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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南通市崇川区天福堂管理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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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5:55

项目概况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获取招募文件,并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2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以下称招募人)的委托,就招募人所需餐饮经营服务的项目,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募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2022005(ZM01);

2.项目名称: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3.经营预算: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年;

4.最低限价:人民币5万元/年;

5.招募需求:为向广大群众提供专业、实惠的餐饮配套民生服务,方便群众在东华塔陵园办理相关丧葬、佛事祭奠等活动,同时规范餐厅管理,营造更加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招募人决定对其管理处门楼餐厅的餐饮经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招募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约期限:叁年(即36个月),且有条件的续签2年(即24个月)。

7.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募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提供本次招募项目组织及实施经营的能力。

三、招募文件的获取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招募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下载本项目的招募文件。

2.招募文件售价:300.00元/份,该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在递交招募响应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

四、招募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招募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2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启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2时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启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招募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募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太平路178号;

联系人:冯杨明;

联系电话:0513-8526955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2022-1-14 招募文件.docx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招募文件


项目编号: NTHH2022005(ZM01)
















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第一章 招募公告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

第三章 项目需求11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16

第五章 合同授予和履约及经营费用给付22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23

第七章 招募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25













尊敬的响应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招募项目的竞争。为了保证本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招募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募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招募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募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获取招募文件,并于2022年1月26日下午2(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以下称招募人)的委托,就招募人所需餐饮经营服务的项目,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招募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NTHH2022005(ZM01);

2.项目名称: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3.经营预算: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年;

4.最低限价:人民币5万元/年;

5.招募需求:为向广大群众提供专业、实惠的餐饮配套民生服务,方便群众在东华塔陵园办理相关丧葬、佛事祭奠等活动,同时规范餐厅管理,营造更加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招募人决定对其管理处门楼餐厅的餐饮经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招募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约期限:叁年(即36个月),且有条件的续签2年(即24个月)。

7.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募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提供本次招募项目组织及实施经营的能力。

三、招募文件的获取

1.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招募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启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下载本项目的招募文件。

2.招募文件售价:300.00元/份,该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在递交招募响应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

招募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招募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2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启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2时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启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招募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募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太平路178号;

联系人:冯杨明;

联系电话:0513-8526955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招募文件仅适用于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募活动。

2.本次招募活动及其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招募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本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募公告及招募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当在获取招募文件或者招募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未提出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招募公告及招募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招募活动期间及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募公告及招募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招募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募文件要求提交招募响应文件,或者招募响应文件没有对招募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参与招募活动。

6.本招募文件内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少于”,不包括本数。

7.非招募人原因,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将其列入招募人单位的失信名单,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募项目相同标段的招募活动;为招募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募项目的其他招募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二、词语释义

1.供应商:指响应招募活动、参加本项目招募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直接控股:是指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响应:根据招募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招募文件,编制招募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招募活动的行为。

6.合同:供需双方根据招募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招募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7.甲方(招募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招募项目发起单位。

8.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招募人提供实施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服务:系指本次招募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实施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0.天:日历日;工作日:指排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外的其余日历日;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11.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供的实施服务的地点。

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在提供招募标的并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经营服务年度价款。

13.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招募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15.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招募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募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招募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代理机构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募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本项目招募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招募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招募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对招募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并通知到供应商,供应商对涉及招募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招募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募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并通知到供应商。

四、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本项目招募需求涉及经营场所和服务带来的社会民生经营效果,因此潜在供应商必须踏勘现场。有意愿参与项目招募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公告之日起,至招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的工作日内,联系招募人勘察现场并在招募响应文件“资格后审材料文件”内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格式,具体见第八章第四条(一)项第2点第(5)款]。

2.招募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日前自行实地察看有关现场和对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招募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募人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募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招募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本项目而勘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因此使招募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环境和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招募响应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募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作任何答复。

5.勘察现场的联系方式:

(1)联系人:冯杨明;

