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采购需求

发布于 2022-01-12
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 |
二、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品目名称 | 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 |
三、采购方式
四、采购预算金额
五、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自2022-01-12至2022-01-19止 |
六、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 采购人地址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海榆路287号 |
联系人 | 冯老师 | 联系电话 | 0898-86222687 |
代理机构 |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1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简工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98-68592663 |
八、附件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
堂供餐)
2、项目编号:HNZT2022-024
3、采购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4、预算金额:¥18554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为无效报价。
5、采购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采购 2022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服务一项,包含的内容及要求详见采
购内容要求。
6、服务期限:一年
7、项目用途:详见采购需求
8、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及范围:琼中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
供餐食品配送项目。依据海南省医学院调配的营养食谱进行配送食材,
分别为:1、肉类及配送;2、禽蛋、蔬菜、水产等及配送;3、粮、
油、调味品及配送;4、豆制品和半成品食品及配送。 范围是 25所
学校,学生 18554人 。
学校数量 学生数量 配送标准
配送天
数
补助标
准
备注
25所学校
18554
依据海南省医
学院调配的营
养午餐食谱进
行配送食材
一年按
200天
计算
5元/
人·餐
按实际需要量
进行结算,配
送食材价格不
能高于学校当
地当日市场价
(二)投标项目需求:
配送的学校是: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琼中思源实验学校、
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长征学校、新伟学校、湾岭学校、中平学校、
长征中心小学、红毛希望小学、乘坡中学、新进中心小学、中平中心
小学、什运中心小学、和平中心小学、黎母山学校、乌石学校、新进
中学、琼中实验学校、琼中南嘉学校、加钗中心小学、岭头学校、大
丰学校、阳江学校、太平学校、上安中心小学共 25所学校 18554人。
配送时间是 1年(2022年 2月 17日至 2023年 2月 16日)。
(三)配送产品技术要求
一、库房的基本要求:
1、库房周围应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25米以内无暴露的垃
圾场、旱厕、粪池等污染源;
2、库房地面应当干燥、平整,保持清洁;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
照明,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门窗、下水道出口等应闭合严密,加装必
要的防蝇、防鼠、防火、防盗设施;
3、库房应具有满足供应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条件,
食品仓储场所的货架(台)应与地、墙保持距离,能使食品应分类、
分区、分架、遵循先进先出存放;
4、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柜专放、专人采购、专人登记、转账管
理;
5、库房内不得有其他不相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有兽药、农药
及其他有毒有害的化工产品;
6、库房配备必要的符合食品储藏条件的控温、控湿设施,根据
需要配备恒温保鲜库(柜)、冷冻冷藏库(柜)和留样设备等;
7、出库原材料要做好记录,建立原材料二级追溯机制。
二、配送的基本要求:
1、应使用专车配送,配送车至少有 3辆,应是供应企业名下的
厢式货车或面包车,不得向社会租用;
2、在配送时应做到“三固定”,即司机和送货员相对固定、运
送车辆相对固定、运送日期和时间相对固定;
3、应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配送人员
应着装统一、干净、整齐,并佩戴健康证胸卡;
4、配送人员应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在送货前查看该批次食品的检
验报告书和合格证明文件,查验货物保质期及外包装,不得将过期、
变质的原材料送给学校;
5、装车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
能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
6、装车时对产品要轻拿、轻放、整齐、平整摆放、不能倒置或
侧立,杜绝野蛮操作等现象;
7、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 5日内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提
供其完善后的配送、储藏、延误、危情处理等工作方案或预案,经教
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
8、中标人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运输安全,凡因产品质量收
发的安全问题和向学校派送学生营养餐食品途中的一切安全问题均
一律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中标人应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的学
生在校时间进行配送(间隔五天以上不得一次性配送);
10、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对配送的学生营养餐食品进行验收,验
收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拒收。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1、配送的食材价格不能高于当地当时间段的食材价格。
12、应配备县区域内专职人员,工人人员需有负责人 1人,专(兼)
职 4人以上,检验师 1人。在县区域内设置符合条件的配送(分拣)
中心,配备专用库房和食品贮存设施设备。
(四)安全卫生检查
中标人必须接受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给学生营养工
程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五)付款方式与结算
每月初学校根据学生上个月的在校用餐人数、天数,填写好供餐
学生情况登记表(校长、分管校长、管理员等签名后,加盖学校公章),
学校根据中标人开具的发票直接支付。
(六)配送服务年限:一年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食品质量保证
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配送的学生营养餐食品,从出仓开始到学
生食用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
储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2、售后服务内容
配送单位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定)。未进行
承诺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1)因配送食品质量问题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或发生疾病,
伤亡事故,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若因食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
卫生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
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3)确定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健康证)的人员对口衔接学
校,建立接送卡,专人配送。
(4)严格执行学生营养配送食品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
次出仓的配送食品都留样备查。
(5)每学期接受琼中县教育局随机抽样检查并评估考核。
(八)其他要求
1、投标编制的投标文件,应附详细的供货及运输方案、售后管
理办法等。
2、投标报价包括货物、人工、办理相关的证件工本费、机械、
运输、保险、各种税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的总报价,项目实施过程
中不再单独结算。
3、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修改,均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中标单位须向采购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10万元。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