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ZJ2021-C-029-A。
二、项目名称: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科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号楼508。
成交金额:陆拾捌万玖仟伍佰元整(人民币68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学校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环体路10号,根据学校食堂现场布局和配置情况,早餐100人、中餐250人、晚餐100人同时就餐。目前的管理模式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儿童业余体校是全年供餐,节假日没有休息,寒暑假增加训练的就餐运动员300余人。为了提升食堂的品质和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供餐,食堂应该配置至少9名员工。食材的采购由学校统一采购,按照学校要求加工制作。 服务要求: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确认采购人提出的要求,2小时内解决。 服务时间: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时间起壹年。 服务标准: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正、郭苦建、张丽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成交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2、成交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103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
地址:锦帆路216号。
联系方式:0512-6521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殷永军。
电话:0512-65213156。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徐杰、沈鹰。
电话:0512-62826523。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苏州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
采购编号:SZZJ2021-C-029-A
采购项目:餐饮服务
采购类别:服务类-运行保障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采购基本要求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第二章 采购基本要求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审办法
磋商邀请函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餐饮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1-C-029-A。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餐饮服务。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学校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环体路10号,根据学校食堂现场布局和配置情况,早餐100人、中餐250人、晚餐100人同时就餐。目前的管理模式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儿童业余体校是全年供餐,节假日没有休息,寒暑假增加训练的就餐运动员300余人。为了提升食堂的品质和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供餐,食堂应该配置至少9名员工。食材的采购由学校统一采购,按照学校要求加工制作。
(2)项目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3)服务要求(包括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确认采购人提出的要求,2小时内解决。
(4)验收要求:标的物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所作承诺。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时间起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2年1月6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政府采购CA办理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400-166-2366,0512-81876166,18550096817。
(2)咨询QQ:255830601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2年1月13日10:00时起至10: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3日10:3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执行。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电子化要求
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
地址:锦帆路216号。
联系方式:0512-65213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殷永军。
电话:0512-65213156。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徐杰、沈鹰。
电话:0512-62826523。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第二章 采购基本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声明书(格式详见第三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三章,如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现场代表则无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现场代表则无须提供)。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6、响应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7、响应单位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8、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9、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本项目所必须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如有须提供)。
10、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且涉及到是否实质性响应的相关材料(如有须提供)。
11、针对本项目相关方案说明。
12、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自拟)。
13、服务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14、对本次响应的其他有关说明(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提供)。
15、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响应单位必须提交上述1至13项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非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
1、电子化要求
1.1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1.2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
二、磋商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采购活动。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
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凭保证金原件、身份证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保证金原件或身份证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9、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逾时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2、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三、磋商保证金:无。
四、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原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4、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磋商文件报价和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交;
6、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
7、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最终报价的不满三家或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
8、最终合同单价由供应商提供,若未提供明细报价的则合同单价按最终报价与第一次报价总价的下(上)浮比例同比例下(上)浮)。
9、供应商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10、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
10.1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必须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提出。
10.2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3质疑应采用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以采购公告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为准。
10.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一百二十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明确或短于上述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无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2.成交通知书
1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成交通知书》。
12.2《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放《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依据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未成交通知书》并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名。未成交供应商须在自成交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3、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支付
