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特殊教育集团食堂招标采购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食堂食材采购,包括米、面、油、调料、蛋类、奶制品、杂粮、蔬菜、水果、肉类、家禽、水产及其他农副产品等采购人所需货品。
二、服务期:一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春晖校区、聋人校区)
四、服务需求:
1、供应商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供应商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有效期内,且经营状况良好。
2、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相关食材要提供有效期内“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3、供应商在提供肉禽类货物时需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检疫票,且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上乘,品牌、数量、品种、规格准确,符合要求。
5、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产品:
(1)无品名、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
(2)即将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产品标签规定的。
(3)腐烂变质、霉变、污染、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其它非食品原料。
(5)不得提供转基因蔬菜、水果、豆制品等。
(6)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产品。
6、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需无条件接受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拒收、退货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正常使用需求,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需要建立食品索证制度, 做好索证登记工作。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有权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行验收。供应商需如实向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提供进货单位货物合格证、检验单。
8、因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给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9、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需提前1天向供货方说明所需物品的品种、品牌、数量和其他供货要求。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方的要求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10、扶贫采购平台(832)(上级规定的)份额由学校在平台自行采购,资金含在其中。
11、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集市零售价作为基准价,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所有需采购的食材均采用同一个折扣率。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量检测等一切费用。如平台上没有发布的,以周边市场零售价格作为结算基准价,再依据投标折扣率报价进行折扣结算。
注:折扣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例如:原价格100元,给与政采价80元,那么折扣率即为80%。
五、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集市零售价 times;中标折扣率 times;实际供货量。
2、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照区政府采购支付相关流程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甲方要求提供实际发生货品采购金额的正规发票进行结算。
六、验收要求:
1、供应商在货物送达时,在双方均有专人在场的情况下,由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教集团)对货物进行检查并验收。供应商货物的数量、质量、送货时间、地点均符合供货商(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教集团)要求的,不得拒收;反之,采购方有权退货。因退货而给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当场处理,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当场未提出问题的,并不减免供应商质量保证责任。
3、如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春晖学校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方收货后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物品变质,供应商不承担责任)。
4、交货地点及时间: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指定地点、时间,并按要求搬运摆放整齐。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方(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统一管理,因供应商违反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的管理而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七、售后服务
1、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食品安全检查;
2、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紧急采购需求;
3、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从相关报告及材料。
八、违约责任
1、因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食堂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当日采购货物总额资金的10%作为供应商向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教集团支付的违约金。如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当日采购货物总额资金的30%作为供应商向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支付的违约金,同时供应商应继续依照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的要求及时配送货物。
2、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 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沈阳市铁西区春晖学校指定的地点,否则,应按上一条约定处理。
3、经相关部门认定,因供应商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出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需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停止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
4、如因供应商向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否则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有权第一次扣除当日采购货物总额资金的30%,第二次扣除当日采购货物总额资金50%,第三次扣除采当日购货物总额资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5、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采购文件质量标准不符,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有权扣除采购货物总额资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6、供应商供货价格应确保我校食堂所使用的所有食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在相同质量、相同品牌的情况下不高于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集市零售价 times;中标折扣率。如有超出,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经过市场调查核实后,视同违反合同,每次扣除超出同类产品价格采购货物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三次以上沈沈阳市铁西区春晖特殊教育集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当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有文件规定学校食堂必须自营等情况,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附件1 配送货品质量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与下列品目)
A米面粮油类
(1)米面类: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2)油类:非转机因大豆油、花生油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B肉禽蛋水产类:
1、每批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的放心肉并提供放心肉证及当批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2、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
3、 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C瓜果蔬菜类:
1、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敀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苹果、鸭梨、香蕉等。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D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
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杂粮:符合 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E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规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 国家标准。
5、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 22106-2008、GB2712-2014 等国家标准。
6、 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 GB/T22106-2008、GB2712-2014 等 国家标准。
7、辛辣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GB2726-2016、GB20799-2016、GB/T31406-2015、GB/T31319-2014 、GB/T29342-2012 、 GB/T23586-2009 、GB/T23969-2009 等。
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GB/T9695.13-2009、B/T9695.31-2008、 GB/T9695.15-2008 等。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牛羊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水产品: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3、 蔬果类执行标准 :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2-2001、NY5089-2005。
甲胺磷:不得检出。甲拌磷:不得检出。氧化乐果:不得检出。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呋喃丹:不得检出。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铅(以 Bb 计):≤0.2。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0.5。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2年01月18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1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投标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密封签章)和《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仅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报价解密,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报价解密。
5、备注: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