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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教育局团餐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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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第一标段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第一标段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7:45

一、项目编号:ZH2021-277

二、项目名称: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途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永泰社区永房57号楼8号商服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叁万玖仟零肆拾元整(¥3839040.00)

第二标段:

由于要有效的供应商不满足3家,故此标段流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03月01日至2023年01月10日;

第一标段:采购人指定地点(抚远市区内);

(其他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心丹、陈媛婧、鲁金凤、杨旭升、徐家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相关规定,按预算金额的1.5%计取(如低于人民币7000元按7000元计取)。

服务费:580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抚远市教育局

地 址:抚远市抚远镇佛山路北段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454-2122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公司: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B1栋6A02业务室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6988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69881

邮 箱:hljzhzb@126.com

十、其他信息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的信息

[附件下载]
  • 参数文档.pdf
  • 2-招标文件-277-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pdf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 目 名 称 : 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 目 编 号 : ZH2021-277采 购 单 位 : 抚远市教育局代 理 机 构 : 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 2022 年 01 月温 馨 提 示投 标 人 投 标 特 别 注 意 事 项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到,本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2、 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3、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4、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5、 我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25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27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6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4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 B1 栋 6A02 业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1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H2021-2772.项目名称: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3.预算金额:专项资金,7650000.00 元4.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份)预算单价(元/份)预算总价(元) 备注第一标段学生营养餐774000 5 3870000.00每份营养餐包含 1 份学生营养奶(预算 2 元)学生营养奶≥200 克、1 份坚果(预算 1.5 元)坚果≥15 克、1 份学生营养蛋糕或饼干(预算 1.5元)营养蛋糕或饼干≥50 克;营养蛋糕或营养饼干轮换提供。第二标段学生营养餐756000 5 3780000.005.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03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1 月 10 日;6.交货地点:第一标段:采购人指定地点(抚远市区内);第二标段:采购人指定地点(抚远市区外);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其5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投标人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评审;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9.2 所投奶类产品须生产厂家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9.3 所投产品须有学生专用营养食品标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01 月 05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1 号深蓝杰座 B1 栋 6A02 业务室方式:现场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01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1 号深蓝杰座 B1 栋 603 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发布招标公告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ome.js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其他网址转载无效。遵循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 购 人:抚远市教育局地 址:抚远市抚远镇佛山路北段联 系 人:代先生联系电话:0454-21226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公司: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1 号深蓝杰座 B1 栋 6A02 业务室联 系 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451-510698813.项目联系方式联 系 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451-51069881邮 箱:hljzhzb@126.com日 期:2021 年 12 月 28 日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一、说 明1采 购 人:抚远市教育局地 址:抚远市抚远镇佛山路北段联 系 人:代先生联系电话:0454-21226582项目名称:抚远市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编号:ZH2021-2773代理公司: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1 号深蓝杰座 B1 栋 6A02 业务室联 系 人:姜先生联系电话:0451-51069881二、 投标文件的编制4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1、供应商须在《供应商信用声明》中对是否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声明并承诺对声明事项承担相关责任。2、核查路径:(1)“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3)“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3、评审过程中,评委会成员可采取书面方式,向评委会反映供应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相关举证依据。4、供应商未如实声明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不如实声明、隐瞒失信记录的行为以虚假应标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6 进口产品投标要求:本项目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预算金额:第一标段详见招标公告、第二标段详见招标公告;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8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报价。8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75000.00 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75000.00 元;1、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由投标人从企业账户拨付至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2、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并应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以资金到达代理机构帐户时间为准,未按以上要求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3、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08051301040003162行 号:10326100372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花江支行4、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451-51069887各投标人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退还时也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9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4 份。可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U 盘)1 份三、标前答疑会11本项目不单独组织标前答疑会。请有需要澄清问题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携带好相应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并发送电子版(需要澄清问题电子版发送到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hljzhzb@126.com,电子邮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如投标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视其对招标文件内容及参数无异议。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集所有答疑问题后,与采购人一并解答后发放给各投标人。四、样品12■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采购需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91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过时投标将被拒绝。六、评标1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七、授予合同1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每批次供货完成后一周;质量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无;付款 方式:每月按实际供货量支付八、招标服务费用收取标准17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及相关规定,按预算金额的 1.5%计取。八、核心产品18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购人根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为第一标段:“学生营养奶、坚果、营养蛋糕或饼干;第二标段:“学生营养奶、坚果、营养蛋糕或饼干”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核心产品品牌任一种相同的,即按上款规定处理。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九、其他19 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事务及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10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1.1 定义1.1.1 “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2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3 “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方。