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
2.采购需求:对泰州市口岸幼儿园学校食堂使用的①肉类、②冷冻食品类、③水产类、④蔬菜、鸡蛋及豆制品类、⑤水果类、⑥大米类、食用油、调味品及干货类、⑦副餐类(糕点乳制品)等七大类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招标采购,满足全校约950名师生在校用餐。每位投标人可针对其中一类或多类进行投标。
3.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月至8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前未曾被采购人取消食材供货资格;以前未主动放弃供货资格;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食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9日,每日8:3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应防疫要求,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1754097675@qq.com邮箱。逾期(以该邮箱接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恕不接收报名。
3.投标人资格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代理机构向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报名单位将费用转至支付宝账户:15951167797(备注单位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15: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3.地点:泰州市口岸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1月20日17:0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54097675@qq.com。逾期未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4.当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3家(含)以上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投标确认函的潜在投标响应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各参加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6.本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口岸幼儿园所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口岸幼儿园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建设巷118号
联系方式:1351515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金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22号
联系方式:15951167797
附:
2021.1.14招标公告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2022年春学期.doc
2021.1.14招标文件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2022年春学期(1)招标文件.doc
泰州市口岸幼儿园
2022年1月14日
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泰州市口岸幼儿园
代理机构:泰州金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
2.采购需求:对泰州市口岸幼儿园学校食堂使用的①肉类、②冷冻食品类、③水产类、④蔬菜、鸡蛋及豆制品类、⑤水果类、⑥大米类、食用油、调味品及干货类、⑦副餐类(糕点乳制品)等七大类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招标采购,满足全校约950名师生在校用餐。每位投标人可针对其中一类或多类进行投标。
3.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2月至8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营业执照有与招标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前未曾被采购人取消食材供货资格;以前未主动放弃供货资格;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食材。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1)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应防疫要求,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将以上资料扫描后发送至1754097675@qq.com邮箱。逾期(以该邮箱接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恕不接收报名。
3.投标人资格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代理机构向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报名单位将费用转至支付宝账户:15951167797(备注单位名称)。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1月21日15: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同截止时间
3.地点:泰州市口岸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1月1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必须在2022年1月20日17:00之前将投标《确认函》(附件3)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54097675@qq.com。逾期未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编号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已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4.当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3家(含)以上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投标确认函的潜在投标响应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各参加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6.本文件解释权归泰州市口岸幼儿园所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口岸幼儿园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建设巷118号
联系方式:1351515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州金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金港中路22号
联系方式:15951167797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箱: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盖法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参加 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投标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单位名称: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箱: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投标确认函格式
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口岸幼儿园:
我单位已收到贵单位 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
单位(盖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本次项目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1肉类、标段2冷冻食品类、标段3水产类、标段4蔬菜、鸡蛋及豆制品类、标段5水果类、标段6大米类、食用油、调味品及干货类、标段7副餐类(糕点、乳制品),每位投标人可针对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3.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4.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标段1、600元;标段2、300元;标段3、300元;标段4、300元;标段5、300元;标段6、300元;标段7、300元。各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知或应知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 项目需求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和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7.招标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的书面材料必须注明事由、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2招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3日前,对招标文件中(包括附件)需修改或补充的实质性内容,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发布方式向所有投标人作出澄清、修改或补充。
7.3招标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书面或网上发布)所有竞标的投标人。
7.4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发布方式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5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和非网上发布的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6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7.7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确保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招标采购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格式
