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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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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技术合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技术合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技术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西华大学
行政区域四川省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2日 17: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3日至2022年0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8-84469198
采购单位西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720095;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高磊;联系电话:028-84469198;传真:028-84477537;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技术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241GNSCFWCS0060

项目名称: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技术合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一、二楼技术合作服务

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一、二楼建筑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

拟招商家数量:1

2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三楼技术合作服务

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三楼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

拟招商家数量:1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经学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经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至 2022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方式:场获取或网上获取两种方式,(1)现场获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当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办理事项内容或授权范围等内容并加盖公章(鲜章),同时提供被介绍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需同时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仅需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官方网站(www.zjzbsc.cn)线上获取(下载“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了解详情),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进行办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2个包件,预算金额为:采购人按每月总营业额的技术服务费比例(供应商中标比例)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包1:年保底营业额为1000万元/年,包2:年保底营业额为500万元/年。

最高限价为:技术服务费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报价须在合理报价区间内报价(包1:30% 报价 38%,包2:33% 报价 38%),超过报价区间报价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华大学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72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高磊;联系电话:028-84469198;传真:028-84477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老师

电 话: 028-84469198

(一)项目基本情况 西华大学宜宾校区学生一食堂营业面积(含后厨)约为 6000 平方米,一、 二楼营业面积(含后厨)约为 4000 平方米,三楼营业面积(含后厨)约为 2000 平方米;一、二楼能同时容纳 1000 人就餐,三楼能同时容纳 500 人就餐,食堂 周边共住学生数约 6000 人左右。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经学校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方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经学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可签订下一年合同。 考核机制:每个合同年末,学校组织对供应商近一年的经营、管理、运行情 况进行考核,考核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秀,80 分至 90 分为良好,70-80 分为合格,70 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内容及比重如下: (1)监管部门日常巡检占 30 分; (2)地方、学校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占 14 分; (3)师生满意度占 35 分(其中投诉占 15 分,满意度调查占 20 分); (4)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占 21 分。 考核细则 序 号 考核内容 检查办法 规定分 值 评分细则 一 监管部门日常巡检 30 1 原材料成本未达到采购人 要求的比例 检查学校 财务部门 损益表 5 出现一次扣 1 分 扣完为止 2 售卖品种未达到招标人要 求数量的(包 1); 售卖价格未经过采购人确 认的情况 检查数 量、价格 7 出现一次扣 1 分 扣完为止 3 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进 行各类加工规范、饮食卫 生、食品安全方面操作及 记录。 检查记录 检查检查 8 未按规定填写每次扣 0.5 分 未按规定操作每次扣 0.5 分 扣完为止 4 厨房设备和厨杂用品清洁 消毒情况,并记录 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5 未按规定清洁消毒,每次扣 0.5 分 记录不完善每次扣 0.5 分 扣完为止 5 每年度组织 1 次消防演 练,每月组织食品安全日 常培训,并记录 检查记录 5 未按规定执行每次一次扣 1 分 扣完为止 二 地方、学校卫生防疫部门 检查 14 1 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查 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整改情况 8 1.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每次扣 2 分, 2.记录不完整或未记录,每次扣 1 分, 3.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每次扣 3 分 扣完为止 2 学校卫生防疫部门检查 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整改情况 6 1.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每次扣 2 分, 2.记录不完整或未记录,每次扣 1 分, 3.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每次扣 3 分 扣完为止 三 师生满意度 35 1 出现因菜品质量或服务质 量引发的师生投诉 网络、服 务平台、 电话等投 诉 12 出现有效投诉每次扣 1 分,扣完为 止 2 因本职工作疏忽,造成师 生投诉的 网络、服 务平台、 电话等投 诉 3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 师生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 满意度调 查 20 1. 每次满意度调查表打分达到 90 分或以上的不扣分; 2. 80 分(含)至 89 分的每次扣 2 分, 3. 70 分(含)至 79 分的每次扣 3 分, 4. 60 分(含)至 69 分的每次扣 4 分, 5. 60 分以下的每次扣 10 分。扣完 为止 四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合同周期 学校财务 损益表 21 1.完成承诺的保底营业额不扣分; 2.完成承诺的保底营业额的 95%及 以上,不到保底营业额 100%的扣 3 分; 3.完成承诺的保底营业额的 90%及 以上,不到保底营业额 95%的扣 7 分; 4.完成承诺的保底营业额的 85%及 以上,不到保底营业额 90%的扣 10 分; 5.完成承诺的保底营业额的 80%及 以上,不到保底营业额 85%的扣 15 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合同当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2)学生罢餐、员工聚集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情况; (3)对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安全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事项逾期未完 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4)全年营业额低于保底营业额 80%以下; (5)年度考核低于 70 分的。 2.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须按照磋商文件各包件要求经其企 业基本账户向招标方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招标方不接受银行保函,现金到 账后方可签订合同,规定时间未交齐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权利,招 标人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通知第二顺序成交人洽谈协议。承包期满时,若成交单 位没有违反磋商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供应商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项目。