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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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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8 16:50

项目概况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面对未来城东大门左侧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921202200005
项目名称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9600000.00
最高限价(元) 496000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 第一包:学生饮用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62天;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 第二包:粮食、肉类、面包、油盐辅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62天;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 第三包:蔬菜、鸡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62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学生饮用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许可在我省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川学奶办[2021]2号文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19日到2022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面对未来城东大门左侧3楼)
方式: 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指定邮箱:158198271@qq.com)获取。现场报名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件方式报名时,请将汇款凭证、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
售价: 28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面对未来城东大门左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前处最高限价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此处最高限价针对各包单价的最高限价作具体说明,第一包:学生饮用奶单价最高限价2.5元/盒;第二包:粮食、肉类、油盐辅料实行下浮率报价,面包单价最高限价1.5元/个;第三包:蔬菜实行下浮率报价,鸡蛋单价最高限价1元/个。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 蓬溪县映月街138号
联系方式: 0825-5428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天之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江北路(面对未来城东大门左侧3楼)
联系方式: 0825-2913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老师
电话: 0825-5428389

采购需求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食堂食材和营养餐食品采购。2、采购预算:共计 4960 万元。其中,学生饮用奶 750 万元;粮食类 1200 万元、肉类 1200 万元、面包 120 万元、油盐辅料类 540 万元;蔬菜类 500 万元、鸡蛋 650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估算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若因国家政策调整营养餐标准及供餐方式,相应采购计划作对应调整。3、项目采购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合同签订和学校实际上课时间为准)。4、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蓬溪中学、蓬溪实验中学、蓬溪中职校、赤城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广福幼儿园、特校、城南学校、新会学校、里坝村小、下东学校、明月初中、明月小学、回水小学、槐花学校、板桥学校、吉星学校、鸣凤初中、文井小学、新胜小学、文井初中、大石学校、吉祥学校、龙洞学校、天福初中、天福小学、先宁小学、红江学校、红江二小、群力学校、常乐初中、常乐小学、任隆中学、金桥学校、黄泥学校、高升小学、东新小学、任隆小学、三凤学校、旌忠小学、金龙学校、高坪学校、荷叶学校、蓬南小学、蓬南镇中、群利学校、中和小学、农兴学校、蓬南中学、惠民小学、罗戈小学、任家桥村小、翔凤小学、鸣凤小学、滨河路小学。二、采购内容第一包:学生饮用奶★(一)采购清单参数及最高限价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规格 技术参数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学生饮用奶制造业200ml/盒1、学生饮用奶:执行标准:调制乳符合GB25191-2010 标准,灭菌乳符合 GB25190-2010标准,净含量为 200ml/盒。包装注明国家营养办批准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文号和标识。2、纯牛奶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 GB25190-2010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为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2.5元/盒1、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 执行。2、以各力可见异物。3、调制乳以不低于 80%的生牛乳为源料,符合GB25191-2010 国家标准。色泽呈调味乳应有的色泽。具有调制乳应有的香味 ,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一致的液体,无凝块,可有与配方相符的辅料的沉淀物、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4、学生饮用奶杂质≤2mg/Kg,菌落总数 ≤10cfu/g ;大肠菌群≤3 MPN/ 100g 。不含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5、学生饮用奶生产、运送、包装、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要求。6、保质期: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 6个月(以生产日期起计算)。7、提供的学生饮用奶不少于 3种口味。学校学生实际使用数为准注:以上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须全部满足,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相应食品检疫/检测报告、合格证明原件(提供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服务要求1、配送及储存要求1.1 配送(1)每周配送一次。中标企业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配送学生饮用奶到各学校(含村小),按需提供产品。由各学校指定专人按照学生饮用奶的检查和验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签字确认。(2)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健康证、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必须由专用箱式车辆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3)中标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中标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采购人备案以备审查(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加盖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单位公章,不能使用业务用章)。