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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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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022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022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 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9 19:45

一、项目编号
510185202100306
二、项目名称
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022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 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省永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简城广场路416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 126.00元(总价)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名称:大米 品牌:福临门 规格型号:5Kg/袋 数量:1袋 单价(元):46 2.名称:菜籽油(核心产品) 品牌:福临门 规格型号:5L/桶 数量:1桶 单价(元):68 3.名称:挂面 品牌:福临门 规格型号:1Kg/把 数量:2把 单价(元):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王亚莉,曾庆伟,王旭(采购人代表),刘亚莉,胡兰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2556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 、备案号:(2021)0506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论证。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五、(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等内容。 六、付款方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本项目共9家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共18家投标人报名。八、本项目成交日期:2022年1月19日。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中标人支付。十、本项目每份慰 问品包含大米1袋(5Kg/袋)、菜籽油1桶(5L/桶)、挂面2把(1Kg/把)。投标总价为每份慰 问品总价:126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
地址: 简阳市简城街道办红建路375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8-27751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朝钢 联系电话:028-61375575转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朝钢
电话: 028-61375575转6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Si Chuan Qian Xin Tendering and Bidding Agency Co.Ltd 不止专注 更懂托付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 邮政编码:610041电话(TEL):86-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传真(FAX):028-83381268项目编号:510185202100306内部编号:ZCQXZB-2021-0713Q项目名称: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 2022 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采 购 人: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文 件 编 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2021 年 12 月政府采购阳光宣言四川乾新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的核心价值观,诚信于股东、诚信于服务对象、诚信于员工、诚信于社会。四川乾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乾新十戒》和《员工廉洁从业规定》,遵纪守法,强化自律,廉洁从业,规范经营。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悉心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权益,开展公平竞争,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与采购人共同成长。坚持不懈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求真务实,克己奉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出色的效益回报股东,回报社会。四川乾新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简单的政企、企事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个人利益动机。四川乾新员工追逐阳光下的公司利润和个人价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忠于职责,恪守《员工廉洁从业规定》。倡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四川乾新不以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2.四川乾新不迷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3.四川乾新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4.四川乾新不向采购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5.四川乾新不给采购人及其亲属报销任何费用;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及物资的资助;6.供应商在参与项目时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7.四川乾新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8.四川乾新、采购人不与供应商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9.四川乾新坚决杜绝以下行为:①乾新员工有行贿倾向、建议等行为;②乾新员工有索贿、受贿等行为。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请及时向四川乾新监察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各采购人及供应商积极宣传本宣言,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讲求绩效的政采营商环境,共同推动政府采购行业健康发展。监察部投诉及举报邮箱:scqxzb_shl@163.com监察部投诉及举报电话:028-62630990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二、 总 则......................................................................................................................................................... 14(一) 适用范围.......................................................................................................................................... 14(二) 有关定义.......................................................................................................................................... 14(三)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14(四)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14(五)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4三、 招标文件................................................................................................................................................... 15(一) 招标文件的构成..............................................................................................................................15(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6(三)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6四、 投标文件................................................................................................................................................... 17(一)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7(二)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7(三)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17(四)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7(五)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7(六) 投标文件的组成..............................................................................................................................17(七) 投标文件格式..................................................................................................................................19(八) 投标保证金...................................................................................................................................... 19(九)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9(十)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19(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20(十二)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十三) 投标文件的解密..........................................................................................................................20五、 开标和中标............................................................................................................................................... 20(一) 开标及开标程序..............................................................................................................................21(二) 开评标过程存档..............................................................................................................................21(三) 中标通知书...................................................................................................................................... 21六、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2(一) 签订合同.......................................................................................................................................... 223(二)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2(三)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2(四) 补充合同.......................................................................................................................................... 22(五) 合同公告.......................................................................................................................................... 23(六) 合同备案.......................................................................................................................................... 23(七) 履约保证金...................................................................................................................................... 23(八) 履行合同.......................................................................................................................................... 23(九) 验收.................................................................................................................................................. 23(十) 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23七、 投标纪律要求........................................................................................................................................... 