10.1 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10.2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0.3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复印,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每份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表。供应商须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1.2投标人在报价时,价格包含食材采购(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供应期间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等所有费用,未作说明的情况下,视同包含一切税费。
11.3只能填报唯一的价格(下浮率),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4 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信证明文件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四、投 标
13.投标有效期:90天
13.1特殊情况下,学校可于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1份正本和2份副本用封袋密封完好,且在封袋接缝处加盖骑缝章(投标人公章)。封袋上注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段。封袋上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不论投标成交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4.2如果未按要求密封,评标小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5.投标文件的签署、修改及撤回
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15.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且修改必须清晰可辨。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修改的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6.1递交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16.2招标人将按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并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3)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供核验的。
五、开标、评标及定标
17. 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主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8.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部分评标办法)。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 评标小组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人数5人。评标小组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开展评标工作。
20. 评标的程序:
20.1初步评审:
20.1.1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核,主要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以及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20.1.2 列出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本招标文件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况。无效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0.2 详细评审:
20.2.1 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20.2.2 评标小组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21.投标文件内容的澄清和修改
21.1评标小组在评标时将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评标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1.2投标人所作的重要承诺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1.3投标人必须对评标小组的澄清和修改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1.4除非评标小组主动要求,评标以外的任何时候投标人均不得就评标事宜与评标小组联系。
2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2.1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2.2 未按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22.3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要求编制的;
22.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要求的;
22.5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2.6 对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下浮率),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2.7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22.8 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重新招标的情形
23.1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2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少于3家时;
23.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 评标结果公示
24.1评审结束后当场公布评标结果,并在指定网上进行公示三日。
24.2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不满足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5.质疑处理
25.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5.2质疑必须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5.3未参加投标的或在招标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招标中受益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5.4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的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5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6.中标通知
26.l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评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27. 签订合同
27.l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确定的相关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作违约论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及补充确认材料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7.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正常供应食材后,采购人以中标单位供应的第1个月的食材总价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全额退还(无息)。
28.2 若中标单位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人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评标小组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各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小组成员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作为备选单位,当第一供应商有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需求时,可选择由备选单位提供;若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采购人确认报价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采购人确认资信部分得分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标准
1.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因素 | 投标报价 | 企业资信 | 总分 |
分值 | 70分 | 30分 | 100分 |
2.评审因素及分值和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70分 |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得7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其报价同比例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如:A报价为下浮20%(最低),B报价为下浮15%,则B得分=15%/20%*70=52.5分。其他以此类推。 |