(2)电话:0513-85269552。

6.踏勘时间:供应商获取招募文件至开启截止日期前,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4时(北京时间)。

五、招募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招募响应文件由:资格后审材料文件、技术响应文件、价格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具体相关内容见本招募文件第八章

2.供应商按招募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招募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招募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3.价格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

六、招募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

1.各部分招募响应文件均为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

2.在每一份招募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募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招募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招募活动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招募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七、招募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各部分招募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招募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募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醒】招募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后审材料文件、技术响应文件中的“正本”或“副本”内,均不得含有任何价格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无效的招募响应处理。

八、招募响应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招募响应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招募响应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招募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招募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中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招募响应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招募响应无效。

5.招募响应报价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经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即项目从组织到整体运营实施的所有费用,其中包含:

(1)该项目的年度经营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响应招募文件要求等各项应有的所有费用。

(2)报价包含招募标的的一切经营费用,以及标的物使用期间涉及到可能的物业管理、场地装修、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等运营所需涉及的一切费用;该类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招募项目响应报价为一次报定。最低的招募响应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7.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8.本项目成交后应当与招募人签订3年(即36个月)经营服务合同;如成交人履行合同情况良好,经协商双方均同意的情形下,可以续签2年(即24个月)合同,但续签合同的年度经营费用合同价款应当为原合同年度经营费用合同价款的105%

9.本项目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从“招募响应保证金”中扣除,请参加招募响应的供应商在成本中自行考虑。

10.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募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招募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并按招募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否则导致报价无效的,按无效招募响应处理。

九、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2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启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注:未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格式如下:

疫情防控承诺书

致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切实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由贵司组织的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NTHH2022005(ZM01)] 的招募活动开启现场,作为 (填写供应商名称) 的法人代表或被委托受权人(填写参与人员姓名) 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承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南通市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项目开启、评审期间,全程戴好口罩,不摘下、不漏口鼻。

二、本人声明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三、本人声明,本次行程路线未经过中高风险区,途中没有去过人员密集场所,没有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

四、本人声明自当日进入项目开启现场前溯14天内没有出国(境)史,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区,也没有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有接触史。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人也没有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有接触史。

五、本人知道《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采取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 

本人接受并完全理解了以上规定并严格遵守;信守承诺,如果违反,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签名)


单位:(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十、招募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招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招募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招募响应,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与招募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招募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招募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招募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招募响应将被拒绝。

十一、招募活动费用

1.无论招募活动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招募有关的全部费用。

2.招募文件售价:300.00元/份,该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在递交招募响应文件时交纳给代理机构。

十二、招募响应保证金

1.本项目招募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2.供应商交纳的招募响应保证金 仅限银行汇票、本票、电汇 的形式(现金形式概不接收)带至招募活动现场,在递交招募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招募响应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71 6001 0400 2072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人民东路支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招募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招募响应文件。

4.供应商的招募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人与招募人签订的本项目标的服务合同生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募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招募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招募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与招募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募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招募人签订合同的(其他供应商除外);

(4)供应商在招募活动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技术响应说明

招募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

1.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一旦成交,在与招募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2.招募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招募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如有不同,则须提供逐一逐条响应的《技术条款响应正负偏离表》,并在其上明示偏离的部分。

二、项目背景

为向广大群众提供专业、实惠的餐饮配套民生服务,方便群众在东华塔陵园办理相关丧葬、佛事祭奠等活动,同时规范餐厅管理,营造更加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招募人决定对其管理处门楼餐厅的餐饮经营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

三、项目需求

1.提供标的物的餐饮经营;

2.负责提供配送天福堂管理处员工的餐饮。

四、标的物概况

1.东华塔陵园管理处所属门楼餐厅共有两层,总建筑面积918平方米。本次对外招募的房屋为:一楼就餐大厅、操作间、冷菜间、库房等计459平方米;二楼就餐大厅、员工餐厅面积459平方米。该餐厅主要提供丧葬、佛事祭奠等活动餐饮服务。

