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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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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详情

[海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2022-01-19

一、项目编号:GFTC21PP0544

二、项目名称: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189.9198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万元)
1 北京众品众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1101056908293335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东村151号 189.9198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紫竹院街道辖区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悦、曹尔辰、王建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1980号文件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广源闸5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 010-68467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

联系方式:李工 010-82233939-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10-82233939

磋商文件(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终稿-1.7.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众品众知).pdf

1 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GFTC21PP0544 项目名称: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01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 3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知 ............................................................................................................... 6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13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18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 39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 ..................................................................................................................................... 47 3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 B座 6层 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 01月 19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FTC21PP0544 项目名称: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紫竹院街道后勤保障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次年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合同内双方无异议,将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 2次,三年后将重新组织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4 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2)根据财政批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 01月 07日至 2022年 01月 14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 B座 6层 60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本 备注:领取文件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购买人为法定代表的,则提供法定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 01月 19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 B座 5层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 01月 19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 B座 5层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广源闸 5号 联系方式:010-68467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 B座 6层 联系方式:010-8223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10-82233939-8051 6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知 一 说明 1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2 费用 2.1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2 成交服务费的收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25000元整。 二 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构成 3.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 《磋商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评分方法 3.2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 5日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对认为有必要澄清的问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4.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4.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4.4 为使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准备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响应,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5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5.1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设备及与之配套的服务、运输、包装、保险、应缴纳税款进行整体报价,对分包采购的不得将同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对于未分包的项目不得以故意漏报瞒报的形式进行报价。 5.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 6.1. 报价函; 6.2. 首次报价表; 6.3. 营业执照; 6.4. 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6. 报价人情况表; 6.7. 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6.8. 偏离表 6.9.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6.10.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6.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6.10.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6.10.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11. 技术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6.12. 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 7 报价 7.1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7.2 最终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的报价。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否则响应无效。 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签合同与截至时间后撤回文件是相同的处理方式 9 报价有效期 9.1 报价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9.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 1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2份(A4幅面),电子版(u盘,内含签字盖章后的终版 PDF 文件及 word 版文件,U 盘不予退还)一份,首次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各 1 份等。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0.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竞争性磋商报价人负责。 10.5 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1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1.1 《响应文件》应采用左侧装订成册,活页等非固定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送达《响应文件》时,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一包,首次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单独密封一包。 11.2 所有密封包装上均应: (1)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年**月**日****之前(开标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装处加盖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单位公章。 