23八、 其他........................................................................................................................................................... 24(一) 询问、质疑和投诉..........................................................................................................................24(二)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4(三) 串通投标的情形..............................................................................................................................24(四)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24(五) 保密.................................................................................................................................................. 25(六) 回避.................................................................................................................................................. 25(七) 解释说明.......................................................................................................................................... 25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6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29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0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31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2三、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3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4五、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5六、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36七、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7八、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38九、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39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40一、 投标函.............................................................................................................................................. 41二、 实质性要求承诺..............................................................................................................................43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54四、 开标一览表...................................................................................................................................... 46五、 分项报价明细表..............................................................................................................................47六、 商务应答表...................................................................................................................................... 48七、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49八、 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50九、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51十、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52(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53(二)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54(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55十一、 项目实施方案..............................................................................................................................56十二、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承诺函......................................................................................................57十三、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8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9一、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9二、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9三、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9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60一、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0二、 审查程序................................................................................................................................................... 62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63一、项目概况..................................................................................................................................................... 63二、※采购标的................................................................................................................................................. 63三、技术要求..................................................................................................................................................... 63四、商务要求..................................................................................................................................................... 65五、投标样品要求............................................................................................................................................. 66第七章 评标办法.........................................................................................................................................................68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9第九章 附件.................................................................................................................................................................855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的委托,拟对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 2022 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510185202100306二、项目名称: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022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三、资金来源:根据简阳市财政局下达的《简阳市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备案号:〔2021〕0506 号),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 196.066 万元,采购品目:A1501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四、招标项目简介:(一)采购内容:“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二)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计 1个包,设置 1名中标人。(三)采购用途:为扎实做好简阳市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四)项目性质:政府采购。(五)组织形式:分散采购。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各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七、招标文件获取(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提示:(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得转让。(2)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发布为准,获取方式详见附件一: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介绍)。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九、开标地点(一)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二)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三)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加密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7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 称: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地 址:成都市简阳市红建路北段 375 号联 系 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28-27751679(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联 系 人:王朝钢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68传 真:028-83381268电子邮件:scqxzb@163.com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960660 元。2单价最高限价、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 项目属性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是否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作出要求。4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5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 竞争范围 公开竞争7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10合同定价方式(实质性要求)固定单价合同11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14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5质量要求、履约验收(实质性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履约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16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9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递交,否则无效(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除外)。如因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及扶持少数名族地区政策(如涉及)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适用情形:(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3.执行方式:(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办法》规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10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利性单位声明函》。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扶持少数名族地区政策投标人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区县)、民族乡,在报价及评分相同的情况下具有优先推荐资格。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0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采购文件涉及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2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故不在招标文件中体现相关政策。22其他强制性规定(如涉及时作为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 3C 认证证书或其他强制规定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中标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C证书等复印件。23 评审情况的公告1.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附件中予以公告。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4 中标通知书领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联系人:张婵媛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01 或 602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25 招标代理服务费1.收取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下列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后收取。2.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类)金额(万元) 费率100 以下 1.5%100-500 1.1%500-1000 0.8%11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000-5000 0.5%5000-10000 0.25%10000-100000 0.05%1000000 以上 0.01%注:①按照上述收费标准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采购全过程包干价。