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MYZC竞磋(2022)6号)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项目概况 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报名/网上发售,登录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myzc.my.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提示网上交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使用手册。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2-08 11: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0701202200021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元) | 2808000 |
最高限价 | 2808000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365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卫生许可资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2-01-19 09:00:00到2022-01-25 17:0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电子报名/网上发售,登录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myzc.my.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提示网上交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使用手册。 |
方式: | 电子报名/网上发售,登录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http://myzc.my.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提示网上交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说明请下载使用手册。 |
售价: |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2-02-08 11:0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
五、开启 |
时间: | 2022-02-08 11:0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具体地点见一楼交易受理大厅LED显示屏。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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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绵阳市公安局 |
地址: | 剑南路西段298号 |
联系方式: | 18009075196,0816-249840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
联系方式: | 0816-233535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游敏 |
电话: | 0816-233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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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采 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MYZC竞磋(2022)6号项目: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中国·四川(绵阳)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绵阳市公安局共同编制2022年01月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8二、总则 12三、磋商文件 14四、响应文件编制 15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9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九、磋商活动组织 20十、磋商程序 20十一、成交 20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1十三、支付货款 23十四、投标纪律要求 23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25质疑书格式及内容 27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9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7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6报价函 46第一部分 报价 48(磋商项目名称) 报价单 48(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 49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50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50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 51第三部分 商务 52商务应答表(第 包)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3授权委托书 54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55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56诚信行为声明函 57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5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9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60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1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62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 69一、资格性审查 69二、磋商 70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72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82温馨提示各潜在供应商: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注册获取、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获取文件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46号)文件的要求办理(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阅)。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受绵阳市公安局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2.项目编号:MYZC竞磋(2022)6号3.采购内容:战训基地餐厅服务(详见响应文件第四章)。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二、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卫生许可资质三、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1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五、获取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七、磋商时间:2022年02月0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八、磋商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具体地点见一楼交易受理大厅LED显示屏。。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 购 人:绵阳市公安局地 址:剑南路西段298号联 系 人:王栋联系电话:18009075196,0816-2498403 采购代理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交易受理科(公告发布、文件获取):谢凤0816-2735361资金管理科(保证金退还):曾珠0816-2865129政府采购科(对采购文件的询问):游敏0816-2335356交易组织评审科(开标、采购项目组织、发布项目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0816-2865208现场监督科(供应商对采购项目的质疑):田秋玉0816-2216017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2,808,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万捌仟元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2,808,000.00元(大写:贰佰捌拾万捌仟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3 低价投标的处理(实质性要求) 最终报价完成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二、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8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9 现场演示 无,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10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3 磋商保证金缴纳 金 额:0.00元(大写:零元整);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交款截止时间:2022年02月08日 11时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 14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5%。收款单位:采购人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保险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6 合同分包 否;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 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等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18 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联系方式:采 购 人:绵阳市公安局 地 址:剑南路西段298号 联 系 人:王栋 联系电话:18009075196,0816-2498403 采购代理机构: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联系人: 田秋玉联系电话: 0816-2216017 19 政采贷融资 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也可直接与以下金融机构联系:1.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个金小微部:0816-2250999/29750262. 招商银行绵阳分行,公司客户部:0816-22470713.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0816-2363289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0816-235703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23490196. 建行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0816-22385467. 遂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客户营销部:0816-2225755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公司业务部:0816-25719939. 绵阳农商银行,公司部:13118166725"10. 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司业务部:0816-4733666 11. 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部:1390901313912. 四川梓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0816-826060713. 四川平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0816-882362914. 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广化支行:0816-5280140、0816-528165715. 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部:0816-7227782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16-2669733 20 投诉渠道 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市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35号 联系人:邓雪联系电话: 0816-2222023二、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有关定义。