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致:各潜在供应商或专家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WT-2021-280)进行公开招标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预公告版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未于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原件材料的修改建议,均不予受理。
预公告截止时间: 2021年01月19日下午17:30止(北京时间)。
采购单位: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0591-62718872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人:张小青
联系方法:0591-87616211-802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4日
- ZXWT-2021-280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版(1).doc
货物和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XWT-2021-280
采购人: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 邮 编:350003
电话:0591-87616211-802 传 真:0591-87568219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E-mail: zxzb06@126.com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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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6
一、总则 6
二、投标人 6
三、招标 6
四、投标 7
五、开标 11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12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2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3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15
一、资格审查 15
二、评标 17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6
第六章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3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7
注:本招标文件共77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XWT-2021-280。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一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获取招标文件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1月 日 至 2022年01月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者,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其他方式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者须按投标邀请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投标邀请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http://www.fjzxzb.com/newshow.aspx?NewsID=7)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或发邮箱zhixin04@126.com,我公司将招标(采购)文件发送至贵公司邮箱。未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并不受理其投标。
6.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电子版)。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1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7.2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7.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2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8.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采购人: 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0591-62718872
10、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打算14层A区
网址:http://www.fjzxzb.com/
联系人: 张小青、杨天合、康佐明
联系方式:0591-87616211-802
邮箱:zxzb06@126.com
附1:账户信息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项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 编列内容 |
1 | 6.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
2 | 10.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报价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5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 |
3 | 10.5-(2)-③ |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
4 | 10.7-(1) |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
5 | 10.8-(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6 | 10.10-(2) |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应密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无 |
7 | 12.1 | 本项目推荐合同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
8 | 12.2 |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投标人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评标委员会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他们之间的排名顺序。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
9 | 15.1-(2) |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
10 | 15.4 |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内:自招标文件领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②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截止后至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前的期间内: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3)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
11 | 16.1 |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91-62718898 |
12 | 18.1 | 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fjzxzb.com/。 |
13 |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①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预估采购金额(即为人民币4900000元)为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费用,标准如下:50万元以下的部分, 收费费率标准:1.00%;50-100万元的部分, 收费费率标准:0.9%;100-500万元的部分, 收费费率标准:0.5%。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 (3)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名: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 |
14 | 9.5 |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⑤退还投标保证金函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正本应用A4幅面(图纸除外)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
②副本应用A4幅面(图纸除外)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10.5条第(2)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是否到达按照保证金缴纳账号记载时间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④终止招标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4、9.5、9.6条规定之一;
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采购合同
13.1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注:《资信证明》若注明复印无效的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未提供。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声明函 | 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合同包:1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不合格”条款的规定; |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
---|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包:1
包一般情形
明细 |
---|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技术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 |
技术符合性
明细 |
---|
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的。 |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商务符合性
明细 |
---|
出现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任一条款的。 |
出现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明细 |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有出现任何可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合同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F2+F3+F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技术项评审因素和商务项评审因素的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独立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各项分数计算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2位数。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满分为1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项满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0%的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4、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
