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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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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单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单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单价)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吴忠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4日 16: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4日至2022年01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蓉
项目联系电话0951-4039996
采购单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富平北街5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娇、0953-2134019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蓉、0951-4039996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磋商文件(公告).docx
附件3报名回执单.xlsx

项目概况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单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邮箱:47552693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LQ-ZC2022-003

项目名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食堂食材配送(单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蔬菜水果、豆制品、蛋类、牛羊肉、奶制品、调味品、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副食品(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供货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投标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1、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4日 至 2022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邮箱:475526931@qq.com)

方式:邮箱报名(请将招标公告附件中报名回执单、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资格审查条件中资料1-4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邮箱内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富平北街549号

联系方式:马娇、0953-2134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博立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新经济产业发展中心9层(原吴忠市老仪表厂)

联系方式:徐蓉、0951-403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蓉

电 话: 0951-403999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