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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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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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 ||||||||||||||||||||||||||||||||||||||||||||||||||||||||||||||||||||||||
投标单位(A包):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九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领鲜三六五农产品有限公司; | ||||||||||||||||||||||||||||||||||||||||||||||||||||||||||||||||||||||||
五、中标(成交)信息: | ||||||||||||||||||||||||||||||||||||||||||||||||||||||||||||||||||||||||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宏鸿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良安田社区良白路149号一、二楼 中标(成交)折扣率: 0.9600 (支付上限:1000.00万元) | ||||||||||||||||||||||||||||||||||||||||||||||||||||||||||||||||||||||||
六、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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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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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九、公示期限 2022年01月20日至 2022年01月22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门三楼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飞大道501号体育运动学校 联系方式: 梁老师13714519990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交易集团评审区三楼 联系方式:83948100,83938584,83938599 项目联系人:龚工(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86580002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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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01月19日 |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饭堂物资配送(笔架山校区)项目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SZCG2021201730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饭堂物资配送(笔架山校区)项目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3 | 填报的“折扣率”不满足"0<折扣率≤1"公式要求的;“折扣率”缺填、漏填或填报了两个或以上“折扣率”;“投标关键信息”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项目详细分项报价表中填写的“(折扣率)”不一致; |
4 |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
5 | 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
6 |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
7 |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 |
8 |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
9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0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1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2 |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 | 6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质量保证方案 | 10 |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需包含以下: 1. 配送食材的来源 2. 配送食材的加工 3. 配送食材的包装、保存 4. 配送食材的运输 5. 配送环节中的消杀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50%,每缺一项扣10%。 2. 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优良中差评审,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1)质量保证方案内容详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评审为优加50%; (2)质量保证方案内容详尽,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满足基本要求,评审为良加30%;; (3)质量保证方案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一般、且可操作性不强,评审为中得10%; (4)质量保证方案内容不具体、不清晰或未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内容的,评审为差,不得分。 | |
2 | 配送服务方案 | 8 |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需包含以下: 1.配送服务的货源、采购渠道 2.供货保障、品质监控 3.日常管理组织 4.物流配送方案 5.应急预案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50%,每缺一项扣10%。 2. 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优良中差评审,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1)方案具体、条理清晰,评审为优加50%; (2)方案较为具体、条理比较清晰,评审为良加30%;; (3)方案不够具体、条理不够清晰,评审为中得10%; (4)方案不具体、不清晰或未提供配送服务方案的,评审为差,不得分。 | |
3 | 规章管理制度 | 4 |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规章制度需包含以下: 1. 应急响应制度 2. 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3. 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4. 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5. 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追溯体系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5项完整内容的得50%,每缺一项扣10%。 2. 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优良中差评审,如果评审为差,要求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1)规章制度内容详尽,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评审为优加50%; (2)规章制度内容详尽,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满足基本要求,评审为良加30%;; (3)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一般、且可操作性不强,评审为中得10%; (4)规章制度内容不具体、不清晰或未提供规章制度内容的,评审为差,不得分。 | |
4 | 投标人具有冷藏车情况 | 6 | 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具有冷藏车辆情况: 具有冷藏车数量6台,得60%;每增加1台得10%,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自有冷藏车需提供自有车辆的图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购买发票扫描件;资料不清晰或未提供均不得分。 | |
5 | 第三方专业检测 | 10 | 一、评审内容:与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有长期合作,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否则本项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提供2021年投标人送检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测报告: 蔬菜类、水果类、粮油类、冻品类、鸡蛋类、肉类、调料类、干货类、禽类、水产品类,以上10类物品中每类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蔬菜类:六六六、滴滴涕、克百威、铅、镉、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敌敌畏 2、水果类:甲胺磷、久效磷、敌敌畏、铅、镉、甲拌磷、氟虫腈、滴滴涕 3、粮油类:过氧化值、酸价、总砷、铅、特丁基对苯二酚、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丙酯(PG)、丁基羟基茴香醚 4、冻品类:总砷、铅、铬、镉、总汞、土霉素、多西环素、金霉素 5、鸡蛋类:铅、总汞、六六六、滴滴涕、呋喃它酮代谢物、己烯雌酚、恩诺沙星、苏丹红总量 6、肉类: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总砷、铅、镉、铬、总汞、塞曼特罗 7、调料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总酸、不挥发酸、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 8、干货类: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阿斯巴甜、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三氯蔗糖、苯甲酸及其钠盐 9、禽类:总砷、铅、镉、铬、总汞、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 10、水产品类:氯霉素、环丙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磺胺类(总量) 。 每提供一个类别(该类别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所提供检验报告必须具有CMA或CNAS的印章)得10%,缺一项不得分,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1. 提供与检测报告公司的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在本项目开标之日仍处于有效期; 2. 提供检测报告公司的CMA或CNAS认证,该认证在本项目开标之日仍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4.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及环保情况 | 4 |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的种植基地面积情况(占40%) (1)3000亩及以上得100%; (2)1000(含)--3000(不含)亩得70%; (3)500(含)--1000亩(不含)以下得40%; (4)100(含)--500亩(不含)以下得10%; (5)100亩以下或没有种植基地得零分。 2.基地环保情况(占60%): 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2021年种植基地检测报告: (1)提供基地土壤检测报告得20%; (2)提供基地农田灌溉水检测报告得20%; (3)提供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得20%; 二、评分依据: 1.该项得分为以上两项累计计算; 2.基地环保情况得分的前提是投标方需要有蔬菜种植基地,若没有基地证明文件,则该项总得分为零。 3.投标人需提供自有或合作或租赁基地土地租赁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且租赁期限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原件备查。 4.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不提供或不清晰不得分。 5. 提供“菜篮子基地”认定证明或监测合格公示网站截图。 | |
