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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水县委老干部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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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水县委老干部局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2-120
2、采购项目名称: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1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 河南卓义行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许昌经济开发区朝阳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799,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磊 张俊丽 李赛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0
收费金额: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商水县委老干部局
地址:商水县健康路西段
联系人:郭海兵
联系方式:1394999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水县富商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管理员
联系方式:0394--5858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海兵
联系方式:13949996006
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

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商采中[2022]05号

项目名称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

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1月11 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245723739" 第一部分 谈判采购邀请函 3

HYPERLINK \l "_Toc245723740" 第二部分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3

16

谈判采购邀请函

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经相关部门批准、就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商采中[2022]05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8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项目基本情况: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项目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ssxzfcgzx.com.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过期后将无法下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7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水县富商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17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商水县富商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共商水县委老干部局

地址:商水县健康路西段

联系人:郭海兵 电话:13949996006

2、代理机构: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商水县富商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394-5858368

3、CA认证窗口电话:13673942009 全省客服热线 0371-96596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政通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本项目免收中标服务费用

项目内容及要求

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商水县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

序号

品名

技术规格及配置

单位

数量

1

菜籽油

产品标准:GB/T 1536

配料:菜籽油
质量等级:一级
资质认证:非转基因

净含量:5L/桶
加工工艺:压榨

保质期:不小于18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182

2

东北臻米

产品标准:GB/T 1354

包装:真空礼盒包装

质量等级:大米粳米一级或一等。

保质期:不小于18个月。

净含量:5KG/盒

配料:粳米。

色泽,气味, 正常,包装无破损、漏气。

产品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364

3

大豆油

产品标准:Q/02A3211S

配料:大豆油
质量等级:一级

净含量:5L/桶

保质期:不小于18个月。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6300

4

珍珠米

产品标准:GB/T 1354

包装:真空袋装

净含量:5KG/袋

质量等级:一级

保质期:不小于12个月。

配料:粳米

色泽,气味, 正常,包装无破损、漏气。

产品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6300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1、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时间公告后有效)。

(3)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密封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由投标人负责。除谈判文件有规定外,谈判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谈判组织人和最终用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响应。

3、质量保证:按不同产品的行业规则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执行。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更换,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4、技术服务:潜在的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前应与采购人进行充分沟通,项目后续技术服务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实施,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技术费用。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最终用户签订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报送谈判组织人一份。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日期:15日历天

8、验收:由最终用户组织验收。

9、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供应商也不能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

11、谈判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仪式,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

第四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函中所述的商水县委老干部局春节慰问品项目谈判。

2、定义

2.1谈判组织人——指组织本次谈判的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2谈判供应商——指向谈判组织人提交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3采购人——中共商水县委老干部局 。

2.4货物——指谈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须向最终用户提供的货物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2.5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谈判供应商须承担的送货和其它类似义务。

3、谈判供应商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谈判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凡符合“谈判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谈判组织人有关谈判的规定。

4、谈判费用

4.1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组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项目免收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谈判相关费用。

B、谈判文件说明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采购货物、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谈判邀请函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谈判项目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知

谈判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谈判截止时间3天前按谈判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谈判组织人。谈判组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谈判供应商。

6.2谈判组织人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谈判截止前答疑。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谈判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C、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可能被拒绝。

8.2谈判文件文字:谈判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8.3谈判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4 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指投标人的行政章),谈判组织人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印鉴)的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组成

9.1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详见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9.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9.3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0、谈判文件格式

10.1谈判人应按谈判文件中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填写,谈判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不按谈判文件内容填写或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响应。

11、谈判报价

11.1谈判报价为项目货物交付、使用时的所有费用(含技术服务费、税金、运费等),以人民币为单位。

11.2谈判供应商应填写谈判价格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表,如果分项报价与单价不符,则以单价为准;其它表格与谈判报价一览表不符,以谈判报价一览表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2.1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证明谈判供应商是合格的,且一旦其响应被接受,谈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

12.2谈判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12.3谈判供应商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生产、供货能力。

12.4谈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谈判供应商履行的服务义务。

13、投标有效期

13.1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60天内,成交的谈判文件其有效期应延续至合同执行结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

13.2特殊情况下,谈判组织人可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书的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函件、传真、电报)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放弃谈判谈判保证金将被尽快退回。对于同意该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14、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4.2谈判响应文件应用A4纸打印,按谈判文件的顺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评审。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各种活页夹、文件夹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或编排页码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4.3谈判响应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4.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5、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谈判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和副本”字样。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5.2为方便谈判报价的唱读,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价格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谈判供应商名称”及“谈判价格一览表”等字样,然后再粘贴正本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

15.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15.4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15.1-15.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邀请函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谈判组织人。

1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所有谈判响应文件都必须按谈判组织人在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谈判组织人。

16.2谈判组织人推迟谈判截止时间时,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谈判组织人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6.3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谈判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谈判报价,将视为有选择性报价。

16.4谈判供应商补充或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送达,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

17、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7.1谈判组织人将拒收在谈判截止时间后的谈判响应文件。

18.1 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18.1.2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18.1.3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的;

18.1.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签字的。

18.1.5投标文件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8.1.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

18.1.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8.1.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18.1.9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18.1.10投标人出现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和技术参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

18.1 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投标.