②技术项(F2)满分为7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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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微偏差 | 9 | 根据投标文件细微偏差情形的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存在细微偏差的,得9分;有出现1项细微偏差的得8分,有出现2项细微偏差的得7分,出现3项及以上细微偏差的得6分。 |
2.蔬菜基地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蔬菜基地情况进行比较评分,并承诺中标后能投入本项目使用:单个基地面积≥300亩,得3分;200亩≤单个基地面积<300亩,得2分;100亩≤单个基地面积<200亩,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基地合作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资金往来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基地照片及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3.养殖基地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自有或合作的养殖基地情况进行比较评分,并承诺中标后能投入本项目使用:单个基地面积≥300亩,得3分;200亩≤单个基地面积<300亩,得2分;100亩≤单个基地面积<200亩,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基地合作协议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资金往来证明或自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基地照片及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4.冷藏(或冷冻)库总面积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在项目所在地(福建省内)自有或租赁冷藏库(或冷冻库)总面积(M)的情况进行打分: M≥2000㎡的得3分;1000㎡≤M<2000㎡的得2分;500㎡≤M<1000㎡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自有产权的提供冷藏库(或冷冻库)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的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租金付款凭证复印件;②冷藏库(或冷冻库)场所清晰照片。否则不得分。 |
5.仓储总面积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在项目所在地(福建省内)自有或租赁仓储总面积(M)的情况进行打分: M≥5000㎡的得3分;3000㎡≤M<5000㎡的得2分;1000㎡≤M<3000㎡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租金付款凭证复印件;②仓储场所清晰照片。否则不得分。 |
6.人员配置 | 3 | 6.1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及以上食品行业经验,得3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工作年限有效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 | 6.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有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人员得1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3 | 6.3为保障服务品质及正常履约的需要,投标人需对投入该项目工作人员合理分工并作出计划,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投入人员配置、分工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采购人员5人或以上、拣配人员10人或以上、加工人员10人或以上、配送人员5人或以上、仓库管理人员3人或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清单内需体现人员分工情况。②人员清单中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③人员健康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均不得分。 | |
7.运输车辆配置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自有车辆 (要求为冷藏车)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在满足3辆的基础上;每增加1辆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自有车辆登记证或者购买车辆发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车辆为冷藏车的照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计分。 |
8.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 ||
1 | 8.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场地的得1分,须提供投标人食品安全检测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合同)、场地平面图、功能区照片证明,未提供齐全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
9.检测设备配置 | 3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 “检验(检测)”设备情况进行评分,配备的农药残留检测设备、兽药残留检测设备、金属检测仪、瘦肉精检测仪、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细菌检测仪、病害肉检测仪、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稻谷精米检测机、酶标仪、抗生素检测仪等检测相关设备配置的完备情况,每提供一种上述检疫(检测)设备的得0.3分,满分3分。上述设备若为自有的须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实物照片,若为租赁的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实物照片、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资金往来凭证,否则不得分。 |
10.食品追溯 | 2 | 投标人具备食品追溯管理能力,根据投标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一品一码”要求,做到食品采购信息可追溯,投标人提供在“一品一码追溯查询系统”或“食品生产经营追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网络截图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11.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 3 |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主食类货物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标准(检验报告具有“CNAS或CMA”标识)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须2021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被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每提供一份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0.5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3 | 11.2投标人所提供的副食品类货物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标准(检验报告具有“CNAS或CMA”标识)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须2021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被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每提供一份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0.5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
3 | 11.3投标人所提供的果蔬类货物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标准(检验报告具有“CNAS或CMA”标识)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须2021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被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每提供一份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0.5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
3 | 11.4投标人所提供的冻品类(含冰鲜水产品)货物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标准(检验报告具有“CNAS或CMA”标识)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须2021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被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每提供一份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0.5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
3 | 11.5投标人所提供的肉类、活鲜、贝壳类货物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标准(检验报告具有“CNAS或CMA”标识)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须2021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被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每提供一份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0.5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
3 | 11.6投标人所提供新冠核酸检测报告(包括冻库、加工场所、冻品外包装或所供应的冻品等),每提供一份检测结果呈阴性得0.5分,满分3分。 检测报告须2021年1月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被检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名称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按照以上要求每提供一份有效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0.5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 |
12.供应链管理系统 | 3 | 投标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线上商城(或线上APP),并支持电脑或手机终端平台下单的,得1分;注:①若管理系统为投标人自行开发的,需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著作权人应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母公司,如著作权人为投标人母公司的,还应补充提供投标人母公司出具的该软件已授权投标人使用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②若管理系统为投标人采购的(非自行开发的),需提供“购置合同、购置发票(购买方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在(1)的基础上,投标人的上述线上商城(或线上APP)具备以下功能(类别1:订单管理、类别2:库存管理、类别3:物流配送、类别4:结算系统或客服售后)的,每具备上述一种功能的再得0.5分,本小项满分2分,需提供截图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
