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人: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成艳华
联系方式: 13812008838
地址: 周新东路5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太湖街道食堂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品目代码及名称: C0702餐饮服务
四、公告期限
公告开始期限: 2022年01月13日
公告结束期限: 2022年01月20日
五、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时间: 2022年01月13日
反馈结束时间: 2022年01月20日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01月13日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docx
17.2 KB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对太湖街道办事处(1食堂)及为民服务中心(2食堂)两个食堂管理服务外包。
2、服务地点:1食堂位于太湖街道周新东路58号,2食堂位于太湖街道周新苑三期436号。
3、就餐人员:1食堂:早餐就餐人员约30人左右,中餐就餐人员约150人左右;2食堂中餐就餐人员约100人左右。
4、服务期:1年。
5、最高限价:75万元。
6、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10%,剩余费用按月结算。(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预付款规定。)
(1)除另有约定外,均应以每月五日前乙方标准格式统一打印的《付款通知书》为上月的结算依据,节假日提前。
(2)甲方应在每月八日前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节假日提前。
(3)甲方对于《付款通知书》中的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甲乙双方经核实确认《付款通知书》中金额因乙方过错导致确有错误的,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更正后的《付款通知书》后10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4)乙方在收到甲方足额支付的应付款项后,应在每月十日向外包员工支付工资,并在当月月底前向甲方出具发票。
(5)如果甲方付款超过约定付款期,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2‰/日。此条款不仅限于上述费用项目,还适用于与本合同约定的或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所有需要甲方支付的费用项目。
二、人员配置及要求:
餐饮服务团队不少于9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厨师长2名、厨师(副厨)2名,服务员5名。以上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如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项目服务要求
1. 餐饮服务团队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严格遵守太湖街道办事处各项管理制度。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管理上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予以反馈。
2.严格遵守国家对从事食品加工业从业人员卫生防疫的有关规定和健康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审验。如有发现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不符合饮食服务业标准时,中标人应及时更换符合从业身体健康标准的人员上岗。
3.中标人负责保障采购人员工全年早、中餐服务(不含节假日,偶尔零星加班接待用餐,具体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每周五前制定出下一周菜谱向员工公布,提供多样化自选菜式供选择,保持新鲜与热度,供应卫生、美味的膳食服务。
4.服务劳务外包期间,中标人免费使用采购人现有的设备和厨具等,负责保管和养护,遇设备故障及时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中标人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发生短少、损坏、被盗的,均需照价赔偿。若需添置其他设备和用具,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5.采购人提供相应水、电保障;中标人需进行节约能源的管理,不得发生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行为。
6.服务人员服装由采购人提供统一着装,佩戴围裙、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女性工作人员须盘发,禁止头发外露),做好日常个人卫生。上班期间不得工作区内抽烟,不得留长指甲等。
7.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合理安排菜品,能为因特殊情况延长工作的人员预留(保温)饭菜或点心,确保人员就餐。
8.中标人应建立厨房设备耗损及消毒次数、时间等情况的记录,以备查验。
9.中标人工作任务是完成采购人所交办的各项任务,主要是拟定主副食品菜单、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卫生清理及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10.厨师长每周提前开好菜单,交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配送公司统一配送,配送后物品经配送员、当天值班指派一名职工、当日厨师3人共同验收签字后入库。保证每天菜品质量,在制作中防止食物中毒等情况发生,同时做好生熟食的留样。
10.中标人每日必须对食堂内外卫生进行清扫,及时清理垃圾。对餐饮器具进行清洁、消毒。采购人提供的酱油、醋等调料及牙签、洗洁精等保洁品,中标人应本着厉行节约的态度、妥善保管。
11.承包期间采购人若因政策性变动需中途终止履行合同的,或因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中止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服务劳务外包期间,如因为操作不当发生食物中毒或服务方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的,中标人要及时联系卫生防疫或劳动部门等部门进行鉴定,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其它服务要求
1.中标人所属工作人员的所有用工风险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服务劳务外包期间,中标人可以指定厨师长驻点管理,每天可安排副厨1人或小工1人以上,遇特殊情况(如接待、会议等)需增加服务人员时,中标人应无偿提供保障。
3.如采购人有食堂工作人员需求,中标人将在第一时间,根据采购人的《岗位需求书》给予合适的人员补充。(免费)
4.中标人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必要入职培训及职业素养培训,培训要求由太湖街道提供。为通过面试的员工,安排入职体检、岗前培训、劳动合同订立等一切入职时所需的服务。
5.中标人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缴纳、办理各种在职及收入证明等一切员工在岗期间所需要的服务。员工在岗期间,完全听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及中标人的管理,如有不服从管理的事情发生,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与解决。
6.如有食堂工作人员因为病、孕、产等原因无法正常在岗工作,由中标人无缝对接或在第一时间确定顶岗人员及时补充。如有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由中标人在第一时间安排替换新员工上岗,并做好离岗时的工作交接与人员安置工作。
7、每半个月由中标人派员开展与采购人及外包员工间关于外包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积极总结与整改服务中的不足之处。
8.由中标人负责,为食堂工作人员办理离职、退休手续及后续劳动、社保、法律事务等咨询事项。
9.中标人负责处理好食堂工作人员劳动、社保、法律、仲裁等方面的诉求和纠纷,协助采购人规避食堂管理风险。
10.其他。每年开展外包食堂工作人员的公共礼仪和职业道德等内容的培训,负责外包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外包人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