和方 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的 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 求) 采购预算:1050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7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 求) 最高限价: 1050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8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9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2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实质性要 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 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 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 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 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鲜章,否则无效。书面 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 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 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 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 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的合理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 2.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 项目评标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供应商担 5 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3.项目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13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和失信企业报 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 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 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不重复享受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 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 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 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 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成交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 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 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 行承诺。 14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5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 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 “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不再收取磋商(响应)保证金。”相关要求,不收取磋 商保证金。 16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 5%(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采购合同 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17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3803778 6 18 磋商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3803778 1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请成交供应 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 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3803778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 56号 C栋 8楼 成交单位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程序执行,由此引发的成交单位权益损失由其自行负 责。 20 供应商询问、质 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 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 受理和答复。 2、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 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 采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3、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以外的其他形 式提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 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询问、质疑。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 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 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4-3803778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大道西段 56号 C栋 8楼 邮编:6150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 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供应商应当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52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2 节能、环保、 无线局域网产品 政策体现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严格按照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执行。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应按上 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7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采购人及其 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 产品实施政府采购加分政策。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 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优先采购 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 《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对处于品目清单中 的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实行政府采购加分政策。 (三)其他相关政府采购强制、优先、促进、惩戒等政策,如扶 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23 采购代理服务 费 (实质性要 求)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 报价。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 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 国家发改委 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 准,成交服务费为:1%。 24 关于本磋商文件 说明(实质性要 求) 本磋商文件如果出现同一问题表述不一致且无澄清或更正公告的以 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确定。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有关定义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3“鲜章”系指带有印泥原始加盖的公章,非复印、扫描、彩色打印的方式取得 的印章(对于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许可使用的电子印章视同有效)。 2.4 本次磋商文件中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为法律法规引用,系指磋商文件中的供应 商、响应文件。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三章 8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 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 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 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 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 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 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9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5.8 串通投标行为处理。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 评审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的可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和书面报告,其他环节出现或评审 过程中未发现而在监督检查、质疑或投诉处理中发现的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还可 通过司法途径认定。