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包1(商品种数:2) 包合计:20,34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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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定制货物 需求描述: 泰香软米9kg(非转基因) | ¥50.00 | 226(件) | ¥11,300.00 |
采购目录: 其他定制货物 需求描述: 福临门菜籽油5升桶(三级及以上,非转基因) | ¥80.00 | 113(件) | ¥9,04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报价开始时间:2022-01-21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2022-01-21 10: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否
-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 (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网上询价”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 (三)采购组织形式说明:本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无需缴纳代理服务费。
-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刘老师
- 联系电话:47715699
- 单位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段老师
- 联系电话:15723032870
货物采购文件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慰问2022年春节慰问品(油米)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货商踊跃报价。
一、询比采购内容(项目总预算20340元)
分包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备注 |
1 | 福临门菜籽油(三级以上,非转基因) | 5L | 桶 | 80 | 113 | 9040 | |
2 | 泰香软米 | 9KG | 袋 | 50 | 226 | 11300 |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始交货。
(二)交货地点、交货次数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计划配送点配送。
交货次数:按采购人计划配送。
(三)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方应在需方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方应保证货物到达需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方应提供完备的产品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产品技术参数与询价书的要求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需方确认。
4.产品包装材料归需方所有。
5.便于验收货和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江津区内供应商优先。
三、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 质量保证期:
1.1菜籽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当日起算,有效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1.2米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当日起算,有效保质期不低于6个月,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2. 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2.1采购货物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2.2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3采购货物由产品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以下同)负责售后服务,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2.4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税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食品卫生许可证(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食品卫生许可证)。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报价开始时间:2022年 1月 日 时。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 1月 日 时。
六、选取方式
询比采购+价格最低:商家于报名时提交响应方案和一次性报价,采购人在2022 年 1 月 日 12 时前,对报名商家的全部响应方案作综合比较。选定满足采购要求的商家进行比价,进入系统自动选取最低报价确定中选人。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商家时,以系统显示最早提供报价商家为中选人。
七、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签订合同:选取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资格检查合格,并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货物商品服务合同。
(二)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后,供货配送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货商家支付合同总金额。
八、违约责任
(一)经查实,若中选的商家未满足公告全部报名条件或者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采购人将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商家进行处理。
(二)中选商家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中选商家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的责任。
(五)因中选商家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选机构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按有关规定对中选机构进行处理。
(六)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处理。
九、争议解决方式
(一)发生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通信网络故障、电力中断、网络入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开选取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和商家,待影响消除后由采购人重新组织公开选取活动。
(二)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网上货物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
(三)采购人应及时处置货物交易过程中的争议,必要时商请区交易中心协助解决。
(四)货物交易及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