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绵阳市公安局。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4、 “供应商”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注册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磋商保证金。(四)、合格的投标产品(如涉及)1、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3、除非磋商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五)、投标费用。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确定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1、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七)、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两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投标与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5)响应文件格式;(6)中小微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7)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8)合同主要条款。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磋商文件中采购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编制(一)响应文件的语言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投标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四)联合体投标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7项规定。(五)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六)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2、技术、商务响应文件。(1)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2)技术、服务响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见响应文件格式“技术、服务响应”部分要求)。(3)商务应答。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商务响应(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应答”部分要求)。(4)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如涉及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5)其他部分。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文件或资料。(七)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其凭证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交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不与或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磋商相关资料有效期为磋商之日后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如供应商成交,将自动延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五、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一)、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XXX.BBL和XXX.BJL)。(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三)、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四)、供应商应于开标时间前,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将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五)、电子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和内容应完整。(六)、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需要供应商签字、盖章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扫描,导入到《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响应文件必须使用“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并通过系统在响应封面加盖电子签章,使用数字证书签名,加签供应商机构数字证书。最终导出“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两个文件。“供应商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文件格式为XXX.BJL(文件后缀名为BJL), “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XXX.BBL(文件后缀名为BBL)。七、响应文件的递交(一)、供用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二)、除因绵阳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本次磋商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八、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把已上传的响应文件撤回,再将其修改后的响应文件通过“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书编制系统”(布络供应商门户)上传。(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九、磋商活动组织磋商活动由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一)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活动,采购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监督人员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磋商。(二)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磋商进行现场监督。(三)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十、磋商程序磋商活动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磋商会开始。磋商活动组织单位宣布磋商会主持人、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磋商小组组长等人员名单。(二)现场监督、采购人代表对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和已到场签到的供应商名单进行比对和核实。(三) 主持人宣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四)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详见第七章 《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十一、成交(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二)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分包)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三)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下载成交通知书。(四)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和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点击本项目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页面“评审情况”栏查询。十二、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一)签定合同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项目编号即为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二)合同分包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响应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给其他非监狱企业或者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相关规定。(三)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经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且采购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四)履约保证金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给予失信行为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下列之一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成交供应商单方面原因(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因素除外)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经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查实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现象的;(3)成交供应商在售后服务中,被查实有被采购人举报服务质量问题且不妥善处理的。(五)履行合同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六)验收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十三、支付货款 (一)、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及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二)、本级预算单位使用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具有政府采购标识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出具《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其余采购资金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按照授权支付程序进行支付;省级垂管部门按照预算批复单位要求办理。十四、投标纪律要求(一)、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1-5项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成交无效。(二)、供应商失信行为及处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或者竞争性磋商采购相关专业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8、将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1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5、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以上属于投标或成交无效情形的,按投标或成交无效处理;属于违法情形的,依法予以处理。(三)、供应商违法行为及处理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十五、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一)、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二)、供应商提出询问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书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书格式及内容)。(四)、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五)、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质疑书格式及内容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被质疑人基本信息被质疑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四、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五、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质疑书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9.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10.