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则执行本条,是否允许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实质性要求)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 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 项规 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 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 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 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 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 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如: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将采 购合同送至四川百顺盛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邮寄过程中邮件出现丢失等)的保 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 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 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 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 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 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 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 11 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 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 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 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公告的同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 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起 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 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 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 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 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1.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起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 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以获取投标所需的信息和相关资料,供 应商根据相关信息对此作出的推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2.3 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2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 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 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 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 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 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 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电子文档 1 份(备注:电子文档采用光盘制作,光盘内容与正本一致),装 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电子文档、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 13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鲜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 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 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分装在三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 (若有)、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19.3 所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 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 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 正楷填写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一“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 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 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表”。本次磋商报价要求: (1)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递交报价表时请用 事先准备好的密封袋密封,并在密封口签字盖章或摁手印后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 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 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 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 14 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 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 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 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 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 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 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开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 代表(同一供应商只能派一名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 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审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未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代表不得参加开标环节,不得进入开标室及代理机构规 定的其他区域,如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及要求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2.3 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 况。 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 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 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 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5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根据“供应 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根据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响应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响应文 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供应商代表在开标室等待二 次报价。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六、评审 25.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七、成交事项 26.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6.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 定成交供应商。 26.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 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7.成交结果 27.1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 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7.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 16 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邮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8.成交通知书 28.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8.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合同事项 29. 签订合同(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 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 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 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 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招标。 29.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 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9.6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备案。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 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 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 要合同义务。 