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GZG2021-XC-C-062
二、项目名称: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互联金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玉盘家园社区居委会大楼内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元整(¥835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五、评审专家名单:邰君贤、崔文艳、许志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苏财购告【2017】39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预算金额100(含)~500万元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2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人:邰君贤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12-65481471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邮编:215131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刘露冰杰、沈燕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81878081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
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SZGZG2021-XC-C-062
采购内容: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采 购 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社会事业局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1、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5、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6、 响应文件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的潜在响应单位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GZG2021-XC-C-062
项目名称: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采购需求: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主要为黄埭镇4个(村)社区每日约400人,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每天为老人供餐。提供堂食和配送服务:
堂食:老年人可至黄埭中央厨房就餐。
配送:由成交单位将餐品制作完成并配送至村社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申领CA
苏州市(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已上线, CA证书办理内容如下:
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4.CA办理咨询电话:81876166。
CA证书相关办理事项请登录: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专区”-“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二)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选择“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进入“供应商”系统,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点击“查看报名登记表”点击导出打印出来并加盖印章,扫描上传报名确认函。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6日,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响应单位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响应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五)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相城】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3、中标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7】3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社会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人:邰君贤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12-65481471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邮编:215131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刘露冰杰、沈燕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81878081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采购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67591005、0512-67591006。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采购方式及定义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社会事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2合格的供应商
1.2.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1.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1.3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1.4磋商费用
1.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4.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按苏财购告【2017】3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成交服务费。
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
2.1.3采购项目需求
2.1.4评审标准
2.1.5合同及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2.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2.3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2.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3.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3.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3.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4响应文件构成
2.3.4.1供应商应该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2.3.4.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2.3.5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2.3.5.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2.3.5.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2.3.6配置与响应报价表
2.3.6.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如有)、磋商响应报价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3.6.2有关费用处理
竞争性磋商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7其它费用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2.3.8响应文件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3.9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2.3.9.1项目总价:包括采购单位服务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3.9.2项目单价:按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2.3.10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响应方案
2.3.10.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2.3.10.2详细阐述响应方案;
2.3.10.3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2.3.11承诺及管理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2.3.11.1供应商承诺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2.3.11.2提供供应商有关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等。
2.3.12参加竞争性磋商函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争性磋商函。
2.3.13磋商保证金
2.3.13.1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苏财购〔2020〕32号),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响应保证承诺书》(详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14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2.3.14.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3.14.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2.3.14.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1.1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封皮上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或封条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中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处须盖公章,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进行签字或盖章,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所有响应文件的正、副本侧页处均须加盖骑缝章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1.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磋商响应文件。
3.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2.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3.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3.3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3.4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4.磋商与评审
4.1磋商仪式
4.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4.1.2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4.1.3磋商需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
4.2磋商小组
4.2.1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磋商。
