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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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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5-1075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4369668.00元上海乐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定区丰饶路600号8幢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详见投标文件14369668.00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邱家春,陈炜中,胡守忠,杨海霞,李震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费另计,均由中标方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5566.3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专家组综合评审:
上海乐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原材料采购方案、自有基地或合作基地、配送运输环节、配送场地面积、项目人员与情况、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体系认证情况、业绩情况等略占优。其余几家投标单位在原材料采购方案、自有基地或合作基地、配送运输环节、配送场地面积、项目人员与情况、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体系认证情况、业绩情况等皆略逊之。建议:由上海乐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望安路701号

联系方式:021-5993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377弄2号楼U-CUBE 三楼338室

联系方式:13917946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佳

电 话:13917946048


2022年01月13日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信息:

  •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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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5-1075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代理单位: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2月 2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2 第四章 招标需求...........................................................................................2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3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3 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 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01-12 10:00:00(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5-1075 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4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0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接管理上海嘉定 精神卫生中心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的服务单位。主要供应产品包括蔬菜瓜果类、 畜肉类、禽肉类、水产类、蛋类、面皮类、海鲜类等。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 地方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供商品有固定的、合法合规的产 品来源。服务单位具备一定的生产加工与配送能力;操作符合卫生标准;保质保 量按规定时间配送;提供产品年检、产检、农残报告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1)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23 至 2021-12-31,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1-12 10:00:00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01-12 10:0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 377 弄 2 号楼 U-CUBE 三楼 338 室。投标供 应商可于开标时间内带好能网上开标的电脑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 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5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望安路 701 号 联系人:杨海霞 联系方式:021-5993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天祝路 377 弄 2 号楼 U-CUBE 三楼 338 室 联系人:唐佳 联系方式:021-60765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佳 电 话:021-60765279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要 求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2 信用记录 根 据 财 库 [2016]125 号 文 件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 将作无效标处理。 3 政府采购节能环 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 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 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 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4 小微企业有关政 策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 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 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 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 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 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 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 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 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7 序 号 内 容 要 求 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5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6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7 是否允许转包与 分包 转包:否 分包:否 8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允许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9 是否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0 是否提供演示 不进行演示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1 是否提供样品 不要求提供样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2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1 份。 