1.1.4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1.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 资金性质2.1 详见招标公告。3、合格投标人3.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费用4.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更正和补充文件。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无论由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1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招标文件同样的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传真均可)向代理机构确认。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报名成功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更正公告。7、 质疑提起与受理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一正两副及 Word 格式电子版一份),且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以下将提起质疑的投标人简称为质疑人)。7.1 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7.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7.1.2 质疑书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明确表达诉求和主张。7.1.3 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要求。7.1.4 在质疑法定期限内,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交。7.1.5 质疑文件应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招标文件质疑文件标准格式” 编制,并提交一正两副及 Word 格式电子版一份。7.2 质疑受理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7.2.1 受理地点: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2 联 系 人:姜先生7.2.3 联系电话:0451-510698817. 对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认定及处理对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经质询质证或复审专家确认后上网公示,不予退还该质疑人投标保证金,同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7.3.1 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7.3.2 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材料进行质疑的;7.3.3 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127.3.4 一年内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效质疑的(无效质疑是指上述 3 种情形之外的情形)。7.4 投诉质疑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投标人对本包所有产品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8.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投标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8.4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5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9.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构成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0.1.1 投标函;10.1.2 开标一览表(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唱标专用,不接受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10.1.3 分项价格表10.1.4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10.1.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0.1.6 资格证明文件10.1.7 商务条款偏离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10.1.8 技术条款偏离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10.1.9 投标企业信用声明(加盖公章)10.1.10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10.1.11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10.1.12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效文件。13商务条款一览表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1 营业执照 合格有效2 《食品经营许可证》 合格有效3 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 合格有效4 “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合格有效5 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6 投标企业信用声明是否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声明事项承担相关责任,提供信用声明函7 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8 付款方式、质量保证期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9 投标函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 开标一览表按标准格式填写齐全、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2 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10.3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可提供电子版 U 盘一份。若副本和正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10.4 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 A4 规格制作。11、证明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文件11.1 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1.2 货物(服务)从用户验收合格开始使用至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折扣价格清单。11.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11.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供应商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承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1.5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14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完全符合,且均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11.6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1.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投标人须提供如若中标不转包的承诺,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2、投标报价12.1 所有投标报价均按人民币投标(特殊要求除外),所投价格为(进口产品含外贸代理费)将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的价格。12.2 投标人要按投标分项投标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2.3 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投标明细表(投标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2.4 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记入总投标中。12.5 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投标,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投标。12.6 投标人必须整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2.7 最低投标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13、投标货币13.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3.2 各表单中的金额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4、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4.2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代理机构可接受的任何一种形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任何未按第 14.1 和第 14.2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4.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4.5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6.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14.6.2 中标投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6.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及一份电子版(U盘)。并以恰当方式将每份清楚标以“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等。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必须胶装。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6.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16.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装订,每本装订成不可拆卸文件,并按章节编制目录并在目录中标明正文各章节页码,以利查阅。16.6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标记及密封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7.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 10 条要求的内容装订,每本以不可拆卸方式(禁止用活页或可拆卸式装订)装订成册,并按章节编制目录并在目录中标明正文各章节页码,以利查阅(附件可不编页码)。17.1.2 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以 A4 幅面装订成册。17.1.3 电子文档应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其中表格采用 Excel 格式,其余文字采用 Word 格式。17.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本统一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内。17.3 在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上应:17.3.1 写明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17.3.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标包号:(不划分标包的可以不写)(4)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7.1 款、第 17.2 款和第 17.3 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16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5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应有密封章,不得加盖或加注任何能表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代号的印章、标记或符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18.