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天府大道支行银行账号:1289 0768 1810 10126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7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3.“政采贷”政策咨询电话:028-61375575 转 608。注:相关政策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内容。28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9 供应商询问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复。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王朝钢联系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 转 663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邮编:610041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12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30 供应商质疑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①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面签收的为准;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形式时,请先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签收后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事宜)。联系人:谢旭联系电话:028-84638556、84882960 转 616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邮编:610041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究法律责任等;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其所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1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地址: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 12 号邮编:641400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13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32 服务质量投诉电话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 转 60333 声明承诺提醒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采购代理机构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4 温馨提示1.供应商需准备全流程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包括电脑(版本 win7 64 位及以上)、麦克风、摄像头、CA 证书等。建议使用同一台电脑完成投标、评标相关事宜,推荐安装 chrome 浏览器,且解密 CA 必须和加密 CA 为同一把。2.“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注册地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19&utm=a0017.b1347.cl50.3.c0de9400b91b11eb870ad7da87d69c9735 备注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4二、总 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有关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4.“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5.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三)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完成登记。(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菜籽油,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执行。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5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注:本项目无符合本条规定的供应商。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4.1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若有 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2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3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1投标邀请;1.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加密要求等);161.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4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1.7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如涉及)等;1.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9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1.10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1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1.12投标有效期;1.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1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1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1.16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准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17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除外。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并在评审时作实质性审查。(六)投标文件的组成18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部分:1.第一部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第二部分:其它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2.1 报价部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2.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配置;(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5)产品使用环境条件;(6)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商务应答表;(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192.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2.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注:以上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若未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则该证明材料涉及的评分项不予评分,涉及资格条件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项按未通过处理。若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未提及,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七)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九)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1.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2.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3.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政府采购云平台—CA 管20理—绑定 CA—下载驱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立即下载)。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投标文件每页均应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不得使用投标人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5.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实质性要求)。6.招标文件若有修改,投标人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或修改并递交投标文件。7.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请自行前往四川 CA、CFCA、天威 CA、北京 CA、重庆 CA、山西 CA、浙江汇信 CA、天谷 CA、国信 CA、山东 CA、新疆CA、乌海 CA 等统一认证服务点办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 CA 数字证书及签章(提示:办理时请说明参与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及时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及 CA 账号绑定,确保顺利参与电子投标(实质性要求)。8.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包含提供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9.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无须提供证明材料的项,上传空白页即可,不对本项上传的材料作相关审查。(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前须对电子投标文件每页是否都有电子签章等进行核对。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递交。(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并签章、加密后重新递交。撤回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重新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十三)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进行线上解密。除因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五、开标和中标21(一)开标及开标程序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2.开标准备工作。投标人需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本项目“开标大厅”参与不见面开标。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大厅(确保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提示: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解密投标文件。等待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投标人进行线上解密。开启解密后,投标人应在 60 分钟内,使用加密该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在线完成对投标人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文件的解密。除因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外,投标人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确认开标记录。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等唱标内容。如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则只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人对开标记录(包含解密情况、投标报价、其他情况等)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如未确认,视为认同开标记录。5.投标人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投标人电脑终端等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电子投标(含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6.因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见面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7.开标、投标文件的解密详见《成都市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版》,具体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发布为准。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国家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交易活动无关的言论。(二)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三)中标通知书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22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评审中的澄清、中标通知书等文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同组成部分。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23合同一致。(五)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六)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履行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九)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十)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2.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采购资金的支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七、投标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六)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七)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4(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十)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八、其他(一)询问、质疑和投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三)串通投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完成。