30.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17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0.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1.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 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人转包的, 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 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 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 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 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3. 履约保证金 33.1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3.2 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4. 履行合同 34.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中标(成交)人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文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5.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 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 18 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九、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一、其他 39.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 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19 40.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未尽事项,按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有冲突或背离的,按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执行。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 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0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本 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名单。 9、竞标人须提供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 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公司资质证书和备案登记证明。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 万元。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 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 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 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2、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竞 标人鲜章) 3、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执照的可不提供);(加盖竞 标人鲜章)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5、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现场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 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6、竞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可提供竞标人 2020 年至今任 意三个月纳税(如为零申报的须提供税务系统网络申报或税务大厅申报零申报报表、免 税企业须提供税务免税备案通知书)、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②也可提供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竞标人鲜章) 8、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 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 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 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 司章程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书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10、竞标人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加盖 竞标人鲜章) 1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加盖竞标人鲜章) 12、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名单承诺函。(加盖竞标人鲜章) 13、竞标人须提供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22 (加盖竞标人鲜章) 1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4.1、投标人须具有物业公司资质证书和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竞标人鲜 章) 特别说明: ①以上要求竞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竞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信息 物业名称: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物业类型:工厂 坐落位置:会东县姜州镇中和村三组 占地面积:约 102亩 建筑面积:约 2万平方米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活垃圾为原料进行焚烧发电的公司,公 司占地面积 102亩,设计日处理垃圾 600吨,有一条焚烧线,总装机容量 15MW。 2、物业委托管理事项 2.1 以采购人红线为界,红线内的公共环境卫生的维护及设施设备的保洁,包括公 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等(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会东三峰环保发电有 限公司物业项目管理构成细目》); 2.2以采购人红线为界,红线内的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工作; 2.3 以采购人红线为界,红线内的公用绿地、花木、建筑物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包 括办公室、中控室、渗滤液处理站、食堂、员工宿舍里绿化植物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2.4 以采购人红线为界,依据物业管理法规规定对红线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公共 秩序进行维护、保护,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交通疏导,以及对外来侵犯的阻止 等,工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共秩序、公司公共财产二十四小时的巡视、安全巡查、 门岗执勤、消防巡视、厂区外深水井泵房及周围设施的巡视、安全巡查工作和进场道路 前 50米保洁、保安工作等; 2.5员工食堂管理; 23 2.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2.7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2.8采购人所要求其它突击性的保洁、保安、绿化及服务工作; 2.9 如有需要可另行协商专用部份特约服务,该服务工作如有涉及劳动的,劳动费 用按 200元/人/天结算。 3、物业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物业项目管理构成 细目》。 4、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4.1审核中标人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保洁、安保、员工食堂、绿化); 4.2 房屋的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及房屋建设过程中遗留的质量问题,由采购人负 责处理,可委托中标人代修,采购人据实承担合理的费用; 4.3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管理用房一间,由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按规定用途使用; 4.4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图纸、档案、资料; 4.5协助中标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4.6 公司所有标识、标识牌、公告栏、信箱的第一次配置由采购人负责订制,交给 中标人管理,合同期满中标人如数交还采购人; 4.7 随时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提出整改意见,若中标人未按《会东三峰 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物业项目管理构成细目》规定执行,采购人则根据《会东三峰环 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物业项目管理构成细目》中的考核细则以及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 有限公司相关考核文件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5、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5.1中标人进场前应与采购人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5.2 中标人根据服务项目的具体要求、特点和性质,选送合格的人员担任工作。特 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资格证。 