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皮上标明“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18.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止,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 14.6 条的规定被没收。19、投标截止时间19.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2 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采购所有当事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五)开 标20、开标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正机构检查并公正;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才予以考虑。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0.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予以拆封、宣读。20.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0.5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6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0.7 招标人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级有关部门。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1720.8 开标过程全程电子监控。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记录并存档。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2.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六)评 标23、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3.2 评标委员会组成的办法如下: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3 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24、评标过程的保密24.1 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全程电子监控评标过程。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4.3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投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4.4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4.5 中标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5、资格后审25.1 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采取资格后审的,在评标前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的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827.1 投标文件的初审27.1.1 开标后,授权委托人身份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本人及身份证照片与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进行比对,如确定为同一个人,则授权委托人身份合格,否则投标无效。27.1.2 经采购人审查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7.2 投标文件的检查在开始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重大偏差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7.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经评委会 2/3 的评委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个别单价、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该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其投标处理。27.4.1 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企业生产成本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产品单位原料组成及价格(原材料成本价格)和产品单位生产管理成本;(2)财务报表,产品单位生产管理成本、产品单位营销成本、单位纳税额、单位产品利润和单位售后服务费用信息;(3)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销售价格,即税务局统一印制的销售发票复印件;(4)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的销售合同;(5)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证明材料;27.4.2 经销企业参与投标的,可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双方签订的经销协议;(2)生产企业核定的代理价格;(3)企业财务报表,包括经销企业的单位销售利润、单位纳税额和单位售后服务费用信息;(4)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销售价格,即税务局统一印制的销售发票复印件;(5)企业一年内相同产品的销售合同;19(6)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证明材料。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以及所提证明材料经评审专家评审,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或未低于成本的投标无效。27.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27.5.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5.2 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及未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投标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27.5.3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或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5.4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27.5.5 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27.5.6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7.5.7 所投项目在实际运行中,其使用成本过高、使用条件苛刻(需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不能 被采购人接受的;27.5.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7.5.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27.5.10 投标人对采购人、评标委员会及其相关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27.5.11 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27.5.12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27.5.13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认证证书等信息必须与公开信息一致,在公开信息中查询不到或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函,未提供证明函的投标无效。27.5.14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与产品制造商的公开信息(门户网站、宣传彩页、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说明书等)一致,不一致的原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澄清说明,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上述材料的投标无效。27.5.15 供应商须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我公司未处于被财政部门禁止 1 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届满期间”,未提供此承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7.5.16 投标人所投产品投标高于产品制造商门户网站价格、电商价格、市场零售价格之一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由评委会据此做出评审结论,投标人不能说明原因或不提供证明的,评委会可按高于市场价格做出投标无效处理。27.5.1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效投标的条款;27.5.1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无效投标的。27.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投标20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7 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投标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未通过初审,不得参与投标的评价。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8.1.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8.1.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8.1.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8.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8.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3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29、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比较和否决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7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9.1.1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号条款)或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9.1.2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若招标文件有具体项数数量要求的);29.1.3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9.1.4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29.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9.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预中标投标人:29.3.1 资格审查合格;2129.3.2 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9.3.3 投标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29.3.4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29.3.5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29.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9.3.7 诚信履约承诺函(格式自拟)29.3.8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29.3.9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标,即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资料时,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9.4 评标方法和标准:29.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9.4.2 中标条件:29.4.2.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9.4.2.2 投标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29.4.2.3 资格审查合格;29.4.2.4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29.4.2.5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29.4.2.