企业经营场所 | 14分 | 1.在开标前,各投标人将其在泰州地区的固定经营场所的实貌和日常经营活动的实景录制成视频,发送至1754097675@qq.com邮箱。视频中需清晰显示投标人经营场所地址和单位招牌,投标人对视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视频影像资料,对各投标人的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消毒防疫设施是否齐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员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具有自有运输车辆等方面分优、良、差三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分。优:10-14分;良:5-10分(不含);差:0-5分(不含),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投标人提供的视频资料无法清晰显示以上全部评分因素的,评委则根据视频资料的完整程度,酌情给分。 投标人需提供在泰州地区的固定经营场所有效的房屋(摊位)租赁合同或自有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否则,此项不得分。 |
企业经营许可 | 3分 | 投标人持有效的相关食品经营范围内的《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企业类似业绩 | 5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向企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供应食材的类似业绩(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编入响应文件)。如果是与学校签订的合同,一定要学校在复印件上评价,评价优秀得0.5分,评价良好得0.3分,评价合格或不合格或不予评价不得分。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0.5分,至多得5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售后保证 | 2分 | 投标人提供了售后保证且有具体措施的,得2分;仅有售后保证无具体措施的,得1分;没提供售后保证的,不得分。 |
便捷服务 | 6分 | 投标人承诺在售后电话5分钟内响应,20分钟内赶到现场的,得6分;20-40分钟内赶到现场的,得5分:40-60分钟内赶到现场的,得4分;超过60分钟赶到现场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提供经营场所地址与泰州市口岸幼儿园车距证明材料(提供手机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截图),否则不得分。 |
三、价格扣除(在投标报价基础上):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谈判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货物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本合同所指乙方基于其已成交的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要求规格的货物,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货物使用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售后、质保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成交的乙方提交的谈判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商品名称、数量及单价:
每月初,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的采购计划单,乙方按甲方采购计划单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供应食材。
甲方根据“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价格”中商品平均价格为基础价(大米用苏北二级或三级,表中没有的商品再以高港区大润发超市、好润多超市、吉麦盛其他购物点的报价为基础价),在此基础价上,结合乙方所报的中标下浮率,每月定价一次,以上月末为基础价。
(三)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应包括乙方在承诺供货期内,达到乙方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食材,所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税金,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2.付款方式:每月5日前由食材供应商与幼儿园会计室核对账目,开具正式发票,经审核审批后幼儿园按实支付。不按时到幼儿园结账的,则推迟至学期末再结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2)合格销售发票(按所供应的食材种类分别开具,不得合并开具)。
(3)由甲乙双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四)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
2.供货期:2022年2月至8月。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时间: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如不能如期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食材产地:
(六)包装、储放和保护
货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吊运、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直至向甲方移交,运输及保管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七)技术条款
乙方所供货物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质量保证等均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八)质量保证
乙方供应的食材完全符合采购食材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九)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售后保证》的承诺,认真开展好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须在售后电话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
(十)公认之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供应。自然灾害事故持续四周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1.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每次扣货款500元。经二次提醒不改的,取消供货资格;
2.配送不及时被食堂发送违规告知单达二次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两次的,扣货款600元。送货时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含三次)上述情况的,取消供货资格;
3.供货物品不符合规定或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等法规的,如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杂质,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病死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一次性扣除5000货款,并立即取消供货资格;
4.为中标而恶意报低价,当食堂要求提供某一食材,供货期间以次充好或某一食材超过三次回复不能提供的,扣除5000元货款,并取消供货资格;
5.乙方因卫生、食材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劳务人员的住宿、医疗、保险、治安、体检、伤残疾病、意外事故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包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3.学校食堂为公益性食堂,按照江苏省阳光食堂监管平台的要求运营,当某一食材因为价格过高被平台警告,食堂就按照平台均价下浮8%进行结算。
(十三)特别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生效,生效合同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单位、财政局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项目需求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
2.项目地点: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
二、项目需求说明
1.合同期要求:2022年2月至8月(具体时间以教育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2.质量要求:
标段及 类别 | 品名 | 规 格 要 求 | 质量标准 |
标段一 肉类 | 前夹肉 | 新鲜无皮去骨(未经冷藏、瘦肉占七成) | 鲜肉类每次供应须提供放心肉的销售凭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畜产品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肉上要有印花。 鲜肉供应单要显示目的地是泰州市口岸幼儿园,且数量要大于或等于学校供应量。 |
精肉 | 新鲜(未经冷藏),后腿精肉 | ||
五花肉 | 新鲜(未经冷藏),去皮、五花三层 | ||
大排 | 2两±0.25两/片 | ||
小排 | 新鲜,小排(中排) | ||
大骨 | 带肉,新鲜 | ||
牛肉 | 新鲜牛肉 | ||
鸡肉 | 新鲜(未经冷藏),整只净重1.5斤-2斤) | ||
标段二 冷冻食品类 | 牛排、牛柳 | 冷冻,不包冰 | 冷冻食品类须采购国内品牌冷冻食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批次产品最新检测报告。 |
鸡翅根 | 冷冻,不包冰 | ||
鸡翅中 | 冷冻,不包冰,不充血,不露骨 | ||
鸡大腿 | 冷冻,不包冰,中号 | ||
鸡胸 | 冷冻,不包冰 | ||
鸭腿 | 冷冻,不包冰 | ||
带鱼 | 冷冻,不包冰,中号 | ||
鮰鱼 | 冷冻,不包冰,中号 | ||
龙利鱼 | 冷冻,不包冰不包冰 | ||
标段三 水产类 | 河虾 | 鲜活,每斤250粒左右 | 鱼虾运至学校食堂时应确保鲜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
基围虾 | 鲜活,每斤50粒左右 | ||
竹节虾 | 鲜活,每斤40粒左右 | ||
鱼类 | 鲜活(鲢鱼、鲫鱼、黑鱼、青鱼) | ||
标段四蔬菜、鸡蛋及豆制品类 | 鸡蛋及豆制品类 | 完好,新鲜、口感佳 | 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
蔬菜 | 蔬菜,市场中等以上品质,新鲜、不失水; | 绿色蔬菜基本要求是新鲜、无黄叶、不失水、不浸水;其余品种应新鲜完整;每次提供农药残留检测等合格证明。 | |
标段五水果类 | 水果 | 水果,规格符合订单要求(苹果、香蕉、西瓜、哈密瓜、梨等) | 水果包装箱洁净、完好、抗压。水果新鲜干净,有适宜的成熟度,无腐烂、变质。外观整齐,无畸形、无病虫害、无生理病害。 |
标段六大米、 食用油、调味品及干货类 | 大米 | 品牌、色泽、口感好 | 符合GB1354-2009标准,同时提供最新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检验)报告。 |
