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22年包厨服务委托管理合同(02包)
1.2食堂硬件条件: (1)学员 1 号楼餐厅 餐厅面积 490平方米左右;餐厅餐位数分别为:大厅 320人;独立工作餐区域不多于 6处,可分别容纳 8-14人不等。 设有加工(烹饪)间 3个;主副食库房 2 个、冷库 2个。 设有独立厨房两个;1、清真厨房配备有:红案厨房、切配厨房、白案厨房、洗碗间和初加工洗菜间。2、大厅厨房配备有:红案厨房、白案厨房、切配厨房、冷菜间、初加工洗菜间、杀生间、洗碗间。 (1)学员 2 号楼餐厅 餐厅面积 358平方米左右;餐厅餐位数分别为:大厅 220人;独立工作餐区域不多于 6处,可分别容纳 10-15人不等。 设有加工(烹饪)间 2个;主副食库房 2 个、冷库 2个。 设有独立厨房 1 个,厨房配备有:红案厨房、切配厨房、白案厨房、冷菜间、水果间、初加工洗菜间、杀生间和洗碗间。 (3)专家楼餐厅 餐厅面积 100平方米左右;设有加工(烹饪)间 1个;餐厅餐位数为 50 人。主副食库房 1 个、厨房配备有:红案厨房、白案厨房、冷菜间、初加工洗菜间和洗碗间。 1.3餐饮服务方式:按甲方要求提供各项餐饮服务。 1.4 餐饮服务对象:参训学员、参会代表、来院公务人员等。 1.5服务时间: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项目服务期限为 1年。 出现下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预算安排无法满足支付需求;餐厅改作他用;年度服务期内甲方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不合格;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有关规定要求等情况,甲方有权不再续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服务要求 2.1 服务内容:以自助餐等形式(含现场明档制作),为持有餐卡的人员全年提供早、午、晚三餐的餐食制作工作以保证食堂正常供应,并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餐饮服务工作。 2.2 用餐时间:自助餐为早餐 7:00-8:15、午餐11:30-12:45、晚餐 17:30-18:15,有变动的以甲方提前通知为准;工作餐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2.3用餐人数:以甲方通知为准,不超过各餐厅餐位数。 2.4品种要求: 早餐不少于 15 个品种,包含主食、蛋类、蔬菜、饮品等,并提供辣椒酱、腐乳等调味佐餐品,早餐主食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包子、煎饺等面点类,豆浆、粥类、豆腐脑、馄饨、汤面类及咸菜等。 午、晚餐不少于 15个品种,其中热菜不少于 7种(花荤菜 4种、主荤菜 3种)、凉菜不少于 4种、中式点心 4种(含粗粮 l种)、粥汤 2种、水果或酸奶 1种,并提供辣椒酱、腐乳等调味佐餐品。 最终所提供品种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5 食谱应体现时令性,兼顾本地特色、南北风味,每月不少于 4套,每周至少 l套,做到主荤、花荤一周不重样,加强《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实践运用,按照科学的食品营养进餐概念安排食谱,每周三提供下周菜谱,便于提前公布。 3.人员要求 3.1 乙方要依法履行用工单位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派遣人员的管理、考核、辞退以及工资发放、社保的办理及缴纳、人员档案、福利管理等。 3.2 甲方与乙方派遣的员工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所有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或管理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均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因乙方及其派遣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害、财物丢失、被盗及损毁等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3 乙方要考虑到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自行决定并为派遣人员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或投保相关保险,乙方自行承担因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等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 3.4 乙方派遣的各类人员须身体健康(具备有效的健康证,特殊情况下根据甲方要求对员工进行专项健康检查),责任心强,能胜任本职岗位要求。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灶具等(设备设施交接清单见另附),乙方进驻时对甲方所配设备设施数量价值经清点验收后在甲方所列清单签字。 4.2 甲方所提供服务场地仅用于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使用。 4.3 甲方负责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各类物资的采购,负责对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消耗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并有权对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浪费情况予以追偿和违约金处罚,追偿金额不低于所浪费材料成本。 4.4 甲方负责提供并管理餐卡结算系统,餐卡系统日常维护由甲方负责。 4.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需要进行成本核算,若乙方在考核期限内未达到甲方成本核算要求,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具体以甲方的《后勤管理中心餐饮毛利率考核办法》为准。 4.6 甲方负责水、电、燃气等能源供应,甲方有权每季度对能源消耗量予以审核,并对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浪费情况予以追偿和违约金处罚,具体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为准。 4.7 以甲方确定的内容和形式,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餐饮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在 80%以上(含 80%)。如低于 80%,乙方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一个月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按月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当月管理费的 20%,直至合格为止,处罚金从服务保证金中扣除。整改三个月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以实际服务区间进行相应结算。 4.8 甲方有权监督、考核、评价乙方的日常管理、人员履约、菜谱安排、食品质量、食品卫生、能耗管理、成本控制等情况,对违规现象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一个月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按月进行处罚,直至合格为止。按照甲方《包厨服务项目考核办法》,乙方连续两次或一年内有三次得分低于 90 分(不含)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以实际服务区间进行相应结算。 4.9 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下各项进行监督检查和要求整改: (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资格证和操作水平,以及服务质量承诺。 (2)食堂及工作人员卫生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要求执行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并在重大接待的全程进行检查。 (3)厨房操作规程要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规定要求。 4.10因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就餐人员的正常就餐。 