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9.4.2.7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29.4.2.8 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资料时,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注:经 2/3 评委确认,预中标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按无效标处理。29.4.3 评标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29.5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提交。29.6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或接受采购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差和保留方案。29.7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2229.8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0、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0.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0.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0.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0.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5 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30.6 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近期市场平均价格。31、政府采购政策性3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如无法在国内获取或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七)定标、中标通知32、定标32.1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条件:32.1.1 评标委员会按最终的排序结果,确定排在第一位的为中标投标人;32.1.2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2.1.3 投标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32.1.4 资格审查合格;32.1.5 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32.1.6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售后和技术服务有保障;32.1.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2.1.8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使用条件和使用成本均能被采购人接受。32.2 中标无效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2.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2.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2.2.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2.2.4 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2.2.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2.2.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2.2.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2332.3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排在第一位的即为预中标投标人;如果排在第一位的中标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弃标或者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决定重新组织招标或由排在第二位的投标人进行递补。33、中标通知书33.1 中标投标人确定后,按规定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疑议后采购人将最终确定中标投标人。33.2 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接受其中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投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3.3 中标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中标投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八)授予合同34、合同授予标准34.1 本次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2.1 款所确定的中标投标人。35、发布中标公告和发放中标通知书35.1 中标投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程序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后应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标投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 中标投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改变中标价格;不得改变评标时确定的售后服务条款。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2 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投标人无故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36.3 提供如若中标会在法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承诺,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6.4 合同签订后,中标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送达代理机构核对,通过后报采购办审核备案,合同生效。37、付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九)代理费收费标准、纪律监督、及其他38、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38.1 中标投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向中标投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该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投标人自行消化,不得单独列项填报。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39.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活动,不得进行暗箱操作。39.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招投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39.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39.4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为“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25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一、采购货物参数:内容 规格单价(元)分项单价(元)数量(份)总价(元)参数学生营养餐每份学生营养餐包含:(学生营养奶*1、坚果*1、营养蛋糕或饼干*1)5.001 份学生营养奶(预算2元)1份坚果(预算 1.5 元)1份学生营养蛋糕或饼干(预算1.5元)77400.00 3870000.00学生营养奶:1.学生饮用奶:学生奶应采用无菌、真空盒装,保质期不小于 6个月;2.单件包装:≥200毫升/盒;3.营养指标:灭菌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 2.9克/100毫升,脂肪含量不得低于 3.1 克/100毫升;调制乳蛋白质含量不得低于 2.3克/100毫升,脂肪含量不得低于2.5克/100毫升;4.产品包装:必须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示;5.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 GB25190-2010《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5191-2010《调制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净含量≥15克;配料:坚果、果脯;坚果配比≥65%;坚果品类要含核桃仁、腰果、杏仁、榛仁、巴达木仁、松仁、开心果仁其中的 3种或 3种以上。产品不含防腐剂、干燥剂。营养蛋糕或饼干:营养蛋糕:1.每包≥50克;2.营养成分:每 100克,能量≥1500KJ, 蛋白质≥5.0克, 脂肪≥20.0克;3.产品原材料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微生物要求: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5.产品为独立包装;营养饼干:1.每包≥50克;2.营养成分:每 100克,能量≥1600KJ, 蛋白质≥5.0克, 脂肪≥20.0克;263.产品原材料符合国家规定标准;4.微生物要求:符合商业无菌要求;5产品为独立包装;二、要求: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供货、税费以及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提醒注意:1、重要配置、要求功能缺失的为无效投标;★号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每项★号条款均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如有号条款适用)。2、技术偏离表中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应如实填写,并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一对应,包括所有硬、软件系统。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等描述的”投标无效。3、技术偏离表中须明确品牌、型号、规格,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7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二、评标原则2.1 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优选;2.2 科学严谨、规范操作、诚实信用;2.3 认真负责、全面分析、综合评价。三、评标纪律3.1 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客观、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3.4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5 采购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四、评标机构4.1 评标委员会组建: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由相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均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在相关专家库中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4.2 评标委员会职责4.2.1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各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性;284.2.2 对有效投标文件,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召开澄清询标会议;4.2.3 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客观、公正地分析、比较和评审,并经综合评分优选投标人;4.2.4 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五、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如下:组建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确定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评委按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审查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和具有履行合同的的能力,投标人只有在各方面均符合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初审和详审。六、资格审查采购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在综合评议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资格审查采用合格/不合格制。