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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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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2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丰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2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2022-01-12

一、项目编号:DYZB210332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2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55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12110000400568383Q 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路23号 552.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2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
采购需求:为解决分局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就餐问题,现对分局看守所、拘留所餐饮配送供货商等事宜进行采购。
项目预算:552万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艳霞、杨徐、郭庆春、王彦庆、王威(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9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确定中标的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未中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到我单位领取《落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苏警官010-83299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B座1401室

联系方式:杨晓伟、叶玉峰 010-5613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伟、叶玉峰

电 话: 010-56130871

招标文件-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2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pdf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2022 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DYZB210332 采 购 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代理机构: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 评标办法.......................................................................................25 第四章 技术服务要求...............................................................................3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第六章 合 同(格式).............................................................................68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2022 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 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 B 座 140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2022 年 01 月 12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YZB210332 2.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2022 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 理项目 3.预算金额:5,520,000.00 元 4.采购需求:为解决分局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就餐问题,现对分局看守所、 拘留所餐饮配送供货商等事宜进行采购。 5.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投标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供应商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 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 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 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 09:30 至下午 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 B座 1401 室。 请法定代表本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 印件及授权书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 买报名(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 B 座 1401 室) 售价:每包人民币现金 3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 年 01 月 12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 件恕不接受。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 B 座 1401 会议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2.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 丰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 26 号 联系方式:苏振 010-832997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 B 座 1401 室 联系方式:杨晓伟、叶玉峰 010-5613087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伟、叶玉峰 电话:010-56130871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26号 联 系 人:苏振 010-83299755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B座1401室 联系人:杨晓伟、叶玉峰 电 话:010-56130871 传 真:010-83682622 邮 箱:deyinzhaobiao@163.com 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2年度看守所、拘留 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 4 项目编号 DYZB210332 5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6 预算金额 预算资金人民币5,520,000.00元,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 他任何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9 合同履行期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0 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末对本月度餐饮服务费用进行结算,按照 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送货单的金额进行结算。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分包履约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4 澄清及询问 采购人澄清及投标人询问时间: 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投标人提出询问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 2、采购人收到询问回复时间:72 小时内。 3、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 日前;不足 15 天的,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 件编制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确认时间:24小时内。 15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 组成部分。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12日上午9:30 17 投标有效期 90天。 1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或投标担保函。(非 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万元)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户 名: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狼垡支行 帐 号:1105 0110 0701 0000 006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电汇的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投标 人基本账户转出,要根据所投包号分别提交,并在附注中 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 保证金投标截止前到帐为有效保证金,请投标人充分考虑 进帐时间,为确保投标人的资金安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 满后招标单位将按原帐号退还投标保证金。 19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20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 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投标文件每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本加盖骑缝章,关键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2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4份; “投标一览表”2份,1份附到投标文件当中,1份单独密封; “保证金退还说明”2份,1份附到投标文件当中,1份单独 密封; 电子文档(与正本一致)1份,电子文档指:将投标文件 制成一个PDF文档,一个Word文档,并且将两个文档存储在 一个U盘中;电子文档必须签字盖章齐全,和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完全一致,公章和签名可采用彩色图片插入,或用CA 盖章签署。也可以用正本的彩色扫描件。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投标一览表”1份及 “保证金退还说明”1份分别密封。 23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并 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24 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 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 于年月日前不得开启等字样。 25 投标文件装订 A4页面软封面胶装,建议大于100页时双面打印。 26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工商联大厦B座1401会议室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依据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 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 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为支票、汇票或现金等;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代理机构的收费账户和投标保证金接受账户相同。 29 评标办法和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总分为 100 分:由三部分组成,其中商务部分15分;服务 部分75分;价格部分10分。 30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技术专家4人,经济专家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财政部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31 中标人候选人的确定 原则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名中 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3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 中标人。 