无特殊原因,双方 均不得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5 万元整。若因上级教育行 政主管部门(含学校)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致合同履约终止,甲方不负责赔偿责 任。 4.在合同年度期满的月份,食堂营业额未达到磋商文件约定的保底营业额时, 甲方可根据实际营业额完成情况扣减技术服务费(具体扣减见下公式),不足部 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 包 1:(保底营业额-实际营业额)*(100%-60%-承诺的技术服务费比例), 包 2:(保底营业额-实际营业额)*(100%-52%-承诺的技术服务费比例)。 5.履约保证金出现被扣减的情况,在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前,中标人应补齐磋 商文件各包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 6.付款方式: 6.1 本项目按供应商所报技术服务费比例按月据实结算。(即每月营业额*技 术服务费比例) 6.2 结算周期:每月结账一次(寒暑假或其它特殊情况结帐时间调整另行通 知)。 6.3 采购人按供应商投标时承诺的比例向供应商支付技术服务费,由供应商 开具服务类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 式将技术服务费汇入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服务要求 1.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 1.1 经营范围:包 1,高校食堂保障性伙食;包 2:特色风味、小吃、快餐, 与保障型食堂菜品形成互补。 1.2 确保食堂文化氛围高雅、就餐环境舒适,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2.收银形式:使用采购人提供的一卡通、支付宝等设备消费,不得收取现金; 3.食堂运行按采购人的成本核算体系实行全成本核算; 3.1 包 1:食品原材料成本比例低于营业额 55%的,根据《考核细则》的规 定扣分,食品原材料成本比例超出营业额 60%的,按超出部分实际比例扣减当月 技术服务费相应比例(即按照承诺的技术服务费比例减去食品原材料成本超出营 业额 60%的比例所得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3.2 包 2:食品原材料成本比例低于营业额 47%的,根据《考核细则》的规 定扣分,食品原材料成本比例超出营业额 52%的,按超出部分实际比例扣减当月 技术服务费相应比例(即按照承诺的技术服务费比例减去食品原材料成本超出营 业额 52%的比例所得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3.3 水电费用由采购人(学校)承担,水电费用比例不能超过营业额比例的 5%,天然气费用由中标人到天然气公司自行缴纳。低值易耗品费用(跟食品包 装及食用相关)比例不能超过营业额比例的 1.5%。 3.4 食堂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食品原材料成本指的是食堂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除水电费用、人工费用、 维修费用等以外的用于制作菜品的所有原材料成本(含低值易耗品费用)支出, 原材料成本价格按采购人合同价执行。 4.保障每日三餐按时开餐,起始时间不迟于早餐 7:00、中餐 11:00、晚餐 17:00, 每餐营业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学校假期期间,各餐供应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5.菜品要求:所有食品明码标价,养膳菜随时令推出,以满足师生要求。 6.工作仪容仪表要求 (1)按规定着装,服装整齐,鞋面干净整洁。 (2)佩带胸卡、规范服务。 (3)注重个人卫生,头发整齐、美观,男发长不过耳,女不留披肩发(长 发应盘起),不许染黑色以外其他颜色头发。 (4)上班确保正常的工作状态,冷荤制售人员必须戴口罩,工作区域内不 得吸烟。 7.餐饮服务人员的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2)在工作区内认真工作,不串岗、不大声喧哗。 (3)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反映给主管人员,并及时通知采购人。 (4)不和用餐客人发生任何冲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如发生纠纷 应如实反映并及时处理。 (5)如单位发生突发事故、紧急事故或异常情况等,所有人员应服从有关 人员的指挥安排。 8.餐厅的服务工作职责 (1)开餐前搞好餐厅的桌、椅、地面卫生。 (2)确保餐厅内所有设施、设备完好,不得影响正常的餐饮服务。 (3)随时清理餐厅区域内的地面、餐桌、椅,保证用餐清洁,随时接受采 购人检查,协助采购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4)餐厅、操作间、原材料库房、更衣间等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5)各种餐厨设备的日常使用保洁维护保养,厨房烟道系统定期清洗维护。 9.完成学校临时交办并属于食堂餐饮服务工作范畴之内的其他工作。 10.所有食品原材料由采购人进行配送(配送价格按采购人合同采购价格执 行)。 11.供应商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1)食品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标准》、《食(饮) 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201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学校 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 中的指标要求,消防、环评的标准。 (2)实施期若有最新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应以最新国家、地方 及行业规范、标准为准。 注:供应商承担违反以上规定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 款和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主动接受学校和国家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学校 食堂相关管理制度、双方签订的合同和招标书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遵守。 13.人员基本要求: ⑴供应商要依法履行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负责派遣人员的管理、考查、辞退以及工资发放、社保的办理及缴纳、人员档案、 福利管理等;全员购买雇主责任险、食堂购买公众责任险。服务团队人数限定为 (包 1:不少于 40 人,包 2:不少于 20 人)。 ⑵采购人与供应商派遣的员工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所有派 遣到办公区工作的员工或管理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均由供应商负责妥善处 理;因供应商及其派遣人员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害、财物 丢失、被盗及损毁等情况,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⑶供应商要考虑到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为派遣 人员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或投保相关保险,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安全事故、责任事故 等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 ⑷供应商要按照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配齐配全各职各类人员。被派遣人 员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18,具备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被派遣人 员中包括至少 1 名管理人员。 14.供应商负责所有食品的接收、保管、加工、制作、售卖等全部工作。 15.供应商负责厨房及餐厅的日常保洁、卫生消毒和垃圾清理工作。 16.供应商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 17.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 关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18.供应商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 教学和办公秩序。 19.供应商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菜品价格,需将菜品价格及成本构成报采购人 审核通过后执行,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意变动。不得牟取暴利,并要制作价 格牌,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学校和物价部门监督。 20.供应商应加强食堂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火 源。对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供应商应当接受学校 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学校的整改意见。 21.供应商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的收银设备应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 立即修复。如经营者发现学生或教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通过 相关渠道返还遗失者,严禁套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23.供应商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 均由供应商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24.食堂的水、电、天然气表等设施、设备在验收合格、接受使用后出现的 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所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或负偏离做无效处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商务要求 (三)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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