采购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 1)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七、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在综合评议前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不合格制,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 2)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八、澄清与询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有疑问之处或投标文件陈述不清之处,向投标人发出书面澄清函,投标人按澄清函规定的时间,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回复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函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署,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传、送至评标委员会的,将视为放弃澄清权力。九、遵循政府采购政策性原则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节能清单内产品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29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显示器、空调不接受《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报价。请报价投标人上传报价项目技术参数同时上传所报价的产品在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对应页的复印件,否则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文件要求,报价无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网址:http://www.ccgp.gov.cn/2、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该系统须有唯一的正版序列号与之对应,否则报价无效。3、根据财库[2018]1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货物和服务。投标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报价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根据财库【2017】23号文件规定,采购人购买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要求,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环保清单范围内购买。对于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4、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1、如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投标价格不予扣除。(2)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财政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0(3)依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符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投标人即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只能享受投标价格一次性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5)投标人为非联合体的情况下投标价格扣除方式: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投标价格参与评标(计算价格分)。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情况下投标价格扣除方式: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与小型、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报价扣除,以扣除后的投标价格参与评标(计算价格分)。投标人声明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且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否则投标价格不予扣除。十、定标10.1 定标标准:10.1.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0.1.2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投标中标;10.1.3 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3110.2 预中标投标人的确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①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②对小型、微型、残疾人、监狱等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③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其评标价可以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 31 条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孰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决定。10.3 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的方法如下: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除非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32评分标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投标报价(30 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商务部分(4分)投标文件按要求制作有目录(目录对应页码)、总体编排有序、图表清晰、证件复印清晰、正文内容清晰得 4 分;每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最多扣 4 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4技术部分(42 分)所投产品有安全、卫生、稳定、优质的原料基地,原料达到规范化要求得的 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提供者不得分)3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检测标准采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生产和检测技术、程序,生产每一批次的学生营养奶、坚果、营养蛋糕或饼干出厂,经企业自检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得的 3 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不提供者不得分)3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储存管理、运输配送管理、辅助验收、食品质量监控、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制方案,从人员配备、工作内容、突发情况方面进行逐项详细说明;满分 24 分,每缺少一项扣 4 分。每有一项方案表述前后不一致、内容丢失或针对性不强的扣 2 分。24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从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进行逐项详细说明;满分 12 分,每缺少一项扣 4分。每有一项预案表述前后不一致、内容丢失或针对性不强的扣 2 分。12售后服务部分(16 分)赔偿能力:提供产品质量事故赔偿承诺书,且提供赔偿能力证明文件得 4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附投标文件内)4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学生奶、坚果、营养蛋糕或饼干质量和新鲜度进行有效的跟踪并及时改进和完善、在本地有无销售点或如何设立销售点来保证售后服务、确保学生能够按时保质食用安全卫生的学生营养奶、对出现的问题学生营养奶进行及时的召回和更换等方案措施等进行逐项详细说明,满分 12 分,每缺少一项扣 3 分,每有一项方案表述前后不一致、内容丢失或针对性不强的扣 1 分12合法来源证明(3分)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得 3分,未提供不得分(不限于销售协议或代理协议或授权等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附投标文件内)。3疫情防控方案及措施(5分)投标人提供完善、合理可行的疫情防控方案及措施得 5分,方案及措施内容只有简单描述无实质性内容、方案不够合理可行详细的扣 2 分;没有不得分。533附表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 项目内容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 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原件;若经销商投标提供的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为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3 奶类产品须生产厂家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 资质原件4 所投产品须有学生专用营养食品标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针对以上内容作出相关承诺)6 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提供相关网页截图71.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自行查询,投标人未查询,采购人开标现场进行补充查询,记录截图打印留存。如发现投标人三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则响应文件无效。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是否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服务投标人。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和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中规定的同一投标人不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须承诺内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之间无关联企业。”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须承诺内容:“本单位不曾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以上两个承诺者,投标文件无效。9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的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注:1、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及相关材料,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342、以上资格证明材料要按照本资格审查表中的要求准备,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3、以上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即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35附表 2符合性评审表序号 项目内容 是否合格1 投标人的合格性符合要求;2 投标文件的签署符合要求;3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符合要求(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的有效签署;5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6 投标保证金满足要求;7 投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内容和格式填写满足要求;8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要求;9 质量保证期满足要求;10 评标委员会认为各种费用预算没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11 投标文件中没有严重不真实现象;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况之一不满足要求的,视为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不进行综合评议。