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4.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25(五)保密1.各采购当事人不得透露有关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2.投标人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均不得对外透露。(六)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七)解释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如该项未违背实质性要求,视为满足实质性要求。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4.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2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27附件:密封袋的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28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年 月 日正本或副本29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30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1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单位名称:地 址: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参与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注:1.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3.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2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33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注:本项目投标人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2)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5)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34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35五、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36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声明函。37七、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投标人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注:投标人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十年内”;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自我单位成立之日起至今”。38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各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其余产品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未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注: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39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说明:填写“没有”或“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未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40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41一、投标函致: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履约时间为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日。3.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4.一旦我方中标:4.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4.3我方愿意提供与投标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4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4.5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5.我方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6.我方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已认真研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完全识别招标投标相关风险(含不利因素)并已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应对措施,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愿意承担错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错过开标解密时间、错过澄清、说明、补正时间、以及电子签章过期或失效、投标人电脑终端或系统故障、投标人网络不稳定或故障等情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所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7.我方充分认识,理解、包容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细微偏差、瑕疵、不足、错误等(影响公平竞争的除外)情形,并积极将发现的具体问题向招标采购单位如实反映。投标人名称: (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42传 真:投标日期:43二、实质性要求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1.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2.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 (如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填“无”)。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我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情形。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6.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7.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8.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9.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10.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本项目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我方参加投标所提供的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承诺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C 证书复印件。44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45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传真 网址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成立时间 从业人员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账号 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投标资质及效力。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46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规格 投标单价(元) 备注12022 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大米 5Kg/袋每份慰问品包含大米 1袋(5Kg/袋)、菜籽油 1桶(5L/桶)、挂面 2把(1Kg/把)。投标总价为每份慰问品总价。2 菜籽油 5L/桶3 挂面 1Kg/把投标总价(元/份)小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5个日历天内将慰问品全部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注:①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货源组织、仓储、运输、配送、搬运、风险、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②“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47五、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 产地 单价(元) 数量 单位 总价(元)1 大米 5Kg 1 袋2 菜籽油 5L 1 桶3 挂面 1Kg 2 把分项报价合计金额: (大写: )注:①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②“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③若国外品牌产品在国内(包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生产或加工,不属于进口产品,投标时供应商应注明实际生产或加工地点。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48六、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注:如与招标文件的第六章商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有商务要求,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商务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应单独响应。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49七、投标产品技术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 偏离情况注:如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的内容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的所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所有的内容,供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50八、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注:格式自拟。51九、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类别职务(岗位)姓名 职称 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注:①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②本表所列项目管理成员信息将作为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是否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52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53(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4(二)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说明:①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5(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 (盖章)日 期:说明:①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56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注:格式自拟。57十二、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承诺函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方承诺,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办〔2020〕123 号文要求,若我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将按照标准要求执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注:《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标准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名称: (盖章)投标日期:58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号,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取消中标资格或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我司已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 (盖章)地 址:电 话:传 真:邮 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承诺日期:59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各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注:本项目供应商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17 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60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提供多证合一证照复印件。(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注:本项目投标人具有的良好商业信誉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经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应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2)投标人提供 2020 年度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5)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61村承包经营户等)或自然人时,可提供承诺函。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1)-(5)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承诺函。(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1.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0 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 10 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2.