33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34 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3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 2.有关定义 2.1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 体组织。具体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机构。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本招标文件据称的“招标单位”系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 称。 2.4 投标人是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 潜在投标人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取得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3)详见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 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 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 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 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三、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 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同(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清或者修改。 6.2 招标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 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招标 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9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 故意错误翻译,否则该外文资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9.计量单位 9.1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 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10.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 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 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 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 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 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及“投标一览表” 10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 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3.2 商务部分 13.2.1 企业实力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 惠承诺。 13.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工作进度和服务标准等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 14.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 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 填的项应填写“无”、“不适用”、“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否则,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投标人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者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署及生效日期须 在其他文件签署日期之前。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3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4 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承诺书及声明书等,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 除外) 14.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 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 15.2 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帐或电汇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 根据“京财采购【2011】2882 号文件精神,投标保证金如为政府采购投标担 保函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须为以下三家规定的试点机构出具。 1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②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③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chenhaoran@scdb.com.cn 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 层 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59705232 传真 59705606 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 1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 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的。 16.投标有效期 12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 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 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投标一览表和保证金退还说明。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 为准。 17.2 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文件等,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 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需制成一个 PDF 文档,一个 Word 文档,并且将两个文档 存储在一个 U 盘中,且电子文档必须签字盖章齐全,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公章 和签名可采用彩色图片插入或也可以用 CA 盖章签署。也可以用正本彩色扫描。 17.4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 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 遗漏,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 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 本”字样。 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投标一览表”、 13 “保证金退还说明”、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五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 上“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电子文档”、“保证金退还说明”字 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等字样。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未密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第五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所产生的后 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规 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 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 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 回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投标人 代表等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投标人少于 3个的不得开标。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投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 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投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投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 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 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投标截止,停止接受投标文件,开始开标。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宣布投标人数量,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投标一览 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 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核实后,记录进开标记录表, 所有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 场。 24.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 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4.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做出响应。 24.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有明显错误的情 况除外): 24.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15 并修改单价; 24.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3.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3.6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 准;但在开标时唱出并经投标人签字确认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 方式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 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投标文件完整的、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 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投标。对关键条文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资 格证明文件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 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5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货物招标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已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 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第一款规定处理。 如按第一款要求计算投标人数量后不足三家的,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 投标人不足三家。 