提供投标文件两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 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 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须保证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时到达上海市嘉 定区天祝路 377 弄 2 号楼 U-CUBE 三楼 338 室。 13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 8 序 号 内 容 要 求 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 14 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采购公告》六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 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投标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 为准)。 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交入 投标保证金时取得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到招标方服务台办理, 招标方以电汇或转账等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15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16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 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 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的10%。 17 付款方式 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项的商务要求表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天 19 投标文件的接收 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 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 招标方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见下表),专家费另计,均由 中标方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9 序 号 内 容 要 求 100 以下 1.5% 1.0% 100-500 1.1% 0.8% 0.7%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 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采购人” 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 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1、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 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 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 11 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 (五)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令第 94 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质疑投诉模板”。供应 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 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 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 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 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 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 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 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12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商务部分: (1) 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 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 资格性、符合性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5) 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 a) 提供自投标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 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 询结果为准)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c)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d) 提供近半年内(开标截止日往前推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的相关材料(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或银行对账 凭证为准,纳税证明只提供个人所得税的作无效标处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 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e) 提供近半年内(开标截止日往前推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材料证明【社保证明可以是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费税收 完税证明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 费”)】; f) 提供有效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g) 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h)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3 i)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 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技术部分: (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 (2)投标人综合实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投标人的专业能力、经营状况等); (3)原材料采购方案(投标人选用原材料的来源、产地情况以及针对本项 目采购方案); (4)物流配送方案(配送距离情况、配送设备情况、运输环节质量保证措 施); (5)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可包含且不限于售后服务、应急响应保障 措施、服务期限和服务响应时间等); (6)类似业绩(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 (7)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 (8)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 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内容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单 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 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 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 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 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 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14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 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 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并按 A4 纸规格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 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订成册(非活页方式)。