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注:①投标人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 1 款的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承诺;②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七)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2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十)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各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其余产品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提供未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承诺函。备注:①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②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③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④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⑤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二、审查程序(一)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四条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二)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的资格性审查结果。(三)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采购失败。(四)资格性审查时因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通过系统阅读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的,待系统恢复后继续审查。出现上述情况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以短信、电话、“政府采购云平台”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意见。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告知资格审查小组(说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或提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限于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审查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审查错误)。63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要求,采购人在征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意见基础上,拟开展 2022 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慰问行动,走访慰问约 14537 人(户),现统一采购慰问品一批。二、※采购标的序号 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价最高限价 核心产品 是否允许进口12022 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大米 5Kg/袋 50 元/袋 否 否2 菜籽油 5L/桶 68 元/桶 是 否3 挂面 1Kg/把 6 元/把 否 否注:①本次采购的慰问品预计数量为 14537 份,每份慰问品包含大米 1 袋(5Kg/袋)、菜籽油 1桶(5L/桶)、挂面 2 把(1Kg/把)。②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数量结合中标单价据实结算。三、技术要求(一)※总体质量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此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1.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人亦应负责更换,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5.投标人送交货物必须与中标保留样品一致,每种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二)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1 大米1.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极少有碎米、爆腰、腹白,无虫,不含杂质。64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2.★手提真空袋包装,包装标识清楚并有明确的规格,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电话等信息,且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后(提供承诺函)。3.投标人所供的每袋大米必须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优于样品,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 GB2762-2017 标准、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样品执行。4.★大米符合 GB/T 1354-2018 一级大米质量标准(提供 2021 年以来具有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2 菜籽油5.菜籽油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双手摩擦发热后,嗅无味,经 250℃加热油色不变黑,非转基因纯香,符合三级质量标准,符合 GB2761-2017 标准。6.★桶装包装,包装标识清楚并有明确的规格,并标识“压榨”,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电话等信息,且生产日期在 2021 年8 月 31 日之后(提供承诺函)。7.供应商所供的每桶菜籽油必须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优于样品,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样品执行。3 挂面8.面色白亮透净,面质细腻。9.★塑料包装,每把 1Kg,投标人提供手提袋,每个手提袋装两把,包装标识清楚并有明确的规格,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电话等信息,且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之后(提供承诺函)。10.投标人所供的每把面条必须与投标时所提供的样品质量一致或优于样品,产品质量和包装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 GB2761-2017 标准、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样品执行。11.★面条符合 LS/T3212-2014 质量标准(提供 2021 年以来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三)履约能力要求1.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履约经验以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荣誉和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2.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应包含[①投标产品的供货渠道网络及备货方案;②仓储保障措施;③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架构、人员分工及各岗位工作职责;④货物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⑤对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及承诺;⑥配送方案;⑦突发事件设计处置预案(至少包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送超时应急预案、因突发情况无法按需配送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等]。3.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人员构成;②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③快速的退换货机制;④快速响应时间等。65四、商务要求(一)※履约时间和地点: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5个日历天内将慰问品全部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2.履约地点:采购人制定地点3.交货:3.1 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2 供应商应在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两日前,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箱数、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采购人。3.3 凡由于供应商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4 货物涉及政府采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包装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二)※付款条件:1.供应商在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财政采购资金支付到平台后,支付合同金额 100%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结合投标人所报单价据实结算)。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三)※包装和运输1.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具体要求查询链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2007/t20200703_14587250.htm。2.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66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3.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要运输,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采购人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四)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截止合同签订之日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订合同的授权代表),以及授权代表在职和社保证明,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2.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5.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五、投标样品要求(一)样品清单序号 样品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规格 包装1 大米 详见本章 三、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1 500g透明无色玻璃瓶包装2 菜籽油 详见本章 三、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1 500g3 挂面 详见本章 三、技术参数及质量要求 1 500g(二)样品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1.1所有供应商的样品须按时送达;1.2样品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迟交的样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三)样品接收1.接收样品1.1递交样品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 401 号;671.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递交时间和地点统一接受供应商递交的样品,并做递交登记,供应商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样品不得含有供应商名称、标志及能暗示出供应商单位的文字和图案,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该样品。4.供应商不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四)样品要求1.样品递交数量1.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数量的样品作为评审及最终验收的比对依据;1.2样品的生产、运输搬运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样品包装※递交样品同时须单独递交一份样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此清单不得附在样品上,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清单的样品将被拒绝接收。3.若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规格或包装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相符,样品不得分。4.投标样品退还: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注意:本章带“★”号项目作为关键性指标要求,如未满足将根据评分办法规定分别进行扣分。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68第七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五)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六)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七)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注明法律法规依据)。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三、评标程序(一)熟悉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内容、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93.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停止评标:3.1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必要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继续评标将导致违法或者错误评标的;3.2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标的;3.3其他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4.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或者可以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1.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1.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1.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1.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1.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1.6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限、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1.