4.11按需召开工作会议,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须按时出席,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现场予以明确答复。 4.1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员工工作餐、办公用房和员工宿舍。 5.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要确保甲方教职员工早、午、晚用餐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其他餐饮服务。乙方对食堂的餐饮服务,要确保菜品质量和饮食卫生,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餐饮服务,因乙方擅自停止餐饮服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2 乙方不得转包(或与第三方合作)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也不得改变服务性质及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食堂的结构,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当于根本违约的违约责任。 5.3 乙方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与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乙方负责提出食堂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及更新计划,报甲方批准,由甲方组织实施。 5.4 负责食堂内各种设备设施的正常维护,如人为操作因素造成设备发生故障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同等价值予以赔偿,对管理不当造成设备丢失或非正常使用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乙方按同等价值予以赔偿。 5.5 乙方负责厨房的日常保洁、卫生消毒,保持食堂和责任区域内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排废物,并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做好分类管理。 5.6 乙方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政府、相关单位及甲方对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标准及要求,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和符合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甲方保存健康证原件和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7 乙方保证向甲方配备具有资质的管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保证食品质量,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安全、消防、食品及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如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事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根本违约责任。 5.8 乙方按实际入住人员每人 300 元的标准缴纳宿舍担保费用。 5.9 如发生食品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事故以及乙方服务人员与就餐人员发生纠纷并引起不良影响的,须在 30分钟内向甲方进行报告。 5.10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甲方管理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乙方应积极响应并进行整改,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内解决,对于较复杂性问题在 72 小时内解决。 5.11违反本合同规定或行业卫生标准,必须自发现之日立即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导致职工就餐受到影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或受到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安保等相关部门处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12执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规定、环境卫生等各类管理规定。 5.13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开展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工作,积极参与市场询价等活动;做好成本控制,接受甲方财务毛利率控制工作指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遭受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5.14乙方应保证在遇到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乙方需在及时通知甲方的同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保证甲方服务对象的正常用餐。 5.15乙方使用的餐饮用具要按规定洗涤消毒,对乙方引发的卫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16乙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自查台账,做好整改工作。 5.17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承担食堂全部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18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其他餐饮服务工作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服务费用 6.1此合同服务费用构成为: 项目管理费和年接待量阶梯奖励。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乙方配备管理团队 1个,其中行政总厨为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师);片区厨师长级 2 名,分别为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工)1 名、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师)1 名;面点师 2名,分别为中式面点师(三级/高级工)1 名、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1 名。按需配备西式面点师(一级/高级技师)、西式烹饪师(一级/高级技师)1 名,可与管理团队成员为同一人。项目管理费为 75200元/月(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贰佰元整)。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利润、税金、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按照国家规定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加班费以及员工住宿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 年接待量阶梯奖励:学院根据学员餐厅的年接待量(餐次)阶梯予以奖励,达到 3 万餐次奖励 18.8 万元,达到 6万餐次奖励 9.4万元,达到 9 万餐次奖励 4.7万元,达到 12万餐次奖励 2.82万元,达到 15万餐次奖励 1.88万元。 6.2 在委托服务期限内,根据就餐情况的变化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以增加或减少乙方管理团队人数和管理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但执行后的年度总合同服务费用不得超过投标时的投标价。