2.标的物配置说明(注:供应商应自行到东华塔陵园现场踏勘,并取得现场勘察函。):

(1)操作区域(含所有场所内的设备):以现场实际设备清单为准、1.5P挂壁式空调1台。

(2)一楼就餐大厅配备餐桌椅共**套,5P立式空调3台。

(3)二楼就餐大厅配备餐桌椅共**套,5P立式空调4台。

(4)二楼员工餐厅配备餐桌椅共2套,5P立式空调1台。

合同履行期限

1.经营服务期叁年(即36个月)。

2.如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良好,经协商双方均同意的情形下,可以续签2年(即24个月)合同,但续签合同的年度经营费用合同价款应当为原合同年度经营费用合同价款的105%。

六、服务要求

1.具有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制和职业化的餐饮管理团队,提供专业化的管理、规范化的操作,主要服务人员、烹饪负责人必须是正式入职员工(需缴纳社保),具有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经营管理经历,有涉及白事餐饮从业经验。

2.食堂现场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熟悉殡葬餐饮工作规律和特点。烹饪师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证书。

3.技术要求:

(1)人员配置:必须配置不少于2人的专职服务人员,工作期间规范化管理,统一着装;

(2)内部管理:如规章制度、服务标准、管理措施、原料的采购、卫生安全保障、消防安全规范等;

(3)承诺一旦获得本项目招募成交供应商资格后,提供由招募人认可的对外服务经营的标准菜单(白事)。

七、经营要求

1.经营基本要求

(1)供应商除须履行本招募文件及所签订合约内所述职责,供应商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供应商法人为第一责任人,遵守招募人“让利民服务民生”的招募方针,供应商还必须严格遵照国家和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好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和食品卫生,并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健康要求,保证人员用餐安全,确保用电、用气及公共场所的安全和服务期内维护好项目资产

(2)供应商不得将标的物使用权整体及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经营使用,不得在标的物场所内从事经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任何业务服务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经发现,招募人有权当即终止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3)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南通市用工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承担其雇员的人力资本费用,承担未正确执行劳动用工规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自愿接受招募人的监督。

(4)招募人提供必要的厨房设备、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供应商在对外经营的基础上,还应满足招募人工作的用餐需求,保障招募人职工(含配送天福堂管理处员工的餐饮)在工作期间的中午就餐(注:每周四之前提供下周带量菜谱,就餐标准按招募人的规定执行,招募人按实际就餐人数与供应商按月结算。)

2.标的物餐饮经营工作要求

(1)供应商依法应报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安全安监等部门审核后方可经营的,须办理一切相关法律手续,合法经营。

(2)烹饪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3)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报告招募人,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厨师证亮证操作,并公示于餐厅内。

(4)餐饮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5)各类蔬菜、肉、鱼等必须先洗后切,做到无泥沙杂物、无腐烂变质,杜绝食物中毒,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6)饭菜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热、保洁。

(7)保持餐厅内部、用餐区域环境卫生的全面清洁:

①厨房、餐厅要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油垢,地面无油垢、污迹、杂物。

②每天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保持干净整洁。餐后应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③对剩余饭菜进行及时、适当的合法合规处理,对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

④做好消除蚊、蝇、蟑、鼠害的工作。

⑤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⑥每周要对厨具、餐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8)安全要求:

①根据食品卫生法,坚持做好每餐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每份不少于100克,杜绝食物中毒。

②每餐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燃气、电源、水源,并做好记录。发现设施设备、炉灶炉具故障及时维修,确保正常操作运行。

3.经营工作管理及考核

(1)东华塔陵园餐厅是本项目对外招募供应商经营服务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必须服从招募人(即东华塔陵园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必须支持和配合招募人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接受招募人的管理、指导、监督、考核。

(2)对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公示,须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接受防疫、卫检部门的检查、考核,做到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