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注: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全部通过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如有任意一项未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的具体原因,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时被判定为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以短信、电话、“政府采购云平台”等任一方式)。投标人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意见。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前将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时告知评标委员会。(说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或提供反馈意见,均不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工作,且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将不承担任何的责任。投标人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其反馈意见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对评审结论的正确性进行复核,避免出现评审错误)。70③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3家,本项目采购失败。(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四)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五)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4.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4.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4.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5.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5.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5.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71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5.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 5.2 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6.评标结束之前,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提示,及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签章并确认提交成功。逾时回复将不能提交,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其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将应当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唱标时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七)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递交,否则无效(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除外)。如因采购代理机构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使用的,由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四、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委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72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评分因素及权重”。(三)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四)评审得分计算方法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Cn)/NC+(D1+D2+……+Dn)/ND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 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 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 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评分类),ND 为评审委员会人数。(一)综合评分明细表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2.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一 报价 30% 3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执行。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共同评分因素二产品质量响应21%21 分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的得 21 分;若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有负偏离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扣分: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明细中带“★”号条款(共 5条)作为重要指标要求,“★”号条款每有一项负偏离的在 15分的基础上扣 3分,扣完为止。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明细中非“★”号条款(共 6条)每有一项负偏离的在 6 分基础上扣 1 分,扣完为止。注:①投标人技术参数要求得分等于以上两部分得分之和。②针对招标文件中的“★”号条款技术参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针对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技术类评分因素73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产品中的某条“★”号条款技术参数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条技术参数在评审中将不予认定。三 样品 8% 8 分对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的外观色泽、质感、气味等方面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综合评审:1.大米(1)色泽呈白色或微淡黄色;(2)透明度差或不透明;(3)米粒表面是绿色、黄色、灰褐色、黑色等;(4)米粒大小不匀,饱满度差;(5)碎米多;(6)爆腰或腹白;(7)有带壳粒或有虫或有结块。注:样品未出现以上情况得 3.5 分,每出现一项以上情况扣0.5 分,扣完为止。2.菜籽油(1)色泽暗淡混浊,略显暗红色;(2)可以闻到酸腐气味;(3)发酸;(4)有哈喇味或焦味。注:样品未出现以上情况得 2 分,每出现一项以上情况扣 0.5分,扣完为止。3.挂面(1)色泽暗淡,灰白或深黄色,发暗,色泽不均;(2)手指捻捏时有粗粒感;(3)生虫或有杂质或有结块或手捏成团;(4)微有异味或霉臭味或酸味或煤油味或其他异味;(5)有发酵或发甜或发苦等异味。注:样品未出现以上情况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以上情况扣0.5 分,扣完为止。注:①投标人样品得分等于以上三部分得分之和;②以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样品实际情况独立评审为准。技术类评分因素四项目实施方案24%实施方案16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①投标产品的供货渠道网络及备货方案;②仓储保障措施;③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架构、人员分工及各岗位工作职责;④货物质量保障方案及措施、⑤对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及承诺;⑥配送方案;⑦突发事件设计处置预案(至少包含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送超时应急预案、因突发情况无法按需配送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制定内容齐全,各类措施健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16 分,每有 1 项缺项、漏项的扣 2 分。以上方面每有一处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或不详尽或方案内容与项目无关的或方案内容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方案内容混乱的扣 1分,扣完技术类评分因素74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为止。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售后服务方案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人员构成;②明确的报废处理办法;③快速的退换货机制;④快速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制定内容齐全、详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8分,每有 1 项缺项、漏项的扣 2分。以上方面每有一处内容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不详尽或方案内容与项目无关的或方案内容与项目不匹配或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要求与本项目不一致或方案内容混乱的扣 1 分,扣完为止。注: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五履约能力17%履约经验9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多得 9分。注: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共同评分因素企业实力8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核心产品)生产厂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分。注: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且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食用植物油的精炼,否则不予认定。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故在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不作体现。五、复核(一)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75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3.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3.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3.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六、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七、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76(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八、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九、定标(一)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第 1名为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如果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将不确定其为中标人。采购人在确认中标供应商前,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77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中标或未中标原因,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十、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三)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标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一、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78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八)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十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十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一)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二)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三)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四)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五)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六)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七)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记录或者反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的;(八)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79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 (与项目编号一致)计划号/备案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名称(甲方):中标人名称(乙方):合同类型: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及简阳市惠民帮扶中心 2022 年春节“走基层·送温暖”行动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 数量单价(元)总价(元)随机配件履约时间二、合同价款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份,数量 份,总金额为:¥元;该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货源组织、仓储、运输、配送、搬运、风险、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80三、质量要求(一)乙方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二)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三)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四)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更换,但费用由甲方负担。(五)乙方送交货物必须与中标保留样品一致,每种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四、履约时间、地点及交货要求(一)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至 5个日历天内将慰问品全部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交货:1.