要对留样实行台账记录管理,实时登记留样人、留样内容、留样时间、样品处置方式等。有关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1.2 储存要求:中标企业指导学校设置符合学生饮用奶存放标准的专用存放场所。存放参考标准:项目 标准楼层及通道 xxxx离地高度 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 15cm 以上。叠放枕型包装盒不得高于 5箱,砖型包装盒不得高于 8箱。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堆放高度不得高于 9层。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与墙面的间隙 四周不靠墙,离墙 50 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温湿度 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 10 度。环境 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冻措施、避免阳光直照。产品状态纸箱无挤压变形、破损、渗漏、异常打印、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不合格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含饮用吸管的破损)、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有质量问题等不合格现象。★2、应急处置要求2.1 学生因饮用中标企业所提供的学生饮用奶后,身体出现不适时,中标企业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师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2.2 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1 质量保证: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所投学生饮用奶送达各学校后的保质期到期的天数不少于 120 日历天。3.2 售后服务(1)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2)电话咨询: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提供 7*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现场响应:配置专门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应在 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3 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1)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提供质量保证,对产品出现破漏、坏包或包装污染、变色变味等情况时,于交货时无条件更换。(4)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5)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及所配送的学校。(6)建立食品溯源管理系统,能实现产品编码、采购日期、出库时间、配送人员、配送路线等功能(投标人投标前未建立的,必须在中标后 30 天内建成)。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4、供应商的退出和惩罚机制4.1 中标企业在供给合同终止时自然退出,停止供货并回收接收方剩余的商品。4.2 中标企业在合同周期内,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和采购方需求供货,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报请质量监督机构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当抽检出所供商品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以质检部门的正式报告为准),或因所供商品引发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合法的事故鉴定报告为准)中标企业则自动退出,终止供货合同,封存、召回所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商品,接受有关法规处罚;没收中标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剩余周期内的所需商品供应按相关规定实施。4.3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周期内,累计出现 3次未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或不能满足使用方数量需求时,使用方向采购人报告并提供有效证据,由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责令该供应商退出,终止供货合同。剩余周期内的所需商品供应按相关规定实施。(三)其他要求(根据评分细则,除报价、技术及服务指标两项评分因素外进行评分)1、投标人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置的运输车辆。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4、投标人为投标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5、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方案要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控制;(2)服务质量控制;(3)卫生管理;(4)配送;(5)应急处理。方案要具体详实,具有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6、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要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售后服务考核;(2)售后服务人员专业配备;(3)售后服务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4)售后服务响应。方案要具体详实,具有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1、供货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学校实际上课时间为准)。2、付款方式2.1 中标单位应在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与使用人(各学生食堂)核对上一月牛奶的实际使用数量(已配送存放在学校仓库的产品不列入计算),按验收标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货款支付依据。2.2 各学校独立结算,每月 20 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一个月货款。2.3 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3、报价要求3.1 本项目开标一览表报价实行单价报价,即 XX 元/盒。3.2 本项目实行人民币报价。4、验收方法、标准及方式4.1 每批次产品应按国家食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证明材料。4.2 按使用人(各学生食堂)需求的品种、品目数量配送产品,与使用人(各学生食堂)要求不符时不予验收。4.3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第二包:粮食、肉类、面包、油盐辅料★(一)采购清单参数及最高限价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规格 技术参数要求单价最高限价备注1 大米 制造业25kg/袋1、生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每批次应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2、质量等级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4-2018 中“一级”的要求,有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3、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标准要求。