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11.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12.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如涉及)资格资质性、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供应商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的公司或非公司性质的供应商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供应商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新成立公司不足6个月或自然人,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卫生许可资质 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盖投标人鲜章)。 二、投标产品 资质性要求 无 资质要求 无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附件1:商业信誉承诺书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附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的全权代表方做出承诺。附件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方应作出此承诺。附件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1.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2.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附件5: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述为省厅战训学员提供餐饮服务二、采购项目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所属行业 1 战训基地餐厅服务 项 1 餐饮业三、技术要求(一)项目情况1.餐厅名称:四川省公安厅绵阳战训基地食堂;2.地理位置:绵阳市仙海区战训基地综合楼餐饮部一、二层;3.餐厅面积:一、二层餐厅合计579.31平方米;厨房334.1平方米。4.功能定位:为民警提供早中晚餐,师生同质同餐。5.就餐人员:警训支队全体民警员工、参训民警等(支队民警员工共计19人;一般情况下,基地每年开展省厅“实战大练兵”训练班7-9期,每期260人,疫情等特殊情况除外;另外,基地还将承担各种绵阳市公安局各警种短期培训任务;以上数据为往年参考,具体培训人数以省厅和市局下达任务为准,因任务量不同产生的培训人数偏差,基地不负任何责任)。6.就餐形式:自助餐。7.省厅“战训合一”培训班就餐费用标准:参训学员(暂定80元/天/人),标准早餐15元/人/餐,标准午餐40元/人/餐.标准晚餐25元/人/餐,具体标准根据培训通知要求执行。8.基地人员及其他培训就餐标准:执行培训通知中明确的标准,通知中无明确标准的,由战训基地.资产经营者双方协商确定。【早餐标准】(1)供餐时间:8:00——9:00(具体时间根据培训班要求执行);(2)饮料类:一线品牌盒装牛奶(无糖标准,必须每天供应,做到人手一盒),豆浆和果汁(任选一种);(3)主食类:稀饭(绿豆稀饭、南瓜稀饭、黑米稀饭、红薯稀饭等每天轮换)、包子、馒头或花卷.面包或蛋糕、每周定期供应炒饭(每周至少两次,蛋炒饭、芽菜炒饭等换品种轮流供应);(4)菜品:四个素时蔬(拌菜、炒菜)、两个泡菜(品种周内轮流更换)、油炸花生米.豆腐乳;(5)小吃类:粗粮一种(蒸南瓜、红薯、紫薯、玉米.芋头),面条(酸辣粉、抄手、水饺、汤圆等保证一种周内轮流供应),米粉(现场制作)每天供应,培根,鸡蛋,卤鸡蛋(茶叶蛋、煎鸡蛋等品种每周轮流供应)。【午餐标准】(1)供餐时间:11:40——12:50(具体时间根据培训班要求执行)(2)主食:米饭、粗粮一种、每周定期供应炒饭(每周至少两次,蛋炒饭.芽菜炒饭等换品种轮流供应)(3)菜品:热菜(五荤四素,需要包含鱼肉、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鸭肉、其他高蛋白食材等品种)、凉菜(一荤一素);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热菜、凉菜数量根据季节及基地要求双方协商确定。(4)汤:两种(荤素搭配)(5)粗粮一种蒸南瓜、红薯、紫薯、玉米、芋头)(6)水果:时令水果两种【晚餐标准】(1)供餐时间:17:30—18:00(具体时间根据培训班要求执行)(2)主食:米饭.稀饭(两种)、面食两种(3)小吃:面条(活碱面,现场制作,杂酱面、肥肠面.牛肉面等轮流,每天保证两种品类),酸辣粉(抄手、水饺、汤圆等每天保证一种周内轮流供应)(4)菜品:菜品:热菜(三荤四素,菜品要求同午餐标准)、凉菜(一荤一素)。(5)汤:一种。(6)水果:时令水果一种。9.根据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可提供食堂自制支援遂行任务的餐盒服务,并且供应商需具备野外供餐及临时供餐能力。10.食堂水电气费用,服务区域内维修改造.设备设施维修更换费用由投标人(服务供应商)承担。11.由于疫情、上级命令变更等不可预知因素影响到培训期数及人数的情况发生,基地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服务要求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3.不允许分包 或 转包/转委托,投标人须提供不得分包或转包/转委托本项目的承诺。4.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及岗位配置最低要求4.1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应满足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且服务团队总人员数量不低于 2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财务人员1人,采购人员1人,营养师1人,厨师长1人,主厨1人,厨师2人,凉菜师1人,蒸菜师1人,面点.糕点师1人,墩子3人,食品安全员1人,客餐接待员2人,前厅服务员6人,公共区域勤杂员及保洁员5人。(说明:战训基地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命令执行,每年培训期数及人数以实际任务为准,培训间隙,餐厅在岗人员可与基地协商议定)4.2客餐接待人员要求女,年龄不超过40岁,形象气质佳;前厅服务员要求女,年龄不超过45岁;其余人员男女不限,男员工年龄不超过55岁,女员工年龄不超过50岁。5.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委派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按时、足额为委派人员缴纳五险。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战训基地内务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规和战训基地规章。8.具有维护战训基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目标意识,良好的抗压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具备战训基地餐饮所涉及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以及安全应急预案。9.食品卫生管理(1)环境卫生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3)定期进行防“四害”处置。(4)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5)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10.菜品要求:投标人必须按7天一周期,以自助餐形式,编制标准80元/天/人就餐菜谱(分春、夏、秋、冬四季),食材保证新鲜卫生、花色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科学,食谱提前交予基地负责后勤管理的人员定夺,提出合理意见要及时整改,按照审定食谱进行一周的供餐。11.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1)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4)中标方以合理的市场价值接受餐厅内设备、餐具及炊具。12.食堂卫生管理(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2)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4)卫生检查每次都有记录。13.应急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2)消防应急措施(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14.考核办法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期培训对食堂服务进行考核,若考核满意度达到90%,则继续签约,若干考核满意度低于70%(不含70%),供应商将对食堂服务工作进行整改,连续三次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具体考核细则,在合同拟定时,双方共同确定考核表。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三)其他要求1.投标者在招投标过程中,若有以弄虚作假、瞒骗行为中标的,一经发现,将负不退还任何费用的经济责任直至相应的法律责任。2.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基地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委托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经营者保证区域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战训基地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参训民警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战训基地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4.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经营者自理,因经营者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由经营者负全部责任。5.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仙海区、绵阳市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战训基地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6.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饭菜质量满意度需达到90%以上。严禁发生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战训基地后勤保障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民警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承包者,承包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7.战训基地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8.食堂水、电、气基地有偿提供使用,并按市价收取相关费用。大型灶具.炊具,低值易耗用具等均由经营者负责,自行解决。经营期结束后,基地不承担其转让工作。9.经营者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经营者自备,特殊装修.改造,经营者须征得战训基地同意后方可实施。10.经营者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基地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经营者负责。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11.为保证大宗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战训基地将参与生产所需的米、面、油等原材料招标,经营者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12.经营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经营者自行负责。13.经营者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战训基地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14.食堂经营信誉好,民警满意度高,合同期满,在下一次战训基地食堂招标时,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15.就餐标准.花色品种数量.质量及达到的相关要求详见经营承包合同(由战训基地与中标者签订)。16.中标方无条件接受基地对食堂的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决定合同是否继续或续签。(四)采购人提供的条件1.生产和就餐场地。2.部分餐厅设备。3.有偿提供水、电、气。四、 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招标/采购要求 1 服务期限/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依据为餐厅服务年度考核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 交货地点 仙海战训基地 3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支付采购人5%合同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20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4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服务费根据服务质量与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发票20日内支付服务费。 5 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服务费根据服务质量与考核结果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发票15日内支付服务费。 