八、综合要求

1.本项目的经营服务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活动,供应商的工作人员须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募人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菜品质量,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承诺和服务标准,不随意加价或改变标准,不与客户发生争执或冲突,而侵害或变相侵害消费者利益,切实做到并符合招募人提出的“让利于民服务民生”的本项目招募方针。

2.本项目招募标的物餐饮所涉及设施、设备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运行记录、值班记录完整、填写规范、交接手续齐备,检索方便。门楼餐厅所产生的所有水、电费用均由外包服务商承担。餐厅原配置的设备设施,含水电耗材等发生故障或损坏,由供应商负责维修。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资格审查、违规处罚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外包服务商自行承担。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社保等法律规定的保险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服务经营的餐饮场所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规范经营,招募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卫生、消防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经督查整改不到位,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经营者自负。

4.供应商须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管理服务标准、现场食品安全标准指导、清洁消毒卫生工作要求等制度。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所提供的服务不能令招募人满意,如:减少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经营期间的餐饮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低、工作态度恶劣等,则招募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更换持证的从业人员。

5.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员工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医疗、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在合同服务期内,出现任何劳动用工问题,跟招募人无关,招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6.供应商所供菜肴保证卫生合格,品种多样,量足、质优,价格合理,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餐饮服务,接收客户监督,连续3次(含3次)被投诉,经核实确实服务质量差菜品差的,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罚1000元,情节严重的,招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注:涉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除款项的,供应商应当补足。)

7.供应商配合招募人对其所进食品原料质量进行检查抽查,杜绝过期、变质腐烂的食品原料进入餐饮经营。

8.供应商在招募人和其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情形,招募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注:涉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除款项的,供应商应当补足。)

9.供应商在接受防疫、卫检部门的检查、考核中有不合格情形的,招募人将按照处罚金额的2倍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累计3次及以上的,招募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并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供应商的合同。(注:涉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除款项的,供应商应当补足。)

10.供应商出现严重失误时(食物中毒,用水、电、气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招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注:涉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除款项的,供应商应当补足。)

11.因供应商提供不洁食物造成就餐人员(含招募人单位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含医疗、赔付等)责任与相应的法律后果,且招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注:涉及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扣除款项的,供应商应当补足。)

12.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出现人为损坏情况,招募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照价赔偿。

13.供应商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出经营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4.免责声明:招募人如遇上级规定或政策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招募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供应商不得追究招募人的违约责任。同时,在标的项目所涉设备资产无损坏的情形下,招募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 7日历天 内,本项目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汇至招募人账上的凭证,与招募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履约保证金收取账户信息:

(1)户名: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2)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支行

(3)账号:5003 0188 0000 0329 2051 002(打款时请备注: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在合同履行完毕,且承租期间内无违约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招募人的资产未有损坏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并在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完成后起的15个工作日内,招募人凭供应商的申请,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5.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形,招募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视同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募人亦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供应商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年度经营费用给付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日内,一次性支付标的项目单年度经营费用合同价款的100%,先交后经营;

2.合同履约至第12个月时,缴纳下一年度经营费用合同价款的100%,以此类推至经营服务期结束。

3.逾期超过10天不交的,视同违约,招募人有权终止并解除本项目标的经营服务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一、招募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募活动

1.成立招募评审小组。招募评审小组由招募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招募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

2.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招募活动评审会。

二、开启

1.招募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

2.开启时间:2022年1月26日下午2时整。开启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启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代理机构主持开启并记录,及时处理招募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回避申请。

4.开启后招募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招募响应文件,否则将被视作失信行为而承担可能的后果。

5.开启后,招募人委托招募评审小组根据招募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的招募响应供应商进入评审,参与项目的技术、价格响应评审综合环节。

6.资格审查时间:开启后当即开始

7.资格审查中包含对招募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具体如下

(1)招募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招募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2)不良信用记录指:招募响应供应商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代理机构将在招募响应截止后1小时的时期内查询招募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查询及记录方式:招募人或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涉及的如网页、相关记录文件等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招募响应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招募人或代理机构查证查询核实的结果为准。