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 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方 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 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 标人负责。 6、投标文件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于_________之前(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 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 现“0”元,视同赠送)。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 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 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3、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15 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 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 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4、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收据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详见上海市政府采 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 ,位置:“首页-在线服务” 保证金不计息。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七)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4、在电子评审中,投标文件因电子文档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电子文档损 坏等原因造成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 (九)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 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织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 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 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 结果提出异议。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 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 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 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有不同意见的,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投标人意见为准。 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投标 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 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投标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 17 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 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无效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投标 文件并签字确认。 5、拆封投标人投标文件,宣读《报价明细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 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 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现场的,或开标记录不 予确认且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及 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 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 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二)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 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 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 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 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 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 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 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 18 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 解释或讨论。 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 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 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 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 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 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 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 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 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9、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 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 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三)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 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 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 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 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19 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 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 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 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 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 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 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 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 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 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四、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 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 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 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 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 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 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 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 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 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 20 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 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 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 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 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 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 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 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 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 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 21 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 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七、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 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 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帐户。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 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总分为 100 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 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 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 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 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及其他分)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分值区间 评分办法 投标报价 0~30 1、综合评分法中的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 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 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 30 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 23 下: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投标报价)×价 格权值×100。 原材料采购方案 0~15 投标人选用原材料 的来源、产地情况以及针 对本项目采购方案。 服务方案全面及时 得 11-15 分;服务方案一 般得 6-10 分;服务方案差 得 0-5 分。 自有基地或合作基 地 0~10 自有基地或合作基 地 1000 亩以上并承诺 80%以上蔬菜、水产、家 禽、蛋类原材料都由基地 提供的得 8-10 分; 自有基地或合作基 地 500亩以上并承诺 50% 以上蔬菜、水产、家禽、 蛋类原材料都由基地提 供的得 5-7 分; 自有基地或合作基 地 500 亩以下的,得 0-4 分。 配送运输环节 0~5 方案详细,针对性 强、各实施环节保证到位 的,供应本单位冷链物流 配送车辆在 3辆及以上的 物流配送得 4-5 分;有方 案,针对性一般,基本满 24 足项目需求的,供应本单 位冷链物流配送车辆在 3 辆以下的物流配送得 2-3 分; 针对性差,无方案 细化,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的,冷链物流配无车辆的 得 0-1 分。 配送场所面积 0~5 配送场所面积在 2000 平方米(含)以上得 4-5 分;配送场所面积在 1000 平方米-2000 平方米 得 2-3 分;配送场所面积 在 1000平方米以下得 0-1 分。 项目人员与情况 0~10 1.项目组人数;2.年 龄组合及专业分工;3.执 业资格证书及职称;4.拟 派人员工作经历、学历、 专业对口情况;5.荣誉情 况。 服务本单位人员配 备合理的 8-10 分,人员配 备一般得 5-7 分,人员配 备较差得 3-4 分 质量保障措施及服 务承诺 0~10 售后服务、应急响应 保障措施、服务期限和服 务响应时间等。 针对性强、各实施环 节保证到位的,得 8-10 分; 25 有方案,针对性一 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 的,得 5-7 分; 针对性差,无方案细 化,无法保证项目实施 的,得 3-4 分。 体系认证情况 0~5 1.通过 IS09001 管理 体系认证得 2 分;2.通过 HACCP 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3.通过 IS022000 管 理体系认证得 1 分;4.拥 有食品追索系统得 1 分。 业绩情况 0~10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 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每提供一个综合性食品 原材料年采购合同 300万 以上或实际结算发票年 300 万以上得 2 分,最多 不超过 10 分。同一家采 购单位多次采购只能算 一个业绩。 26 第四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接管理上海嘉定精神卫生中心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 的服务单位。 二、主要产品要求 产品种类 质量要求 备注 蔬菜瓜果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必须保证无黄叶、枯 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 面干净、无明显泥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 全干净、无泥土、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1.所有商品必须 满足国家和地方 相关规定,符合国 家相关食品安全 标准。 2.所供商品有固 定的、合法合规的 产品来源。 畜肉类 须保证供应为质量较好的畜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 肉品须表皮洁净、肉质细腻、色泽鲜亮、无异味、无毛、按 压无水迹。 禽肉类 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肉品须色泽鲜亮、无异味、按压无水迹,品质好。 水产类 须体表光滑无病灶,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 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蛋类 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 面食类 新鲜、无异味、按限量使用添加剂。 海鲜类 干货、冷货分开,不得受潮和湿热霉变,堆放有序。 点心类 新鲜、保质期内、无破损、包装完好。 饮料和奶制 品类 新鲜、保质期内、无破损、包装完好。 三、生产加工与配送能力要求 1、应有正规专业的供货渠道和的生产基地; 2、供应商应配备一定规模的专业车队,配送运输使用恒温冷藏车; 3、配送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应分箱存放、密封输 送,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四、卫生标准要求 1、各类加工区应相对封闭,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并在醒目位置悬挂 27 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 2、冷藏车间和各类加工区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应配备专门的检验检疫设备或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有关单位对配送的副 食品进行检测;配送到货应出具卫生检测报 告和检验检疫合格证。 