9 (3)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 11.3 如果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期 12.1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 12.2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和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受截止日期和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2.3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五 磋商及评审 13 送达响应文件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公告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活动,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派本单位代表参加磋商会,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后,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代表应在指定区域等待磋商通知。 14 组建磋商小组与资格审查 ① 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采购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评审工作。 ② 磋商小组对报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不得进入评审阶段。 15 响应文件的初审 15.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15.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3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实质性响应条款以“*”形式在《磋商文件》中标注(明示“本项目不适用”的除外)。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5.4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0 (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及公章且无身份证明材料的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的; (3) 服务期及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或名章)、签署日期、盖章的; (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及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的; (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5.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5.5.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5.5.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2家的 。 16 响应文件的澄清 16.1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6.2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 磋商 17.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初审合格的单一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响应文件》技术条款、售后服务条款、报价等,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且初审合格具备磋商条件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初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不进入磋商阶段。 17.2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7.3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 17.4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1 17.5 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 17.6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则以上轮磋商的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进行一轮磋商的,以其报价为准)。 18 评审 18.1 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必须 2 家(含)以上,如果初审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2 家,则本项目终止评审,重新采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18.2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8.3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8.4 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澄清或者解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有权利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8.5 最低报价不作成交保证。 18.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并打印相关网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7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被授权代表须出具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19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19.1 送达《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9.2 在磋商期间,竞争性磋商报价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其响应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六 确定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 20 成交候选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确定标准 成交候选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总得分排名前三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为成交候选竞争性磋商报价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2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1.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1.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2 成交通知书 22.1 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确定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签订合同 23.1 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买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撤回报价处理。 23.2 《磋商文件》、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3.3 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作为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紫竹院街道食堂面积约 700平米,就餐人数约 230人。 二、 招标内容: 1、为街道员工提供正常工作日的早、中餐和值加班餐服务以及特殊情况的加餐服务; 2、委托管理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等物品; 3、食堂各项卫生、消防安全管理等; 4、提供就餐公共区域的的卫生保洁服务; 5、完成厨余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工作。 7、完成餐饮经费中上级下达扶贫采购任务份额。 三、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构体系,足额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服务人员。 (1)总体服务人员配置总数不得低于 10人(厨师长 1人,项目经理 1人,热菜 1人,凉菜 1人,风味小吃 1人,面点大工 1人,面点小工 1人;服务员 2人;洗碗工 1人) (2)餐饮服务人员需具备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持持证上岗,随时接受采购人查验。餐饮服务人员要求执厨师证书的满足 3人或 3人以上。 ①人员要求 劳务服务人员除应具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应的资格或专业技术能力外,还应在服务过程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对待机关工作人员及来访客人应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及时提供服务。劳务服务人员应根据岗位的不同配备差异化服装,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或专业着装,着装整齐清洁,仪容仪表整洁端庄,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 ②劳务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保存完整。 2、服务要求 (1)劳务服务机构应按照食品卫生标准和餐标提供满足机关食堂需求的工作日早、中餐和值加班餐。(早餐标准不低于 10元;中餐标准不低于 25元;值加班餐标准不低于 15元。如遇应急、加班工作人员任务强度等有特殊就餐要求导致乙方增加用餐成本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费标调整,所涉及调整金额可根据双方协商后再定。) 14 (2)劳务服务机构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3)配合我单位完成厨余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后勤餐饮扶贫采购份额。 3、考核要求 (1)每月若有相关方对成交供应商的有效投诉(特别是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两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警告,约谈公司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若因成交供应商承包范围内服务质量不达标,而被有关部门给予处罚,所需罚金,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2)若供应商所承包服务工作在相关检查中不达标,或因质量问题影响采购人创优或其他各项达标,第一次口头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达标或未整改的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者,视情节严重将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 2%-3%,若严重影响采购人各项服务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发生盗窃等违规违纪问题,除追偿所拿物品等额价值的现金外,交给相关执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要熟悉我街道食堂楼内水、电、暖等设备的截门开关消防器材存放地点及使用状况。