13.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0350.00元。
13.2代理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3.3成交单位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13.4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9190154740002582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13.5成交单位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声明书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我们的报价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单位,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供应商。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本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成交后若不履行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们愿承担一切责任。
8、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并同意采购文件中关于保证金的规定。
9、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成交服务费。
10、与本次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 联系人员: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供应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并以本公司的名义在 号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_________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商务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若与事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响应报价表
项目响应报价表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合计金额 | 人民币(大写)圆(¥(小写)元) |
注:供应商须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未按本表规定格式提供则视为无效。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响应单位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 注册号 | 电话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金 | 传真 | ||||||
单位简历及机构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中级职称人员 | ||||||
资产总计: 万元;资产净值: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M2,产权: M2 / 承租: M2 | ||||||||
销(零)售额: 年 万元; 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年 万元; 年: 万元 | ||||||||
主营项目: | ||||||||
其他情况说明 |
6、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
序号 |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填:“实质性响应”或 “非实质性响应”) |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如未作要求则无需填写) | ||
注:上述内容如未按照本表规定格式提供则视为无效。未按采购要求逐一填写承诺事项或承诺内容或承诺内容任意一项填写“非实质性响应”,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7、服务承诺书
序号 | 名称 | 谈判供应商承诺的内容 |
1 | 项目负责人 | (提供姓名和联系电话) |
2 | 服务期限 | |
3 | 服务承诺 |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 若供应商未在此函中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明确选择,视为非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0、投标保证承诺书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采购编号 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1、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按壹万圆计)。
(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2、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件: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需求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餐饮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ZJ2021-C-029-A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1 | 苏州市儿童业余体校餐饮服务 |
2、项目概况
(1)学校位于苏州市姑苏区环体路10号,根据学校食堂现场布局和配置情况,早餐100人、中餐250人、晚餐100人同时就餐。目前的管理模式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儿童业余体校是全年供餐,节假日没有休息,寒暑假增加训练的就餐运动员300余人。为了提升食堂的品质和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供餐,食堂应该配置至少9名员工。食材的采购由学校统一采购,按照学校要求加工制作。
3、服务要求:
按照“四个最严”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国家三部委第45号文件),从思想认识、措施保障等方面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
推行先进管理模式:食堂量化分级优秀率达100%;“五常”管理100%实施;“明厨亮灶”正常运行、维保100%。
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卫生、实惠、可口为目的,科学配餐,营养配餐,不断提高膳食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安全。
根据学校实际要求为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的集体用餐服务和承办各类活动、赛事的接待用餐服务。
三、采购要求
1、食堂基本要求: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早餐7:00-8:30,午餐11:30-12:55,晚餐17:00-18:30。就餐按时供应,不得拖延。
2、明码标价,定期公布(每周五上午公布下一周菜单)。
3、早餐满足10个品种;中餐品种包括3个大荤、2个小荤、4个素菜、1个免费汤、1个酸奶、1个水果、1个粗粮;晚餐品种包括3个大荤、1个小荤、2个素菜、1个免费汤、1个酸奶、1个水果;每周三供应一次面条。
4、服务团队在进驻采购人时要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基本信息(身份证、简历)岗前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检,然后按有关规定,定期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采购人报备,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立即调整。
5、食堂内部管理要求:
食品卫生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严格控制物品损耗率并按规定程序报损。
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各类餐具物品年耗损率要控制在2%以内。
在餐厅管理中,不使用腐烂变质的主副食品,包括各类辅料,不供应变质饭菜,保证饭菜卫生质量。注意荤素、营养的搭配,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
餐厅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域划分明确。餐具严格洗、消、冲、保洁,利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
搞好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熟食、生料加工分开,杜绝生、熟食混放,每餐对食品留样、以备抽检。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内所有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定期对就餐场所、就餐桌椅、板凳进行打扫消毒。
确保餐厅操作的安全卫生,杜绝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事故。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每年由卫生检疫进行二次抽检,抽检得分列入考核;对抽检整改项目,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餐厅员工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上岗期间必须戴口罩,着工作服、工作帽,每个员工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
餐厅内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餐厅、操作间、室外通道、楼梯等区域,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6、服务团队在学校领导下做好食堂自主经营服务,在学校专职食堂经营管理负责人的管理下开展具体工作,并接受学校膳管会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伙食质量、卫生等常规管理工作由中标餐饮团队负责,学校对食品安全、产品定价和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月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由学校负责实施。