4、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 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5、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前进行卫生消毒,并按规定穿戴 卫生、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 7、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 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 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质量与价格要求 1、配送副食品清单与供应单位采购计划一致,并按规定时间节点配送到位。 2、配送副食品数量不得短斤缺两,质量不得以劣充优。 六、送货要求 1、每天 13:30-15:30 下订单,中标人需在第二天 6:30--7:30 期间到货, 超过送货时间后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生鲜类产品随车应附农残报告。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提供产品第三方年检报告。每批次产品送货需另 附产检报告。 七、服务期限: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八、费用标准与结算 (1)按月结算服务费,每下一个月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 (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采购的食堂食品原材料费用按月按实际结算。每月 初初对上月提供上月的菜品销售清单、采购详单、盘点数据等与采购人专管部门 进行核对、留存。 28 (3)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要求 中标人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 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 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 格证, 每天跟踪查询单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 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 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 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 品牌和采购点的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 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 发现中标人在经营 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采购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及采用其他惩罚措 施的权利。 十、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1 整条大排(切块) 斤 8,919 2 整条大排(不切) 斤 8,909 3 雪花排条 斤 230 4 带皮夹心(修) 斤 2,828 5 去皮夹心 斤 38,500 6 带皮腿肉(修) 斤 7,988 7 精腿肉(去精膜) 斤 5,509 8 去皮腿肉 斤 8,500 9 扇骨(带肉) 斤 200 10 五花肉 斤 6,272 11 澳洲大肉串(960 克/包) 包 852 12 方肉 斤 8,357 13 肥膘肉 斤 1,900 14 德国咸蹄髈(2斤-3 斤/只) 斤 110 15 后蹄髈 斤 338 16 前蹄髈 斤 1,638 17 水发蹄筋 斤 40 18 猪爪 斤 1,272 19 咸猪爪 斤 2,020 20 海霸王蛋饺(150 克*10 只/盒) 盒 1,815 21 广式香肠(10 斤/箱) 斤 129 22 三林塘干肉皮(10 斤/包) 斤 455 23 帅龙牌重庆川味腊肉 斤 125 24 咸腿肉 斤 953 29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25 咸方肉(咸中方) 斤 21 26 雨润大红肠(1.7 斤/根) 斤 90 27 雨润培根(200 克/包) 斤 9 28 雨润盐方(220 克/块) 斤 9 29 雨润盐方(3.6 斤/块) 斤 158 30 猪大肠 斤 5 31 猪肚 斤 4 32 猪肝 斤 2,900 33 猪舌 斤 21 34 猪心 斤 130 35 鑫浩牛腩(50 斤/箱) 斤 3,600 36 冻牛霖(50 斤/箱) 斤 1,724 37 进口冻前牛腱 4507#(50 斤/箱) 斤 2,415 38 牛肉丝(半成品) 斤 2,427 39 牛肉片(半成品) 斤 3,367 40 牛柳(半成品) 斤 48 41 牛排(半成品) 斤 80 42 如意三宝雪花牛肉粒冻品(300g/包) 斤 20 43 冻牛腿肉 斤 545 44 冻牛肚(净) 斤 176 45 冻肥牛卷(250 克/盒) 斤 31 46 海霸王撒尿牛丸冻品(5 斤/包) 斤 80 47 羊前腿肉(带皮带骨) 斤 40 48 牛蛙(净/去头去脚去皮去内脏) 斤 92 49 鲫鱼(净重:3两-4 两/条) 斤 239 50 鲈鱼(净重:4两-7 两/条) 斤 251 51 鳊鱼(净重:1 斤/条) 斤 765 52 冷冻巴沙鱼(20 斤/箱) 斤 6,400 53 白鲳(净重:2 两/条) 斤 31 54 东鲳/南北鲳(净重:2.5-3 两/条) 斤 1,460 55 板鱼(净重:2.5-3 两/条) 斤 905 56 白果子鱼(净重:2.5-3 两/条) 斤 1,989 57 黑鱼(净重:2斤-2.8 斤左右/条) 斤 133 58 青鱼(净重:5斤-7 斤/条) 斤 3,418 59 青鱼(净重:8斤/条以上) 斤 683 60 带鱼(净重:6两-8 两/条) 斤 1,879 61 八爪鱼冻品(净重) 斤 143 62 罗非鱼(净重:半斤/条) 斤 44 63 目鱼筒冻品(净重) 斤 4 64 冰鲜小黄鱼(净重:1.5 两-2 两/条) 斤 832 65 银鱼冻品(小) 斤 235 66 鱿鱼(1斤-2 斤/条) 斤 101 67 鳕鱼排冻品(150 片/箱) 片 1,502 68 手工鱼丸(白鲢鱼丸) 斤 1,930 69 油发鱼肚(220 克/包) 包 386 70 吕四牌冻基围虾 斤 1,631 71 基围虾 斤 952 72 大头虾(活/35 头) 斤 877 30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73 小青虾仁冻品 斤 316 74 蛤蜊 斤 43 75 龙头烤(净重) 斤 47 76 水发海参 斤 65 77 水发黑毛肚 斤 30 78 水发牛百叶 斤 19 79 老鹅(净) 斤 75 80 扬州凤鹅 斤 331 81 仔鹅/冻鹅(净) 斤 1,878 82 六和冻鸡壳 斤 57 83 六和牌冻鸡腿(L) 斤 2,587 84 六和牌冻鸡翅根 斤 4,018 85 六和牌冻鸡胸肉 斤 8,400 86 六和牌冻鸭腿 斤 3,700 87 六和牌冻鸭翅/二节翅 斤 200 88 六和牌冻鸭翅根 斤 836 89 冰鲜童子鸡(净) 斤 3,400 90 三黄鸡(净) 斤 307 91 平湖草鸡(净) 斤 171 92 肉鸡(净) 斤 2,012 93 乌鸡(净) 斤 794 94 咸鸡 斤 574 95 大成姐妹厨房黑椒鸡块冻品(5 斤/包) 斤 670 96 大江汉堡冻品(10 片/包) 包 956 97 大江牌鸡米花冻品(5 斤/包) 斤 960 98 德润牌鸡上腿冻品 斤 39 99 腊鸡腿冻品(20 斤/箱) 斤 2,800 100 新鲜鸡杂(净) 斤 21 101 阳谱新奥尔良烤腿排冻品 斤 1,359 102 冻长鸡爪(30 斤/箱) 斤 161 103 冻半片鸭(9.5 公斤/箱) 斤 304 104 冻光鸭/冻白鸭(3斤/只) 斤 191 105 光鸭/白鸭(净) 斤 5,700 106 老鸭(净) 斤 223 107 去皮冻鸭胸肉 斤 1,400 108 冻鸭边腿(8 两/只) 斤 227 109 腊鸭腿冻品 斤 100 110 鸭胗冻品 斤 454 111 鸭血(300 克/盒) 盒 1,656 112 生咸蛋(去泥 70 克/只) 只 35,000 113 散装洋鸡蛋(27 斤/框) 斤 43,650 114 皮蛋(70 克/只) 只 14,800 115 去壳熟鹌鹑蛋 斤 87 116 海霸王鱼豆腐 斤 214 117 喜味缘鱼面筋 斤 640 118 无锡油面筋(14 个/包) 包 1,847 119 百叶结 斤 61 120 薄百叶(张) 张 5,500 31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121 厚百页丝(干丝) 斤 169 122 板豆腐(15 斤/板) 斤 7,620 123 臭豆腐(块) 块 3,283 124 水油方(家常豆腐) 斤 842 125 千页豆腐(400 克/包) 包 1,453 126 新康园内脂豆腐(400 克/盒) 盒 1,039 127 东北干豆腐 斤 101 128 烤麸 斤 220 129 素肠 斤 442 130 素鸡片 斤 912 131 油炸素鸡片 斤 101 132 素鸡(1斤/只) 只 805 133 麻腐(20 斤/板) 斤 300 134 麻腐(400 克/盒) 盒 70 135 艺杏香干 斤 2,237 136 艺杏香干(50g/块) 块 2,706 137 干丝 斤 1,576 138 鸡蛋干 斤 363 139 大油三角 斤 1,420 140 油条子 斤 202 141 绿源牌干腐竹(5斤/包) 斤 121 142 金马山芋粉丝(圆)红薯粉丝(15 斤/包) 斤 289 143 金马山芋粉条(扁)红薯粉条(15 斤/包) 斤 17 144 粉皮 斤 8,900 145 河粉 斤 2,643 146 大馄饨皮(鸡蛋) 斤 3,742 147 小馄饨皮(鸡蛋) 斤 478 