24.6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前后不一致或表达不清楚等,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其澄清,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7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6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8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①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星号“★”指标的; ②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③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④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⑤ 在对货物招标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前提下,投标人所投产品中 含有进口产品的; ⑥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 ⑦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 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个别成本的,或者拒 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4.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10 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7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 4)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所投产品为 非中小企业产品(如适用)。 5)投标人未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在合理时间内,投标人不确认按规定修正 后投标报价的;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2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评标 26.1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6.2 评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6.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 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 26.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 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26.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 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 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6.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 26.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 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7. 定标原则 27.1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 28. 定标程序 28.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并按照综合得 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 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8.2 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可另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 标。 29.2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9.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 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30. 签订合同 19 30.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 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0.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 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 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0.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办理保证金退还。 31. 合同分包 31.1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32. 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 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当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相关专业专家提 供验收需要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的验收流程及措施对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34.2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 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 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七、投标纪律要求 20 35.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质疑 36.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的,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37.投标人提出质疑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当面递 交质疑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等相关材料, 并出示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质疑书原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 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递交的质疑书内容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9.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得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40.不符合上述 37、38 款规定的质疑书不予受理。 41.投标人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投标人,将报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情况属实,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 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质疑的书面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的投标邀请书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21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书(格式) 项目 名称 采购 编号 质疑 分类 □招标文件 □采购过程 □中标、成交结果 □上述三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质疑 事项 内容 质 疑 投标人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手机 传 真 单位公章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22 九、政府采购政策 以下为政府采购政策,如本项目中有些内容不涉及,不涉及的内容可不填写。 4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 42.1 优先采购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附有★号的产品)。 在货物招标中,如技术服务中涉及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强制 节能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为无效投标。 4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3.1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价格评审时,对小型 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2)投标人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43.2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联合体(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价格评审时, 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 联合体中至少一方符合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 (2) 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协议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的; (3) 联合体中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4) 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3.3 联合体中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评审时参照本条款第(1)条。 43.4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 企业,不享受上述价格扣除。 44.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价格评审时,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和 23 小微企业相同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5.促进残疾人就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价格给予和小微企业相同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详见“财库[2017]141 号”文)。 46.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产 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须附证明材料)。 ①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 ②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政府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产品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 产品。 47.鼓励自主创新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 录中的产品(须附证明材料)。 1 用国家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 中的货物和服务; 2 纳入《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优先采购。 48.优先采购贫困区工农副产品和物业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 库[2019]27 号,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832 国家级贫困县内注册生产的农副产品, 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 24 物业服务。 49.采用财政部门核准的进口产品。 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与我国企 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须附证明材料)。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等法律 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人组成。 1.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 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 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1.4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 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名单;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 评标程序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的规定, 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核;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3.