4.2.2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4.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5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6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7磋商程序、二次报价、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7.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7.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二次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7.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7.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8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4.8.1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要求提供响应保证承诺书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4.8.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9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4.9.1确定成交供应商
4.9.1.1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9.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4.9.2询问及质疑
4.9.2.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4.9.2.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 授予合同
5.1签订合同
5.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1.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1.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5.1.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5.2.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5.2.2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人处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且所牵涉的服务价格应与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价格保持一致。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添购合同。
6.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未中标(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与投标(响应)供应商约定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社会事业局的委托,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磋商编号:SZGZG2021-XC-C-062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采购需求及说明:
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主要为黄埭镇4个(村)社区每日约400人,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每天为老人供餐。提供堂食和配送服务:
堂食:老年人可至黄埭中央厨房就餐。
配送:由成交单位将餐品制作完成并配送至村社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1、配送区域:黄埭镇裴圩社区、埭川社区、春申社区、鹤泾社区。
2、用餐时间:周一至周五 10:30-11:00
3、配送时间:必须控制在10:30前送达4个(村)社区助餐点。
4、配送标准:每日午餐,符合老年人健康需求和口味。餐标为10元,含配送到各社区甲方指定地点的送餐费用。一大荤(不少于200克)、一小荤(不少于200克)、两素(不少于200克)、一汤、一饭(150克)。每周菜单可相应调整。(上述所有饭菜重量均为烹饪后克数)
5、甲方提供中央厨房及相关设施。
6、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行,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人员以及设备。
7、食品包装餐盒要求:所使用包装餐盒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方相关要求
8、配送公司必须使用符合配送要求的车辆用于本项目的配送服务。
9、配送公司必须做好每个送餐点的食品留样及记录。
四、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等规定,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以及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食堂餐厨废弃物按照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理。
2、食堂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采购方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原材料采购登记台帐和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和销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应建立工作人员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持有卫计、卫健等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餐饮服务人员应该持有健康证、确定养老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
4、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有服务网络、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记录和服务质量控制制度、服务安全和风险规避制度,有员工培训、考勤和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5、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建议应该及时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6、成交单位每月需要向采购方提供月度工作汇报。
7、运营所产生的耗材费用(清洁用品、劳保耗材等)由成交方承担。
五、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磋商响应函;
2、磋商响应报价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格文件声明函;
6、响应单位情况表;
7、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新一期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最新一期的社会保险缴纳的凭据;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11、响应保证承诺书;
1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3、类似业绩一览表;
14、服务要求偏离表;
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其他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材料;
16、项目工作方案;
17、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等;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11条款规定的资料,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上述各项资料均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被拒绝;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必须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磋商文件编号。
(二)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三本副本,一份电子档投标文件(U盘),装订成册;装在一个文件袋里密封,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响应单位全称,响应文件每页须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
2、如果响应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七、综合说明
1、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注:在备注内须注明磋商文件编号。
4、成交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账 户 名: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润分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苏州相城支行
账 号:89100078801600001897
5、磋商说明: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磋商代表的可不提供);
(3)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
(5)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不能成交;
(6)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终止。
6、凡涉及磋商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4、如磋商供应商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5、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6、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A)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B)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C)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D)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E)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7、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
如投标单位(生产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或货物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一)价格分 (10分)
磋商总报价低于或等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响应报价。无效响应报价的响应文件不得中标。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0%)。
(二)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比较(60分)
1、针对本项目整体服务思路比较(最高8分):
服务思路符合本项目的特点,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思想、经营方针、经营策略、经营目标,并提出相对应的措施的得8分;服务思路符合本项目的特点,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思想、经营方针、经营策略、经营目标的得5分;服务思路符合本项目的特点得2分
2、针对本项目原料采购方案比较(最高8分):
有健全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采购管理制度,建有固定的采购渠道,有专人负责采购并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健全的索证索票制度并有落实措施的得8分;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采购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采购并有岗位职责,有索证索票制度的得5分;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采购管理制度(含索证索票制度)的得2分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高8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合理、完善的得8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较合理、完善的得5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一般的得2分。