交货地点及联系人,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有关运输、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在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五日前,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卸车、清点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箱数、规格、重量和体积、拟发运的时间及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通知采购人。3.凡由于供应商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4.货物涉及政府采购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货物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包装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五、包装方式及运输要求(一)乙方须严格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的要求进行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具体要求查询链接: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2007/t20200703_14587250.htm。81(二)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对于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三)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要运输,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物运输至合同约定地点。乙方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乙方承担。(四)乙方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交付的或甲方违反约定不予收取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六、验收要求(一)本项目现场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甲方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二)货物在乙方通知供货完成后组织验收。所提供货物完成满足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质量要求,且与样品相符,双方签订《验收报告》;(三)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四)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五)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甲方相关要求进行验收。七、付款方式(一)乙方在完成所有货物供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财政采购资金支付到平台后,支付合同金额 100%价款(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结合投标人所报单价据实结算)。(二)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甲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乙方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2八、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经济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款下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15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5.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按本条款上述第“4”项规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封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赔偿责任。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838.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8.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8.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8.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九、争议解决的方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十一、附件1.《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补充合同;6.其他。84(本页无正文)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住所): 地址(住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85第九章 附件附件一: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介绍1.输入网址:https://www.zcygov.cn2.选择与项目对应的行政区域如: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本级863.点击操作指南-供应商874.进入政采云供应商学习专题页面(https://edu.zcygov.cn/luban/xxzt-chengdu-gys?utm=a0017.b1347.cl50.5.0917bc90b7bb11eb807c353645758db6)885.供应商资讯服务渠道896.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907.下载《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91附件二:《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2021 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序号 测评内容满意(3 分)基本满意(2 分)一般(1 分)不满意(0 分)1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 询问答复3 质疑答复4 服务态度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供应商名称: (加盖鲜章)说明:请贵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21 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92附件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 人 X≥200 20≤X<200 5≤X<20 X<5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 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 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93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94附件四:《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查询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01672fd954532414.html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 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融资概念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二、基本原则(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95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三、基本条件(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 2018 年 12月 21 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诺等。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二)供应商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裁决败诉的;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四、构建平台96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五、财金互动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六、基本流程(一)意向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二)正式申请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 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 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三)贷款审查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四)信息报送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 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五)资金支付97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收款账号。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应当支持。七、职责要求(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支持。(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八、违规处理(一)银行违规处理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 1-3 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98(二)供应商违规处理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其他违规处理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99附件四: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查询链接:http://cdcz.chengdu.gov.cn/cdsczj/c116726/2019-03/13/content_7d81ae9c2a1e48968c7839a9c5b88ccd.shtml成 都 市 财 政 局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赓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茬推进100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 2019 年 6 月 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2019 年 2 月 26 日101附件 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 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30%。第八条(融资期限)102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 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 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 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103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干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 附 则104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2013 年 12 月 9 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 号)同时废止。105附件 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106(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二)有关定义 (三)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三)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七)投标文件格式 (八)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十)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章、加密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十三)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开标和中标 (一)开标及开标程序 (二)开评标过程存档 (三)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订合同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四)补充合同 (五)合同公告 (六)合同备案 (七)履约保证金 (八)履行合同 (九)验收 (十)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其他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三)串通投标的情形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五)保密 (六)回避 (七)解释说明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实质性要求承诺 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四、开标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六、商务应答表 七、投标产品技术应答表 八、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九、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二)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 十二、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承诺函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程序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标的 三、技术要求 四、商务要求 五、投标样品要求 (一)样品清单 (二)样品递交 (三)样品接收 (四)样品要求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二、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五、复核 六、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七、出具评标报告 八、废标 九、定标 十、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十一、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十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价款 三、质量要求 四、履约时间、地点及交货要求 五、包装方式及运输要求 六、验收要求 七、付款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法 十、其他 十一、附件 第九章 附件

附件(2)