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承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JYD-20211108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承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白天鹅大酒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南路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承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承包期内下一年度承包合同,承包期限结束且职工对食堂服务满意可经中店乡政府研究后续签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项永峰、李拥军、陶双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4室,联系电话:0564-32182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S240与中横东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10米
联系方式:13733031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9楼31-34室
联系方式:0564-321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诺
电 话:0564-3218288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情况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六安市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响应情况表
公告
磋商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NJYD-20211108-1]金安区中店乡人民政府食堂经营权承包
招标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