148 炒面(鸡蛋) 斤 1,055 149 刀削面(鸡蛋) 斤 31 150 拉面(鸡蛋) 斤 2,012 151 龙须面(鸡蛋) 斤 7,373 152 细汤面(鸡蛋) 斤 371 153 面疙瘩(鸡蛋) 斤 183 154 饺子皮(鸡蛋) 斤 230 155 年糕片 斤 50 156 手指年糕 斤 234 157 烧麦皮(鸡蛋) 斤 360 158 过桥米线(鲜细) 斤 161 159 原汁佬米酒酒酿(420 克/盒) 盒 87 160 崇明桂花酒酿(550 毫升/瓶) 瓶 160 161 菜骏潮州酸菜(3斤/桶) 桶 81 162 四川酸菜(400 克/包) 包 190 163 黄雪里红咸菜 斤 1,659 164 咸白菜 斤 3,181 165 周庄咸菜(550 克/瓶) 瓶 692 166 金嫂牌榨菜丝(5斤/包) 斤 550 167 双利爽口榨菜心(不辣)(140 克*40 包/箱) 箱 216 168 乡巴佬加鲜去皮榨菜丝 斤 1,340 32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169 莴笋(去皮) 斤 3,000 170 竹笋/春笋(去皮) 斤 2,090 171 芦笋 斤 32 172 横切片水笋(半干) 斤 956 173 冬笋/毛笋(去皮) 斤 4 174 清水笋 斤 22 175 天目细扁尖 斤 132 176 鲜香菇(短根) 斤 1,110 177 鲜蘑菇(去根) 斤 271 178 鲜金针菇(去根) 斤 43 179 鲜杏鲍菇(去根) 斤 735 180 鲜海鲜菇(去根) 斤 2,448 181 鲜平菇(去根) 斤 1,355 182 鲜茶树菇(去根) 斤 257 183 鲜蟹味菇(去根) 斤 953 184 鲜虫草花 斤 6 185 仙客来滑子菇(400 克/盒) 盒 100 186 茨菇(去皮) 斤 22 187 豇豆 斤 1,637 188 酸豇豆(散装) 斤 13 189 青刀豆(四季豆) 斤 1,070 190 新鲜毛豆 斤 276 191 锦林庄牌冻毛豆米 斤 410 192 新鲜蚕豆 斤 831 193 新鲜蚕豆瓣 斤 78 194 芸豆 斤 47 195 干白芸豆/芸豆仁 斤 25 196 土豆(去皮) 斤 6,014 197 黄心土豆(去皮) 斤 13,000 198 板豆苗 斤 58 199 红扁豆 斤 36 200 荷兰豆 斤 40 201 绿豆芽 斤 3,149 202 黄豆芽 斤 1,808 203 小黄豆芽 斤 146 204 豌豆苗 斤 66 205 杂豆 斤 366 206 青豆 斤 27 207 花王青菜(去毛叶) 斤 15,278 208 花王鸡毛菜(去毛叶) 斤 17,591 209 花王菜苋(去毛叶) 斤 2,917 210 油麦菜(去毛叶) 斤 185 211 塔菜(去毛叶) 斤 1,581 212 菠菜(小)(去根去毛叶) 斤 6,594 213 菠菜(中)(去根去毛叶) 斤 2,151 214 生菜(去毛叶) 斤 5,685 215 球生菜(20 斤/箱) 斤 408 216 香菜(去根去毛叶) 斤 337 33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217 荠菜(去毛叶) 斤 397 218 蓬蒿菜(大叶) 斤 1,850 219 蓬蒿杆(去毛叶) 斤 1,675 220 草头(中)(去毛叶) 斤 530 221 大娃娃菜(去毛叶) 斤 15,625 222 大白菜(去毛叶) 斤 20,030 223 杭白菜(去毛叶) 斤 3,086 224 卷心菜(去毛叶) 斤 9,883 225 牛心菜(去毛叶) 斤 6,639 226 广东芥蓝(粗)(去根去毛叶) 斤 164 227 马兰头(去毛叶) 斤 25 228 梅干菜 斤 235 229 农家人地皮菜(50 克/包) 斤 329 230 枸杞菜 斤 31 231 干黄花菜 斤 9 232 青空心菜(去毛叶) 斤 4,132 233 发菜(40 克/包) 包 27 234 西兰花(去根) 斤 2,171 235 西红柿(洋红) 斤 8,402 236 西葫芦 斤 2,410 237 杭茄 斤 11,500 238 布茄 斤 1,454 239 有机花菜(去根) 斤 5,974 240 紫洋葱 斤 4,278 241 莲藕 斤 1,529 242 老姜 斤 1,262 243 韭菜 斤 727 244 韭黄 斤 1,606 245 韭菜花 斤 68 246 胡萝卜(大) 斤 3,230 247 长白萝卜 斤 8,277 248 青米苋(去毛叶) 斤 3,110 249 红米苋(去毛叶) 斤 846 250 香芹(去毛叶) 斤 626 251 芹菜苗 斤 765 252 西芹 斤 522 253 黄心芹(去毛叶) 斤 687 254 毛山药 斤 2,321 255 铁棍山药 斤 45 256 广东香芋 斤 248 257 芋艿(去皮) 斤 878 258 白玉米棒(去皮) 斤 1,563 259 黄玉米棒(去皮) 斤 133 260 国产冻玉米粒 斤 74 261 青海带结 斤 295 262 青海带丝 斤 172 263 茭白(去皮) 斤 915 264 冷冻板栗肉(200 克/包) 斤 57 34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265 马蹄肉(去皮) 斤 18 266 鲜百合 斤 62 267 红薯 斤 741 268 紫薯(小) 斤 31 269 冬瓜(地瓜) 斤 3,454 270 冬瓜(吊瓜) 斤 10,000 271 黄瓜 斤 2,366 272 老黄瓜 斤 4,494 273 丝瓜 斤 3,531 274 老南瓜 斤 8,008 275 佛手瓜 斤 17 276 青椒 斤 4,631 277 青尖椒 斤 37 278 杭椒 斤 4 279 红椒 斤 293 280 红美人椒 斤 27 281 青圆椒 斤 461 282 线椒 斤 27 283 真空青花椒(300g/包) 斤 3 284 青大蒜 斤 2,738 285 蒜苔 斤 620 286 大蒜米 斤 389 287 糖醋蒜头 斤 1,484 288 小葱 斤 1,408 289 大葱 斤 17 290 三和四美扬州糟方腐乳(1斤/瓶) 瓶 5,443 291 绍兴红玫瑰腐乳(3斤/桶) 斤 3,285 292 涌乐腐乳(5 斤/桶) 斤 890 293 酱乳瓜 斤 3,034 294 本色瓜酱菜 斤 61 295 清美油条(80 克/5 根/包) 包 2,949 296 丰乐太仓(丰仓)肉松(250 克/包) 包 66 297 立高大佬强葡式蛋挞皮(20g*30 只/包) 包 61 298 萝卜干/萝卜条 斤 865 299 萝卜头 斤 1,234 300 大头菜(芥菜头) 斤 1,204 301 苏三零雪花馒头粉 斤 1,750 302 金坛水磨糯米粉 斤 534 303 泰国三象牌水磨糯米粉 斤 80 304 糯米 斤 101 305 血糯米 斤 21 306 白鹤小麦淀粉澄面(450 克/包) 包 9 307 美玫低筋面粉(45 斤/包) 斤 945 308 苏三零雪澄超级 AAA 小麦面粉 斤 1,350 309 苏三零雪澄油条王 斤 150 310 家乐鹰粟粉 斤 26 311 梗米粉 斤 31 312 冷鲜小排 斤 750 35 序号 商品名称(2022 年招标品名) 单位 用量 313 新鲜牛仔骨 斤 560 314 冷鲜三号肉 斤 917 315 冷鲜猪颈肉 斤 460 316 冷鲜猪寸爪 斤 1,904 317 金牌牛肋排(半成品) 斤 822 318 姐妹厨房吮指鸡块(5 斤/包) 斤 3,901 319 安井墨鱼丸(5 斤/包) 斤 1,900 320 好得来牛肉片(2斤/包) 斤 1,577 3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37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 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 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38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 (1)按月结算服务费,每下一个月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 (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采购的食堂食品原材料费用按月按实际结算。每月初初 对上月提供上月的菜品销售清单、采购详单、盘点数据等与采购人专管部门进行 核对、留存。 (3)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其他规定,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 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39 8. 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 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 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 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 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 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40 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 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 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 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 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 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41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 