6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后续服务要求 无 7 其他 无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函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全面研究了“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遵守采购规则,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提供的货物、服务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第( )包总投标价为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食堂外包服务________元。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或履约,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同时,接受失信行为记录、曝光通报、罚款、一定时期禁入等相关处理:(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如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恶意质疑、投诉;向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我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投标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我方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响应文件。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 真:日 期: 年 月 第一部分 报价 (磋商项目名称) 报价单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第 包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名称(如涉及) 报价 单位 备注 1 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食堂外包服务 元 服务报价 小写: 大写: 供应商名称: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第 包 单位:万元 序号 服务内容/产品(如涉及)名称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及)技术指标 单项价格 节能、环保(如涉及)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供应商名称: 注:1、投标人必须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并具体填写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纵向横向比较价格异常的,请在备注栏说明原因。2、产品(如涉及)在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注明,如为节能品目清单内产品,须注明“节能产品”或“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为环保清单内产品,须注明“环保产品”。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费、管理费、培训费、税费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第二部分 服务、技术 技术、服务响应表(第 包) 序号 服务/产品名称(如涉及) 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 注:1、供应商必须把磋商文件的全部服务要求列入此表,按顺序逐项对照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服务指标、服务要求,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尽可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予以佐证。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技术、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 包)致 (采购人名称) : 1、详细的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设备、人员、培训等。培训措施应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2、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等);3、服务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三部分 商务商务应答表(第 包) 序号 内容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1 服务期限/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2 交货地点 3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4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5 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6 后续服务要求 7 其他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备注中可注明正、负或无偏离),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未按要求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无资料应证影响评比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兹声明: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我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编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3、自然人不提供。授权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非法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则为供应商姓名)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注:1、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必须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商家或代理商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或代理的 品牌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或代理商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授权销售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的授权文件扫描件。2、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诚信行为声明函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本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 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供应商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招标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行贿。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用户地址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实施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后续 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序号 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 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一、中小企业优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③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④小微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服务。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4、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节能环保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财库(2006)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结合工作实际,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 日 期:说明: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2 3 4 5 6 品目号 产品名称 节能产品 环保产品 投标报价(元) 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元) 本包小计 1. 当有多个合同包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一一计算出相应合同包的金额。2. 栏目6=栏目5×3%,既是节能又是环保产品不重复计算优惠。3.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4. 产品名称应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5. 产品在国家节能、环保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须在“节能产品”栏注明“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在“环保产品”栏注明“环保产品”并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的论证;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优惠扣除后评审价格汇总表注:若有此类评审优惠情况,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单位:元 投标报价 小微企业价格评标扣除金额 节能环保优惠价格评标扣除金额 评审价格 备注 1、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金额一致;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3、节能环保优惠价格评标扣除金额就和节能环保价格扣除明细表对应金额一致。 第七章 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6〕53号)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一、资格性审查(一)磋商活动开始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二)供应商资格审查应以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为依据,审查范围不能超过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过程中,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三)资格审结束后,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资格审查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磋商小组成员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资格审查结果。(四)采购组织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五)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终止。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二、磋商(一)实物样品/现场演示实物样品(如有)。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定。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对照采购要求进行。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样品评定或现场演示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特点确定。(二)组织磋商1、磋商小组正式磋商前,系统进行清标,自动识别响应文件编制设备相关识别码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设备的IP地址。