/1、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2、食品及食材辅料以实际配送数量结算。2 面粉 制造业25kg/袋1、生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每批次应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2、产品符合 GB/T1355—1986 标准,有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3、加工精度、粉色、麸星、灰分、粗细度、面筋量、面筋指数符合国家标准,标识清晰可见,包装完好,封口应牢固、不得破损泄漏。4、质量等级为特级一等。/3 肉类 制造业 /1、质优、无污染、无变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鲜 、冻猪 肉及猪副 产品》 GB/T9959-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 标准。猪肉冷鲜肉瘦肉精检测项目 (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克伦特罗)必须合格。2、畜肉类肉质新鲜有弹性,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基本统一。/3、每批次产品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肉品检验合格证、检验检疫验讫印章。4 面包 制造业≥50g/个1、面包密封包装,包装必须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2、面包符合 GB/T 20981-2007 标准;生产厂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GB8957-2019;食品包的保质期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标准。包装食品包用的包装纸、塑料薄膜、纸箱必须符合《食品包装用纸与塑料复合膜、袋》GB/T 30768-2014 的规定。严禁使用再生纸(包括板纸)包装食品。盒装、袋装的包装标志,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的规定。3、提供的面包不少于 3种口味。1.5元/个5油盐辅料类菜籽油制造业5-25L/桶或5-25㎏/桶1、桶装,三级压榨。质量标准符合GB/T1536-2004 菜籽油标准。有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2、生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的生产许可证,每批次产品提供该批次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干杂、调味品制造业 /一、干杂1、包括但不限于:黄豆、红豆、小米、绿豆、糯米、黑米、玉米沙、百合、莲子、枸杞子、桂圆肉、花生米、干木耳、干辣椒、干青豆、干香菇、红苕粉条、米粉、淀粉、豆沙、酵母、海带、干面。2、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符合各品种相关的国家标准。3、包装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污染。4、配送时分类码放,不混装。二、调味品1、包括但不限于:酱油、醋、鸡精、味精、食盐、花椒面、胡椒面、辣椒面、香辣酱、料酒、五香粉、孜然粉、火锅料、豆瓣、白糖。2、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符合各品种相关的国家标准。3、包装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污染。配送时分类码放,不混装。/注:以上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须全部满足,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相应食品检疫/检测报告、合格证明原件(提供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服务要求1、配送及存储要求1.1 配送(1)粮食、面包、油盐辅料每周配送,肉类每天配送。中标企业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按实际需求数提供产品。(2)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健康证、公司发放的工作证)。大米、面粉、面包、油盐辅料必须由专用箱式车辆配送,肉类必须由箱式冷藏保鲜专用运输车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潮,防曝晒,防雨淋,防污染。(3)中标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中标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采购人备案以备审查(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能使用业务用章)。要对食品留样实行台账记录管理,实时登记留样人、留样内容、留样时间、样品处置方式等。有关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1.2 储存要求:指导学校设置符合货物存放标准的库房。大米、面粉存放参考标准:项目 标准楼层及通道 xxxx离地高度 产品底层垫托板、箱底有垫仓板架空,离地 10cm 以上。叠放枕型叠放不得高于 10 包,叠放要一线齐,整齐堆放。严禁野蛮装卸产品,严禁坐、踏、卧产品。与墙面的间隙 四周离墙 10 厘米及以上,或者放置隔离板隔湿。温湿度 常温、相对湿度≤60%,冬季温度一般不低于 10 度。环境 保持阴凉干燥、通风、干净、无“四害”、有防潮措施、避免阳光直照。产品状态无破损、渗漏、封口不严、感官较脏、受潮等现象,产品无过期(含违法涂改生产日期)、破包、漏包、胀包、脏包、坏包、包装污染(有霉斑、虫咬等),产品内无异物、无异味和其他掺杂物现象。★2、应急处置要求2.1 学生因食用中标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后,身体出现不适时,中标企业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师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2.2 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1 质量保证: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所投产品送达各学校后的保质期到期的天数为:大米、面粉不低于 150 日历天;面包不低于 150 天;肉类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油盐辅料保质期在 6个月以内的,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6个月以上的,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百分之九十。3.2 售后服务(1)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2)电话咨询: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提供 7*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现场响应:配置专门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应在 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3 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1)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提供质量保证,对产品出现破漏、坏包或包装污染、变色变味等情况时,于交货时无条件更换。(4)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5)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及所配送的学校。(6) 建立食品溯源管理系统,能实现产品编码、采购日期、出库时间、配送人员、配送路线等功能(投标人投标前未建立的,必须在中标后 30 天内建成)。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4、供应商的退出和惩罚机制4.1 中标企业在供给合同终止时自然退出,停止供货并回收接收方剩余的商品。