评标办法 3.1 投标文件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核 26 (1)开标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 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下表进行 27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结果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 提供且有效 通过 未提供或无效 拒绝 2 财务状况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加盖单位公章)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 复印件(加盖提供验资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合格 通过 未提供或无效 拒绝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 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 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 的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并合格 通过 未提供或无效 拒绝 4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材料提供并合格 通过 未提供或无效 拒绝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承诺或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 诺或证明 通过 未提供或无效 拒绝 6 无违法记录声明函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并合格 通过 未提供或无效 拒绝 7 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 理机构将在开标前三 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 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 用记录,不良信用记 录以采购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查询结果为 准,投标人自行提供 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 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名单,在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 用记录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 评标依据, 通过 有不良纪录 拒绝 8 投标人无关联单位等 参加投标的声明函 有,合格 通过 无 拒绝 (2)对资格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符合性评审表进行符合性评审: 28 符合性审核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 通过和拒绝 1 投标文件 编写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 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而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的,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拒绝 2 报价是否超过预 算或最高限价 未超预算或限价 通过 超过预算或限价 拒绝 3 投标文件及报价 的唯一性 投标文件及报价是唯一的 通过 投标文件及报价不是唯一的 拒绝 4 服务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通过 投标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拒绝 5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通过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拒绝 6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合理 通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诚 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拒绝 7 ★号项 满足 通过 不满足 拒绝 8 无采购人不能接 受的条件 有,合格 通过 无 拒绝 9 中标服务费承诺 有,合格 通过 无 拒绝 3.2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 分 100 分。从投标报价、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政策功能部分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为全体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打分汇总并计算算 术平均值,评分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评审后综合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 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29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3.3 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及得分 打分标准 1 价格 (10 分) 价格(10 分) 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的方法,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 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分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价格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商务部分 (15) 企业综合实力 (5分) 供应商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技术力 量充足、财务状况等。 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技术力量充足、 财务状况良好,5分; 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健全,技术力量一般、 财务状况一般,4分; 组织机构一般、管理体系一般,技术力量充足、 财务状况良好,3分; 组织机构一般、管理体系一般,技术力量一般、 财务状况一般,2分; 组织机构较差、管理体系较差,技术力量较差、 财务状况较差,1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30 同类业绩 (10 分) 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已完成 类似本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 2 分,满分不超过 10 分。 相关案例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以合同关键页, 包含并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名称、金额页、 盖章页为依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服务部分 (75 分) 服务方案 (16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整体配送方案,货品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时效 承诺,配送卫生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等) 方案最全面、针对性最强、最合理可行的,得 16 分; 方案全面、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 13 分; 方案全面、针对性一般、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 方案不全面、针对性较差、合理但可行性不高 的,得 7分; 方案不全面、针对性差、不合理、可行性差的, 得 4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证 措施(15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最 强、最科学合理的,得 15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 强、科学合理的,得 11 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一 般、但科学合理的,得 8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一 般、合理性差的,得 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 差、合理性差的,得 1分; 31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进度控制措施 (8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 强、科学合理的,得 8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一 般、但科学合理的,得 4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做的措施方案,针对性 差、合理性差的,得 1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拟投入的人员 (9 分) 根据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情况的职责分工明 确程度,岗位设置合理性,后备力量是否充足, 人员经验是否丰富,是否能最大限度的满足采 购人需求: 人员职责分工最明确、岗位设置最合理、后备 力量最充足、人员经验最丰富得 9分; 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设置合理、后备力量 充足、人员经验丰富得 7分; 人员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岗位设置基本合理、 后备力量充足、人员经验一般得 5分; 人员职责分工基本明确、岗位设置基本合理、 后备力量薄弱、人员经验一般得 3分; 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岗位设置不合理、后备 力量薄弱、人员经验一般得 1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32 拟投入的配备 (9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车辆、设备及相关器材设 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最丰富多样的,得 9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车辆、设备及相关器材设 施满足项目需求,得 7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车辆、设备及相关器材设 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5分;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车辆、设备及相关器材设 施不满足项目需求,物品单一的得 3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采购渠道(8分)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相关产品的采购渠道证明 材料有效,每具有一项得 0.5 分,满分 8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应急服务方案 (10 分) 如发生特殊情况影响项目正常进行,所递交的 应急服务方案最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 如发生特殊情况影响项目正常进行,所递交的 应急服务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8分; 如发生特殊情况影响项目正常进行,所递交的 应急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5分; 如发生特殊情况影响项目正常进行,所递交的 应急服务方案合理可行性差的,得 3分; 其他或没有不得分。 4.计算错误的修改 4.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 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 准。 33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 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专家在招投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2 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标 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5.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 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5.4 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 向招标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5 解答有关方面对招投标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质疑。 5.