乙方更换管理团队成员和其他服务人员前,应经甲方审核同意,管理团队成员的相应资质不得低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资质;如其他服务人员的资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扣减对应服务区间管理费的 20%。 6.3 服务费结算方式:甲方根据《包厨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得分不足 90分的,按照实际得分率支付;合同金额按月结算,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寒暑假对应的服务费用,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于当年 3 月、9 月支付。乙方应根据甲方核算的年接待量阶梯奖励和项目管理费,于每月 10日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甲方开具足额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后 5个工作日内安排付款,如发票认证不成功,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发票。 6.4 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陆万叁仟元作为服务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未受到相关部门及甲方扣罚,甲方在合同完全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服务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不含利息)。续签合同的,可暂不退还,补足至约定数额即可。 合同期内如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或受到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安保等相关部门处罚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费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 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6.5相关结算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吉安市邓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 户名: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井冈山支行 账号:1509217609000061826 7.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谨慎行使和履行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应按年管理费总额 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需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及赔偿金可直接从当年服务费中扣除,如构成根本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年项目管理费总额 10%的根本违约金)。 7.2 如因乙方经营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须按损失额予以赔偿,如构成根本违约,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 20%的违约金。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算:2022年 12月 31日止。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合同的终止 9.1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2)法体规定的终止事由。 (3)服务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该食堂改作他用:年度服务期内甲方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餐饮服务综合评价,评价不合格,乙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有关规定要求等情况。 9.2 如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擅自与双方以外的单位、个人转包和合作经营。 (2)本合同约定甲方有解除权的其他事项,以及违反有关规定,甲方提出要求整改而不整改,给甲方造成一定损失或对外造成较为严重不良影响时。 9.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前 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服务场地、工作用房、员工宿舍、设施设备、厨具、炊具、餐具、剩余主辅原料和厨杂等物资,所有移交工作完毕后,双方结清所有费用。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在撤出本项目前,乙方应提前 60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正常的餐饮服务直至合同终止。乙方如未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移交并撤离,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物品及设备、设施,乙方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每延期移交一天,乙方按照年项目管理费总额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所有有关业务往来文件的争议、仲裁、解释所在地在江西省井冈山市。 10.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附则 11.1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条款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的条款。 11.2凡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在投标书中所涉及的内容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以中文签署、A4纸打印。 11.6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同编号: 中井院合2022001
二、合同名称: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22年包厨服务委托管理合同(02包)
三、项目编号: TC209X01H-02
四、项目名称: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21-2023年度包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0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地 址: 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6号
联系方式:07966568839
供应商(乙方):吉安市邓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州区井冈山大道85号白鹭宾馆宿舍1栋4单元201房
联系方式:151708357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包厨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学员1号楼餐厅、学员2号楼餐厅、专家楼餐厅的餐饮制作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一年
主要标的单价:127.84万元
合同金额: 127.8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01-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1-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21-2023年度包厨服务项目(重新招标)-02包中标公告
附件:
- 中井院合2022001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2022年包厨服务委托管理合同02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