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域惠来县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3日 17: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3日至2022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预算金额¥98.02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663-8888225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0663-6683386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洪女士,0663-8888225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2-CS002C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2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2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 量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服务期

1-1

餐饮服务

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1项

人民币980280.00元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2个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3日 至 2022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惠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街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663-668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众采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龙石村和兴居五楼广东众采云(揭阳楼广场北侧集美居后栋)

联系方式:洪女士,0663-888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 0663-8888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