5.3 中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 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 益;并负责编制物业服务年度计划(保洁、安保、员工食堂、绿化),经采购人审核后 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4 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采购人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 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5.5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中标人对此行为仍 然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 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5.6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 善配套项目,须报采购人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7向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注意事项; 5.8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24 5.9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行为,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5.10 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 料; 5.11 本合同中未明确提出,但确属中标人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事务,中标人应当完 成,并达到承诺的目标和服务标准; 5.12因中标人的力量不足或者工作疏忽将会给采购人造成物质、名誉损失的,采购 人有权委托第三人紧急处理,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数额由三方协商)并 接受相应的考核。 5.13中标人物业服务期间,不可对区域造成环境污染、引起不安全现象或产生影响 人员健康的因素。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5.14负责完成采购人安排的临时、应急任务,如这些任务不属于服务范围内,也应 先行完成工作再与采购人协商费用。 6、工器具、材料的要求 中标人所使用的常用工器具、保洁耗品、绿地用化肥、除草和杀虫药物等由中标人 自行提供。 7、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目标 7.1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 7.2 加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 件,杜绝和减少职业病、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7.3在作业中的“三废”排放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8、重点区域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8.1 进入厌氧池、渗滤液收集井(廊道)、垃圾坑、垃圾接收大厅、抓斗检修平 台、投料口(1、2#垃圾吊行车)作业时必须做好通风、沼气浓度测试,防火、防爆、 防中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经双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才许进入开始工作。 8.2 进入厌氧池、渗滤液收集井(廊道)、垃圾坑、垃圾接收大厅、抓斗检修平 台、投料口(1、2#垃圾吊行车)等危险区域工作必须办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工 作。 9、作业过程中环保注意事项 9.1 对作业过程中的废水,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废 水,应收集起来摆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9.2 对作业过程中的固体废物摆放,应按固体废物的种类分别收集,对炉膛内及刮 板机下收集的飞灰用编织袋装好后储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其它一 般废弃物收集在指定地点,由送至垃圾储坑处理。对遗弃的废铁收集后交技术设备部统 一管理。 二、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要求 1.1中标人应保持保洁服务人员为 10人,周一至周五在岗工作人员不少于 10人, 周六、周日不少于 8人;保安服务人员 8人;;员工食堂工作人员 4人(需持有健康 25 证)。同时中标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中标人所有人员的现场管理工作并负责与采购 人进行沟通、协调。采购人将定期抽查中标人考勤。 1.2 中标人从业人员必须每年定期体检,新入职人员必须做入职体检(体检有心脏 病、高血压、中风、恐高、尘肺等病症及病史人员严禁聘用),体检不合格,采购人有 权要求中标人在 1 天内撤换此人,接替人员须在 10 日内到岗;如所有中标人从业人员 没有入职体检报告或未做定期体检,出现安全职业健康事故,全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概不负责。 1.3中标人应着装统一、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 1.4 本项目所配备从业人员男性不得高于 55 岁,女性不得高于 50 岁 2.人员待遇要求: 2.1 中标人在扣除税金、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费用、管理费用后应支付给厨师兼食 堂管理员工资 4500 左右之间(招聘厨师由采购人面试后定薪,工资由基础工资及绩效 工资组成),其余 2 名帮厨工资 2600 元/月左右,采购人每月月末统计出绩效工资提交 给中标人进行核算发放(厨房工作人员的每月实发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2.3 中标人在扣除税金、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费用、管理费用后应支付给保洁人员 工资 2300元/月;保洁班长工资 2600 元/月;巡逻保安工资 2300元/月、门岗保安工资 2800元/月。 3.人员其他要求 3.1 投标报价包含的上述内容,投标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其范围,否则造成的相 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必须由中标企业自行完成,不允许外包或分包, 更不允行违法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合同价款。 3.3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经得招标人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3.4 采购人现有物业服务人员愿意继续在当前岗位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中标方需优 先录用,不得排斥原有工作人员致其失业。 3.5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三、招标范围:1、办公区域物业管理;2、厂区道路及其它物业管 理;3、工厂区物业管理;4、中控楼物业管理; 5、汽轮机房物业管 理;6、循环系统物业管理;7、倒班楼物业管理;8、如有需要可另行 协商专用部份特约服务等。 26 四、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及要求) 会东三峰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物业项目管理构成细目 附件:1、保洁部分 办公生活区物业管理明细 范围 标准要求 检查周 期 考核标准 备 注 办公楼进门 大厅、道路 (包括厂区 大门向往延 伸 50 米 公 路)、办公 楼楼道及设 施 、 卫 生 间、所有会 议室 每日检 查多次 办公室、宿 舍(含小包 房 、 招 待 室)、倒班 楼楼道及设 施、球场、 所有活动室 大楼地面、天花板、内墙壁干净 无尘、无污迹、无蜘蛛网;大楼 内各层走道、门厅、楼梯处无垃 圾停留;垃圾桶周边无散落垃 圾、无污水、无污渍、无异味, 桶体干净;卫生间便槽无便垢、 无异味、无堵塞;所有公共设施 保持干净,无尘。 大楼外围保持随时干净,无垃圾 停留,设施摆放井然有序。 做好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 每日检 查一次 办公楼、宿 舍、倒班楼 屋顶 地面、内墙壁干净无尘、无污 迹,下水管道无堵塞。 做好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 每半月 检查一 次 1、地面:有明显灰尘、污迹在 1 ㎡内考核 20 元/点,1㎡-10㎡内考 核 50 元/点,超过 10㎡以上考核 100 元/点; 2、扶手:有明显灰尘考核 50 元/ 条; 3 、墙体(包括门、门套、窗 套):有明显浮尘和污迹在 1㎡内 考核 20 元/点,1㎡-10㎡内考核 50 元/点,超过 10㎡以上考核 100 元/ 点; 4、玻璃:有明显灰尘、污迹在 1 ㎡内考核 20 元/点,1㎡-10㎡内考 核 50 元/点,超过 10㎡以上考核 100 元/点; 5、其他(包括但不限于照明开关 板、告示牌、桌椅、垃圾桶、地 胶、地毯等):烟灰桶里的烟头超 过 3 个以上考核 20 元/点;相关设 施和毯面等有明显污迹考核 20 元/ 点;有明显垃圾考核 30 元/点。 办公楼玻璃 每季度 检查一 次 宿舍玻璃、 窗帘 玻璃干净无尘,窗帘无明显灰 尘、污迹。 每半年 检查一 次 玻璃和窗帘:有明显灰尘、污迹在 1㎡内考核 20 元/点,1㎡-10㎡内考 核 50 元/点,超过 10㎡以上考核 100 元/点; 含 宿 舍 客 房 整 理 、 送 水 , 厂 内 饮 水 机 的 清 洗 ( 每 季 27 范围 标准要求 检查周 期 考核标准 备 注 车辆的停放 采购人内外车辆统一停放,整 齐、美观。 每日检 查多次 车辆停放混乱,按 20 元/辆次进行 考核。 食堂的日常 管理 1、食堂员工与中标人签订劳动 (或劳务)合同,建立劳动关 系。 2、中标人每年须对食堂员工作 健康体检,领取健康证,统一着 装。(健康证由采购人保管) 3、食堂日常工作由采购人管 理,听从采购人食堂主管人员对 食堂工作的安排。 4、食堂物资的配备归采购人所 有。 不定时 检查 1、食堂员工与中标人未签订劳动 (或劳务)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 考核 100 元/人次。 2、食堂员工未持证上岗的考核 100 元/人次;如有食堂人员未按要 求持证上岗,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 人在 1 天内撤换此人,接替人员须 在 10 日内到岗,逾期到岗,将按 50 元/天累计考核。 3、食堂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管理, 如出现迟到、早退、不按要求准备 四餐、食品安全、着装、清洁卫生 等应情况,考核 50-1000 元。 4、发现过期的食堂用品,考核 100 元/项。 楼内通道、 走廊装饰灯 和路灯的管 理 无外来人员参观、开会等特殊情 况,下班后关闭所有装饰灯,只 留路灯。 检查损坏情况,以缺陷单反应情 况。 每日检 查一次 1、发现长明灯考核 20 元/次; 2、灯饰损坏未及时填写缺陷单考 核 20 元/次。 度 一 次 ) 。 28 范围 标准要求 检查周 期 考核标准 备 注 厂内所有动 植物,包括 绿 化 地 带 (含果树、 植物)、办 公大楼、倒 班楼、中控 室、食堂、 员工宿舍等 区域内外的 所有盆栽植 物 草绿、水清、花鲜、鱼欢 1、施肥:保证全厂绿化植物的 良好生长态势,要求每月施 肥一次,少肥多施。 2、杂草:为保证绿化带内无杂 草,要求中标人将采购人绿 化带进行划区拔草,每月轮 转一次;同时要求草坪每月 割一次草。 3、修枝:枝条易长高长长的植 物,要求每季度修剪一次; 高大乔木的枝条修剪每年冬 末春初时进行一次。 4、易被冻伤、冻坏的植物要在 天气转寒前做好防护措施。 5、绿化植物灭虫害每季度至少 喷洒一次药物。 6、进厂施工单位如破坏公司绿 化植物带,中标人应及时通 知综合部,否则中标人将承 担连带考核责任。 每日检 查一次 1、盆栽植物有明显灰尘考核 20 元 /棵; 2、植物应养护不及时,导致生长 状况差,考核 50 元/次; 3、绿化地带有垃圾 1㎡内考核 20 元 /处, 1㎡ -10㎡内考核 50 元 / 处,超过 10㎡以上考核 100 元 / 处; 有杂草 1㎡内考核 20 元/处/日, 1 ㎡-10㎡内考核 50 元/处/日,超过 10㎡以上考核 100 元/处/日; 4、生活环境卫生条件差,考核 50 元/次; 5、若因养护不当造成动植物枯萎 或死亡,中标人照价赔偿。 