4、响应单位制定的卫生管理制度(最高8分):
卫生管理制度方案合理、完善的得8分;
卫生管理制度方案较合理、完善的得5分;
卫生管理制度方案一般的得2分。
5、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规范用工进行比较(最高7分):
工作人员配置合理,各岗位职责清晰,组织管理体系科学,能够有效实施管理工作,得7分;
工作人员配置较合理,各岗位职责较清晰,组织管理体系较科学,得4分;
工作人员配置一般,各岗位职责一般,组织管理体系一般,得2分。
6、投标单位供应的菜色品种方案、荤素搭配方案比较(最高7分):
菜色品种方案丰富、多样,荤素搭配方案营养、合理的得7分;
菜色品种方案较丰富、多样,荤素搭配方案较营养、合理的得4分;
菜色品种方案一般,荤素搭配方案一般的得2分。
7、对员工的内部奖惩制度进行比较(最高7分):
内部奖惩制度的合理、完整的得7分;
内部奖惩制度的较合理、完整的得4分;
内部奖惩制度的一般的得2分。
8、针对本项目紧急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等,对投标单位制定的食物中毒应急、投诉处理,消防事故处理等预案进行比较(最高7分):
具备各类应急预案,方案针对性强,实施可行性强的得7分;
具备各类应急预案,方案较为完整,总体安排可行的得4分;
具有应急预案,方案描述较为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三)投入人员安排(9分)
1、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5分)
(1)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
(2)项目经理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的得2分;
(3)项目经理具有营养配餐员证(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以上第(1)-(3)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
2、其他服务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4分)
(1)具有营养师管理团队,有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员证得2分。
(2)主厨具有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以下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
注:以上第(1)、(2)项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
(四)响应单位的履约能力(21分)
1、响应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3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页面的截图及链接,如没有网页截图链接的也可提供原件现场备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
2、2018年12月至今,响应单位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5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不得分。
3、投标单位已运营项目社会满意度情况,包括社会各界、媒体、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家属的肯定支持情况,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综合评定满意得3分,综合评定较满意得2分,综合评定基本满意得1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组成
1、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详见第三章。
2、服务具体范围:详见第三章。
3、服务期限:详见第三章。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中标通知书。
2、乙方中标的响应文件。
3、采购文件。
4、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考核管理办法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实行季度考核制度,每季度由甲方对配送公司进行考核,结合第三方检查及暗访结果,综合评定考核得分。
(2)甲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并通过第三方暗访等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助餐点、配送公司,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
(3)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原则上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请甲方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若自行更换的,甲方将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4)根据甲方及助餐点运营管理方的每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综合考评,每季度考核平均分90分及以上全额付款;每季度考核平均分85分及以上至90分以下,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季度5%-10%款项;一年中出现二次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则取消配送资格。
四、合同价格支付
1、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预付款,同时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或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实际使用方在次季度的首月末,按照该季度实际配送情况、订餐情况按实结算。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限结束且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退还方式为银行转账。当乙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当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项目预付款;当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赔偿。
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发票。
(2)考核表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合同期限内所有服务费用给乙方。
(2)甲方任何时候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应提供就餐场所水、电等设施设备。
(4)甲方提供食堂的主体建筑的维护、各类固定资产的添置,提供食堂现有主要设备、设施和用具(场所、设备应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及要求)。
(5)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品质、人员素养、环境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日常监督检查和建议。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期间内爱护甲方场所提供的所有设施。
(7)甲方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就餐人员,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
(8)成交单位在被确定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增加试用期,成交方服务一个月后,甲方对成交方进行服务质量管理情况、菜品、花色品种,食品卫生安全进行评估和职工满意度调查≤70%,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再试用一个月,到期如还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甲方安排一名食品安全监督员每日对食堂餐饮区域进行日常检查及食品安全检查。菜品质量、价格、卫生、服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每周检查一次,食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每次处罚伍佰-壹仟元;甲方每月组织一次伙食评议,如满意率低于80%,甲方有权责成乙方整改。连续3个月满意度低于80%或当月满意度低于70%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之违约责任或解除服务合同。
(10)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客户的反馈意见或出现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方式包括更换外包经营人或直接经营等进行食堂经营,乙方对此表示理解与支持,并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清还、清场方式,办理相关交接手续,腾出经营场所。
2、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的要求对食品卫生进行管理。
(2)乙方所有原材料必须要求新鲜不变质,无污染,符合国家标准,生、熟完全隔离。
(3)乙方在对原材料进行加工的过程中,必须把握菜点的温度,保证各类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及规定的质量要求。
(4)乙方员工必须保证工作期间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甲方有权随时抽查并监督“乙方”送餐用具,包括送餐人员、车辆、运转箱、汤桶等的卫生状况。
(5)乙方需保证甲方食品卫生安全,如因被证明的乙方过错对甲方用餐人员身体健康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打餐及清理饭后餐厅垃圾,乙方每天将工作餐后的餐具清洁并运回现场消毒。
(7)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与要求,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与监督,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乙方须制定、完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并及时将有关管理制度报甲方备案。乙方违反相关约定与采购方的管理规定时,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应尽快调查,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甲方。
(9)乙方承担其经营期间所录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劳保费用等费用,任何劳动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和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定,所有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100%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证的健康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10)对甲方所提供的食堂现有设备、设施,乙方应本善意,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做好属于甲方所有之资产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承担维修费用,以保证设备的正常的运转,不得损坏和丢失,否则据实赔偿(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负责相关采购。
(1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的,甲方所有的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设备及人员所受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就具体事宜进行协商,订立特别约定。
(12)乙方须谨慎使用采购方的名称,如因随意使用,给采购方名誉造成影响的,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治安事件、消防事故,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维护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但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保证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安排,双方协商对乙方所有服务人员进行工资补偿(上限为一个月)。