食用油 | 品牌,非转基因大豆油 | 食用油符合GB1354-2009标准,同时提供最新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检验)报告;调味品及干货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预包装食品由各种品牌生产厂家出具相关证照,散装食品供应时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
调味品及干货 | 品牌,市场中等以上品质 | ||
标段七副餐类(糕点乳制品) | 糕点 | 新鲜、口感好 | |
乳制品 | 市场常见品牌,包装完整 |
3.付款方式:每月5日前由食材供应商与幼儿园会计室核对账目,开具正式发票,经审核审批后幼儿园按实支付。不按时到幼儿园结账的,则推迟至学期末再结算,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供应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招标方(幼儿园)工作安排(如送到指定地点)。
5.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6.服务期间如遇加班、调休、学校活动等需由投标方加送食材,费用由招标方结算,所有食材配送价格都按照招标合同结算,不得另外定价。
三、特别说明
1.所有的食材供应后,均需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每个标段必须开具相应的发票,不得合并开具)。
2.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正常供应食材后,采购人以中标单位供应的第1个月的食材总价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全额退还(无息)。
3.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在承诺供货期内,达到投标人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所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税金,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招标费用、直接和间接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中,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的范围内,投标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结算时均不调整。
4.投标方劳务人员的住宿、医疗、保险、治安、体检、伤残疾病、意外事故等所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包方自行解决,与招标方无任何关系。
5.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6.中标方因卫生、食材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部分)
投 标 文 件
(封面)
项目名称: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
投标标段:(可填1个或多个标段)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章):
2022年1月
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投标函(见格式);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3.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2)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一);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二);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三)。
4.《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有)。
5.食材投标报价单(见格式);
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涂改)。
6.投标单位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1)经营场所有效的房屋(摊位)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或自有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如有)
(2)反映投标单位经营场所实貌和投标单位日常经营活动实景的视频资料;(发送至1754097675@qq.com邮箱)
(3)经营场所地址与泰州市口岸幼儿园距证明材料(提供手机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截图)
7.投标单位的类似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8.投标方售后保证;
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8项】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一正贰副,正副本单独装订成册,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同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外封袋上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原件单独密封递交(为防止原件散失,请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原件清单),评标结束后退还原件。
3. 原件单独密封包装供评委备查,供资格后审使用的如不提供,将导致废标;作为评分使用的如不提供,将不得分。
投 标 函
致:泰州市口岸幼儿园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并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食材供应,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
投标人开户行:
账户: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电话:
日 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参加 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投标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单位名称: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邮箱: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一:
关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三: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材投标报价单
投标单位根据“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价格”中商品平均价格为基础价(大米用苏北二级或三级,表中没有的商品再以高港区大润发超市、好润多超市、吉麦盛其他购物点的报价为基础价),在此基础价上报下浮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学校每月定价一次,以上月末为基础价。
各标段食材品种报价单:
各标段食材品种报价单:
标段一:肉类报价单
规格要求 | 下浮率 | 备 注 |
优质食用肉 | ( )% | 含税,质量标准详见《项目需求》 |
报价有效期:2022年春学期(具体时间以教育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说明:1.前夹肉参考“肋条肉-带皮去骨”定价,精肉参考“后腿-精瘦肉”定价
2.肉类供应单要显示目的地是泰州市口岸幼儿园,且数量要大于或等于学校供应量。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段二:冷冻食品类报价单
规格要求 | 下浮率 | 备 注 |
冷冻,不包冰 | ( )% | 含税,质量标准详见《项目需求》 |
报价有效期:2022年2月至8月。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段三:水产品类报价单
规格要求 | 下浮率 | 备 注 |
鲜 活 | ( )% | 含税,质量标准详见《项目需求》 |
报价有效期:2022年2月至8月。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段四:蔬菜、鸡蛋及豆制品类
规格要求 | 下浮率 | 备 注 |
完好,新鲜 | ( )% | 含税,质量标准详见《项目需求》 |
报价有效期:2022年2月至8月。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不考虑中等品质以下的各种蔬菜,请报价、供货时认真把握;
2.青菜、韭菜、包菜、西芹、大白菜、莲藕、茼蒿等绿色蔬菜基本要求是新鲜、无黄叶、不失水、不浸水;其余品种应新鲜完整;
3.每次提供农药残留检测等合格证明,农药残留检测须有资质部门检测,而不是供应商自己检测
标段五:水果类
规格要求 | 下浮率 | 备 注 |
新鲜、口感佳 | ( )% | 含税,质量标准详见《项目需求》 |
报价有效期:2022年2月至8月。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段六:大米类、食用油、调味品及干货类
规格要求 | 下浮率 | 备 注 |
品牌、色泽、口感好 | ( )% | 含税,质量标准详见《项目需求》 |
报价有效期:2022年2月至8月。
说明:
1.调味品品牌:恒顺、李锦记、海天、鲁花、太太乐、味美思、佛手
2.食用油品牌:金龙鱼、福临门、鲁花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段七:副餐类(糕点、乳制品)
规格要求 | 下浮率 | 备 注 |
新鲜、口感佳 | ( )% | 含税,质量标准详见《项目需求》 |
报价有效期:2022年2月至8月。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售后保证
我方:________________与学校签订食材配送协议后,做如下保证:
1.我方所提供食材从正规渠道进货,保证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标准,因卫生、食材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我方负全部责任;
2.我方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的住宿、医疗、保险、治安、体检、伤残疾病、意外事故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方自行解决,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3.遵守学校制度,遵守投标文书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到,不转包他人,不因利润多少而降低食材品质;
4.我方售后电话:________________,在接电话后5分钟内响应,以最短时间赶到学校现场;
5.(其他内容)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泰州市口岸幼儿园 (单位)的 泰州市口岸幼儿园食堂食材及副餐采购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的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