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34 第四章 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2022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 项目 项目编号:DYZB210332 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为解决分局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就餐问题,现对分局看守所、拘留所 配送供货商及工勤人员工资薪酬发放事宜进行采购。 二、食材配送 1、服务内容 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 序号 内容 月标准(公斤) 备注 1 肉(食)类 1.4-2.4 调味品适量,燃 料、炊事用具及 杂支运输费等 根据实际需要 确定 2 粮食 15-20 3 食用油 0.7-1 4 蔬菜、水果 16-24 5 蛋或鱼虾 1-1.4 6 豆制品(以干豆计) 1-1.4 1.1 猪肉 1.1.1 肉类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供应货物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检测、 检疫证明文件。 1.1.2 产品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行加工(如猪肉去皮等), 运输冷藏食材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冷藏措施。 品目 分类 备注 猪副产品类 头,足,肝,肚,肺,肠,猪肉类, 前臂尖,后臂尖,五花肉,排骨,腔 骨,前肘,后肘等 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35 1.1.3 供应鲜肉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检疫证明文件。 1.1.4 有固定的加工厂或供货点,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食材供应商在送货的 同时,提供所送货物的机打清单,每一批次货物要有详细的明细单,注明 本公司名称,批次,送货数量,日期,价格、折扣比例等内容。 1.1.5 食材供应商须按每日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准供货,不可以次充好、 缺斤短两现象。 1.1.6 紧急补货须在 3小时内送达。 1.2 粮食 1.2.1 粮食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 1.2.2 食材供应商须按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准供货,不可以次充好、缺 斤短两现象。 1.2.3 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紧急补货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 在 24 小时内送达。 1.2.4 粮食应有固定的加工厂或供货点,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或代理证明文件。 1.2.5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食材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按采购人所要求的品牌 采购。 1.2.6 食材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及专用 运输工具,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及专用运输工具应 采取防潮、防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 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 1.2.7 免费配送货物到指定的地点(食堂、餐厅),货物包装应以一批为标准。 食材供应商在送货的同时,提供所送货物的机打清单,每一批次货物要有 详细的明细单,注明本公司名称,批次, 送货数量,日期,价格、折扣 序号 分类 备注 1 特制精粉 包括但不限于此类产品 2 富强粉 3 标准粉 4 大米 36 比例等内容。 1.3 食用油 1.3.1 食用油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 1.3.2 食材供应商须按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准供货,不可以次充好、缺 斤短两现象。 1.3.3 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紧急补货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 在 24 小时内送达。 1.3.4 食用油应有固定的加工厂或供货点,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或代理证明文 件。 1.3.5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食材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按采购人所要求的品牌 采购。 1.3.6 食材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及专用 运输工具,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及专用运输工具应 采取防潮、防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 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 1.3.7 免费配送货物到指定的地点(食堂、餐厅),货物包装应以一批为标准。 食材供应商在送货的同时,提供所送货物的机打清单,每一批次货物要有 详细的明细单,注明本公司名称,批次, 送货数量,日期,价格、折扣 比例等内容。 1.4 果蔬综合 1.4.1 蔬菜、水果须来源于无公害生产基地,需提供农药残留等指标的检测报 告。 1.4.2 原材料能按采购人要求对原材料进行初加工。 1.4.3 食材供应商须按每日采购单中注明的食材技术标准供货,不可以次充好、 缺斤短两现象。 1.4.4 紧急补货须在 3小时内送达。 1.4.5 蔬菜、水果、预包装食品应有固定的加工厂或供货点,并提供相关资质 证明。 1.4.6 食材供应商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及专用 37 运输工具,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及专用运输工具应 采取防潮、防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 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 1.4.7 免费配送货物到指定的地点(食堂、餐厅),货物包装应以一批为标准。 食材供应商在送货的同时,提供所送货物的机打清单一式二份,每一批次 货物要有详细的明细单,注明本公司名称,批次,送货数量,日期,价格、 折扣比例等内容。 2、货物总体要求 2.1 产品质量卫生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 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 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 术标准。在中标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供应商 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供货 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使用有色、有毒塑料制品包装食材的。 2.2 供货商要求 2.2.1 冻品为优质品,干货类为正品,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并保持较好的 外观;水产品新鲜、鲜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 38 2.2.2 所供货物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 管理相关条例规定; 2.2.3 对实行食品质量(QS)安全市场准入制的食品,须提供 QS 认证的相关 证明资料。 2.2.4 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3 配送能力要求 2.3.1 配送的食品全部都要有响应的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 2.3.2 副食品供应商应配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配送运输使用恒温冷藏车; 2.3.3 副食品配送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存放、密 封输送,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2.3.4 配送时严格清查配送物品的品种、数量、地点等是否相符,确保不漏项; 2.3.5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 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2.4 配送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拘留所 2.5 配送人员要求 2.5.1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 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2.5.2 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2.5.3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 卫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2.5.4 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 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2.5.5 供应商需配备一名专职联络人员与采购人进行事务联系。供应商应提供 有效的服务联系人和服务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供应商应及时、主动通知 采购人。 2.5.6 所有员工必须统一注重,佩戴工牌,注重仪表仪容,服务态度热情、端 庄稳重、语言文明、精神饱满。 2.5.7 法定节假日餐饮公司须保证正常餐品供应,做到全年无休。每餐必须保 证厨师长到位,如厨师长不能到位,须保证有一替补厨师长。 39 2.5.8 厨师长须具备依据人群年龄、地域分类、时令节气搭配营养均衡餐标允 许的菜谱,须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2.5.9 各岗位工作人员须具备专业岗位技能,应有相关培训经验和熟练技能管 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 2 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2.5.10 如果产品质量与本项目规定的标准不符,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如更 换后仍不能达到相应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 三、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配送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每周二预订周三周四的;每周四预订周五周六的;每周五预订周一周二的,本 项目非一次性采购项目,采购数量不确定,根据采购人预定需求提供货物。 五、货物验收 1、索证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第一步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 供应商必须对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等 相关证明,否则需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2、质量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 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 供餐的,供应商必须 1 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 3、品种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先天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 否一致,对货不对板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板或漏送导致无法 正常供餐时,供应商必须 1 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4、供应商、采购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 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5、送货单一式两联,采购人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供应商送 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其中一联交给采购人留存。 六、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 1.1 供应商应搞好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 40 操作间内外保持卫生整洁。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辖内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1.2 建立各种应急突发事件预案,遵守法律保密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 生组织机构,健全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机制,并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服务质量 标准。 1.3 供应商负责处理食堂、操作间餐余垃圾,清理烟道保持畅通,除四害,厨 具维护与保养。 