18.2废标条款

18.2.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2.2竞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18.2.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18.2.4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8.2.5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

E、开始和谈判

19、开始

19.1谈判组织人在谈判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始谈判。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谈判仪式。

19.2开始时,由采购人和监督人员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拆封。谈判小组按项目分别对谈判响应人就价格、质量、资质、供货时间及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审。

20、谈判小组

20.1谈判组织人将根据所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0.2专家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谈判小组

21、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

21.1谈判开始后,谈判小组将组织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已恰当地签署。不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为无效响应。

21.2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将依据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果确定谈判供应商不符合谈判文件对资格的要求,其谈判将被拒绝。

21.3谈判小组将确定每一谈判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是指谈判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谈判组织人的权利和谈判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4谈判小组判断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21.5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

21.6谈判小组允许修改谈判响应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2、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为了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向谈判供应商质疑,请谈判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内容。谈判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指派委托代理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2.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3谈判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谈判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2.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对谈判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3、谈判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遵照谈判原则,按照谈判程序及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谈判响应人。

谈判方法

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且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为中标人。

谈判小组将分别与响应文件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等待二轮或多轮报价(谈判响应函上为第一轮报价);每轮的报价由供应商自定,谈判小组不作限制,但每次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可以等于或小于);供应商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23.3.1审查供应商资质;

23.3.2审查供应商对货物技术参数、质保及售后等要求的响应情况;

23.3.3比较供应商的报价;

23.3.4对其它内容进行分析比较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须在谈判小组设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多次)报价。

2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4.1谈判小组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有关部分分别向谈判供应商进行询问,请各谈判供应商予以答复。重要或复杂问题回答后,须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回答文件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在谈判期间,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公正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人员之外。

24.3为保证谈判的公正性,谈判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人员之外。

24.4谈判小组不向非成交供应商解释不成交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24.5在谈判过程中,如有谈判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谈判组织人有权终止谈判。

F、授予合同

25、成交原则

25.1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25.2本次谈判,合同将授予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能提供最佳服务、综合评价最优的谈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谈判组织人将结果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6.2公示期过后,由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签发成交通知书。

27、质疑处理

27.1谈判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谈判结果等采购过程有疑问,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质疑,但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2质疑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且有法人签字盖章,并由法人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并提交(若质疑人不是法人则必须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同时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28、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28.1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适当增减的权利。谈判供应商不得在此情况下对谈判响应文件做出修改,如价格、交货期、技术服务等。

29、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成交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否则给采购人和谈判组织人造成损失的,谈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29.3谈判组织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29.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9.5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谈判组织人可在备选成交供应商中重新选定成交供应商。

29.6合同格式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签订。

3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0.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30.2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成交供应商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0.3根据采购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

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

谈判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邀请函,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谈判响应函

(2)谈判价格一览表

(3)谈判响应报价表

(4)技术偏差表

(5)服务承诺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授权委托书

(8)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9)资格证明文件

(10)其他相关资料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谈判响应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人民币 ,即(大写)

2、如果我们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4、谈判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本投标自谈判开始日起有效期为60天内。

6、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

7、谈判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谈判。

8、我方保证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9、如果我方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10、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谈判供应商名称:(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日期:


附件2:

1.谈判价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供应商名称

谈判总报价(元)

大写: (¥: 元)

交货期

备 注

注:本报价为一次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日期:

附件3:

谈判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 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报价 (单价)

品牌、型号及参数

制造厂(商)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n

总 计 :

注: 1、如不提供详细分类报价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日期:

附件4:

技术规格偏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及品牌

技术参数及要求

对采购文件偏差说明

描述

备注

招标书要求

投标书响应

1

2

谈判供应商名称:(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说明:

1、投标货物或商务条款存在偏差的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废;


附件5:

服务承诺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含免费服务时间。

2、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时间。

3、质量保证措施。

4、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承诺。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日 期:


附件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谈判邀请,本签字(全名、职务)意参加谈判,提供谈判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是准确和真实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其它证明文件或证件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签字:

电话: 传真:

日期:


附件7: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权人(谈判供应商代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现 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谈判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谈判活动。

2、出席谈判会议。

3、确定谈判采购的最终报价。

4、签订与成交事宜有关的合同。

5、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粘贴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8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

(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

(十ー)撞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

(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

(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

(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

(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

供应商名称:(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法人代表或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财务审计报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等材料。

附件10

其他相关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请填写此表,否则请忽略)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合同条款(样本)

商水县政府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中标供应商全称):

需方(采购单位全称):

供方持周口市商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 】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

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详细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免费质保期

总价

小写:

大写:

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180日。

四、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 日前或在 日历日内按需方要求在 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或施工)。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五、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六、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

七、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乙双方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九、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违约金。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物款总额 的违约金;需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十、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

十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周口市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或鉴定。

十二、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及供方投标文件、供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十五、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十六、合同生效、备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二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总报价(元)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交货期

备 注

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我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完成全部合同货物。贵方的成交通知书、谈判响应文件、谈判过程中对响应文件做出的澄清、解释及本论报价函将成为约束我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名称:(此处填名称并盖章)

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格为供应商二次报价使用,无需做到谈判响应文件里,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时自备本表格。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