如发生紧急情况时,准确掌握各种应急预案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时疏散工作人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一票否决权,如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消防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等恶性事件或事故,除严惩当事人外,并根据情节严重性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除追究当事者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对炊事机械和厨房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街道专职人员定期巡查,发现人为损坏应照价损偿。 4、其他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须与实施的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工作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成交供应商在食堂场所除提供职工餐饮服务其他的经营活动、不接受成交供应商转包和转租等行为。 (3)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如:水、电、自然灾害等),包括组织领导、人员安排、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启动。 (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成交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定期对员工展开安全教育培训,同时树立安全意识,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隐患、排除隐患,汛期及重大节日前成交供应商应组织力量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 15 (5)成交供应商要对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环保、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操作规程、法律常识等内容定期的培训及教育,优胜劣汰,奖罚分明。 (6)成交供应商除日常服务范围外,还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其他有关餐饮方面工作的开展,按时保质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7)此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食材、调料均为街道委托成交供应商按餐标提供。 (8)此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耗材均为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公开公示进货渠道,并对采购人(单位)所属职工餐饮安全负责,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 四、餐饮服务的基本要求及内容 1、餐饮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听从采购人单位食堂分管人员的领导,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及时更换。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保证食品热、新鲜、可口、卫生安全并对就餐后的餐具及时清理、清洗消毒,保持厨房、餐厅卫生整洁。 (4) 厨师及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符合有关餐饮行业法规规定健康标准,并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厨师需执厨师证书(至少 3人)。 (5)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留样的规定执行相关程序。 (6)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应的餐饮安全、卫生管理、环保管理、消毒、废弃物处理、防火管理等相关规定。 (7)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工作期间严禁吸烟。 (8)严格控制食品质量,食品不过期、无霉变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2、餐饮服务内容 (1)主要内容:负责餐厅、厨房的日常管理,提供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早、中餐、值加班餐(如遇加班,视实际情况而定)。负责厨具、餐具和油烟罩和烟道的定期清洗,符合安检部门关于烟道防火清洗要求。服务人员提前一周制定食谱和所需原材料报采购人提供审定,并提交街道膳食委员会审核。 (2)应保证食堂大厅、操作间等的环境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消杀,无老鼠、蟑螂、苍蝇等小动物或虫类;餐具、饮具、灶具、厨具、冰柜等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按要求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3)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6 (4)厨房设备(灶台、灶具、和面机、电饼铛、食品加工、电加热、冷冻、消毒等设备、配电设备、燃气及其管道设备、下水管道等)每月定期保养一次,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正常工作状态,消除一切隐患。 (5)根据就餐人员数量严格把控食物数量和质量,严禁浪费、厉行节约。 (6)配备的相关服务人员和厨师,要不断地学习专业技术与服务等,保持不断地满足就餐人员的口味。 (7)做好相关问题的预案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8)提供节日供餐,在元旦、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民俗节日,提供相应的自制特色食品,并对餐厅进行适度装饰。 3、食品卫生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生存条件的预防措施。 (2)防止食品与原料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3)餐具、饮具等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或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无害,安全。 4、食品管理 (1)食品贮存 ①食堂贮存食品的库房、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②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物品设专人验收和保管,食品、物品出入库要登记,并随时接受检查。食材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不得浪费,不得将食堂的原材料、食品、物品变卖,转移为己有。 (4)所需原材料由采购人方提供。 5、食堂菜品实行留样制度,确保菜品及主食留样时间达到 48小时,在此期间确保无污染。 6、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准时、足额、安全的准备主食和菜品,确保按时按质的开餐。 五、服务期限、预算资金及招标形式 服务限定为壹年。 预算资金:190万元/年,(其中餐费不少于 1004200元)由紫竹院街道办事处拨付。 此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形式。 六、 费用结算: 1.付款方式:本项目的食堂餐饮管理服务费采取先服务后付费、采购人满意率达 90%(含)按月足额支付;餐费按刷卡当月记录发生的实际额付费。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海淀区政府采购规定在采购人支付费用前开具发票、出具相关手续。 17 七、 费用构成: 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含社会保险)和员工服装费、残保费、体检费、利润和税费等; (2)食堂管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3)烟道清洗费用; (4)除食材外的耗材费用; (5)法定税费; (6)服务企业的利润。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项目 甲方 乙方 餐厅监管,包括卫生、防疫、消防、安全、饭菜质量、服务水平、财务状况等 √ 餐厅日常运营管理 √ 水、电、煤气、供暖、空调等能源费用(尽限为采购人制作餐饮耗能) √ 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厨具损坏及厨房排烟系统清洗 √ 厨房及餐厅设备设施添置和正常维修及工用具、餐具的购置 √ 灭鼠灭蟑病虫害消杀 √ 办公场所及相关设备、用具和用品 √ 就餐量和餐标计算采购人按月后付餐费(食品原材料成本) √ 食品原材料和相关物料的采购 √ 餐品制作 √ 食品和物品保管 √ 餐饮服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含社会保险)和员工服装费、残保费、体检费、利润和税费等; √ 油烟道清洗费用和餐具清洁卫生费用 √ 保证所制作食品及其操作程序严格按国家食品安全法标准执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的后果及责任 √ 妥善使用和保养餐厅的所有设备,属故意损坏和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按价赔偿并承担后果 √ 除食材外低值耗材(纸巾、牙签、清洗、清扫等用品) √ 18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报价函(格式) 致:**(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在磋商之日起(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规定。 二、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三、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四、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 份、响应文件副本 份。首次报价表、电子文档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各 1份等。 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文件。 六、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七、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八、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九、我方同意贵方提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 十、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十一、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十二、我方承诺:贵方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优惠幅度保证供货。 19 十三、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 3. 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或磋商小组恶意串通的; 4. 向磋商小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四、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的陈述和本响应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20 : 附件2 首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名称(盖章):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被授权人签字: 注: 此表需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服务期 备注 小写: 大写: 21 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22 附件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附件4 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1、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缴费银行单据或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 (1)纳税证明必须包含增值税或营业税或所得税其中之一,并提供缴费银行单据或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近半年零缴税,须提供近半年税务系统中纳税申报截图信息作为证明材料,其中:成立时间不满半年的企业,零缴税仅须提供成立以来税务系统纳税申报截图; (3)成立时间未超过 1个月的一般纳税人,或者未达到季报周期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合理说明。 