1.4 食材采购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但中标供应商必须秉承节约的原则,公司内 部核算费用控制成本,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原材料清单及费用清单进行不定 期检查及核实,中标供应商应给与配合。 1.5 设备使用过程中,坚持低值易耗原则,非人为损耗率年度不得超过 10%。 1.6 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 2、人员管理 供应商需承担食堂的工勤人员工资薪酬发放(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伙房的从业人 员,应当按照月均在押人员百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供应商需完成与看守所现有从 业人员交接,并将人员社保关系转入中标单位,并负责工勤人员日常管理。 2.1 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 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2.2 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2.3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卫 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2.4 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 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所有员工必须统一注重,佩戴工牌,注重仪表仪容,服务态度热情、端庄稳重、 语言文明、精神饱满。 2.5 法定节假日餐饮公司须保证正常餐品供应,做到全年无休。每餐必须保证 厨师长到位,如厨师长不能到位,须保证有一替补厨师长。 2.6 厨师长须具备依据人群年龄、地域分类、时令节气搭配营养均衡餐标允许 的菜谱,须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2.7 各岗位工作人员须具备专业岗位技能,应有相关培训经验和熟练技能,管 41 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 2 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2.8 如果产品质量与本项目规定的标准不符,供应商应负责更换,如更换后仍 不能达到相应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 3、人员新增招聘要求(月薪 4500 元左右) 新增人员招聘要求 1.1 男性不超过 55 岁,女性不超过 50 岁; 1.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正常履 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体检; 1.3 自愿从事餐饮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 分配; 1.4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1.5 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1.6 具备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1.7 所聘用人员最终需经采购人同意; 1.8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 七、售后服务 1、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 2、提前或推迟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3、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 设施损伤,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供应商负责向招标方进行货物存放要求的培训。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6、配送过程中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 7、采购人对所供货物保留样品,如发生质量问题,以卫生防疫部门检验为准; 8、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小时内到位; 9、供应商应根据送货不达、配送车辆事故、特殊天气、食物中毒等突发性状 况建立应急预案及解决方案等; 42 10、供应商应根据分局临时性、大规模的就餐情况建立就餐组织方案。 备注: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采用月结制。 每月末对本月度餐饮服务费用进行结算,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送货单的进行结算。 4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已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及相关货物、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知悉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一览表份、保证金退还说明份、电子版份) 参加投标,并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声明以下几点: 1.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2.本投标文件承诺:合同履行期: 。 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天(若中标,投标人应同意将投标有效期延续 至项目验收之日)。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 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单位可能要求的与投标人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如果在规定的开启投标文件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人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 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 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44 二、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 投标保证金 (有/无) 合同履行期 备注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注:1、为方便开标唱标,此表应再密封标记一份并于投标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45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分项报价格式自拟,投标人必须报出主要食材单价和管理人员、食堂工勤人员工资 (含五险一金等)所有费用。分项报价不需要合计,除投标人的管理人员外其他费 用按每人每月计量报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注:如果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6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 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投标人“___________ ” 项目 (项目编号) 投 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投标人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其他事项: 委托期限: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48 五、类似案例一览表 项目委托方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情况 备注 注:类似案例是指: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已完成类似本项目合同案例(以合 同关键盖章页为依据)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49 六、技术服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规 格 投标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1、本表填写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包括正偏离、无偏 离、负偏离)。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 50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说明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工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 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 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 51 八、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此处粘贴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投标人可将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2、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汇票、电汇、网转等形式,应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声明; 3、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函等形式,要包含投标保函参考格式中的主要内容。 52 投标保函(参考格式) 致: (采购人全称) : 鉴于 (投标人全称) (以下称“被保证人”)参加你方招 标发包的 (合同名称) 合同(项目编号:)的投标,我方已接 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担保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若你方要求延长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经被保证人同意并通知我方后,本保函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有下列任何一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 实,你方可向我方发出提款通知。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其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合同书。 4、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提款通知后 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 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但提款通知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 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应说明被保证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并附有关材料。 保 证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53 九、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资格证明文件涉及 的内容,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中资格审查表。下面是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要求。 ★9-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证书 (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9-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9-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9-4 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依法缴纳税 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社会保障金的缴纳证明为投标人的缴费凭证或社保收费机关出具的 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 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9-5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件等) ★9-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格式自拟) ★9-7 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9-8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应为投标截 止日前三个工作日内): ★9-9 投标人无关联单位等参加投标的声明函(格式) 54 9-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证书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5 9-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参考格式) 1. 名称及概况: (1) 投标人名称: (2) 总部地址: (3) 传真/电话号码: (4)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5) 实收资本: (6)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产: 3) 长期负债: 4) 流动负债: 5) 净值: (7)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3.