13.配送方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情况(包含配送流程图及配送保障措施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备性),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3分,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4.应急预案 | 3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应急预备方案(含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非典、甲流、新冠肺炎等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应对能力强、能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且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强内容全面详实的得3分;应对能力较强、能相对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且方案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内容全面的得2.8分;应对能力一般、能解决问题且方案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6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15.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 3 | 根据投标人为保证食品安全采取的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进货索证索票、产品留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虫鼠害控制、清洗消毒、疫情防控措施等方面),由评委进行评分:承诺内容详实、完整、可操作强的得3分;承诺内容部分详实或部分内容可操作的得2.8分;承诺内容存在缺漏但基本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得2.6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
16.加工设备 | 3 |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设备情况,如冻肉切片机、切块机、切丁机、土豆去皮机、切菜机、绞肉机、砍排机、锯骨机、真空包装机、高压冷水清洗机等,每提供一种上述设备的得0.3分,满分3分。须提供自有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实物照片,否则不得分。 |
③商务项(F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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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系认证情况 | 3 |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农副产品、初级农产品、生鲜农产品(含鲜冻畜禽产品、水产品、新鲜果蔬)、乳制品、粮油制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等】的得3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查询不一致,本项不得分。 |
2.履约能力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查询不一致,本项不得分。 |
3.食品安全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查询不一致,本项不得分。 |
4.HACCP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HACCP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查询不一致,本项不得分。 |
5.供应安全认证 | 1 | 投标人具有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查询不一致,本项不得分。 |
6.食品安全保险情况 | 3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进行评分,保额≥8千万的得3分,8千万>保额≥4千万元的得2分,4千万元>保额≥2千万元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保单、发票复印件,否则本项不得分。 |
7.业绩 | 2 | 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独立完成或正在履行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同类型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得0.2分,满分2分。【注: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相应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项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或收款凭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同一单位的业绩不重复计分。 |
8.企业荣誉 | 1 | 根据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相关的表彰或荣誉证书情况进行评议:获得省级或以上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0.5分,获得市级荣誉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0.25分,此项满分为1分。须提供获得者与投标人相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9.企业信用 | 3 | 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因商品质量、服务等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进行评分:未被处罚的得3分,每处罚一起(资格要求涉及的情形除外),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页查询结果打印页,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
10.退换货及补货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不合格产品退换及补货方案,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得2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得1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无针对性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1.售后服务方案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响应时间、方式、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具体方案等,由评委进行评议,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且获得商品售后服务五星级体系认证得2分,方案较科学、较合理的、未获得商品售后服务五星级体系认证得1分,方案一般,内容不够科学、合理、未获得商品售后服务五星级体系认证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0.5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④加分项(F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本项目为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食堂中所涉及的食材均在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肉类(猪肉、牛肉、羊肉及禽肉)、蛋类、冻品、水产品、鱼类海鲜、米面油、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及副食品、牛奶酸奶等物资,包括采购、运输、售后 服务等,配送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数量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贵公司的竞争实力。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证提供的食品不过期、不变质,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不得提供含有瘦肉精等食品。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卫生标准等问题所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本项目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须出具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必要时中标人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检验证明。
4、本项目预算金额(预估采购金额)为490万元/年,该项目采购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使用量来定。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或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即预算金额)完结则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到期前1个月或合同金额剩余20%,中标人应提前告知采购人;若未及时告知采购人,因此造成超额采购,采购人将不予支付超出合同金额的款项。
5、以基准价×中标人中标折扣作为结算价格,以实际供应量为结算数量,采购合同供货期内中标折扣不再调整。投标人所报投标折扣应考虑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保险、装卸、税金、合理利 润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产品质量及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肉类(猪肉、牛肉、羊肉及禽肉)、蛋类、冻品、水产品、鱼类海鲜、米面油、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及副食品、牛奶酸奶等物资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关于用餐的标准要求进行供货。
2、大米: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质量等级为一级或以上的大米;收割年限:不得提供陈年米;产品具备SC认证。
米粒色泽精白色或淡青白色,有光泽,呈半透明清澈饱满;米粒形态:呈长形或椭圆形,子粒均匀,组织紧密完整,有少量碎米,无霉变,无虫害,无杂质;气味:具有纯正的香味,无霉味、无腐败、无异味。不允许有糟糠、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质量问题。不刨光,不二次封口,出厂及保质日期清晰可见,保质期不得少于该商品原有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3、蔬菜类: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中标人销售给采购人的蔬菜应色泽新鲜、青嫩、干净、外形完整均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蔬菜须每日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生菜、白菜、通心菜、苋菜等绿叶菜类及大白菜、椰菜等普通叶菜。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茄果类:西红柿、茄瓜、圆椒、尖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异味。
水生菜类:藕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香辛类:西芹、芹菜、香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味道。
4、动物产品:
鲜肉产品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热鲜肉,鲜肉从屠宰场出库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注水”肉、母猪肉、病死禽畜肉、冷冻肉,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①新鲜猪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猪肉品质证明;
新鲜牛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稍暗,脂肪洁白或呈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黏手、弹性好;具有新鲜牛肉味。
新鲜羊肉要求: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质坚硬而脆。有明显的羊肉膻味。一用手指按压后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原状。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粘手。
②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
③水产类:从产地到岸并加工后,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10小时,且全程需专业冷链保障。鲜鱼成活率100%,眼球饱满,角膜透明,鳃色鲜红,鳃丝清晰,鱼鳞鲜明有光泽,不易脱落,体表有光泽,肌肉坚实有弹性,鱼腹无膨胀现象,肛门凹陷,肉的横断面有光泽,无异味。虾,头胸节与腹节连接处紧密,虾体甲壳下不泛红,虾体组织完好,细胞充盈水份,膨胀而富弹力,虾体外表洁净,触之有干燥感。蟹,手提蟹体,肢体(步足)向下松垂为新鲜,腹脐上方没有黑色“骨印”泛出,“
ZXWT-2021-280福建省景冠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版(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