7 | 应急方案 | 4 | 一、评审内容: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实施措施及应急时间响应。1小时内响应并送达,得100%;2小时内响应并送达,得50%;超过2小时响应并送达,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响应时间需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处理。 | |
8 | 菜蓝子基地保供给 | 6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基地获得省级或以上菜蓝子基地的得100分,获得市级菜蓝子基地的得50分,无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菜蓝子基地的证书或政府部门官网公示截图证明文件扫描件,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
9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 2 | 一、评审内容: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同时拥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和高级食品检验员证书:每提供1名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证书的得50%,最高得100%。需提供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和高级食品检验员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评分依据: 1、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及开标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因社保证明原因无法提供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社保资料必须至少显示缴交养老保险信息,未显示该信息的该社保资料则不符合要求,原件备查; 2、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因疫情影响申请缓交社保的须提供社保局网站截图打印件或相关证明。 | |
10 | 食品检测能力 | 6 |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食材类检测室的得20%,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具备以下检测功能的自有检测仪器: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二氧化硫、瘦肉精、亚硝酸盐、吊白块、甲醛,每提供一个得10%,最高得80%。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检测室图片、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证明文件; 2、提供仪器设备清单(含技术参数)、仪器设备图片、仪器设备购置发票等证眀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 |
3 | 综合实力 | 2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供应商资格(资质、认证)情况 | 8 |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初级农产品(畜禽肉类、果蔬、水产品、蛋类)、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得12.5%; (2)投标人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初级农产品(畜禽肉类、果蔬、水产品、蛋类)、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得12.5%; (3)投标人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初级农产品(畜禽肉类、果蔬、水产品、蛋类)、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得12.5%; (4)投标人通过HACCP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初级农产品(畜禽肉类、果蔬、蛋类)、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得12.5%; (5)投标人通过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初级农产品(畜禽肉类、果蔬、水产品、蛋类)、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得12.5%; (6)投标人通过生鲜农产品配送服务认证(认证范围包含:初级农产品(蔬菜、水果)得12.5%; (7)投标人通过GB/T 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认证范围包含:初级农产品(畜禽肉类、果蔬、水产品、蛋类)、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得12.5%; (8)投标人通过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初级农产品(畜禽肉类、果蔬、水产品、蛋类)、预包装食品(冻品、豆制品、粮油、调味品)配送管理所涉及的供应链安全管理活动)得12.5%。 二、评分依据: (1)体系认证证书颁发日期必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须提供评审内容中要求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2)管理体系认证需同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截图。 | |
2 | 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10 | 一、评审内容: 拥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得20%,冷链物流控制系统得20%,农产品运输路线规划软件得20%,农产品加工监控软件的得20%,基于GPS技术的农产品运输车辆定位系统得20%,累计得100%。 二、评分依据: 提供投标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拥有人须为投标人)。 | |
3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7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有类似运动员餐厅项目配送经验且该项目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得50%;投标人有其它项目配送经验且该项目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每提供一个得10%,最高得50%;累计得100%。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2、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等);3、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总体履约评价结果、出具证明的签署日期等相关内容,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如打100分、98分等的)不计分。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书目录
• (1)投标函 •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3)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 • (4)项目详细报价 • (5)供应商资格(资质、认证)情况 • (6)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7)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0)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服务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修订版)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审要求
第七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饭堂物资配送(笔架山校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1月17日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G2021201730 2.项目名称: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饭堂物资配送(笔架山校区)项目 3.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4:00:00至2022年01月17日 09:3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1月17日 09:30: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01月12日 00: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01月14日 00: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门三楼309室。质疑咨询电话:0755-8394814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 涉及事项 |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
3.1 | 采购人 | 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 |
3.2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
5.3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 | 标前会议 | 不组织 |
12/13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
20 | 投标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22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接受 |
25 | 投标文件的大小 |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
26 |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 无 |
3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8 | 定标方法 | 非评定分离 |
46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 3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中“三、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长期服务采购项目
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3. 最低价法价格上浮
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时适用:具体表述可参考:“关于失信供应商的价格上浮:采取价格评比法(比如最低价法)的项目,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供应商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10%。失信供应商符合优惠主体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PLAN-2021-440301-0102017019-01031 | 运动员饭堂物资配送(笔架山校区) | 10,000,000.00 |
二、项目概况
运动员饭堂(笔架山校区)面积约1000平方米,拥有520个座位,保障约600余名运动员、教练员伙食就餐供给。中标人需完成的配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类、海鲜类、家禽、粮类、面类、调味品类、干货类、蛋类、水果类、豆制品、冻品类、熟食类、清洁用品类、食用油、奶制品及其它采购人要求的食品等物资。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配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采购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下单配送金额为准结算。
三、服务需求明细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海鲜类 | 12181.40 | 公斤 | 按需求 |
2 | 鱼类 | 11055.60 | 公斤 | 按需求 |
3 | 猪肉类 | 53493 | 公斤 | 按需求 |
4 | 牛肉类 | 16016 | 公斤 | 按需求 |
5 | 禽类 | 23349 | 公斤 | 按需求 |
6 | 蛋 | 39536.20 | 公斤 | 按需求 |
7 | 水果类 | 99041.80 | 公斤 | 按需求 |
8 | 羊肉 | 2600.4 | 公斤 | 按需求 |
9 | 米 | 1139.60 | 袋(50斤/袋) | 按需求 |
10 | 面 | 64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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