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4.投标人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5.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 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或签章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电子函件 56 9-3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本单位财务 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审计报告的,则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指银行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 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且该资信证明文件的收受人为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单位,但开 具银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57 9-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为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缴费凭证或社保收费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缴纳税收的证明为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 投标人公章 58 9-5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必须提供的企业资格证明文 件等 59 9-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声明书(格式自拟) 60 9-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 (格式自拟) 61 9-8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 证明材料(查询时间应为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内)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截止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投标人的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日查询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应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③信用中国网页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 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④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62 9-9 投标人无关联单位等参加投标的声明函 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情况。 本单位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 如本承诺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63 9-10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自拟) 64 十、保证金退还说明 致:北京德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项目编号]为: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至以下帐户: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帐 号 联系电话 备注: 1、后附交纳投标保证金转账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后附企业开户许可证信息(加盖公章) 3、后附企业开具发票信息 3.1 企业名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3.2 企业开户银行帐号(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帐号) 3.3 企业开户行名称(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帐号) 3.4 企业纳税人识别号(同营业执照一致) 3.5 企业地址(注册地) 3.6 企业联系方式(座机) 对中标人的特别提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 将合同原件 1份送招标代理机构,有合同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 65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 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 万元 1,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 填报。 66 十二、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 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7 十三、技术方案 68 服务协议 第六章 合 同(格式)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2022 年度看守所、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 项目合同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2022 年度看守所、 拘留所囚犯食堂餐饮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乙方: 69 一、合同通用条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 丰台分局(以下简称:甲方)经过政府采购,确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 服务商,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看守所、拘留所提供餐饮配送。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自由和诚实信用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格式及合同通用条款 (2) 附件一:招标文件 (3) 附件二:投标文件 (4) 附件三: 价格文件 (5)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餐饮服务费用专款专用于甲方餐饮水平和餐饮标准,不得 挪作他用。 4、付款条件: 如因甲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结算程序的,具体支付时间不受合同约 定支付期限限制,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及丰台区财政的相关规定执行。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 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 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作为接收对方及司法机关通知、相关文书的联 系方式及地址。如一方变更联系人、联系方式或地址,应自变更之日前 3日以书 70 面形式通知对方。未进行书面通知的,如,查无此地或拒绝接受不了的,视为已 送达;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由未通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71 二、 合同专用条款 1.简述 1.1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指派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甲方指 定的看守所、拘留所在押人员提供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食堂管理等服务。 1.2.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配送要求 2.1.4 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前往指定地 点配送食材。乙方所采购的食材均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每日采购食材列 有台帐,详细记录供货商名称、采购数量、单价等内容。 3.双方同意,乙方提供之服务的内容、形式、标准,应按照下列标准予以提供: 3.1 餐食标准:乙方应按照每人每天元的标准供餐。 3.2 严禁提供隔夜餐食、剩饭,严禁使用过期及劣质食材; 4.甲方的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有关食药局、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4.1.2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派驻人员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 情况。 4.1.3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4.1.4 甲方有权对乙方主副食品的采购、加工、制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发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人员。 4.1.6 乙方履行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制度及服务水平以 100 分 制模式进行考核,如现投诉等情况且考核期间分数不及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 同。 4.2 甲方义务 4.2.1 甲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付款流程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服务费 用。 4.2.2 由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乙方不能按平日正常状 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提交解决办法上报甲方,双方协商 调整乙方提供给餐饮服务方案,应保障在押人员按时就餐,且不得降低服务之质 72 量。 4.2.3 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 4.2.4 甲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 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 4.2.5 各食堂管理员应当对乙方实行日常监督管理,由食堂管理员对乙方进 行打分评定。 4.2.6 由于甲方指派乙方的派驻人员进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 外服务时,造成的他人损失,由甲方承担。 5.乙方的权利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作为本合同项目承接的服务供应商,应保证其具 有承接本合同项目的相关资质,保证其配送人员具备相应上岗条件。 5.1.2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 8条付款条款的约定,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5.1.3 当餐厅的就餐人员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甲方应当提前书 面通知乙方,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乙方应及时保障在押人员的就餐。 5.1.4 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 前通知乙方,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负责指定食堂的食材供应。 5.2.2 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及标准,并承担因乙方过错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5.2.3 乙方的派驻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 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当做出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督人员的工作。 5.2.4 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配送食材服务。保证所有与供 餐相关的物品采购的正规进货渠道,杜绝、假冒、伪劣、质次商品。 5.2.5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内进行处 理;对于复杂性问题在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 5.2.6 在遇到疫情、水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 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障食材配送满足正 常供餐的需求。 73 5.2.7 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餐,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 5.2.8 乙方负责对食堂工勤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工资福利进行发放。 