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3)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在外包经营范围内,无论是因故意或过失而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事故或事件或行政处罚或经济纠纷,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因上述事故或事件或行政处罚或经济纠纷,导致甲方被追究追偿时,乙方须对甲方可能承担的责任负责并先行全额赔偿,给采购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显著降低其社会评价,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等其他损失的,乙方仍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4)因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无特殊情况下)给采购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须赔偿。
(5)乙方除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或其他影响正常餐饮供应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伍仟元经济处罚,从乙方之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协议,须向甲方支付贰拾万元整的违约金。乙方构成其他违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万元整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该损失。
九、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经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需按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其他
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
2、外包期满或协议终止,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备、设施等全部清还甲方,上述事项,双方须依本协议相关约定,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须于交接手续办结之日起15日内清场,遇有乙方因故阻止,可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清场,对于乙方弃置在甲方场所的设备、工具等,甲方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十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
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1:考评表
考评表
单位名称: 考评时间:
项目 | 分类 (分值) | 评分内容 | 备注说明 | 得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管理 完善 40分 | 人员 (10分) | 配备具有一定的餐饮管理经验,掌握相关餐饮、食品卫生知识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穿工作服、戴帽子和口罩,服务热情。 | 有专职10分,兼职8分,志愿者7分。 | ||
公示内容 (15分) | ①服务点标识。 ②每周菜谱、收费标准,周菜谱不重样; ③有制度和监督电话。 ④每月财务信息。 | ①——③每项4分,未公示项不得分,第④项3分。 | |||
环境 (5分) | 环境整洁,保持空气流通,营造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就餐环境。 | 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0分。 | |||
设施设备 (5分) | 厨房、餐厅配齐食品加工设备、清洗和消毒设备、保鲜和加热设备。加工、盛装食物的工具、器具应无毒无害。 | 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0分。 | |||
建立台帐 (5分) | 按程序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建立管理台帐,使用刷卡设备做好餐费结算。 | 不完善项酌情扣分。 | |||
服务 规范 60分 | 清洁 (10分) |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差0分。 | ||
送餐车 (10分) | 配送餐有专用送餐车,经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辆干净卫生。 |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差0分。 | |||
送餐 (10分) | 按时将食物送至各用餐点,送餐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差0分。 | |||
卫生原料 (20分) | ①食品原料新鲜,来源渠道正规,采购有索证,可追溯(10分)。 ②膳食烧熟煮透,膳食从烧熟到食用的时间在2小时之内。(5分)。 ③饮食符合卫生要求,防食物中毒。设厨房的助餐点每天对膳食留样,保留48小时;凡由其他机构提供膳食的,应由服务方对每日的膳食进行留样(5分)。 | 好20分,较好15分,一般10分,差0分。 | |||
满意度 (10分) | 就餐满意度不小于90%。 | 满意率不达标酌情扣分。 | |||
合计 |
附件2:
食品安全要求:
所有主副食品和材料均由经营者自行采购,但必须确保质量,批量物品诸如食用油、食盐、鸡、肉、蛋、鱼、冷冻食品等必须提供供货商三证复印件(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交由采购方备案。
1、猪肉类:要求必须是放心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牛肉类:要求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去除牛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
3、鸡鸭类: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证明,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不打水。
4、冷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要优良,包装过关,无掺假。
5、禽蛋类: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
7、油类:不得采购来源不明和周转桶装植物油。
8、米面制品:需有商标牌号,厂家三证、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证大米质量,无砂石,无虫,无黑色杂物的品种;
9、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过称后杀鱼,鱼鳞刮净,去除内脏、鱼腮,肉质新鲜。
10、半成品:需提供可靠来源,并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
11、副食酱料: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需有商标牌号,需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等。
12、箱装货: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 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磋商。并向贵公司承诺:
1、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所有服务,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采购响应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
3、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磋商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响应单位成交。
5、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承诺该项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被确定成交后若不履行我方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7、我方同意我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
8、如果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成交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9、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响应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2:磋商响应报价表
磋商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总价(元) | 服务时间 | 备注 |
1 | ||||
磋商响应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各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磋商响应报价表》。
格式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采购编号: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技术职称和资质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 |
响应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采购编号: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执业资格 |
注:格式可自拟。
响应单位: (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4:资格文件声明函
资格文件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参加本次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我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磋商响应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 期: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采购编号: 号
项目,参与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磋商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务:
联系电话: 响应单位(公章):
格式6:响应单位情况表
响应单位情况表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盖章) | 注册号 | 电话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金 | 传真 | ||||||||
一、单位简历及机构 | ||||||||||
二、单位优势及特长 | ||||||||||
三、单 位 概 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中级职称人员 | ||||||||
资产总计: 万元;资产净值: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M2,产权: M2,租: M2 | ||||||||||
销(零)售额: 年 万元; 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年 万元; 年: 万元 | ||||||||||
主 要 产 品 | 1 | |||||||||
2 | ||||||||||
3 |
格式7:类似项目一览表
类似项目一览表
响应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注:磋商响应单位应提供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格式8:项目工作方案
项目工作方案
提示: 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项目工作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 2、供应商应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针对本项目需求进行逐一描述。 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9: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要求 | 响应要求 | 偏离/响应 | 说明 |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等,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格式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12:响应保证承诺书
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4.中标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单位)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人:(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