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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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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GZSW21000HC4182)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1-2022-00109

项目编号:GZSW21000HC4182

项目名称: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农副食品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1(年)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相关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4)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17日 至 2022年01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1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1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线下招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街288号

联系方式:020-8967637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7日

相关附件:
(1.17挂网稿)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
招标代理委托协议.pdf

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SW21000HC4182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温 馨 提 示

一、购买磋商文件:

1、潜在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公告要求购买磋商文件。

2、公告期间,供应商需要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库完成用户注册,以便中标后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二、投标/报价:

1、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2、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3、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装订密封包装,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4、供应商授权代表及技术人员应带齐身份证明参与磋商,并在评委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磋商承诺

5、本项目按餐标进行结算,供应商不需要进行投标报价。

三、其他:

1、如磋商文件有澄清、修改或者延期的,我司会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时所填电子邮箱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后应将相关文件打印后签收盖章确认并扫描回复我司。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5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4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41

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


第一部分

磋 商 邀 请 函


磋商邀请函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21000HC4182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0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食堂食材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本项目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款规定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中第三项情形,所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项目类别:货物类。

5.品目类别: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相关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4)供应商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2)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邮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2年1月17日至 2022年1 月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购买磋商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 日 9时30分(注 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磋商时间:2022年1月2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2年1 月17 日 至 2022年1 月 20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韦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8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购买磋商文件)

传真:020-8359541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石门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街28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电话:020-83596396

十三、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www.gdgpo.czt.gd.gov.cn);

③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gzswbc.com)。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用 户 需 求 书

注: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标注有“★”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满足或优于),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负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优质杂优米、花生油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供应期

预算金额

(人民币,单位:万元)

2022年石门街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一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

160

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供应粮油面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肉类、冻品类、禽蛋类、干货副食类、调料类、奶制品、饮料类、厨房辅助日常用品类等。成交供应商所供应的食材品种视采购人的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说明:每天食材需求量为日常工作日期间平均每天早餐、中餐、晚餐用餐合计约600人次左右,成交供应商须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食材费用按照餐标和就餐人数结算。

二、总体要求

1.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干净、新鲜、无毒、无害以及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承诺供应的为非转基因食品食材。

2.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4.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或软化现象。如采购人发现货物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受潮、有异味或混有异物等感官性状不良的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商品。

5.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须确保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标示的一致。冷藏、冷冻食品必须用专用的冷藏、冷冻载具运输,成交供应商应当配备必要的保温设备并保证食品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宜的冷藏、冷冻温度。

6.货物运输车辆须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车仓内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交叉污染;运输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须确保车仓温度适合,并记录存档。

7.成交供应商不得对供应给采购人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成交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8.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有外购的鲜活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采购人食堂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9.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的等级、质量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交货时提供验货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证等有效的合格检验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若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所供的货物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10.成交供应商应建立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入库、出库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1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审定的菜单以及预估的就餐人数按时供应相应品种及数量的食材。物品具 体品种和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

12.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供应的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3.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4.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供应有不合格的、假冒伪劣的、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不符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采购人将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5.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6.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工作,在货物配送过程中,应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17. 成交供应商须指派固定的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进驻采购人的食堂厨房,处理食材相关事宜,包括参与每日的食材供货及验收工作,核对每日食材的用量、每日就餐人数,处理售后服务事宜等工作,并签名确认作为供货价格结算的依据之一。成交供应商承担派驻工作人员的所有费用。

★18. 成交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落实政府有关乡村产业振兴的工作。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 广州市供销合作总社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1]40号)要求,预留比例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的“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30%”严格执行。因此,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30%用于购买乡村产业振兴政策范围内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份额由采购人自行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采购所需的农副产品。如遇政策文件调整预留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金额比例,以新的文件标准执行。

三、供货质量要求

(一)粮(面)油类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1​ 大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1​ 大米、油:要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1.1​ 成交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 执行标准:

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油类质量要求: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等。

(二)果蔬类

2.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产品的卫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Hg计)

≤0.01

铅(以Pb计)

≤0.2

砷(以As计)

≤0.5

氟(以F计)