生活、办公 物资搬运、 水道疏通、 事故抢修配 合等辅助事 项及其他临 时产生工作 积极配合 1、不积极配合,将视情节轻重及 影响大小考核 20-500 元; 2、在检修工作中不配合工作,按 照检修区域扣除相关区域费用。 29 生产区域物业管理明细 范围 标准要求 检查周期 考核标准 备注 中控楼进门大厅及楼道、中控 室、七米层(含栏杆)、锅炉 看火平台栏杆、垃圾吊操作 室、中控楼卫生间、汽机 0 米、垃圾卸料大厅及栈桥、主 厂房东侧楼道七米以下、电气 配电间侧楼道、门卫室、以上 所有区域的门窗和 2 米以下管 道 每 天 检 查 多次 二楼夹层会议室、电子间、垃 圾吊配电间、锅炉 0 米(除捞 渣机和捞渣机周围)、化学配 电间、循环水泵房、工业水泵 房、渗滤液区域(压滤机房只 做 0 米层)、13.5 平台、主厂 房东侧楼道七米以上、主厂房 西侧楼道、水平烟道落灰管 0 米层地面、汽机 0 米层、飞灰 固化车间(含栏杆)、石灰浆 及活性炭车间、布袋(一旦出 现漏灰情况由生产部做完初步 清洁后物管立即进行全面清 洁)、所有道路、入场道路前 50 米、以上所有区域的门窗和 2 米以下管道 每 天 检 查 一次 1、旋转带电设 备禁止清洁。 2、清洁所清扫 出来的物资不 能随意乱倒, 应按采购人所 指 定 地 方 倾 倒。 3、推料平台、 炉排液压缸平 台应在每次计 划性停炉检修 时清洁。 4、作业范围含 所有门、窗、 帘、锁、标志 标牌、墙、地 面、地沟等。 5、要求作业人 员具备专业技 能及安全防护 知识。 6、保洁时不得 影响其他协作 单位的作业区 域。 烟气配电间、渣吊检修平台、 除盐水制备车间、脱硝车间、 空压机房、垃圾吊操作室、渣 吊操作室、以上所有区域的门 窗 房内保持整洁 有序、规范、 无卫生死角、 无乱堆物资; 地面无灰尘、 无油垢、无迹 印;地沟清澈 见底。 外 墙 保 持 清 洁。 设备无油污、 无灰尘,手摸 无明显脏痕油 迹; 采光瓦保持明 亮,无灰尘及 脏物。 严禁非压缩车 从没有保险杠 的垃圾门倾倒 垃圾,同时对 车 辆 挂 好 地 钩;如发现车 辆有异常情况 应立即阻止或 向 中 控 室 汇 报,不得发生 任 何 安 全 事 故。 每 周 检 查 一次 1、地面:有明显 灰尘、污迹在 1㎡ 内考核 20 元/点, 1㎡-10㎡内考核 50 元 /点,超过 10㎡ 以上考核 100 元 / 点; 2、扶手:有明显 灰尘考核 50 元/条; 3 、 墙 体 ( 包 括 门 、 门 套 、 窗 套):有明显浮尘 和污迹在 1㎡内考 核 20 元/点, 1㎡- 10㎡内考核 50 元/ 点,超过 10㎡以上 考核 100 元/点; 4、玻璃:有明显 灰尘、污迹在 1㎡ 内考核 20 元/点, 1㎡-10㎡内考核 50 元 /点,超过 10㎡ 以上考核 100 元 / 点; 5、其他(包括但 不限于照明开关 板、告示牌、桌 椅、垃圾桶、地 胶、地毯等):烟 灰桶里的烟头超过 3 个以上考核 20 元 /点;相关设施和毯 30 400V、10KV、110KV 配电室、 引风机变频室、公用变室、、 电缆夹层、主厂房至喷雾塔水 泥走道、循环水池和工业水池 池顶、烟气配电间、以上所有 区域的门窗 半 月 检 查 一次 面等有明显污迹考 核 20 元/点;有明 显垃圾考核 30 元/ 点。 备注:1、办公生活区是指以禁烟区红线往大门口主干道方向(包括门卫室、倒班楼楼及停车场、行 政办公楼和楼前停车场、以及这些建筑物间的道路和绿化带); 2、生产区域是指除办公生活区之外的厂区(包含所有生产厂房、柴油泵房、仓库、灰渣存放 库及这些建筑物间的所有道路和绿化带)。 31 2、保安部分 保安工作要求 序号 保安标准及要求 考核标准(元/次) 备注 1 保安必须要求所有外来车辆的驾驶员进厂前应填写《车辆 出入登记表》,车牌号、入厂时间、事由、所载设备、工 具或材料的登记,由保安电话进行通报,并由接洽部门或 个人到门岗核实后方予进入采购人区域。同时指示停车位 置。 车辆离厂前,保安应先检查车辆内外(包括后备箱),并 对驾驶员、车牌号、出入证仔细核对,确认万无一失后方 可放行(除由综合部通知的参观车辆、上级单位巡查车辆 外)。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20-200 元 2 保安必须对所有的进出厂区大门人员、材料、物品和车辆 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并根据采购人相关部门出具的出 门条对出厂物资进行严格检查,确认与出门条一致时才予 以放行并回收出门条。保安应做到有理有节,严格按照规 定和程序办事。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3 保安必须对进入采购人区域的外来人员验明身份,凭有效 证件填写登记表,同时须问明到访目的;有接洽部门或个 人的,保安须电话进行通报,并由接洽部门或个人到门岗 核实后方予进入;若无接洽部门或人员的,须电话请示综 合部同意后方可允许其进入。进入采购人区域需佩戴出入 证(除由综合部通知的参观人员、上级单位巡查人员及陪 同人员外)。离开时,需归还出入证,门卫应填写离开时 间。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500 元 4 可疑的人员、车辆,无有效出门条的设备材料,或设备材 料与出门条上所列不符合的,在未得到有效澄清和确认之 前,一律不准放行。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20-200 元 5 办公大楼门卫室内准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供来宾和来人使 用,严禁提供给厂内运行、维护、施工人员。被允许入厂 的外来人员(包括进厂车辆上所载人员)进入采购人区域 后,由接洽人员通报综合部后指示门卫提供安全帽。无安 全帽的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安全帽每月清洁一次)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6 保安巡查应不间断进行,对同一区域的前后两次巡查的时 间间隔不能超过 120 分钟。巡查要到位,到达巡检点时用 巡更棒感应。(巡检范围包括围墙内部区域以及深水井泵 房区域)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7 上班时间保安按规定统一着装、端正坐姿和站姿,佩戴工 作牌,执勤着装不准混穿。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20-100 元 8 值班保安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 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值班室内不准会客,不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500 元 32 准用电炉,不准烹调。严禁在值班室内玩游戏、看电影、 打扑克、下棋、嬉笑打闹,严禁喝酒上班和上班喝酒,严 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9 门卫室保安要做好厂内桶装水指导分派工作。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20-100 元 10 门卫室内外清洁由保安负责,室内所有物品用具应按照 5S 定置图摆放,随时整理,井井有条。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11 保安巡查时禁止抽烟,应随身携带电筒、电警棍、对讲 机、巡更棒等必要的用具。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20-100 元 12 巡查时,若发现车辆、人员的任何异常,各门岗值班保安 应仔细检查,对能够处理的应立即采取行动处理,处理完 毕后向采购人综合部汇报;对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向中标 人负责人汇报并同时通知采购人中控室值长。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13 巡查时,若发现盗贼,应马上通知其他保安和厂内工作人 员,对盗贼进行围追堵截,保护设备、材料安全,保安班 长应同时通知中控室值长并向采购人通报有关情况,以便 采取进一步措施。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10000 元, 并根据被盗财物金额 数量等,经双方协商 同意后进行适量赔偿 14 交接班时,全体接班人员应提前 15 分钟到达岗位,由班长 牵头认真做好展示良好形象的交接工作,完整准确地填写 交接班记录,交待有关事项,明确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 人员。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15 指挥和监督所有进入垃圾大厅的垃圾车拴好、系稳安全链 条,监督所有进入垃圾大厅的垃圾车司机带好安全帽。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500 元 16 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巡逻,并将缺陷汇总报 采购人消缺。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17 灰渣车必须要盖好篷布才允许离场。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18 每半月对围墙外围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回采 购人。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200 元 19 积极配合采购人其他相关工作。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50-100 元 20 公司车辆、公司员工车辆及外协车辆发放车辆出入证,凭 出入证进出厂区,除公司车辆外,公司员工车辆和外协车 辆需经门岗保安检查后方可进出。其余车辆需办理临时车 辆出入证并进行信息登记,与相关联系人确认无误后方可 进出。其中,对于自称政府部门的人员及车辆,应在 2 分 钟内与综合部指定人员取得联系,经综合部指定人员确认 后方可入厂。要求门岗保安在接待外来人员及车辆时,态 度热情、礼数周到,如因门岗接待引发各种问题,采购人 将对中标人追究考核。 视情节轻重或影响大 小考核 100-500 元 33 五、服务期限 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六、物业服务标准 (一)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物业服务人员,物业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 (二)物业服务各项服务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坚持人员政审、年龄限制、技能培 训合格,有对物业服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的长效机制; (三)有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纠纷、违反物管规定等日常行为时的处理办法和发生 各项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四)负责和协调物业服务区域内公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扫地车、垃圾 清运车的使用和维修养护; (五)负责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及时主动作为,尽量避免影响环 境;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要求 1、中标人内部管理 (1)中标人制定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工作岗位标准; (2)工作人员配备齐全,不缺勤、不脱岗; (3)人员服装统一、整齐,纪律严明,挂牌上岗,持证上岗; (4)各种管理档案建立齐全。 2、厂区内绿化管理 (1)按时浇水、施肥; (2)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 (3)草坪生长繁茂、平整; (4)无裸露地面,无枯黄叶片; (5)绿地内保持无杂藤、无污物、垃圾; (6)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 5%以下。 3、厂区内环境卫生管理 (1)全天公共区域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积水、无泥污、无纸屑、无瓜皮果壳; (2)保持水池、水沟、地漏、阴沟等排水通畅; (3)道路、走道、楼梯、无杂物乱堆乱放现象; (4)厂区内外无乱悬挂、无乱张贴; 34 (5)厂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按要求转运垃圾; (6)保证采购人领导办公室、会议室、贵宾厅、食堂、卫生间,干净、整洁; (7)及时提供会议接待服务; (8)办公楼外广场、水池定时清洗,无污染。 