(5)在本招募文件规定的招募响应截止时间之后,涉有的查询网站信息或记录文件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招募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或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核对的依据。

三、评审

(一)评审事项

1.符合资格要求的招募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2.评审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

3.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募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招募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招募响应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招募评审小组推选评审组长,招募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招募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招募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6)根据招募评审小组的要求介绍招募文件。

(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招募评审小组依照招募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募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招募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募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募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审结果,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招募评审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招募人、代理机构发现招募评审小组未按照招募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招募活动。

(9)评审工作完成后,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支付规定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含招募人代表)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4.招募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招募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合格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募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可以要求招募响应供应商对招募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3)按招募文件载明的方法确定成交人;

(4)招募评审小组发现招募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招募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募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招募评审工作,与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募文件,重新组织招募活动。

5.招募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招募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募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招募评审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招募评审情况和招募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招募评审程序中的有关记录由招募评审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5)招募评审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招募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报告。

(6)招募评审小组评委在招募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7)招募评审小组成员有义务及责任配合招募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除招募人代表、招募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招募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招募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7.一切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8.招募活动开启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招募响应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严禁向响应供应商或与招募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单位)泄露。

9.在招募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过程中,供应商对招募人和招募评审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招募响应资格。在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招募人和招募评审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评审方法和程序

1.招募评审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招募评审。

2.招募评审小组将按照招募文件的规定,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招募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指招募响应文件满足本项目招募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招募响应供应商推荐为成交人的评审方法。

4.招募评审小组严格按照招募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招募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

5.对招募响应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招募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启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

6.评审程序技术响应评审——价格响应评审——确定成交人。

7.本次项目技术和价格响应评审的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1)“技术响应评审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8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2)“价格响应评审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2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8.招募评审小组评委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和价格响应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9.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10.招募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响应评审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并与其技术响应评审得分相加为该招募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11.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招募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招募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综合得分排序并列第一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抽签顺序分别为各供应商递交招募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

12.评审结果按招募响应文件满足招募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1的招募响应供应商,招募人授权招募评审小组确定其为本项目需求服务实施的成交人,出具《评审报告》并将评审结果通知到所有招募响应供应商。

13.评审时,招募评审小组评委成员对评审细则若有争议,由招募评审小组评委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招募评审小组评委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招募评审小组评委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4.对落选的招募响应供应商不做落选原因的解释。

四、综合评分评审因素

1.技术招募响应评审表:(8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分值

1

资信(12分)

供应商每提供1份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的餐饮服务项目成功案例合同的,得2分,该项最高得6分;成功案例合同为正在履约的可加1分;成功案例为正在履约的白事餐饮项目的,可加2分;白事餐饮项目经营上满3年的,可加3分;评审因素可兼得,该项最高得12分。

12

2

服务方案(53分)

(1)评委以项目拟派人员配置的年龄、文化程度、资质、有无犯罪近记录等考察点出发,就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分三档按区间评定:0分<一般≤1分<良≤3分<优≤5分。

5

(2)拟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员具有食品安全员资格认证的,得3分;其他工作人员具有食品安全员资格认证的,得2分。拟派厨师具有等级证书的,得3分;评审因素可兼得,该项最高得8分。须提供供应商为人员缴纳的2021年度任意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8

(3)提供的拟派工作人员均具有健康证的,得5分。

5

(4)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服务流程的说明,评委综合比较是否全方位的进行管理,分三档按区间评定:0分<一般≤1分<良≤3分<优≤5分内评定;流程服务是否清晰到岗到人,分三档按区间评定:0分<一般≤1分<良≤3分<优≤5分内评定;评审因素可兼得,该项最高得10分。

10

(5)评委综合比较各供应商对本项目白事餐饮特定,提供的应急服务预案,针对方案的可操作性,分三档按区间评定:0分<一般≤3分<良≤7分<优≤10分。

10

(6)针对供应商就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评委分三档按区间评定:0分<一般≤1分<良≤3分<优≤5分。