≤0.5

硝酸盐(以NaNO3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4

2.2​ 具体感观要求:

1)​ 色泽: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2)​ 气味: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3)​ 滋味: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4)​ 形态: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干水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三)水果类

1.质量要求:果面干净新鲜,果柄鲜绿,果型完整均匀、结实,有光泽,无疤痕,不干皱,不变色,无压伤,无病虫害,无残留农药。

果品的感官鉴别要点:鲜果品的感官鉴别方法主要是目测、鼻嗅和口尝。其中目测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果品的成熟度和是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及形态特征,二是果型是否端正,个头大小是否基本一致,三是果品表面是否清洁新鲜,有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鼻嗅则是辨别果品是否带有本品种所特有的芳香味,果品的变质可以通过其气味的不良改变直接鉴别出来,像坚果的哈喇味和西瓜的馊味等,都是很好的例证。 口尝不但能感知果品的滋味是否正常,还能感觉到果肉的质地是否良好,它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感官指标。 干果品虽然较鲜果的含水量低或是经过了干制,但其感官鉴别的原则与指标都基本上和前述三项大同小异。

2.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如下(注:mg/kg=毫克/千克):

1、百菌清≤1mg/kg; 2、倍硫磷≤0.05mg/kg;

3、苯丁锡≤5mg/kg; 4、草甘膦≤0.1mg/kg;

5、除虫脲≤1mg/kg; 6、代森锰锌≤3mg/kg(梨果);

7、代森锰锌≤5mg/kg(小粒水果); 8、滴滴涕≤0.1mg/kg;

9、敌百虫≤0.1mg/kg; 10、毒死蜱≤1mg/kg(梨果);

11、对硫磷为不得检出; 12、多菌灵≤0.5mg/kg;

13、二嗪磷≤0.5mg/kg 14、氟氰戊菊酯≤0.5mg/kg;

15、甲拌磷为不得检出 16、甲萘威≤2.5mg/kg;

17、甲霜灵≤1mg/kg(小粒水果) 18、抗蚜威≤2.5mg/kg;

19、克菌丹≤15mg/kg; 20、乐果≤1mg/kg;

21、六六六≤0.2mg/kg; 22、氯氟氰菊酯≤0.2mg/kg(梨果);

23、氯菊酯≤2mg/kg; 24、马拉硫磷为不得检出;

25、氰戊菊酯≤0.2mg/kg; 26、炔螨特≤5mg/kg(梨果);

27、噻螨酮≤0.5mg/kg(梨果); 28、三唑酮≤0.2mg/kg

29、三唑锡≤2mg/kg(梨果); 30、杀螟硫磷≤0.5mg/kg;

31、双甲脒≤0.5mg/kg(梨果); 32、四螨嗪≤1mg;

33、辛硫磷≤0.05mg/kg; 34、溴螨酯≤5mg/kg(犁果);

35、溴氰菊酯≤0.1mg/kg(皮可食); 36、亚胺硫磷≤0.5mg/kg;

37、乙酰甲胺磷≤0.5mg/kg; 38、异菌脲≤10mg/kg(梨果);

39、敌敌畏≤0.2mg/kg。

(四)水产类:

鲜活水产品: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冷冻水产品:外包装完整,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或软化现象。

水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的要求。

(五)肉类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冷冻肉类外包装完整,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没有曾经解冻的痕迹或软化现象。

畜、禽货物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的要求。

(六)禽蛋类

具有禽蛋类固有的色泽、气味,无异味;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内容物无杂质或其他组织异物;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蛋黄完整,无散黄。禽蛋类货物须符合《鲜蛋卫生标准》(GB2748-2003)、《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 禽蛋类》(GB/T 37108-2018)要求。

(七)干货副食类

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有害物质残留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八)调料类

1、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

2、货物应当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3、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4、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九)奶制品

盒装牛奶,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食用方便,保质期长,包装完整、无破损。

(十)饮料类

1.饮料质量要求:提供的饮料须符合《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 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十一)厨房辅助日常用品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附表:表中未列明的项目,如采购人需要,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供给。

A.​ 粮油面粉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附件(2)

序号

名称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