4、厂区内安全管理 (1)保安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2)采购人保安范围包括采购人围墙以内所有区域以及深水井泵房周围; (3)厂区内实行定时值班巡查制度并认真作好记录; (4)楼宇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5)人员及车辆进出按规定进行身份登记,并发放通行证; (6)无闲杂人员、小商、小贩随意进入厂区内; 5、为保证厂区物业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安排,投标人需能够在项目所在地设 置分支机构或服务办事点(可在中标后设置),便于应急事件及时处理和安排。 6、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遇人工工 资及社保政策性调整时,双方另行协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 7、员工在职期间物业公司必须按劳动法规定为其购买保险。 8、投标人需制定项目分析、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案、秩序维护服务方案、环境维护 服务方案、应急预案等。 35 八、付款方式: 3.1每年物业管理费按中标价结算 3.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按全年合同价款平均分配到每个月进行支付。中标人每 月 15 日之前向采购人综合部申请支付上月物业管理费,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逐项检查审 核中标人工作后,支付上月物业管理费(如有处罚,则扣除相应罚款)(具体以合同约 定为准) 。 3.3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先向采购人缴纳 10%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到此笔保证 金和安全风险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此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且采 购人对中标人没有扣款事项后十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 3.4新增项目以及新增费用,中标人须提供预算书,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3.5合同计费起始日以双方合同确认之日为准。 九、项目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和要求,计算物业管 理服务费,进行投标报价。 (二)本次招标投标报价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费用: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要的物业服务所有服务人员(包括管理 人员)的工资、保险、服装、培训费用、住宿费用、补助费用、节假日福利等; 2、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风险金:投标人应合理预算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费用; 3、企业管理费用: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所需的办 公费用、管理费用、本项目投标相关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5、法定应缴纳税费; 6、其他费用: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其他费用、人员工资上涨风险、保险基数调 整风险、物价风险、法律风险、经济责任风险等一切风险因素的费用; 7、企业的期望利润。 (三)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中标后为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 需一年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投标人所 36 报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十、履约验收: 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十一、安全责任:投标人须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 境安全等一切问题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十二、保密要求 投标人当在服务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相关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责任,如因保密不当导 致采购人损失的,由投标人全额赔偿。(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实质性要求) 注: 1.其他未尽事宜在磋商或合同中约定。 2.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根据 实际磋商情况确定。 37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在磋商过程 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 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8 第七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 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 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 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 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 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 件作无效处理。 二、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 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 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 39 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 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 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 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 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 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本章 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 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3.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 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 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且 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或其他能保证公平的方 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40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 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 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加盖鲜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 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 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 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的; (5)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 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 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 查: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 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 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报告中说明原因。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1 2.4.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 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 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家(本章 2.3.1和 2.5.2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 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本章 2.3.1和 2.5.2的 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 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 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 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加盖鲜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 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 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 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本章 2.3.1和 2.5.2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 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 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 42 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 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 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 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 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43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 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 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 加盖鲜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 的。 