4.2 中标企业在合同周期内,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和采购方需求供货,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报请质量监督机构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当抽检出所供商品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以质检部门的正式报告为准),或因所供商品引发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事故鉴定报告为准)中标企业则自动退出,终止供货合同,封存、召回所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商品,接受有关法规处罚;没收中标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剩余周期内的所需商品供应按相关规定实施。4.3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周期内,累计出现 3次未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或不能满足使用方数量需求时,使用方向采购人报告并提供有效证据,由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责令该供应商退出,终止供货合同。剩余周期内的所需商品供应按相关规定实施。(三)其他要求(根据评分细则,除报价、技术及服务指标两项评分因素外进行评分)1、投标人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成功案例。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置的运输车辆。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4、投标人可提供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提供有关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5、投标人为投标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6、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方案要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控制;(2)服务质量控制;(3)卫生管理;(4)配送;(5)应急处理。方案要具体详实,具有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7、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要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售后服务考核;(2)售后服务人员专业配备;(3)售后服务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4)售后服务响应。方案要具体详实,具有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1、供货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学校实际上课时间为准)。2、付款方式2.1 中标单位应在次月前 5个工作日内与使用人(各学生食堂)核对上一月货物的实际使用数量(已配送存放在学校仓库的产品不列入计算),按验收标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货款支付依据。2.2 各学校独立结算,每月 20 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一个月货款。2.3 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3、报价要求3.1 本项目大米、面粉、肉类、油盐辅料开标一览表报价实行下浮率报价。3.2 本项目面包开标一览表报价实行单价报价,即 XX 元/个。3.3 本项目实行人民币报价。4、报价说明大米、面粉、肉类、油盐辅料实行浮动基础单价,产品的基础单价根据市场情况周期变化,在同一价格周期内基础单价固定不变。每月为一个价格周期,浮动基础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采购人查询 《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当月 1 日供货产品价格数据作为基准价 (其中鲜猪肉基准价以《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中精瘦肉、肋条肉、五花肉、带皮后腿肉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若《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当月无该商品价格的,月初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含中标单位)采集所在县两家及以上知名集贸市场和超市公布的挂牌价的平均价确定基准价。5、验收方法、标准及方式5.1 每批次食品及食材辅料应按国家食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证明材料。5.2 按使用人(各学生食堂)需求的品种、品目数量配送食品及食材辅料,与使用人(各学生食堂)要求不符时不予验收。5.3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第三包:蔬菜、鸡蛋★(一)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规格 技术参数要求单价最主限价备注1蔬菜类农业 /1、质优、新鲜、无污染、无变质,蔬菜农药残留在国家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 允许的范围内,有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蔬菜产品可以溯源,每批次应携带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及产地准出证明。2、去根、去菜帮、去粗垃圾。送达的蔬菜应保持新鲜,无压伤、无损坏、无霉烂、无变质。3、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根菜类:新鲜,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4、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无污染、无异味、无有害化学物质、内壁光滑。内包装采用 0.01~0.03 毫米厚的塑料薄膜或塑料薄膜袋、包装纸,包装时应确保透气良好。外包装使用纸箱、塑料箱(高密度聚乙烯、聚苯乙烯)、钙塑箱(聚乙烯和碳酸钙)、板条箱、竹筐、柳条筐、塑料网、塑料袋等便于搬运,防止蔬菜的机械损伤。/1、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2、食品及食材辅料以实际配送数量结算。2 鸡蛋 农业≥55g/个1、鸡蛋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从出厂到学校日期不超过 7天。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49-2015 标准。3、每批次产品具有《动物防疫合格证》。1元/个注:以上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须全部满足,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后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向采购人出具相应食品检疫/检测报告、合格证明原件(提供承诺函),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服务要求1、配送及存储要求1.1 配送(1)蔬菜每天配送,鸡蛋每周配送。中标企业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按实际需求数提供产品。鸡蛋配送还须承担加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不超过 1%)(2)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健康证、公司发放的工作证)。蔬菜、鸡蛋必须由箱式冷藏保鲜专用运输车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质变、有异味及其他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在运输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潮,防曝晒,防雨淋,防污染。(3)中标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样品和中标企业的质量自检报告,送达采购人备案以备审查 (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检测报告书,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能使用业务用章)。