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 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42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4 附件 1: 正本或副本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15-1075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45 附件 2: 声 明 书 致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投 标 人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 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上 海 市嘉 定区 精神 卫生 中心 2022 年 食品 原材 料采 购项 目 )( 编号 为 SHXM-00-20211215-1075)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 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 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投标人全称(公章): 46 附件 3: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招标编号: 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 2022 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优惠承诺 最终报价(总价、元)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47 附件 4: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招标编号: 序 号 商品名称 单 位 用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 注 合计 (元)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48 附件 5: 资格性、符合性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内容 响应说明(符 合/不符合) 详细内容对应 投标文件的名 称及页码 备注 资格性响应 条款(资格 性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4、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a)提供近半年内(开标截止日往前 推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相关材料(以税务部门提供 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 款凭证或银行对账凭证为准,纳税 证明只提供个人所得税的作无效 标处理,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b)提供近半年内(开标截止日往前 推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证明【社保 证明可以是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或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证明或《单 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 (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 c)提供有效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符合性响应 条款(符合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签字、盖章要求的。 49 项目内容 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 投标检查内容 响应说明(符 合/不符合) 详细内容对应 投标文件的名 称及页码 备注 性审查) 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 求。 3、投标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的。 4、在电子评审中,投标文件能正 常打开及完整读取的。 5、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 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码 ,现任我单位 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51 附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 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 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 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并加盖公章) (粘贴处并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52 附件 8: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与信息化部联企业〔2011〕300号)。 (2)如投标人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出具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未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3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 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 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4 附件 10: 评分对应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评分项目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投标文件页 码 对应第三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报价除外) ……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55 附件 11: 项目组人员清单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姓名 职务 专业技 术资格 证书 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 作时间 劳动合 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 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56 附件 12: 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合 同 验收 报告 备注 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如有)。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授权代表签名: 时 间: — 57 — 附件 13: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上海佳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 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 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 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 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 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 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 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二)定义 (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 (四)投标费用 (五)质疑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七)串通投标认定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5: 附件6: 2021-12-22T09:25:41+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12-22T09:25:43+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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