三、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 3.3。 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 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 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 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 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 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44 序 号 评分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0% 10 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以合价作为最终报价)。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 经济评 分因素 2 履约保障 方案 60% 60 分 根据竞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履约保障方案进行评 分。 1、质量控制 (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履约保障方 案(包含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管理组织机构、 员工管理制度等)方案完整详细、逻辑清晰、表达 清楚、方案合理,实施步骤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12 分; (2)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履约保障方 案(包含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管理组织机构、 员工管理制度等)方案较为完整但有小部分内容不 够详细,表达不够清楚、方案较为合理,实施步骤 较为明确、切实可行的得 8分; (3)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履约保障方 案(包含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管理组织机构、 员工管理制度等)方案不够完善详细缺项多,方案 基本合理,实施步骤基本可行得 4分;(不提供不 得分) 2、应急事项处理措施: (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应急事项处 理措施(包含应急预案、处理措施等)方案完整详 细、逻辑清晰、表达清楚、人员配置合理,实施步 骤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12分; (2)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应急事项处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45 理措施(包含应急预案、处理措施等)方案较为完 整但有小部分内容不够详细,表达不够清楚、人员 配置较为合理,实施步骤较为明确、切实可行的得 8分; (3)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应急事项处 理措施(包含应急预案、处理措施等)方案不够完 善详细缺项多,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实施步骤基本 可行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 3、信息管理及保密方案: (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安全及信息 管理(包含信息管理措施、合同管理措施、保密管 理措施科学合理化等)方案完整详细、逻辑清晰、 表达清楚、人员配置合理,实施步骤明确且切实可 行的得 12分; (2)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安全及信息 管理(包含信息管理措施、合同管理措施、保密管 理措施科学合理化、等)方案较为完整但有小部分 内容不够详细,表达不够清楚、人员配置较为合 理,实施步骤较为明确、切实可行的得 8分; (3)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安全及信息 管理(包含信息管理措施、合同管理措施、保密管 理措施科学合理化、等)方案不够完善详细缺项 多,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实施步骤基本可行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4、组织协调沟通: (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组织协调沟 通(包含组织协调方案、沟通协调管理等)方案完 整详细、逻辑清晰、表达清楚、人员配置合理,实 施步骤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12分; 46 (2)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组织协调沟 通(包含组织协调方案、沟通协调管理等)方案较 为完整但有小部分内容不够详细,表达不够清楚、 人员配置较为合理,实施步骤较为明确、切实可行 的得 8分; (3)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组织协调沟 通(包含组织协调方案、沟通协调管理等)方案不 够完善详细缺项多,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实施步骤 基本可行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 5、疫情防控方案10% (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疫情防控(包 含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发现应急预案等)方案完整 详细、逻辑清晰、表达清楚、人员配置合理,实施 步骤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12分; (2)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疫情防控(包 含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发现应急预案等)方案较为 完整但有小部分内容不够详细,表达不够清楚、人 员配置较为合理,实施步骤较为明确、切实可行的 得 8分; (3)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竞标人提供的疫情防控(包 含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发现应急预案等)方案不够 完善详细缺项多,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实施步骤基 本可行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 3 服务内容 4% 4 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得 4 分,服务部 分要求有负偏离的,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技术评 审因素 4 机构设 置、人员 配置 18% 18 分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该人员具有物业 管理师(中级及以上)从业资格证书,得 3 分(提供物业 管理师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 和作业人员证书,得 3 分(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和作 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 3 分 共同评 分因素 47 (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该项最高得 分 9 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客服人员 2 人,且项目客服人员需 具有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得 6 分(提供 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电工不低于 1 人,且具备电工 作业操作证,得 3 分(提供电工作业操作证证书复印 件)。 以上人员不重复记分,需提供投标单位购买社保作为证明 材料,无投标单位社保不计分。 5 业绩 8% 10 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业绩得 4 分, 最多得 8 分,不提供不得分。 共同评 分因素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 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 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五、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 48 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 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 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 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 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 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 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 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 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 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 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49 第八章 采购合同(草案样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百顺盛鑫 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 《竞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 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竞标文 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 第四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50 3. 万元。 (二)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 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 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 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 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7、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51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 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 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 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有关部门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52 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 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竞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 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注:本合同是招标人提供的基本格式,具体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相关法律法规、本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及中标(成交)人招标承诺的原则上协商签订。 53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 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 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54 第一部分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55 采购单位: .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单位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X(被授 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 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提示: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56 单位名称:XXXX地址:XXXX 姓名:XXXX, 性别:XXXX, 年龄:XXXX(周岁),职务:XXXX,系 XXXX(供应商 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提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7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58 三、承诺函 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 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XXX(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 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单位 (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的失信行为。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填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单位 (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 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9 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60 四、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XXXX(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X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政府采购活 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相关规定, 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 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 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 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 戒。 七:依据磋商文件第三、四章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有格 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61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采购单位: .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62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63 一、响应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XXXX(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活动。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供应商名 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限 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份,“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 1份,副本 XX份。 5、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天。 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 地址:XXXX邮编:XXXX 电话:XXXX传真:XXXX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64 二、实施方案(应包含人员配备、进度安排、资源保障措施、质量保证 措施、工期保证措施等内容) 三、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表格可以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扩展或调整)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65 四、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序号 品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66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XXXX 项目编号:XXXX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应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7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 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 67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 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 称 完成时 间 合同金 额 是否通过 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七、其他材料 依据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68 八、报价 报价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 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 币 XXXX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XX份,“其他响应文 件”正本 1份,副本 XX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 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天。 供应商名称: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69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 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少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2、竞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 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用。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竞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70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提示: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71 十一、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企业 是/不是 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 监狱企业;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 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 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提示: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72 现 场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万元) 备注 合计(大写): 注:1、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的下,其最后报 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以上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达到磋商文件具体项目需求及经过磋商小组确 定的最终项目需求的所有费用,已包括所有相关税费; 3、本函在供应商首次提供的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经过与磋商小组磋商后,所有实质 性响应的供应商才须现场提供此表; 4、分项单价按首次报价与最后报价的差额同比例调整。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年 XXX月 XXX日 提示:现场单独提交,不装入响应文件。 73 附件一: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 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包号(如 有) 供应商名称 递交时间 密封合格与否 (签收人确 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手机: 年 月 日 时 分 □是 □否 签收人: 备注:本递交表一式两份,接收人签字后生效,由递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请以正楷字填写,各项目内容,“递交时间”、“联系 人”、请在现场签收时填写。 注:最终文件以在代理机构报名后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