2、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新注册公司如无法提供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则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验资报告)。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采购(含竞争性磋商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代表:性别:身份证号: 单位:部门: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授权方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日期: 接受授权方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期: (后附授权方及接受授权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 附件 6 报价人情况表 1、名称及基本情况: (1)报价人名称: (2)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职员人数: (7)注册资本: (8)实收资本: (9)2020 年末资产负债表及 2020 年度利润表(新注册公司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验资报告):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产: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主营业务收入: <6>净利润: 2、报价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公章): 26 附件 7 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说明: 1、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后附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无法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是对单位基本账户(人民币结算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竞争性磋商报价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提供定点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的不须提供上述资信证明 27 附件 8 偏离表 (1)项目技术需求及分类偏离表(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 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本表,如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相应内容不符,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偏离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28 (2)商务条款偏离表 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本表,如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相应内容不符,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盖章): 日期: 29 附件 9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30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供应商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供应商公章。 31 承诺函 我公司承诺: 我公司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如经发现,我公司将自愿放弃本次参加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2 附件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33 10-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34 10-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35 附件 11 技术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写,如第三部分采购要求中有*条款,应包含对于该条款进行响应的描述、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6 附件 12 政府采购担保函 编号: **: 鉴于(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报价,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参加报价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担保函的形式交纳该保证金。应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成交后竞争性磋商报价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随有证明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人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37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竞争性磋商报价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保函报价后原件不退还 38 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注: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11]2882号)的要求,供应商只能向下述三家试点专业担保机构提出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担保申请。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 39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40 海淀区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后勤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合同书 甲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乙方: 签订日期: 41 甲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路 5号 邮政编码:100000 乙方 : 注册地址: 甲方同意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根据甲方要求为其提供全部的餐饮服务,并依据双方约定为其提供全面餐饮服务管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基于以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所管理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紫竹院街道办事处提供餐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服务地点及就餐方式 万寿寺 93号南区食堂,现场制作,现场自助就餐。 二、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1)为紫竹院街道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早、中餐和值加晚餐以及特殊情况加餐服务。 (2)对厨房、餐厅的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就餐区物品等物资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服务标准: (1)乙方指派的具有机关内部餐厅管理专业经验的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餐厅主管;厨师长由组织能力强,烹饪技术好,具备高级厨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总体服务人员配置总数不得低于 10人(厨师长 1人,项目经理 1人,热菜 1人,凉菜 1人,风味小吃 1人,面点大工 1人,面点小工 1人;服务员 2人;洗碗工 1人)餐饮服务人员要求执厨师证书的满足 3人或三人以上。 (2)乙方指派的员工要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3)精通餐饮成本核算和营养学知识,能够合理配餐,保障厨房正常运行,为就餐人员供营养合理、健康安全的食品。 42 (4)食品采购、加工、制作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管理标准。 三、服务承包经营费用及结算方式 1.合同总金额 (1)乙方承包经营餐饮服务费用总金额为: (人民币)/年,由甲方按月度支付给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 )。 (2)具体付款方式: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转帐支票结账。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乙方未先行提供上述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承包经营餐费总金额不少于为: (人民币)/年,由甲方按月度刷卡记录统计量支付给乙方。 3.餐费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食堂餐厅的低值消耗品(餐巾纸、牙签和清扫工具及清洗剂等)由乙方负责。 5.正常餐费标准:早餐: 元;中餐: 元;值加班餐: 元。如遇应急、加班工作人员任务强度等有特殊就餐要求导致乙方增加用餐成本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费标调整,所涉及调整金额可根据双方协商后再定。 6.餐费统计方式:甲方工作人员一律凭有效就餐凭证(餐卡)在职工食堂就餐,乙方凭刷卡机上所记录的数据和就餐凭证与甲方进行核对最终确认餐费金额并结算。 7.所有费用支付形式:按照先消费后支付的形式,即下一个月前 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一个月的工作人员餐费及上一个月的餐饮服务费。 8.所有餐费结算金额乙方都需先与甲方核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才可进行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足额税务发票。 9.如因遇到国家劳动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发生调整或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最低工资上调、物价上涨、相关税额上调等情况,上述变化直接影响到乙方餐饮服务时,双方应协商新的合同金额以适应上述变化,具体调整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这种政策变化生效日后甲方向乙方的首次合同付款时立即自动开始支付,协商不成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其条款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乙方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检查内容包括: 43 A、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厨具、炊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 B、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和操作水平。 