7、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在成交后壹个月内办好本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经营许可证,未能按时办理的将暂停营业直至办理完成后方能恢复营业。因自身原因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市(区)创建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处罚的,由投标服务团队承担全部责任,学校不负连带责任。因成交单位服务团队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由成交单位负全部责任。未按上述要求承诺或未提供承诺的,视同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8、食堂工作人员要有相关的健康证明,严禁无证上岗。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委餐饮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9、服务团队必须保证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与就餐环境达到苏州市相关要求,学校负责监督,并定时检查。
10、食堂设施:学校根据集体用餐服务需求提供所有的设施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成交单位服务团队负责妥善使用好所有设施设备及日常维护。
11、成交单位所委派的符合要求的团队服务人员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必须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换人。
12、服务团队要根据学校自主经营需求,明确服务宗旨、经营理念和提供具体措施,要制定完整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要配合学校创建温馨的餐厅文化,并配合学校做好成本控制、利润核算,菜肴价位控制等。
13、服务团队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在服务期间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条件接受学校管理,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和遵守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14、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若提供虚假承诺,将按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理,由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响应供应商承担。未按上述要求承诺或未提供承诺的,视同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15、因成交单位团队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负责人赔偿,若直接负责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16、市场风险:响应单位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等的风险,一旦成交,不得擅自缩减团队服务人员,并接受学校的实时督查。
17、服务团队工作人员的月薪,由学校按成交合同中约定的金额,统一交给服务团队(单位)按月发放。服务团队 (单位)同时也须保证按社保相关要求为团队成员提供各类保障性待遇。
18、为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打造“安全、文明、美味、温馨”的供餐服务特色。
19、成交单位团队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0、食堂内配套设施设备、电路、网络维修及下水道疏通等,成交单位团队必须每天向学校反馈运行情况,若有问题必须及时提出,由学校负责处理,费用纳入学校成本核算中。若由于成交单位反馈不及时等而耽误饭菜的供应,则由成交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21、为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为提升服务团队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对食堂集体用餐服务团队实施绩效管理考核。由学校膳管会每月对管理团队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出现安全事故,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
22、若成交单位在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严禁将成交的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他人;
2)严重违反采购人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或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3)采购人组织的对成交单位的月考核不合格的;
4)派驻采购人的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年龄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年龄要求,采购人要求更换拒不更换的;
5)成交单位长期(连续两个月内)有人员不到位,实际到岗人数(岗位)未达采购文件规定的人数,影响服务管理质量的,经采购人要求成交单位及时改正,成交单位仍拒不改正的;
6)成交单位派驻的服务人员有健康状况不达标、无法提供健康证明或体检合格证的,采购人要求成交单位及时改正,成交单位仍拒不改正的;
7)出现重大食品安全或事故问题,包括因成交单位管理出现严重失误,导致采购人或成交单位出现食物中毒等生命财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如有人员伤亡医药费在2万元以上的或有财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成交单位对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23、采购人如未按约付款的,则成交单位应书面催告;经成交单位催告后仍未付款,则每逾期一日,承担应付款万分之零点三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达30日的,则成交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采购人赔偿未履行部分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四、响应说明
供应商须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下证明资料,缺失、不符、失效或不提供者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成立满一年的法人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在本年度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相关设备的购置证明和以下相关技术人员由供应商为下列人员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盖社保部门章,否则无效)和用工合同:
(1)相关设备包括:无。
(2)相关技术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税务登记证(如有)和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对应证明资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五、综合要求:
1、采购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全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所提供的标的物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质量技术规范与标准。若采购文件中涉及品牌或品牌导向,则仅作参考。
2、响应文件须如实进行响应,量化指标必须列明具体数值。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对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情况均须进行完整的阐述和说明。
3、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
4、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中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除支付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金额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5、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办法,但此标准不得对抗相关部门的验收和采购文件要求,未提供验收办法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各项检测,如不符合采购要求则不予通过验收。供应商对货物或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服务要求(包括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确认采购人提出的要求,2小时内解决。
7、凡涉及本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号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即甲方)与中标人(即乙方)就此次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招标文件;
(三)乙方中标(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四)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合同内容:
(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详见招标文件。
(二)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价格与支付:
(一)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成交)价格执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金额包括完成所有采购内容以及本项目所需的劳务支出、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二)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甲乙双方月结帐一次,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支付该月款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及发票。
2、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个人)。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帐、承兑汇票等。
(四)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责任处罚:
卫生方面
1、无证(健康证、工作牌)上岗每人次处罚100元;
2、使用三无包装产品:购进每次处罚200元;加工使用每次处罚300元;向师生销售每次处罚500元。以上均并处没收或销毁该产品。
3、过期或变质产品:购进每次处罚200元;保管过程中造成,但没有及时销毁每次处罚300元;加工使用每次处罚400元;向师生销售每次处罚500元。以上均并处没收或销毁该产品。
4、凡荤菜类或清洗完毕的菜肴放置于地面及菜肴没有清洗干净的每次处罚200元;因菜肴未洗干净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加工成熟的热菜不加盖任何隔离,直接敞口存放的每次处罚100元。
6、违法使用色素等添加剂加工食品每次处罚200元。
7、采购食品未索证(按照卫监所的要求)或证照不齐或证照不符每次处罚300元。
8、凡发现餐具没洗干净,或餐具有异味、霉斑每次处罚200元,餐具未按照规定消毒或没有消毒记录每次处罚400元。
9、食品中发现有头发、苍蝇等异物的,经确认是操作过程中造成的,每次处罚100元。
10、在食品加工或销售间吸烟(发现烟头视为吸烟)每次处罚100元;边操作边吸烟每次处罚200元。