要对食品留样实行台账记录管理,实时登记留样人、留样内容、留样时间、样品处置方式等。有关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1.2 储存要求:指导学校设置符合货物存放标准的库房。★2、应急处置要求2.1 学生因食用中标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后,身体出现不适时,中标企业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师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2.2 因质量问题给学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1 质量保证: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所投产品送达各学校后的保质期到期的天数为:蔬菜保质期在 3 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 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鸡蛋夏季不低于 7天,春季、秋季、冬季不低于 15 天。3.2 售后服务(1)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其服务承诺。(2)电话咨询:售后服务点和生产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援助电话,提供 7*24小时技术服务支持,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现场响应:配置专门售后服务技术人员,用户遇到质量、安全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应在 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工作正常进行。★3.3 投标人必须对以下售后服务进行承诺,未进行承诺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1)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2)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3)提供质量保证,对产品出现破漏、坏包或包装污染、变色变味等情况时,于交货时无条件更换。(4)协助采购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5)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 24 小时电话畅通,如果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及所配送的学校。(6)建立食品溯源管理系统,能实现产品编码、采购日期、出库时间、配送人员、配送路线等功能(投标人投标前未建立的,必须在中标后 30 天内建成)。严格产品的检验、留样、放行程序,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7)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4、供应商的退出和惩罚机制4.1 中标企业在供给合同终止时自然退出,停止供货并回收接收方剩余的商品。4.2 中标企业在合同周期内,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和采购方需求供货,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报请质量监督机构对所供货物进行抽检,当抽检出所供商品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以质检部门的正式报告为准),或因所供商品引发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事故鉴定报告为准)中标企业则自动退出,终止供货合同,封存、召回所有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商品,接受有关法规处罚;没收中标企业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剩余周期内的所需商品供应按相关规定实施。4.3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周期内,累计出现 3次未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或不能满足使用方数量需求时,使用方向采购人报告并提供有效证据,由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责令该供应商退出,终止供货合同。剩余周期内的所需商品供应按相关规定实施。(三)其他要求(根据评分细则,除报价、技术及服务指标两项评分因素外进行评分)1、投标人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成功案例。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置的运输车辆。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人员。4、投标人可提供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提供有关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5、投标人为投标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6、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方案要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控制;(2)服务质量控制;(3)卫生管理;(4)配送;(5)应急处理。方案要具体详实,具有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7、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要针对本项目采购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及售后服务考核;(2)售后服务人员专业配备;(3)售后服务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4)售后服务响应。方案要具体详实,具有操作性,符合项目需求。★(四)商务要求1、供货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学校实际上课时间为准)。2、付款方式(1)中标单位应在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与使用人(各学生食堂)核对上一月货物的实际使用数量(已配送存放在学校仓库的产品不列入计算),按验收标准双方签字确认作为货款支付依据。(2)各学校独立结算,每月 20 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一个月货款。(3)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后办理付款手续。3、报价要求3.1 本项目蔬菜开标一览表报价实行下浮率报价。3.2 本项目鸡蛋开标一览表报价实行单价报价,即 XX 元/个。3.3 本项目实行人民币报价。3.4 报价说明蔬菜实行浮动基础单价,产品的基础单价根据市场情况周期变化,在同一价格周期内基础单价固定不变。每月为一个价格周期,浮动基础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采购人查询 《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当月 1 日供货产品价格数据作为基准价,若《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当月无该商品价格的,月初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含中标单位)采集所在县两家及以上知名集贸市场和超市公布的挂牌价的平均价确定基准价。4、验收方法、标准及方式4.1 每批次产品应按国家食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证明材料。4.2 按使用人(各学生食堂)需求的品种、品目数量配送产品,与使用人(各学生食堂)要求不符时不予验收。4.3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注:1、本章节的以上标注有“★”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2、本章节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