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5、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6、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7、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应当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8、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响应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2)响应文件除磋商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9、磋商小组经过一轮或多轮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10、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政策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给予书面解释,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二)、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作出,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磋商小组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或代理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否则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供授权书、身份证明的,可以不再提供。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最后报价(一)、报价要求1、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也不得恶意低价。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成交资格。(二)、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1、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最后报价,在磋商小组指定地点并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现场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磋商小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单须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并附身份证明。五、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六、无效投标情形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者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应交未交或未按要求交投标保证金的;(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三)、资格资质条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四)联合体投标不符合要求的: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负责投标事务的一方与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方不一致的;(五)未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充分、公平竞争的保障措施”中“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情形的;(六)、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七)、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 (八)串通投标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情形。(九)、低价投标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十)、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七、综合评分(一)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参与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二)评分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全面。(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偏离。2、 评标细则及标准(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配置人员,报价,服务响应,履约能力,卫生管理,服务方案,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2)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综合评分明细表(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3)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评分因素类别 1 报价 0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0分*100% 共同评分因素 2 服务响应 17 1、经营实体3分提供具有经营实体店面(须提供租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得3分,(包括餐厅、厨房、配送车辆等)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2、其他响应14分供应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14分;每有一项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3 配置人员 13 1、项目经理3分委派项目经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技师职业等级证书,(含5年)及以上管理用餐人数(单次用餐)200人(含)的员工食堂/餐厅/酒店餐厅/学校食堂等管理工作经验的得3分。(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盖章证明文件等证明。)2、厨师长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一级/高级技师厨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加2分;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工作经验证明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厨师3分拟派本项目厨师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初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工作经验证明得1分。(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盖章证明文件等证明。)4、安全管理员1分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营养师1分提供营养配餐员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共同评分因素 4 履约能力 16 1、类似业绩6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类似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相关业绩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相关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食品安全责任保险4分截至投标截止日,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并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且保险赔偿金额不低于投标时提供的保单赔偿金额。1)300万<已购买保险赔偿金额≤500万,得2分;2)500万 <已购买保险赔偿金额≤800万,得4分;3)800万<已购买保险赔偿金额<1000万,得4分;4)已购买保险赔偿金额≥1000万,得5分。(注:须提供保单/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3、体系认证6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须提供证书,否则不得分。) 共同评分因素 5 卫生管理 6 1、卫生标准3分(1)提供齐全的卫生标准得3分(齐全的卫生标准至少应包括人员、食物、餐具、厨房环境、餐厅环境的卫生标准)(2)卫生标准内容不全的不得分。2、卫生措施3分提供针对卫生标准有相应的执行规章制度、有检查及监督等控制保障措施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6 服务方案 19 1、专项方案12分针对战续基地食堂,提供专项方案得12分(专项方案包括无培训班期间就餐方案,多批次重叠培训就餐方案、超员就餐方案、紧急拉练及外勤工作送餐方案、特殊情况改变就餐时间方案)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2、普通方案7分提供根据招标人所提服务内容编制的服务方案得7分(包含工作日、周末、节假日等服务方案),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评分因素 7 服务质量 8 1、服务标准和规范2分提供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标准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控制保障措施3分提供针对服务标准的服务质量控制保障措施(应配有相应的过程管理控制记录单,有处理就餐人员投诉的合理程序及措施)及能够保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的证明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食堂管理制度3分包括员工管理、库房管理和清洗消毒保洁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8 安全管理 20 1、食品安全8分供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得8分(食品安全管理应包括食材采购环节、仓储环节、制作环节、就餐环节),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2、环境安全4分根据人员操作及餐厅内的安全隐患识别,制定有预防措施得4分(包括餐厅内人员操作规范及消洗规范)。每项2分,不提供不得分。3、应急预案8分分别制定机关员工食堂和培训中心员工食堂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食物中毒、天然气泄漏及火灾、停水、停电、停气、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得8分,缺失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9 少数民族地区和不发达地区 1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注: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共同评分因素八、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一)、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二)、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招磋商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相同且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二)、磋商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磋商小组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十、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一、确定成交供应商(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公告。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十二、终止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四)如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的详细理由。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样例,视项目情况调整,招投标文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1条 项目基本情况第2条 合同期限第3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X;2.XXXX;3.XXXX.…第4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项目验收办法乙方与甲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三)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5条 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第6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7条 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8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9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10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11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12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13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14条 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