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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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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受南充某部的委托,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拟对南充某部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CWJTC2022N002

二、项目名称: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01包预算800万元,02包预算700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 1年

五、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通过招标方式招标人选择每包各一家副食品配送商(简称中标人)。配送范围:肉类、主菜、水产海鲜类、奶类、豆制品、蔬菜类、蛋类、调料干货、水果类等。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依法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7.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 投标人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

10. 投标人须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1 月 14 日至2022年 1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ncggzy.com.cn)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cncggzy.com),进入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文件。获取后请于2022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前发送相关信息(邮件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号码)至QQ邮箱:410659017@qq.com,未按要求发送相关信息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 2 月 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管局5楼开标厅。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招标公告期限: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管理局大楼

邮编:637000

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咨询电话: 0817-2395683

收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0817-256263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 0817-2221768

采购人信息:南充某部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398455500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附件:
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doc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采购项目编号:NCWJTC2022N002

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中国·四川

南充某部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编制

2022年1月


目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三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27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2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54

一、项目概述 54

本项目为通过招标方式招标人选择每包各一家副食品配送商(简称中标人)。配送范围:肉类、主菜、水产海鲜类、奶类、豆制品、蔬菜类、蛋类、调料干货、水果类等。 54

第六章 评审办法 66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86

——※特别提示:请各位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前仔细阅读该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充某部的委托,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拟对南充某部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NCWJTC2022N002

二、项目名称:南充某部选取2022年度副食品供应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01包预算800万元,02包预算700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 1年

五、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为通过招标方式招标人选择每包各一家副食品配送商(简称中标人)。配送范围:肉类、主菜、水产海鲜类、奶类、豆制品、蔬菜类、蛋类、调料干货、水果类等。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依法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7.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8. 投标人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 投标人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

10. 投标人须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至本项目评审时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1 月 14 日至 2022年 1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ncggzy.com.cn)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cncggzy.com),进入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文件。获取后请于2022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7时前发送相关信息(邮件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号码)至QQ邮箱:410659017@qq.com,未按要求发送相关信息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 2 月 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十一、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管局5楼开标厅。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招标公告期限: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管理局大楼

邮编:637000

招标文件下载及报名咨询电话: 0817-2395683

收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0817-256263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谢老师 0817-2221768

采购人信息:南充某部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398455500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采购人

南充某部

集中采购机构

(招标人)

名 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管理局大楼

邮 编:637000 网址:http://www.scncggzy.com.cn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预算

项目预算共:1500万元。

01包预算800万元,02包预算700万元。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不举行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充某部提出。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等。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备选投标方案和 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含报价、商务、服务及其他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2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

注:以上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将被拒绝,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在拆封后文件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

装订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含报价、商务、服务及其他部分)正、副本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也可单独封装);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每包至少提交四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密封袋,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封装。

投标文件封面的 标注

“资格证明文件”、“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或“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

密封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证明文件”或“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或“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年月日。

投标文件

递交及地点

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市政务管理局大楼5楼开标厅。(如有变动,请留意现场通知)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供应商基本户银行履约保函或直接电汇至采购人账户。

履约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的5%,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

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内容,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供应商质疑联系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招标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邀请”。

对招标过程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招标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17-2666592

联系地址:南充市涪江路19号

邮编:637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中标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后,请中标供应商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科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7-2666592 0817-2338861

信用记录查询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政采贷”相关信息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

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部 0817-2806901

农业银行:客户部 0817-2262739

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2610678

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部 0817-2320727

交通银行:普惠部 0817-5258019

天府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17-7118300

邮储银行:小企业中心 0817-2286289

成都银行:公司业务部 0817-6217773

兴业银行:市场营销部 0817-2859135

南充农商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心 0817-3366233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南充某部。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投标邀请”的基本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规定。

(3)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人员、同一单位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规范、数量、服务标准、验收、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短信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该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同时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正确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将视为无效。(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请详见第三章。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5.2 没有统一格式要求的投标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2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别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内容应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签署、盖章。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和开标一览表)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含报价、商务、服务及其他部分)正、副本分别胶装后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或单独封装);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 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至少应提交四个按要求封装的密封袋,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封装,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密封袋上应分别标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没有分包的不标注)、“资格证明文件”或“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或“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年月日。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投标专用密封章均可)。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开标在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2.2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的或认为开标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回避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反映,开标现场主持人应及时予以处理。

22.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7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

(2)没有提供“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非原件的。

23、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单位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查询。

24、开标、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布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公告自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次日起1个工作日。

26、中标通知书

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采购结果公告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上发布后,请中标供应商在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科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7-2666592 0817-2338861

26.3 投标人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6.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5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合同编号。联系电话:0817-2666592 0817-2338861。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招标文件载明允许分包履约,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采购网),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时送至交易评审科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采购人应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的要求进行验收。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39.1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39.2质疑内容、时限

39.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服务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成功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对质疑内容进行复核后并书面答复供应商。

39.2.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9.2.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报名成功网上截图(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提供);

(2)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或事业单位法人证1份(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7)针对质疑事项的证明材料。

39.3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9.4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39.4.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39.4.1.1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39.4.1.2质疑超过法定期限的。

39.4.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39.4.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四川省相关规定的;

39.4.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39.4.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39.5 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受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九、相关行为要求

40.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0.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0.2中标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40.3中标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4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说明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载明了允许分包履约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允许分包履约的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列部分:

(一)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证明材料。

(二)商务、服务及其他响应文件

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作出的响应和承诺。

(4)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5)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6)商务应答表;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要求等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或服务应答应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和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3)服务应答表;

(4)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服务要求相关材料:

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中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标注有“实质性要求”的,所有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除此之外,一律不具有强制性规定,但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及“注”要求不一致且影响专家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2、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包括标注为实质性要求的表格)。

3、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本部分下列内容用于说明格式要求及相关材料装订顺序,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组成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封面)

自拟格式,但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目 录

一、XXXX…………………………………………………………………………页码

二、XXXX…………………………………………………………………………页码

三、XXXX…………………………………………………………………………页码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对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2、

3、

......

二、服务(相关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对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2、

3、

......


三、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要求)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的授权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签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名章):

附:1、法定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

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我单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九、我公司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五、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结束)


第三部分 服务(技术)、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

(本部分下列内容用于说明格式要求及相关材料装订顺序,投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内容组成以本章第一部分相应要求为参考)

(封面)

自拟格式,但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目 录

一、报价部分

(一)………………………………………………………………………………页码

(二)………………………………………………………………………………页码

二、商务部分

(一)………………………………………………………………………………页码

(二)………………………………………………………………………………页码

三、服务部分

(一)………………………………………………………………………………页码

(二)………………………………………………………………………………页码

四、其他部分

(一)………………………………………………………………………………页码

(二)………………………………………………………………………………页码


一、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实质性要求)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折扣率

服务期限

1

小写: %

大写:

注:

1.项目报价=各大市场零售价价格*(1-折扣率),其总价包含提供服务要求、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2. 以各类食材在南充市高坪白塔菜市场、顺庆二市场、松林农贸市场、北海湾海鲜市场等各大市场零售价价格的平均价下浮10%为基础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即折扣率低于10%,或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即折扣率高于20%,将视为无效投标。

3.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加盖个人签名章)

日期:

二、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实质性要求)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服务、商务及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2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名章):

投标日期:

(三)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售后

服务

人员

注:以包为单位填写(如有分包)。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名章):

投标日期:

(四)服务承诺(根据项目要求进行相应应答)

(五)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

1、

2、

3、

……

(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六)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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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