36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一般货物类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计划号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 商标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数 量及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123456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 权力保证3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 、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第七条 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 。第九条 履约、质量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自主创新产品和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382、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投标人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中标通知书。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9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章)年 月 日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电话: 电话: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40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使用说明一般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一、本合同适用范围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教学仪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广播电视仪器设备、体育器材、音响乐器、药品、服装、印刷设备和印刷品等政府采购项目(协议供货除外)适用于本合同。二、填写说明(一)合同标题:地市县使用时可在“黑龙江省”后再加所在地名称或将“黑龙江省”删除加所在地名称。(二)本合同划线部分所需填写内容,除以下条款特殊要求外,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招投标文件没有明确,按甲乙双方商定意见填写。(三)第一条合同标的:按表中各项目要求填写,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四)第四条包装和运输: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汽车、火车、轮船等。(五)货物交付和验收:时间按合同签订(或生效)后多少日(或工作日)或直接填 X年 X月 X日前交货。(六)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资金性质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填写。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现使用的专业合同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但专业合同各条款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各条款要求,如发生矛盾以本合同为准。(二)协议供货合同应使用原文本。(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均不能改动,只能在划线位置填写,如有改动视同无效合同。(四)本合同统一用 A4纸打印。(五)本合同为试行文本,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当之处,请及时提出建议,以便修正。本合同各条款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451—53679987 0451—872207014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标包号:(不划分标包的可以不写)供 应 商:(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电 话:日 期:43一、投标函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我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投标表3. 技术规格偏离表4. 商务条款偏离表5. 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 资格证明文件7.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金额8. 售后服务承诺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 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7.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传 真:电话 电子函件:授权委托人:(签字)供 应 商:(公章)日 期 :44二、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序号 产品名称投标单价(单位:元)分项单价(单位:元)数量投标总价(单位:元)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 备注合计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45三、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明细表: (单位:元)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分项总价12345678910报价总计大写:小写:¥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46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47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 应 商: (盖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48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9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授权(授权委托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 期:附:授权委托人签字:职 务: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 真:电 话:50六、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网站截图、承诺等资质证明文件(具体按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表中内容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此表中内容)51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52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货币单位:元序号 产品名称所投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招标文件规格配置参数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合计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格配置参数技术要求”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项(如有)。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4.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实际数据填写,不得照抄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否则投标无效。5.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53九、投标企业信用声明函1.投标企业信用声明函————————(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在此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且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542.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货物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自行拟定)(注:投标人所承诺的内容,一旦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未按承诺内容进行实施,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55十、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投标人应在此描述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立、保证措施、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程度、送货流程图及工作岗位职责、现场配合职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56十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57十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效文件材料581.联合体投标协议(如适用填写,不适用不用填写)致:(采购人)_________与_________及_________就项目编号为_________的招标项目投标有关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由_________牵头,_________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二、为本次投标的主体单位,联合体以主体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三、主体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参加方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四、_________负责_________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五、_________负责_________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六、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七、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招标方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八、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592.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适用填写,不适用不用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温馨提示: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符合请不要提供、不要盖章。投标人需对本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时 间: 年 月 日6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填写,不适用不用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温馨提示:如投标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符合请不要提供、不要盖章。投标人需对本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时 间: 年 月 日614.投标保证金(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复印件)625、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单位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职务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职务单位简历及机构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 人生产工人 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实际完成工程技术人员 人 总产值 万 元流动资金 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万元 实现利润 万 元银行贷款 万元主要产品1.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资金性质生产性 万元 2.净值 万元 非生产性 万元 3.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4.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5.主要项目情况产品名称 上年销售量 上年销售额 主要产品及销售情况 主 要 用 户 名 称636.财务审计报告647. 纳税凭证证明658.业绩669.其他67投标文件外包封样式****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标包号:(不划分标包的可以不写)采 购 人:代理机构: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1 号深蓝杰座 B1 栋(注: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9.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