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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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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德阳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3日 20: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4日至2022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评标室
预算金额¥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8-2510525
采购单位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骆老师 0838-2510525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女士 18281002227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pdf

项目概况

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手续,请致电马女士(1828100222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Y〔2022〕第002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2022年03月1日。由采购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总服务期限为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4日 至 2022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手续,请致电马女士(18281002227)。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网络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具体流程和相关手续,请致电马女士(18281002227)。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需准备的资料如下: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均需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劳务费:3万/月,劳务费根据每月服务时间据实结算,餐饮费根据每月一卡通系统记录据实结算。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供应商不作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

联系方式:骆老师 0838-2510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4楼1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 1828100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老师

电 话: 0838-2510525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四川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具体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如下。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为采购人员工提供工作日早、中、晚三餐服务及其他工作餐,周末、寒暑假和节假日为采购人值班人员配送盒饭(盒饭菜品应与日常菜谱一致),应急情况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供餐。采购人就餐人数计划约 250 人。2、服务模式:供应商自行采购所有食材,但需接受采购人专职食品监管员的监督指导。3、供应商服务期每年不超过 10 个月,根据服务时间据实结算。采购人承担食堂运营产生的水电气费和新设施设备购置费用。供应商承担餐厨设备维修维护(含化油池、烟道清洗等)费用,洗涤液、消毒液、餐厨垃圾处理等日杂费用。采购人每人每顿用餐标准为:早餐 7元、午餐 16 元、晚餐 9元,餐费每月据实结算。(二)服务要求1、供应商经营要求①供应商须为自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成交后如查出为挂靠公司或递交响应文件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食堂服务外包合同,取消供应商食堂服务承包资格,不予退还供应商 10 万元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②供应商在食堂经营期间的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但需遵守节能减排要求,如有违反,采购人可每次扣除供应商当月经营额的 1%作为补偿。③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提供的月菜谱(四个周、每周一至周五早、中、晚餐)和周食谱品质介绍向采购人提供菜品,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改(月菜谱和周食谱介绍作为双方所签合同附件);如有私自更改行为,每发生一次扣除供应商当月营业额的 5%作为补偿;一月内发生三次及以上私自更改菜谱行为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双方合同,不予退还供应商 10 万元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④供应商须承诺在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含春节等所有节假日)及采购人项目地址食堂未运营的其他时间里,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1小时内将所需盒饭送到采购人项目地点,承诺采购人项目地址遇停水、停电等其他突发事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足量的就餐服务。如供应商承诺后不能按时足量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根据造成的后果给予供应商扣除当月(当月没有营业额就顺延至下一个有营业额的月份)营业额的 2%至 20%。⑤供应商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按时发放劳动薪酬和为员工缴纳社保、购买保险。应每年清洗一次化油池,每半年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每日检查用电用气设备线路管道。⑥供应商应加强员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因供应商或员工责任造成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供应商责任。⑦供应商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重要岗位人员更换需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菜肴的搭配与制作,餐厅、厕所、楼梯等食堂环境的清洁、采购人外来客人的就餐接待、就餐现场管理等。经营期间应做到环境优雅、食品卫生,质量精,秩序好,并注意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确保采购人食堂干净、安全。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除蚊、蝇、蟑螂、鼠害等工作。⑧供应商应保护好采购人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餐厨设施设备应及时保养维修,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完好,若有损坏由供应商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⑨供应商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应按固定资产交接清单将资产、物品移交给采购人,有非正常损坏的,应予以维修或赔偿(赔偿可由采购人在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在经营期间添置的设施设备、物品由供应商自行收回,属基础设施和硬件设备的,无偿划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损坏。⑩供应商应按投标承诺配置厨师等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没有书面报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擅自变更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厨师等的,或采购人根据就餐员工评价提出更换厨师、面点师等食堂配备人员要求,供应商未在 10 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每月扣除供应商当月经营额的 5%作为补偿。2、饭菜质量要求①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就餐时间,保证采购人就餐人员及时用餐,并确保菜品及时更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②早餐标准:包子、馒头(花卷)、面条(臊子每日两种及以上)、米粉(臊子每日两种及以上)、抄手(水饺)、牛奶、豆浆(果汁)、鸡蛋、粥(一周内不重样)、小吃一种(一周内不重样)、小菜两样。③午餐标准:三荤二素一汤一小吃一份水果(一周内菜品不重样),每日食谱的午餐荤菜原则上为猪肉一种,其他在牛肉、排骨、虾、兔肉、鸡、鸭、鱼等食材中轮换。④晚餐标准:二荤一素一汤(一周内菜品不重样)。荤菜食材由一种猪肉和一种非猪肉组成。同时提供面条、米粉、抄手(水饺)供就餐人自选。3、食品安全要求①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经营场所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按照规定和采购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食堂服务外包合同、食品安全责任书、劳动安全责任书。②供应商应积极接受属地市场监管局和采购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工作时间、工作职责、防火、防盗、卫生管理等各个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③供应商所需食材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定点、索证索票、留样等相关要求,食材采购、储藏、加工、售卖等流程,应严格遵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④供应商不得采购冻猪肉、冻鸡、冻鸭等冷冻肉制品作为原材料,应控制库存,每日采购新鲜肉制品和蔬菜;供应商采购的所有食材均不得为转基因食品。⑤供应商每餐所剩的菜品应按餐饮规范处理,不得将剩菜(含卤菜、凉菜等)留至第二顿出售。⑥供应商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并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相应的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违约责任1、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任意一方违背任一合同条款的,视同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 3万元,违约金的支付在主张依法书面提出后 30 日内由违约方支付至对方账户。除双方协定解除合同外,违约金的支付和追索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厦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经法定检验机构确定的因供应商提供不洁食品造成采购人人员食物中毒的或其他危害采购人人员饮食健康安全的情形,由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合同期内,采购人因食堂地址搬迁等变化原因或供应商因重大经营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提前 3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合同中止。未能提前发出书面通知视为违约。(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备忘录作为有效依据。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三、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03 月 1 日。由采购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总服务期限为 3年。★2、付款方式:服务费由劳务费和餐饮费组成。劳务费按月支付,但也根据实际月服务时间据实结算;餐饮费根据每月一卡通系统记录的实际用餐数量和金额据实结算。如遇采购人财务清算、寒暑假等情形,付款时间顺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正规有效发票。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使用采购人统一配置的一卡通系统刷卡取得消费记录,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采用微信、支付宝等收费方式或私自收取现金。2、如供应商未能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任一条款,采购人有权暂缓向成交供应商结算所有费用,直至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为止。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采购,供应商不作报价,每月劳务费根据实际服务时间据实结算,餐饮费由采购人按月根据一卡通系统的消费记录据实结算。4、采购人每月由员工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合格三个等次。不合格等次票数在 30%(含)以上或基本满意+不合格等次票数在 50%(含)以上,当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月份采购人按照中标劳务费金额的 90%支付供应商劳务费。一个经营年度内有三次及以上被评定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本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另行招标选择供应商。5、服务期间涉及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6、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进行约定注:上述要求中带“★”符号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得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