11、食品加工或销售间物品摆放整齐,无私人物品。操作台及地面干净整齐否则每次处罚100元。
12、食品及原材料应使用无色食品袋盛装,凡使用有色食品袋盛放食品,每次处罚100元。
13、凡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外包单位除承担一切民事(含经济赔偿)、刑事责任外,终止采购合同。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定及由于市场因素而导致的员工工资上涨等,甲方应在原来的基础上根据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2、乙方除应为保洁工人、工程人员、餐饮服务、接待人员等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外,还应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3、乙方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并配备一定的劳动保护必需品以供职工使用。
六、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合同至代理机构系统备案。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附则: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须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存。
第六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磋商小组各成员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也不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响应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时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响应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技术及其他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
(一)价格分值:10分
第一步:响应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响应报价视为无效,其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第二步:以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报价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标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标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2、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1)本项目并非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如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
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3、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4、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注:
(1)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上述针对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加分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服务管理方案(50分)
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总体计划和具体服务方案:27分
(1)描述对服务餐厅经营的目标和思路,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得3分;目标较明确,思路较清晰得2分;目标不够明确、思路不够清晰的得1分;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3分。
(2)提供相应的菜肴比较(品种菜单、品种丰富,菜式搭配等) 7分
根据学校要求制定供餐方案,对食堂供应窗口进行规划,提供拟供应菜肴的品种、数量及搭配方案,评委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架构全面且内容详细、菜肴品种丰富、菜式搭配合理的得7分;方案架构较全面且内容较详细、菜肴品种较丰富、菜式搭配较合理的得4分;方案架构一般且内容简单、菜肴品种较少、菜式搭配差的得1分;方案架构及菜肴品种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7分。
(3)学生共建活动 5分
协助学校以“全员育人”为宗旨开展共建活动方案,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方案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3分;方案不够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4)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5分
提供详细的节能手段及措施,措施到位,奖惩合理的得5分;措施较可行,有奖惩的得3分;措施不够合理,无奖惩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5)现场五常法推进方案 3分
现场采用五常法进行管理,评分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五常法推进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管理方案全面,推进计划合理得3分;管理方案较好,推进计划较合理得2分;管理方案简单,推进计划不够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3分。
(6)其它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及优惠措施,以上二点全面且内容详细的、贴合实际的得4分;以上二点均涉及但内容不清晰、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为4分。
2.投标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方案比较;23分
(1)根据投标人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能够很好地实现对餐厅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保障的得8分;方案较全面,对餐厅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保障度较高的得5分;方案一般,对餐厅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保障不充分的得2分;方案差,对餐厅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保障不到位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
(2)对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要合理使用,定期做好设备维护,提供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方案,评委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明确的使用规定,维护周期合理,责任明确的得5分;使用规定较清晰,维护周期较合理,责任较明确的得3分;使用规定不够明确,维护周期不够合理,责任不够明确的得1分;使用规定不明确,维护周期不合理,责任不明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3)人员管理方案:为保证餐厅稳定运营,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保证项目服务团队的整体稳定,评委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得5分;方案较合理得3分;方案不够合理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4)针对本项目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停水、停电等),根据预案详细内容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进行评定,应急处置方案全面、合理,能够快速响应得5分;应急处置方案较全面、合理,响应良好得3分;应急处置方案考虑不够全面,响应能力较差得1分;应急处置方案考虑不全面,响应能力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5分。
(三)人员服务综合素质比较(20分)
1.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凭得2分,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高级证书得1分,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或以上证书得3分。最高6分;
2.投标人服务团队中配备1名厨师长,有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或以上证书的得5分,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或以下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5分;
3.投标人服务团队配备2名红案厨师,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或以上证书,每提供一名得3分;具有中式烹调师四级(中级)或以下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高6分;
4. 投标人服务团队配备1名白案厨师,具有中式面点师二级(技师)或以上证书,得2分,具有中式面点师三级(高级)或以下证书得1分。最高2分;
5.投标人服务团队中有食品安全员得1分。
(四)投标人综合实力比较 (20分)
1.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的得2分。
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认证证书的得3分。
5.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上述1-5项认证证书必须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可查,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在此网站上查验的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6.响应单位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6分。
7.响应单位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项,有一个得1分,最高2分。
8.为以往服务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达3个及以上项目的得1分,每多2个项目加1分,最高2分,同时须提供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承诺书。
备注:供应商须针对评分内容提供对应资料并作出相关说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有关评分内容不得分,资料原件可用公证件原件代替。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