5

(7)评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从项目服务目标清晰、综合规划(白事餐饮)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这2方面综合判断后,分三档按区间评定:0分<一般≤3分<良≤7分<优≤10分。

10

3

组织管理(15分)

(1)规章制度:提供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及标准、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这3项齐全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5

(2)内部管理:管理人员安排计划合理、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保证标的餐饮服务工作这3项出发,经比较后,分三档按区间评定:0分<一般≤3分<良≤7分<优≤10分。

10

2.招募响应最后报价评审:(20分)

(1)本项目最低限价为人民币5万元/年,低于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各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满足招募文件要求的参与评审价格中的算术平均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为2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20×(1-偏离价格/评审基准价)

注:偏离价格为最后报价与评审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招募响应文件未按招募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2.招募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3.招募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招募技术响应文件出现招募响应报价内容的;

4.不具备招募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招募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招募响应报价低于项目经营预算的;

8.不符合招募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9.招募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招募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竞争,其响应无效

1.直接或者间接从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招募响应文件;

2.按照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招募响应文件;

3.与其他的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招募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招募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招募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不同的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招募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不同的招募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招募响应事宜;

10.不同的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招募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1.不同的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招募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不同的招募响应供应商的招募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募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招募活动: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招募活动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低于经营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在招募活动中因重大变故,招募任务取消的,招募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招募活动,通知(公告形式)所有参加招募活动的供应商。

九、成交通知

1.招募活动结束后,招募单位将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告公示栏”内发布;

2.成交结果公告的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招募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且《成交通知书》是本项目招募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和履约及经营费用给付

一、合同授予

1.成交人在接到代理机构发出送达的《成交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与招募人签订招募年度经营服务合同[一式陆份,招募人、成交人各执叁份],所签合同不得对招募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招募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招募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招募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本项目标的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本项目招募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招募文件、成交人的招募响应文件及招募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募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造成招募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合同履约及经营费用给付

1.招募人和成交人应相互配合,按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经营服务按时按期的合同约定,履约并完成。

2.成交人履约到位后,成交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募人提出验收申请。招募人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3.招募人、成交人不按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中发现有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招募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4.按招募年度经营服务合同约定,成交人必须及时支付项目年度经营服务的合同价款。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称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项目招募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招募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招募响应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招募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招募活动评审过程中,凡主持人或招募评审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对招募评审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募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供应商应当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募活动程序环节的质疑。

5.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募人或代理机构。招募人或代理机构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6.对本次招募活动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须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与事实依据相关的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9.招募人或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与事实依据相关的佐证材料等工作。

10.对不能提供与事实依据相关的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1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送达招募人或代理机构。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招募人或代理机构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质疑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2.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招募人或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招募评审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日期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做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说明或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4.因质疑情况复杂的,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招募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招募人或代理机构终止采购,并建议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虽提供了与事实依据相关的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募人或代理机构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但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回复质疑不成立。

(4)经招募人或代理机构、相关专家或招募评审小组认定无事实依据的质疑,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5)质疑人明显有违事实的、使用虚假材料捏造事实的,以恶意方式质疑的,承担法律责任,招募人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并建议视情在区、市、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对该等质疑人依法予以处理,如列入失信名单等。










第七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一、招募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如下三部分组成:

1.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2.技术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3.价格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注:本次招募活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招募文件第二章第五条要求,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按招募响应文件3个部分,分别以密封件的形式递交。

二、招募响应文件的内容

(一)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的内容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募项目相同标段的招募活动;为招募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募项目的其他招募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提供招募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章)。

3.如为被委托受权人参加招募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4.提供招募响应供应商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成立不满12个月不需提供。)(须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参与本次项目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二)技术响应文件的内容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募文件要求而作无效响应处理,亦可能直接影响招募技术评审的得分。供应商应根据本招募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响应文件。