C、水、电、气、炊事机械、炊具、灶具、厨具、餐具的使用情况。 D、餐厅、厨房之消防情况。 E、出品质量。 2.当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提前通知乙方。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出席。 4.甲方保证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并保证餐厅内空调、供暖、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5.甲方为乙方在本街道服务的员工提供三间职工宿舍,乙方负责住宿场所内防火等安全工作,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火灾或相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厨房、餐厅各类设施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乙方服务入场前、后需双方确认和交接。 7.甲方负责厨房、餐厅专用设备和设施的配置。上述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灶具.厨具(不包括菜刀、菜板和专业工具等)、餐具(碗、盘、餐用托盘等)一次性到位后,需再增加或更新,由乙方进驻时经清点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 8.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就餐人员就餐的食品浪费问题。 9.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负责厨房及餐厅的灭蟑灭鼠,蚊虫消杀的工作。 10.甲方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进行承包经营管理,甲方不得无故干涉。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标准的餐饮管理服务,保证主、副食品进货渠道正规,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无假冒伪劣商品,保证食品质量,乙方对本合同涉及范围(餐厅和厨房)内的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负担全部责任。食品卫生、厨房及用餐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3.乙方的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对餐厅和后厨的消防 44 安全,餐饮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在制作餐饮时,要加强用电、明火及天然气的安全管理和节水、节电工作;负责定期对油烟罩和烟道进行清理并符合安检部门专业要求。 4.乙方需执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规定等公共场所及设施之管理规定。 5.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6.遵守国家、政府及相关单位及甲方对餐饮服务的各项规定、标准及要求、对于甲方的合理建议,乙方应有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实施。 7.乙方运货(包括垃圾)按甲方指定通道运送,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地面清洁。 8.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一切由食品及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皆由乙方负责。 9.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餐饮服务。 10.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也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及各项上岗证,确保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内均符合健康标准。 12.乙方需实行留样餐制度,每餐样品保存期限为 48小时。 1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1小时内回复,24小时内解决,对于较复杂性问题当天回复 72小时内解决。 14.乙方负责操作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火灾或相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5.如出现菜品质量导致甲方或用餐人员投诉及因食品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6.完成市、区级下达的甲方全年后勤餐饮份额扶贫采购任务。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 45 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如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二次以上乙方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事故(依据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七、合同有效期及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 (1)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3.合同终止时的处理: (1) 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同意合同续签时,乙方必须保证正常的供餐服务,直至新的承包方进入接收完毕为止。 (2) 甲、乙双方如单方面的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甲乙双方合同期满经测评满意度达 90%(含)以上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续签一年。如不能续签,或虽未满合同期限,但由于其他原因需终止协议时,双方按谁配置归谁或谁投资归谁的原则清点交接设施、设备。 八、法律适用及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以中文签署纸打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公司壹份用于财政局备案。五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6 本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47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商务部分 (23分) 同类项目业绩 每提供 1个合同复印件的得 4分,最多得 20分。(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金额页、服务时限等) 0-20分 响应文件编制情况 双面打印得 1分,单面打印或其它不得分。 0-1分 响应文件编制完善,页码清晰准确,得 2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完善,得 1分;响应文件编制较差,不得分。 0-2分 技术部分 (67分) 应急预案及实施 应急预案及实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强,得 7-10分;应急预案及实施的可行性、合理性一般,得 4-6分;应急预案及实施的可行性、合理性欠缺,得 0-3分。 0-10分 服务方案及承诺 (48分) 食堂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7分;食堂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5分;食堂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差得 0-2分; 0-7分 食堂运作流程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7分;食堂运作流程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5分;食堂运作流程科学合理可行性差得 0-2分; 0-7分 食堂工作标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7分;食堂工作标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5分;食堂工作标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差得 0-2分; 0-7分 采购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7分;采购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5分;采购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差得 0-2分; 0-7分 库房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6-7分;库房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3-5分;库房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差得 0-2分; 0-7分 菜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好得 6-7分;菜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一般得 3-5分;菜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差得 0-2分; 0-7分 餐饮伙食及分餐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5-6分;餐饮伙食及分餐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3-4分;餐饮伙食及分餐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0-2分; 0-6分 拟派项目人员及 文化水平高、经验及业绩丰富,综合能力强,组织结构合理、完善。 7-9 分 48 食堂组织机构 (9分) 文化水平、经验、业绩等综合能力一般,组织结构较合理。 4-6分 文化水平、经验、业绩等综合能力一般,组织结构较一般。 0-3分 价格部分 (10分) 实质性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10 注: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评分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报价人),其报价扣除 6%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故扣除政策不适用) 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 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无效。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竞争性磋商报价人须知 一 说明 二 磋商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磋商及评审 六 确定成交竞争性磋商报价人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报价函(格式) : 附件2 首次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附件3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4 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附件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评分办法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