6.人员 6.1 人员要求: 6.1.1 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严格遵 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1.2 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 持有健康证,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保证 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形象。乙方服务人员应佩戴整洁,遵守后厨管理制度要求, 保证后厨的整洁、卫生。 6.1.3 乙方食堂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 男女不限。 6.1.4 选派配送食材人员应当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 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6.2 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和各类 上岗证,甲方可保存其复印件。 6.3 乙方应与参与本合同派驻的所有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自身派驻员 工的劳动待遇,乙方与其派驻员工的任何劳动争议与甲方无关。 6.4 不得聘用对方员工 6.4.1 不得招揽:本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批准,甲方 不应聘用乙方的人员或者在之前十二个月内曾是乙方员工的人员。甲方不得直接 或间接地为自己或任何其他人、公司聘用或带走乙方的员工。 6.4.2 双方同意本 6.4.1 条的目的是为保护双方各自的合法商业权益,而不 是旨在限制有关人员的职业选择权。 7.食品卫生 7.1 乙方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 头晕等信息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 呕吐物、粪便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 查,确定属于乙方负责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 74 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向用餐人员赔偿责任。 7.2 当在押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视为乙方未能履行食品卫生责任一次,并 有权对于其评分考核做出相应扣分,同时乙方负责赔偿相同价值的免费餐一份, 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8.付款条款 8.1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餐饮管理服务费用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 8.2 付款方式:服务费用采用月结制。 甲、乙双方每月末对本月度餐饮服务费用进行结算,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实 际送货单的金额进行结算。 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8.3 根据丰台财政政府采购付款流程及甲方财务要求,乙方需提交等额、有 效发票后方可向甲方请款。因此,乙方按照流程协调好开票事宜,并将符合要求 的发票尽快提交甲方。 8.4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发票后,按照政府采购付款流程积极 为乙方办理付款事宜,将合同款项及时进行结算,否则甲方可延缓付款义务。 8.5 本合同内任何服务项目费由变化时,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补 充协议方可生效。 8.6 其他方式的财务结算双方另行协商。 9.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期限为: 。 9.2 合同终止时的处理; 9.2.1 本合同届满提前至少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甲乙 双方如有一方不同意续签时,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直至新的服务方进 入接收完毕为止。 9.2.2 本合同期限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10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75 10.1 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补充协议方为有效。 10.2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终止: 10.2.1 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 10.3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按照本合同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设施、设 备的交接工作。 10.4 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0.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包、转租或采取与第三人合作方式变相转 包转租餐厅或承租场地的; 10.4.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本合同经营场地的用途的; 10.4.3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 10.4.4 乙方存在拖欠税款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10.4.5 违反本合同第 8条之约定的; 10.4.6 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连续超过 3次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责令 整改拒不整改的。 10.5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或 者是甲乙一方因经营问题确实不能履行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正式书面致 函并经双方确认,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 未履行其合同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11.2 如果本合同因甲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合 理期限准备,否则甲方应给予一定的补偿。 11.3 如果本合同因乙方原因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终止,乙方应就甲方由于本 合同的提前终止所产生一切损失给予甲方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失。 11.4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对方支付相关费用,并经对方两次催 讨仍未支付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的一个月内一次 性支付所欠费用。 11.5 在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服务,直 到新的承包方进场交接完毕为止。 11.6 由于甲乙双方均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意外事故,如果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应 76 就事故受到了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11.7 双方同意,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都不应负担对方间接的商业损失、 附带的利润或收入的损失、以及其它附带的间接的损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12.不可抗力 12.1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 风、水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 12.2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个月内提 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火灾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 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 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 12.3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一方面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 的保险公司负责。 13.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的管理。 13.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14.附则 14.1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则本合同其 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的前 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的其他条款。 14.3 凡是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传真、邮寄、电子邮箱)发送到下列双方地址、传真号码方为有效。如出 现拒收,或查无此地址情况,自交寄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一方地址、传真号码 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 5日内通知甲方,否则一方以原址、传真号码发送的 文件视无效送达。 77 致甲方,请寄至: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致乙方,请寄至: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 本合同中所涉及到财务来往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14.6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78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年 月 日 79 附件一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保密责任书 鉴于 (乙方)为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提供服务,为保证在 服务过程中所涉秘密安全,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 规定,自愿遵守以下保密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乙方编制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 档、资料,仅供本项目小组人员参考使用,乙方须严守资料中所涉秘密、 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泄漏,许可第三方使用。 2.乙方发现甲方的保密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并及时报告甲方。 3.本项目完成后 15 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部分或全部资料。乙方应根据甲 方要求,如数退还。 4.乙方在接受和退还涉密内容的资料时建立登记制度。 5.乙方造成的泄失密事件,乙方须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6.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永久。 公司名称: (印章) 法定代表人: 80 附件二 廉政承诺书 我单位所承接的项目。为确保项目廉洁、高效实施,我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1、 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规范。 2、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工作,努力推进诚信建设, 绝不从事任何不正当竞争和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建设项目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实 施项目服务,争创优质工程。 4、 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 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各类问题。 5、 如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自愿接受处理直至 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技术服务要求 1.1猪肉 1.2粮食 1.3食用油 1.4果蔬综合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2.3配送能力要求 6、配送过程中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要求无条件更换; 8、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小时内到位;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合 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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