1.招募响应函。

2.资信

具有履约经验,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本项目餐饮服务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以提供的合同材料为准。

3.服务方案

以服务现场的数据结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编制提供响应本次项目的经营服务方案,即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与整体实施计划,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拟派人员配置、管理:提供食堂服务的人员配备计划,须明确列出拟派人员数量及工作职责,包含人员的履历、资质、无犯罪记录承诺、安排的服务等内容,并提供各项(如有)涉及到的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服务流程并详细说明;

(3)提供应急服务预案:含后勤保障等的详细说明。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如: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4.项目组织管理

(1)提供供应商的管理机构设置: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

(2)提供管理规章制度:提供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及管理措施,对餐饮经营人员的管理等方案,其中应包括: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及要求、考核标准、奖惩制度、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价格响应文件的内容

【特别说明】价格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招募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

1.招募响应报价表。

三、招募响应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具体见下页。












招募响应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招募响应文件



对应招募响应文件,相应填写: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技术响应文件

价格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NTHH2022005(ZM01)





















供应商:参加招募响应单位全称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四、招募响应文件内容

(一)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1.资格后审材料清单目录表

序号

资格后审材料清单

自行检查是否提供(

1

提供招募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章)。

3

如为被委托受权人参加招募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4

提供招募响应供应商202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成立不满12个月不需提供。)(须加盖公章)。

5

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参与本次项目招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

1)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作为提供的资格后审材料文件内的资料首页清单目录。

2)所有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供审查及留存!








2.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1)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招募响应,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招募活动开启现场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为被委托受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编号: NTHH2022005(ZM01)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的招募响应活动。

被委托受权人在项目开启、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受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提供被委托受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启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 项目编号: NTHH2022005(ZM01)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招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4)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本公司愿意就贵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 项目编号: NTHH2022005(ZM01)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的招募活动进行招募响应。

本公司所提交的招募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招募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1.招募响应函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实施的 项目编号: NTHH2022005(ZM01)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的招募活动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招募响应工作,全权处理与本项目招募响应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募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招募项目服务经营的全部内容,我方的招募响应报价包括经营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即项目从组织到整体运营实施的所有费用,其中包含:

①该项目的年度经营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响应招募文件要求等各项应有的所有费用。

②我方报价包含招募标的的一切经营费用,以及标的物使用期间涉及到可能的物业管理、场地装修、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等运营所需涉及的一切费用;该类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招募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募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承诺提供的招募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招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4)我方愿意提供招募人在招募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招募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尊重招募评审小组所作评定结果,同时也清楚理解到招募响应报价最高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招募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招募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本项目标的年度经营服务合同的义务。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2.资信

具有履约经验,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本项目餐饮服务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以提供的合同材料为准。
































3.服务方案

以服务现场的数据结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编制提供响应本次项目的经营服务方案,即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目标与整体实施计划,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拟派人员配置、管理:提供食堂服务的人员配备计划,须明确列出拟派人员数量及工作职责,包含人员的履历、资质、无犯罪记录承诺、安排的服务等内容,并提供各项(如有)涉及到的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管理服务流程并详细说明;

(3)提供应急服务预案:含后勤保障等的详细说明。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如: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4.项目组织管理

(1)提供供应商的管理机构设置:包括:组织架构、机构设置;

(2)提供管理规章制度:提供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及管理措施,对餐饮经营人员的管理等方案,其中应包括: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工作标准及要求、考核标准、奖惩制度、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措施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价格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份“正本”和2份“副本”。)

1.招募响应报价表(格式表)

招募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项目编号:NTHH2022005(ZM01)

项目名称

项目标的年度经营服务费用合同价款给付

招募响应年度经营服务费用报价

(元/年)

南通市东华塔陵园管理处餐饮经营服务供应商招募项目

完全响应招募人和本项目招募文件要求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

(2)响应报价按本招募文件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的内容执行。

(3)一旦成交,响应报价即为本招募项目的年度经营服务费用的成交价。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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