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NJC-CG2201-02
2.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伙食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4940589.50元。其中,一标段:人民币1119545.00元;二标段:人民币1139550.00元;三标段:人民币1606130.00元;四标段:人民币1075364.5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940589.5元。其中,一标段:人民币1119545.00元;二标段:人民币1139550.00元;三标段:人民币1606130.00元;四标段:人民币1075364.50元。
5.采购内容:
一标段:蔬菜、水果、牛奶、饮料1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表”;
二标段:羊肉、牛肉、鸡鸭鹅肉、鱼肉1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表”;
三标段:猪肉、腊肉1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表”;
四标段:调料、粮油1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表”。
6.验收标准:招标人根据各批次食材提供的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标准,按实际数量称重验收;如发现数量不足或质量等问题,投标人应采取补足或更换措施,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
7.质量保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7号)等,满足招标人物资采购的验收标准及使用需求。
8.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招标人计划清单供货。
9.交货地点:砚山县兴城大街10号;
10.交货时间:正常配送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若招标人临时需要增加配送,按招标人要求配送;
11.配送次数:
(1) 每天8:00前配送到位物资:蔬菜;
(2) 每天8:30前配送到位物资:鲜鸡肉、鲜鸭(旱鸭)肉、鲜鹅肉、鲜羊肉、腊肉、鲜活鱼、鲜猪肉、鲜牛肉;
(3) 每天5:00前配送到位物资:米线、卷粉;
(4) 根据计划实时配送物资:水果、牛奶、饮料副食品、调料、大米、面条、食用调和油、面粉、饵块等。
1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因在配送过程中出现不按时配送、质量不达标等违约情况,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次的违约罚款,并追究配送企业的相应责任,情况严重的招标人还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
13.付款方式:每月按照进货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于次月20日前完成付款。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6.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参与不超过2个标段的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提供年度信用报告截图)(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注:网站截图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食品安全承诺书”(提供书面声明);
(4)若招标人临时需要增加配送,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配送(附承诺书并盖章);
(5)投标人设有专业配送中心,建有冷藏保鲜库及配置冷藏运输配送车(附照片);
(6)每次供货的肉类食材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类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附承诺书并盖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3.现场报名:报名须企业法人或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所提供的报名资料,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经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到场报名则无需提供)。
注: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
4.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佰元整);三标段: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售后不退(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提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09时00分前,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二 (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二 (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人民币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三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并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09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盘龙支行
开户名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050167713900001331
联系电话:0876-2668809
2.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云南金马集团联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砚山县兴城大街10号
联系方式:17787649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联系方式:0876-266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0876-266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